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二、投标函
1、 投标函
致:铜陵市水务局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TSZB-2011-22的铜陵市长江西路污水提升泵站及压力出水管道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文件,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商务标中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100日历天的工期和招标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并按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
8、一定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场施工,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他各项承诺。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0、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1、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2、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壹拾万元作为投标担保。
投标人: (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肥西县柿树九龙新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231200 电话:0551-7166302 传真:0551-7166302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肥西县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1302004109200104488
日 期:2011年9月1日
2、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1
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款10%(工期和质量各占4%,建造师占2%)
2
施工准备时间
签订合同后3天内
3
施工工期
不超过100日历天
4
提前工期奖
5000元/天
5
误期违约金额
5000元/天
6
误期赔偿费限额
按合同价款1%罚款
7
质量标准
合格
8
进度款付款时间
签发付款凭证后15天内
9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15天
10
保修期
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
11
12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1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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