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中 心
求 职 人 员 信 息 登 记 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相
片
户 口
所在地
籍 贯
政治面貌
身高
文化程度
专业或
工 种
婚姻状况
有无住房
外语语种
外语水平
技术
职称
会否粤语
毕业院校
身份证号
计 算 机
应用水平
不会 一般 熟练
有 何
特 长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简
历
起 止 时 间
学 习 或 工 作 单 位
专 业 或 职 务
家
庭
情
况
关 系
姓 名
年 龄
现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工作适应范围
1、 2、 3、
待 遇 要 求
1、月薪: 元;2、解决住房:要/不要;3、其它:
特
别
提
示
1、 保证所填资料真实;
2、 保证遵守《深圳经济特区人才交流中心有关规定》、《深圳经济特区职业介绍规定》及国家有关法规;
3、 求职应聘前请认真填好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带齐相片、学历、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及相关复印件;
4、 敬请认真阅读背面的“求职应聘指南”。
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沙尾工业区309栋B座(新洲南路与福强路交界处)。
乘车路线:4、15、26、103、219、225、303、312、364、372至新洲路口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755-83456521 83456517
求 职 应 聘 指 南
一、 本中心为求职者提供:现场招聘、单位委托收表或开介绍信、人才信息存档等服务。
二、 所有服务方式都必须使用本中心印制的“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求职者可到售表处购买,并认真如实填写,贴上照片,附上毕业证、技术等级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三、 求职者可通过信息发布大屏幕、电脑触摸屏、招聘广告栏获取所需招聘信息,并按该条信息下的具体要求选择相应的服务方式。
四、 属现场招聘的,留意现场招聘日期,并按指定日期到本中心二楼招聘现场与用人单位面试,同时可向用人单位索取联系地址和电话。
五、 属委托推荐或委托收表的,到一楼委托推荐或委托收表窗口报名。
六、 按照国家关于《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要求,求职者须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
七、 凡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到一楼技能人才服务窗口办理技能人才服务卡,将个人资料存入人才库(全市劳动部门职介中心联网),供用人单位查询,有效期叁个月。
八、 凡经本中心服务,被用人单位录用的人员,须交付职介费。
九、 《深圳市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务工时不得收取报名费及押金。请求职者切勿因求职心切上当受骗。
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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