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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违纪处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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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违纪处分办法 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一、违纪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达到教育和惩戒的目的。 二、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学校也将作出勒令退学的处理。 三、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三种处分:(1)警告;(2)记过;(3)勒令退学。 1、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依法赔偿责任。 2、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1)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2)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3)主动赔偿损失者;(4)检举揭发有功者。 3、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者;(2)认错态度不好者;(3)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4)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的)者;(5)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6)胁迫,诱骗和教唆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7)嫁祸于他人者或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的;(8)勾结校外人员违法违纪,败坏学校声誉的;(9)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10)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四、各年级部提出处分意见并整理齐处分材料上报学校政教处,凡审批通过的处分决定,政教处留档备案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处分决定全校公布。学生处分须经校级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然后由政教处签发。处分材料包括:(1)学生违纪事实的记载材料;(2)违纪者本人打印的检讨﹑保证书及所犯错误的交待材料且一式三份;(3)其它人员或组织的证明材料;(4)年级对违纪者的处分意见表;(5)其它与违纪事实有关的材料。 五、处分记载和撤销处分 1、对学生处分的结果均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2、学生受警告处分后,确能痛改前非,严格要求自己,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均有较大进步,可在毕业前写申请报校级班子会研究,是否撤销处分。 3、学生受记过或退学处分的,处分不予以撤销并要记入档案。 六、具体处分行为 1、学生在校期间犯有错误,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可给予警告处分: (1)一学期连续迟到3次时或累计迟到8次以上的;(2)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3)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物品,造成损失的(价值50元之内);(4)不服从正当管理、无理顶撞教职工行为的;(5)上下学期间在校门口与校外人员联系的 2、学生在校期间犯有错误,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可给予记过处分: (1)一学期连续旷课7课时或累计旷课14课时以上(含14课时)的;(2)考试中有作弊行为且态度恶劣的或经教育仍不改的;(3)经证实,学生有吸烟、酗酒行为的; (4)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物品,造成损失的(价值100元之内);(5)同学间打架斗殴或恶意辱骂他人造成突出矛盾的;(6)有偷窃行为,或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价值50元之内)的;(7)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场所的;(8)不服从正当管理、无理顶撞,有辱骂教职工行为的; (9)违纪情况发生,在老师调查、处理过程中,有提供伪证或恶意撒谎,情节严重的; (10)向校外人员借用校服使其进入校园的。 3、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学生,可给予勒令退学; (1)同时有本规定第五条其中两项以上不良行为,经教育仍不能改正的;(2)一学期连续旷课14课时或累计旷课21课时以上(含21课时)的;(3)不服从正当管理,有恶意顶撞、辱骂教职工行为的;(4)因吸烟或酗酒而受到处分后,又证实有前述行为的; (5)邀约校外人员参与同学间矛盾,滋事打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6)毁坏、偷窃公物或他人财物的(价值100元以上); (7)不听劝告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园,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8)参与团伙或聚众斗殴,情节严重的; (9)拦截他人并强行索要财物的(价值50元以上);(10)观看、收听色情、淫秽音像制品、读物,屡教不改的;(11)男女同学之间发生不正当交往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12)在校服上乱写乱画,有辱学校形象的;(13)无故离家出走,造成负面影响的; 七、本办法由XX市锦玉中学法制办负责解释,自2014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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