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2010年度机关绩效考评
职能性指标自查自评报告
2010年,在市委市ZF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ZF开展“项目建设年”、“服务企业年”、“发展环境建设年”、“党组织建设年”四个主题活动的工作部署,主动参与五场攻坚战,大力开展“价格监管攻坚年”活动,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切实改进价格监管,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对照我局2010年度机关绩效考评指标,自评分为1000分。现将我局2010年各项职能性指标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四个主题年”活动及“五场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
1、积极运用收费政策,促进企业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宏观政策和市委、市ZF关于开展“项目建设年”、“服务企业年”和“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决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和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营造有利于扩大投资和企业发展的价格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对涉企部分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实行减免的政策。从2010年2月1日起至2011年2月1日止,对涉及我市“项目建设年”百个重点建设项目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特困企业的部分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实行减免。减免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计家减免幅度为10%—20%,减免金额达528万元。
2、开展资源性产品价费改革,改善生态环境
一是推进电价改革。严格执行工商业用电同价政策、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用电价格按一般大工业电价执行时免收基本电费政策。为抑制高耗能企业盲目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全面清理高耗能企业的用电价格优惠,取消对电解铝、合成氨、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电炉黄磷等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优惠;继续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并进一步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自2010年6月1日起实行惩罚性电价;二是开展趸售电价核定工作。会同南宁供电局、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对11个县区(含代管县)2009年度趸售电量结构进行核查。三是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政策。经市ZF同意,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我市第三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即城镇居民为8元/户.月,执行第三步收费标准后,全年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收入达5000万元。四是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2010年起,我市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由0.9元/污染当量调至1.2元/污染当量,促使企业降低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改善我市生态环境。
3、依托党建促进业务
2010年,我局在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开展“党组织建设年”、“创先争优”、“结队共建 先锋同行”、“价格监管攻坚年”等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和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做好各项价格工作提供坚实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以开展“价格监管攻坚年活动”为载体,将党建工作与价格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党组织建设推动业务工作上台阶。
二、职能性指标完成情况
(一)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稳定
1、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运行质量良好。今年以来,我市价格总水平呈温和上升态势。预计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5左右,低于价格总水平的预期调控目标。今年以来,在翘尾因素影响大、通胀压力大的形势下,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始终保持温和上升态势,重要商品价格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现象,较好地实现了经济高速增长、物价涨幅相对温和的良好局面。
2、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和形势分析,提高价格调控的前瞻性、预见性和科学性。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油、肉禽蛋、蔬菜、成品油、抗灾物资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和供求变动情况;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率;实行一日一报制度和节假日监测值班制度,全年共上报监测数据30000多条,编发《价格监测信息》69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价格预警预报工作,共向国家监测中心上报价格分析材料100多篇。
3、强化市场监测、分析,做好市场价格预测、预警。密切关注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动态,加大对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力度,为各级ZF提供了大量有数据、有分析、有预测、有对策建议的报告。向市委市ZF上报政务信息共被采用超过40篇,多篇得到市领导的批示,其中上报的《11月上旬我市六成以上监测食品价格上涨》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周家斌常务副市长批示:“请市发改委、市XXX密切关注,提出稳定市场的意见”。为各级ZF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今年以来,共召开价格形势分析会12次,编写价格形势分析报告14期。
(二)重点开展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有力地促进我市经济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一是推进电价改革。严格执行工商业用电同价政策、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用电价格按一般大工业电价执行时免收基本电费政策;二是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政策。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政策,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我局会同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城市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重新明确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南价费[2010]31号)。经市ZF同意,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我市第三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即城镇居民为8元/户.月,执行第三步收费标准后,全年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收入达5000万元。三是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2010年起,我市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由0.9元/污染当量调至1.2元/污染当量,促使企业降低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改善我市生态环境。
(三)加强民生价格和收费监管
1、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一是贯彻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减轻家长负担。2010年春季学期起,取消了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的内膳生工友费、水电费、校园安全管理费、微机使用费和城市公办初中、小学的内膳生工友费,取消金额约3234.56万元,惠及学生达10.97万人;对在我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库区移民子女实施免除学费政策,实际免除学费累计1509.3万元,惠及学生达33033人次;对涉及我市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技工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免收政策。二是运用收费政策,支持和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教育收费发展,促进我市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今年秋季学期起,我们在对全市13所公办幼儿园近三年成本逐个进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与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在自治区规定的收费限额内逐个核定各公办幼儿园的具体收费标准。同时,为了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我们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幼儿园收费政策宣传小组,负责收费政策宣传工作和对网上舆情和其他媒体报道的跟踪、引导。加强民办教育机构收费管理,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收费行为,共审批7所学历民办教育机构收费,办理备案登记的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13所。核定了9所学校热水费和15所学校住宿费,有力地改善了学校学生生活条件。
2、大力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2月至5月,我局开展了涉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农民工培训就业收费、农村水价电价、农村中小学(特别是高中部分)收费、农村医药价格、农村殡葬服务收费、农产品收购价格(如:糖料蔗、桑蚕鲜茧收购价格)等涉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本级检查和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市、县(区)共组成12个检查组,出动330人次,对108个单位进行检查,查出违法金额36万多元。从检查情况看,我市涉农价费政策落实情况较好。
3、大力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强化价格监管,优化价格服务,严格价格执法”的要求,加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了涉农收费、行业协会、食盐、教育等7项专项检查;加强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和明码标价管理。今年以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2件,涉案金额429.447万元,目前已实行经济制裁368.033万元,其中退款333.963万元,罚款31.23万元,没收58.93万元,有效地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4、加强药品价格监管。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加强基本药物价格管理,从3月1日起,全市3个试点县(区)27个农村基层卫生院和6个城区的73个社区试点基层卫生服务站(中心)全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起草制定《药品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在我市药品零售门店推广使用专门的标价签,区分各类药品的标价方式,今年已在我市3家大型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核定了8家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和住院病房床位费。
5、加强交通运输价格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开展公路客运价格检查,重点对江南客运站、琅东客运站、北大客运站、金桥客运站及安吉客运站等公路客运站点进行客运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客运站能严格遵守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客运政策的宣传工作和营运线路票价的明码标价工作,各项工作秩序井然。
6、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促进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从严审核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全年完成厢竹路北面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投标上限控制价、昌泰清华园桃园组团10#—14#楼高层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销售价、富宁新兴苑地块小高层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销售价格等三个小区共总建筑面积76.6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价格核定和调整工作;配合市ZF做好城区拆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工作;会同市住房局拟定南宁市公有住房2010-2012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和超标面积市场价格,报市ZF待批。
7、加强和改进价格宏观调控手段。今年我局继续落实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全年在新闻媒体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85期,发送涉农价格短信33605条次信息。同时我局把南宁价格信息网作为价格宣传主渠道、主阵地,精心打造网站平台,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丰富网站内容,目前网页点击率达130万次以上,是该网站2006年建站至2009年底累计点击率的3倍多。同时,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网络宣传和舆情引导的需要,我们今年还组建一支由各科、所属单位、各县区XXX选派人员组成的政务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多渠道为加强和改进价格宏观调控手段提供保障。
9、加强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一是为了加强南宁市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改善城市居民用电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高人居环境生活质量。我局下发《关于南宁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建立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维护资金。二是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我们把物业服务收费监管列为今年重点攻克的内容,专门制定了一整套整治方案,由各部门抽派人员共同组成整治工作组,出动150人次对全市近400家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收费行为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了23家物业公司,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起,罚款5000元,退还业主多收价款21600元;到目前为此,我们基本理清物业服务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下一步完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建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三是科学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在去年开展大量调研的基础上,今年又通过召开价格听证会、举办网上听证、网上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最后在平衡各方面利益、充分考虑到低收入群体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制定了南宁市电动自行车停放保管收费标准,电动自行车白天为0.5元/次,晚上为0.8元/次,过夜间为1.5元/次。乘势统一规范了“三车”保管收费标准,结束了电动自行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的无序混乱状态,并在全市经营性停车场(点)使用统一标价牌,规范停车行业明码标价。
10、开展价格重点或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一是今年以来密切关注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收费价格,组织数字专项或重点检查,及早发现及时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涨价事件,依法从快处理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今年我局查处了“米粉串通涨价事件”,开展食盐专项检查,有力地遏制了食盐涨价。二是针对全年重大日及重大会议期间,针对不同时段制定相应的检查工作方案,重点围绕与广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综合运用提醒告诫、日常巡查、重点检查的方式,达到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市场价格的目的。抓好节假日及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今年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重点对农贸市场、年货市场、各大型超市(商场)、旅游服务、公园景点、停车收费、交通运输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巡查检查,较好地维护了节日市场价格秩序。同时加强首府南宁重大节会期间的价格监管工作。三是认真受理价格举报投诉案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全年价格举报电话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咨询6724件,查处违法案件24件,实行经济制裁80余万元;强化网络投诉受理查办工作,共受理网络投诉案件104件,是去年同期受理数量的两倍,立案办结率达100%。
(四)强化价格服务工作
一是做好调查工作,并及时上报。全年共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生猪、蔬菜、桑蚕茧、甘蔗等17个主要品种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的调查工作,并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调查报告,按质按量完成了任务。二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XXX的通知要求,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进行了成本监审工作,我局对本市出租车运营成本和部分县区自来水供水、经济适用房、公交客运、生猪屠宰、旅游景点等成本进行了监审,共核增(减)成本金额367万元。三是做好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ZF。我局价格认证中心今年以来共办理价格认证业务2千余宗,鉴定标的总金额突破亿元,其中涉案刑事案件的价格鉴定2023宗,鉴定标的金额2980.14万元。
三、存在不足及2011年工作计划
(一)存在不足。2010年,我市价格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价格应急能力有待提高;价格调控能力有待提高;价格调研水平有待提高等等。
(二)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市委市ZF的中心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总体部署,以更高起点、更高层面、更高要求谋划和做好价格管理工作。
1、加强通胀预期管理,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贯彻落实各级ZF为抑制上涨而出台的各项措施,加强价格形势分析、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奶、蔬菜、水果、瓶装液化石油气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产销、供求和价格变动;整顿和规范收费行为,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审慎出台ZF调价项目,在调整价格和收费中要把握好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强化成本监管,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加强价格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
2、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全面推进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执行市内第二步污水处理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推进建立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价格管理,推行超标排放加价政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和工业废物处置收费政策,制定出台工业固体处置费和餐厨垃圾处理费收费政策,调整我市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健全完善环境监测、机动车排气检测等价格与收费政策。
3、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严格审核经济适用房价格,加大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力度,减轻住房消费负担。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等级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小区物业收费行为。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加强基本药物价格管理;配合完成药品招投标工作,严格审核ZF定价的药品价格,不断降低药品价格。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我市出租车计价结构调整方案,择机出台。逐步改革医疗服务以项目定价为主的定价方式,积极探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按疗程等为计价单位的定价方式。进一步降低择校费收费标准,提高教育服务的公平性和覆盖面。
4、加强涉农价格管理,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政策、糖料蔗收购价格政策、蔗糖价格挂钩联动政策、蚕茧收购价格,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水平。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蔬菜等市场价格动态,适时执行农副产品价格应急预案。
5、适时适度推进价格改革,进一步理顺价费矛盾。调整和理顺公路客运站服务收费行为,稳定维护客运市场价格秩序。制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管理办法和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土地闲置费收费政策,提高土地闲置费收费标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适时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收费挂牌保护制度。改变集贸市场设施租赁费定价形式,实行集贸市场设施租赁费备案管理,统一规范农贸市场收费项目。
6、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继续开展涉农、教育、医疗、水电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加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强化明码标价工作,推广使用基本药物统一明码标价签。深化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重点推进价格服务进幼儿园、进集贸市场、进物业服务企业等。着力提升“12358”价格举报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落实“价格监管攻坚年”整治工作,对物业服务、停车保管收费建立长效管制措施。提高应对突发性价格事件的能力,在查处价格串通、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领域取得更大突破。
XXX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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