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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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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 为建立健全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制度体系,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07]276号)的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 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先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项目评价”)为重点,全面推进我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逐步推进单位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包括基本支出评价),积极探索部门(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其评价的组织实施和工作程序可参照项目评价进行。 二、评价类型 项目评价类型按评价阶段的不同分为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和项目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实施过程评价是指对实施过程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评价是指项目完成后的总体绩效评价。 三、实施范围 凡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支出规模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应实施项目评价。各区、县(市)项目评价的实施范围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 四、组织方式和管理 项目评价实行计划管理,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评价工作,采取项目单位自行评价(以下简称“自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一)项目单位自评 1、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项目,项目单位在申报年度部门预算时,必须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可行性方案,提出项目资金的预期绩效目标,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和预定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对于跨年度项目必须在每个预算年度结束后对绩效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一年一评的中期评价,在项目全部完成后再对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2、项目单位应在预算项目全部完成后(跨年度项目在预算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进行自评(或中期评价),自评结束后20天内将自评报告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概况、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情况、自评结论、问题与建议、评价人员等。如项目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目标存在差异的,应在自评报告中做出详细说明。 (二)主管部门组织评价 1、主管部门应根据年度工作目标,选取一定数量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同时可对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查。 2、主管部门应认真编制年度项目评价计划表,于每年1月底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将当年项目单位自评情况和主管部门评价情况统一汇总后于评价次年2月底前报同级财政部门。 3、主管部门项目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概况、绩效情况、评价人员和评价报告(文字部分)等。 (三)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1、根据本市评价工作重点和预算管理要求,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在每个预算年度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响力的重点项目组织评价,并对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抽查。 2、组织开展全市联动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3、根据省财政厅等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各区、县(市)财政局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本年度项目计划、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项目评价开展情况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 五、评价方法和指标设置 (一)绩效评价的具体操作方法。 1、目标比较法。指通过对财政支出产生的实际效果与预定目标的比较,分析完成目标或未完成目标的原因,从而评价绩效的方法。 2、成本效益法。又称投入产出法,是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所产生的效益与付出的成本进行对比分析,从而评价绩效的方法。 3、综合指数法。指在多种经济效益指标计算的基础上,根据一定的权数计算出综合经济效益指数,从而评价绩效的方法。 4、因素分析法。指通过列举所有影响成本与收益的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从而得出评价结果的方法。 5、历史比较法。指将相同或类似的财政支出在不同时期的支出效果进行比较,分析判断绩效的评价方法。 6、横向比较法。指通过对相同或类似的财政支出在不同地区或不同部门、单位间的支出效果进行比较,分析判断绩效的评价方法。 7、专家评议法。指通过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议,得出评价结果的方法。 8、问卷调查法。又称公众评判法,指通过设计不同形式的调查问卷,在一定范围内发放,收集、分析调查问卷,进行评价和判断的方法。 9、询问查证法。指评价人员以口头或书面、正式或非正式会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了解评价对象的信息,从而形成初步判断的方法。 10、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确定的其它评价方法。 (二)绩效评价指标根据评价内容和设置要求,可分为基本指标和具体指标。 1、基本指标是对评价内容的概括性指标,财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情况,不断完善基本指标。 2、项目单位在进行自评时,侧重于对项目执行情况特别是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在自评报告“项目执行情况”中应包含对基本指标内容的分析与评价。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3、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组织实施项目评价时,应设置、选择一定数量且能衡量项目绩效的具体指标,具体指标由主管部门商同财政部门研究确定,设置时可参考“杭州市项目评价具体指标一览表”。在设定、选用具体指标的基础上,应对具体指标设置一定的分值(权重),便于评价结果的计算。 4、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项目,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在申报年度部门预算时,应明确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及能体现绩效目标的具体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应尽量细化和量化。 六、工作程序和规范 (一)绩效评价工作一般分为准备、实施和报告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 (1)确定评价对象。绩效评价对象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根据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及预算管理要求确定。对确定的评价对象,主管部门和单位在向财政部门编报年度预算时,应提出评价对象的预期绩效目标,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批复下达;如遇特殊情况需对绩效目标做出调整的,应及时报财政部门审定。 (2)成立评价工作组。评价对象确定后,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应由内部相关专业人员或聘请专家(专家可在绩效评价专家库中选取)成立评价工作组,负责制定评价方案、设置评价指标和标准、具体实施等。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独立进行评价。 (3)下达评价通知。在具体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前,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应下达评价通知。主要包括评价目的、内容、任务、评价指标和标准、实施步骤等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1)资料审核。评价工作组应对被评价部门(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被评价部门(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绩效评价的形式包括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评价工作组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评价形式。 现场评价是指评价工作组到被评价部门(单位)或项目现场采取勘察、询查、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评价意见。 非现场评价是指评价工作组在对被评价部门(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评价意见。 (3)综合评价。评价工作组在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的基础上,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 3、报告阶段 (1)撰写报告。评价工作组按照规范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评价报告。评价报告要充分体现评价结果对绩效目标的引导作用,做到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措施和建议切实可行。 (2)提交报告。评价工作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组织实施评价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提交评价报告,并对评价结果负责。 (3)结果反馈。评价工作组的评价报告经组织实施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审定后,将评价结果通知被评价部门(单位)。 (4)归档存查。评价工作结束后,组织实施评价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评价报告等资料归档存查。 (二)绩效评价工作规范。 1、所有参与评价的工作组人员应对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BaoMi责任,并确保评价结果的独立、客观和公正。不得在规定程序之外对评价工作施加倾向性影响;不得干预和影响项目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2、对被列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年度评价计划的项目,项目单位应积极提供反映项目绩效的相关材料,并配合评价工作组的工作。 3、主管部门应组织实施好本部门的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自评,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报送自评报告。 4、市财政局应加强对本地区项目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项目评价工作的全面开展。 七、结果应用 (一)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应将项目评价结果作为编报年度部门(专项资金)预算的依据,并根据项目评价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对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项目单位逾期不报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该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对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检查。 (三)对于跨年度项目,财政部门依据项目中期评价结果提出后续资金安排或拨付的意见;在项目单位报送中期自评报告之前,财政部门可暂不拨付资金。 (四)财政部门应逐步将项目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支出(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绩效优良的项目单位,在安排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对于无正当理由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以及对绩效评价意见未实施整改的项目单位,在安排预算时应从紧考虑或不予安排。 (五)对被评价部门(单位)在申报项目过程中,采取虚报项目、投资规模和已完成工作量骗取专项资金的,或未按规定专款专用、截留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或由于管理不善、决策失误等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除限期追回被骗取、截留、挪用的资金外,还要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其中触犯法律的,应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被评价部门(单位)财务机构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资金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未按规定做好年度财务决算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实施时间 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1:杭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杭州市项目评价具体指标一览表 附件3:杭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4:杭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5:主管部门年度项目评价计划表 附件6:主管部门年度项目评价情况汇总表 附件7:财政部门年度项目评价计划表 附件8:财政部门年度项目评价情况汇总表 附件9:绩效评价工作底稿 附件1: 杭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综合反映财政支出绩效总体现象的特定概念,是衡量和评价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载体。 绩效评价指标根据评价内容和设置要求,可分为基本指标和具体指标。基本指标是对评价内容的概括性指标,具体指标是基本指标的进一步细化。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下图)是动态的、可扩充的。财政部门可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情况,不断完善基本指标;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指标设置的要求,根据基本指标的内容,结合评价对象的不同特点,商财政部门研究确定具体指标。 一、基本指标 (一)业务指标 1、目标设定情况。指评价对象对预定目标的设定、规划情况是否科学、合理,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等。 2、目标完成程度。指评价对象总体目标或阶段目标的完成情况,具体可表述为:目标完成程度=实际达到效果/目标绩效×100%。 实际达到效果指评价对象实际达到的效益,当效益可以量化时,则采用相应的数额;当效益不可量化时,可以采用专家评议、调查问卷等方法,得出结论。目标绩效指评价对象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预定目标,目标绩效为100。 3、组织管理水平。指评价对象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逐步形成和运用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基础管理制度、激励与约束机制、信息支持系统以及由此形成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等。 4、经济效益。指评价对象对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等。主要包括对国民经济及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对财政税收的贡献、对外贸出口的贡献等。 5、社会效益。指评价对象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不同性质的财政支出具有不同的社会影响。如卫生支出对提高全民医疗保健水平、满足基本医疗需要的影响;教育支出对全民素质的提高、社会风气好转的影响等。 6、生态环境效益。指评价对象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影响,主要包括在治理环境、污染控制、恢复生态平衡和保持人类生存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7、可持续性影响。指评价对象对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的持续影响力等。 (二)财务指标 1、资金落实情况。主要反映计划投入情况、资金到位情况(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性)及财政投入乘数等。 2、实际支出情况。主要反映实际支出结构的合理性、超支或结余情况、资金利用效率等。 3、会计信息质量。主要反映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等。 4、财务管理状况。主要反映财务制度健全性、财务管理有效性及财务制度执行状况等。 5、资产配置与使用。主要反映资产配置的合理性和资产使用情况等。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目标设定情况 目标完成情况 组织管理水平 经济效益 业务指标 定量指标 社会效益 具体指标 基本指标 生态环境效益 可持续性影响 定性指标 资金落实情况 实际支出情况 会计信息质量 财务指标 财务管理状况 资料配置与使用 二、具体指标 具体指标是在评价对象确定后,根据评价对象不同特点,对基本指标内容细化的评价指标。又可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一)定量指标 定量指标是指直接可以通过数据计算分析评价内容、反映评价结果的指标。 (二)定性指标 定性指标是指无法直接通过数据计算分析评价内容,需对评价对象进行客观描述和分析来反映评价结果的指标。 对定性指标的测定,可从以下方面取得判断基础或依据:一是专家经验判断。专家凭借工作经验,结合当时的政治经济发展形势,综合以往年份同类资金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所做出的经验判断。二是问卷测试。对于一些涉及服务满意度、应达到的支出目标等指标,可通过公众评判的方式测定。三是横向比较。综合比较同类财政支出绩效所达到的结果做出判断。 三、指标体系的运用与量化 当评价对象确定后,从具体指标中选取若干指标,构成评价对象的一套完整指标。具体指标的设定、选用、权重(或分值),原则上由主管部门或单位与财政部门研究确定。 一般而言,业务指标(A)占整个指标体系的60%,财务指标(B)占40%。每类指标总分都为100分,根据其具体指标对照评价标准后的得分()和设定的权重()计算出得分(A或B),再将每类指标的得分与权重的乘积加总,初步得出评价分值(S)。 A×60% + B×40% :每项具体指标算出的结果转化成相应的分值; :根据评价对象的性质,对所选指标设定相应的权重; B的计算方法同A。 四、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即4个评价等次,根据计算结果的分值,确定评价对象最后达到的等次。具体如下图: 评价等次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参考分值S S ≥ 90 90 > S ≥ 75 75 > S ≥ 60 S < 60 附件2: 杭州市项目评价具体指标一览表 基本指标 具体指标 备 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业务指标 目标设定情况 依据的充分性 共性指标 目标的明确度 共性指标 目标的合理性 共性指标 完成的可能性 共性指标 目标完成程度 目标完成率 共性指标 目标完成质量 共性指标 完成的及时性 共性指标 验收的有效性 共性指标 组织管理水平 管理制度保障 共性指标 支撑条件保障 共性指标 质量管理水平 共性指标 经济效益   个性指标_实例说明 社会效益   个性指标_实例说明 生态环境效益   个性指标_实例说明 可持续性影响   个性指标_实例说明 财务指标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到位率 共性指标 配套资金到位率 共性指标 资金到位及时性 共性指标 财政投入乘数 共性指标 实际支出情况 资金使用率 共性指标 支出的相符性 共性指标 支出的合规性 共性指标 会计信息质量 信息的真实性 共性指标 信息的完整性 共性指标 信息的及时性 共性指标 财务管理状况 制度的健全性 共性指标 管理的有效性 共性指标 资产配置与使用 制度的健全性 共性指标 制度的有效性 共性指标 固定资产利用率 共性指标 具体指标说明 按照财政支出的功能,项目评价对象主要可分为农林水事务、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城乡社区事务、一般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等项目。考虑各类项目评价的共性和个性,一方面参考了“杭州市财政支出绩效指标体系”中对基本指标的设定,另一方面,为体现各类支出项目功能和目标上存在的差异,需对基本指标中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等个性指标进行分设。在具体评价项目时,根据项目的特点,可对三级共性指标进一步细化或选择,与个性指标相结合,共同构成某一项目评价的具体指标。 一、共性指标的分设 “杭州市项目评价具体指标一览表”将基本指标中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程度、组织管理水平、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会计信息质量、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与使用等二级指标细化和分设为26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解释如下: (一)目标设定情况。指对预定目标的设定、规划情况是否科学、合理,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等。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依据的充分性:项目资金设立依据是否充分。 2.目标的明确度: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 3.目标的合理性: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等。 4.完成的可能性: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预测项目预定目标实现的可能性(适用于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二)目标完成程度。指项目总体目标或阶段目标的完成情况。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5.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数/预定目标数×100%。 6.目标完成质量=实际达到的效果/预定目标×100%。 7.完成的及时性: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如期完成,未完成的理由是否充分。 8.验收的有效性:项目验收方式的合理性、验收机构的权威性和验收结果的公正性等。 (三)组织管理水平。指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逐步形成和运用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基础管理制度、激励与约束机制、信息支持系统以及由此形成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措施等。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9.管理制度保障:项目的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落实到位情况;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10.支撑条件保障:项目承担单位的人员、设备、场地、信息等支撑条件的保障情况。 11.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达到国家、部委或行业等技术和质量管理标准的情况。 (四)资金落实情况。主要反映项目的计划投入、资金到位等情况。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2.资金到位率=实际拨付金额/计划投入资金×100%。 一三.配套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配套资金/计划投入配套资金×100%。 14.资金到位及时性:各项资金是否按项目进度及时到位。 一五.财政投入乘数=财政投入后带动其他资金投入总额/财政投入金额。 (五)实际支出情况。主要反映实际支出结构的合理性、超支或结余情况、资金利用效率等。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6.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金额/实际拨付金额×100%。 17.支出的相符性: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项目经费收支的平衡情况以及支出调整的合理性(只计算财政拨款部分)。 一八.支出的合规性: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情况。 (六)会计信息质量。主要反映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等。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9.信息的真实性:项目实际发生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和规范。 20.信息的完整性:项目资金投入、支出、资产等会计核算资料的完整性。 21.信息的及时性:各类会计核算资料提供的及时性;已完成项目是否及时进行决算与审计;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账等情况。 上述具体指标可以量化为: 资产准确率=核实后资产总额/账面资产总额×100% 负债准确率=核实后负债总额/账面负债总额×100%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准确率=核实后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所有者权益(净资产)×100% 报送财务报表等资料及时率=按时上报财务报表等资料次数/应上报财务报表等资料次数×100% (七)财务管理状况。主要反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财务管理有效性及财务制度执行状况等。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22.制度的健全性:项目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的完整性和合法性;是否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有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规定。 23.管理的有效性: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有效执行。如: 资金拨付手续完备率=符合审批手续的拨付金额(笔数)/项目总支出金额(笔数)×100% (八)资产配置与使用。主要反映资产配置的合理性和资产使用情况等。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24.制度的健全性:项目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和合法。 25.制度的有效性: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固定资产是否有专人妥善保管。如: 固定资产准确率(账实相符率)=实际固定资产/账面固定资产×100% 26.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所有固定资产×100%。 二、个性指标分设实例 (一)经济效益。指项目对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等。以农业产业化项目为例,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单位投入农产品单产提高量=(项目实施后的农产品单产-项目实施前的农产品单产)/财政投入。 2.单位投入农产品附加值提高量=(项目实施后的农产品价值-项目实施前的农产品价值)/财政投入。 3.单位投入农户增收量=(项目实施后的农户户均收入-项目实施前的农户户均收入)/财政投入。 (二)社会效益。指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以农林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例,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率=项目区被调查人数中表示满意的人数(户数)/ 被调查人数(户数)×100%。 2.单位投入耕地保护量=项目实施后受保护的耕地面积/财政投入。 3.单位投入人口保护量=项目实施后受保护的人口数量/财政投入。 4.单位投入灾害减少损失量=项目实施后减少的灾害损失/财政投入。 5.单位投入新增渔船避风能力=(项目实施后的避风渔船数-项目实施前的避风渔船数)/财政投入。 6.单位投入新增耕地面积=(项目实施后的耕地数-项目实施前的耕地数)/财政投入。 7.单位投入新增排灌面积=(项目实施后的排灌面积-项目实施前的排灌面积)/财政投入。 8.单位投入改善排灌面积=项目实施后的改善排灌面积/财政投入。 9.单位投入新增标准农田面积=(项目实施后的标准农田面积-项目实施前的标准农田面积)/财政投入。 10.单位投入就业人数增加量=(项目实施后的就业人数-项目实施前的就业人数)/财政投入。 (三)生态环境效益。指项目实施对综合开发利用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以农林水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为例,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单位投入森林覆盖率提高量=(项目实施后的森林覆盖率-项目实施前的森林覆盖率)/财政投入。 2.单位投入新增人均绿地面积=(项目实施后的人均绿地面积-项目实施前的人均绿地面积)/财政投入。 3.单位投入水土流失减少量=(项目实施前的水土流失量-项目实施后的水土流失量)/财政投入。 4.单位投入森林资源保护面积=项目森林资源保护面积/财政投入。 5.单位投入野生动物保护量=项目野生动物保护量/财政投入。 (四)可持续性影响。指项目实施对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的持续影响程度等。在该指标分设时,可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指标的分设一并考虑。 附件3: 杭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 支出科目编码 □□□□□□□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评价工作组:中介机构□ 专家组□ 评价组□ 年 月 日 杭州市财政局(制) 项目负责人 x 地 址 邮编 项目起止时间 ~ 计划投资额(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区、县(市)财政 区、县(市)财政 其它 其它 基 本 概 况 项 目 绩 效 目 标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自 评 结 论 问 题 与 建 议 评 价 人 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随同自评报告还应提供的有关资料: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填报说明 一、本报告由评价工作组填写,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客观、公正。 二、封面填写 (一)评价类型:在项目所属类型的方框内打√,属于跨年度支出项目中期评价的填报“实施过程评价”;属于项目完成后评价的填报“完成结果评价”。 (二)项目名称:须与项目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一致。 (三)项目单位法人代码: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单位法人代码填写。 (四)支出科目编码:按照财政部统一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填写。 (五)项目单位: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六)主管部门: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三、报告内容填写 (一)项目负责人:当项目负责人有多个时,项目负责人、x、地址和邮编等栏目,可调整格式,逐个填写。 (二)项目起止时间:按照项目预算批复至项目完工(竣工验收)的实际时间填写。 (三)基本概况:填列项目的实施依据、涉及范围、主要内容和用途等。 (四)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填列项目绩效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和预期的主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等。 (五)项目执行情况:重点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结果及效益等进行分析说明。同时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等做出详细说明。 (六)自评结论: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绩效进行总结,并给出相应的评价等次。 (七)问题与建议: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八)评价人员:填写参与项目评价的所有成员名单,并由各成员签字确认。 (九)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由项目单位组织的专家组或内部人员组成的评价组、受托中介机构组成的评价组的组长签字。 (十)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项目单位或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后,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自评报告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 五、自评报告提交同级财政部门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书面与电子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上报主管部门的份数由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附件4: 杭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 支出科目编码 □□□□□□□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组织方式: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 评价工作组:中介机构□ 专家组□ 评价组□ 年 月 日 杭州市财政局(制) 一、基本概况 项目负责人 x 地 址 邮编 项目起止时间 ~ 计划投资额(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区、县(市)财政 区、县(市)财政 其它 其它 二、绩效情况 基本指标 具体指标 该项分值 评价得分 1、目标设定情况 (1) (2) …… 2、目标完成程度 (1) (2) …… …… 业务指标得分小计 1、资金落实情况 (1) (2) …… 2、实际支出情况 (1) (2) …… …… 财务指标得分小计 综合得分 评价结果等次 三、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组织评价部门(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四、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填报说明 一、本报告由评价工作组填写,所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二、封面填写 (一)评价类型:在项目所属类型的方框内打√,属于跨年度支出项目中期评价的填报“实施过程评价”;属于项目完成评价的填报“完成结果评价”。 (二)项目名称:须与项目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一致。 (三)项目单位法人代码: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单位法人代码填写。 (四)支出科目编码:按照财政部统一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填写。 (五)项目单位: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六)主管部门: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七)组织方式:在所选项后面的方框内打√。 (八)评价工作组:在所选项后面的方框内打√。 三、报告表格内容填写 (一)项目负责人:当项目负责人有多个时,项目负责人、x、地址和邮编等栏目,可调整格式,逐个填写。 (二)项目起止时间:按照项目预算批复至项目完工(竣工验收)的实际时间填写。 (三)基本指标:主要按照本实施意见中的《杭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四)具体指标:由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研究确定,设置时可参照《杭州市项目评价具体指标》。 (五)评价结果等次:根据计算结果的分值,确定评价对象最后达到的等次,具体确定为:评价分值S≥90,为优秀;90〉S≥75,为良好;75〉S≥60,为合格;S〈60,为不合格。 (六)评价人员:填写参与项目评价的所有成员名单,并由各成员签字确认。 (七)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由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组织的专家组、由主管部门内部人员组成的评价组或受托中介机构组成的评价组的组长签字。 (八)组织评价部门(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组织评价部门或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后,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评价工作组应根据下列提纲对各项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概况:对项目的实施依据、涉及范围、主要内容、用途、绩效目标以及预期主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做出说明。 2.项目执行概况:项目的进展及目标、计划调整情况;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总投入,财政拨款、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包括人、财、物等方面;主要社会经济效益、环境影响、持续影响等情况;财务管理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二)评价依据 主要包括:国家和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国家关于项目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项目发展规划(计划)及绩效目标;项目申报文本、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评估报告;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项目的验收报告;项目实施单位的有关制度管理规定;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结论 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绩效情况进行总结,并给出相应的评价等次。 (四)问题与建议 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与说明,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或建议。 (五)附件 评价工作组认为需要作为本报告附件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以对本报告相关内容做进一步的解释与说明。 五、评价报告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 六、提交评价报告时,需同时报送书面和电子文本,两者内容必须一致。由主管部门组织评价的,书面文本提交主管部门一式4份(其中2份由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组织评价的,书面文本提交财政部门一式2份。 附件5: 年度项目评价计划表 主管部门(公章):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时间 计划投资额 实际到位资金 评价时间 备注 合计 其中:财政资金 合计 其中:财政资金 一 项目单位自评项目 * * * * * *                                       二 主管部门评价项目 * * * * * *                                       注:①评价时间指计划实施评价的起止时间;②此表于每年1月底前报同级财政部门。 附件6: 年度项目评价情况汇总表 主管部门(公章):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时间 计划投资额 实际到位资金 评价 时间 评价 类型 评价 机构 评价 结果 备注 合计 其中:财政资金 合计 其中:财政资金 一 项目单位自评项目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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