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编号: ZBK2005-05
广西教育厅网络视频会议系统
广西工学院分会场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招标文件
广西工学院后勤产业管理处招标科编制
二○○五年二月一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书
一、招标内容简介
二、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标时间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五、联系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二、 招标文件说明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开标和评标
六、 授予合同
第三章 合同一般条款
第四章 附件格式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附件2 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 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4 投标人营业执照
附件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附件6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7 投标人概况表格式
附件8 投标人财务状况表格式
附件9 投标人2001 年年底、2002 年底及2003 年底的财务报表
附件10 投标人资质以及有关证明文件
附件11投标人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格式
附件12开发人员一览表格式
附件13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与招标内容相近项目一览表
附件14投标人正在承担的与招标内容相同或相似项目一览表
附件15投标人资产目前处于抵押、担保的状况
附件16投标人近三年结束或正在履行的合同引起仲裁或诉讼的资料
第五章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一、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技术要求
二、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及进度要求
1、安装调试技术要求
2、进度要求
3、验收
4、培训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书
(招标编号: ZBK2005-05)
广西工学院后勤产业管理处招标科对广西教育厅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广西工学院分会场视频会议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进行招标。现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通过评审,择优选定中标人来完成本项目。
一、招标内容简介
招标编号为 ZBK2005-05标的为广西教育厅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广西工学院分会场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
二、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5年2月1日-2005年2月19日;
地点:广西柳州市东环路268号广西工学院综合楼2楼
单位:广西工学院后勤产业管理处招标科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 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05年2月22日8:30(北京时间),投标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工学院后勤产业管理处招标科;在评审结果公布后,投标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逾期提供的投标恕不接受。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05年2月22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西柳州市东环路268号广西工学院内
五、联系人:利肇文(电话13977236193)
韦立平(电话13877228515)
电话: 0772-2685509、2686379 传真: 0772-2685381
六、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方式转入广西工学院
开户行:广西柳州市工行高新支行
开户名:广西工学院
开户帐号:210540700924900243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广西教育厅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广西工学院分会场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2.定义
2.1 招标人 系指第一章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单位。
2.2 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愿意并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组织。
2.3 “委托人”系指招标人或招标人就本项目委托的合同甲方。
2.5 用户方或买方 系广西工学院。
2.6 产品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用户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图纸、软件产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7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投标人必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义务,比如安装、调试、测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能独立承担与投标和履行合同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投标人能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2 投标人的资金状况及商业信誉应良好。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与保密要求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都有对本招标文件内容保密的义务。
二、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产品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一般条款
(4)附件格式
(5)业务需求与技术要求说明
5.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产品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要求、须知、条件、条款。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的,应在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或者传真的形式递交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予以解答,并在认为必要时,将不说明问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修改通知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者传真的形式确认。
7.2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3 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函件,应以中文书写。
9.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密封)。
(3)总体实施进度计划(设备采购及安装调测试部分)。
(4)总价格单。
(5)投标人资格审查和证明文件。
(6)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资料。
(8)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递交)
(9)其它授权证明文件
(10)对售后服务的承诺
(11)投标人还应该制订出一个包含合同规定活动的项目计划。项目计划应当包括如下主题:
l l 项目采购和安装计划
l l 培训计划
l l 调试前和运行验收测试计划
l l 保证服务计划
l l 作业、时间和资源进度表
l l 保证期后服务计划
l l 技术支持计划
l l 其他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
投标人应提供全套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文档应采用MS-Office2000 格式。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 投标文件目录 。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及产品简要说明等,并注明提供的产品名称、产品简介、原产地、数量和价格等。
11.2 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产品清单所列的所有产品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价格单上写明投标产品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人对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3.投标货币
投标币种仅限用人民币。
14.投标人必须提交能证明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1 投标人应提供与其名称相符的有关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其母公司或上级集团的材料,必须有其母公司或上级集团提供对本次投标的担保书或委托书。
14.2 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产品制造商和/或技术拥有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该种产品的正式授权;
14.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14.4 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
14.5 投标人对于已做过类似本项目的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工作,需提供项目的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地址,项目单位电话,合同时间,合同内容,金额,工作量(人月)等,并出具相关用户证明。
15.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5.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产品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并填写投标人推荐的选择清单,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规定,以使用户方满意。投标人的技术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
(a)详细完备的系统设计方案 ;
(b)逐项就买方的技术需求进行详细注释以证实投标实质性响应了招标需求。这些注释应该包括清晰的对投标文件中的支持材料的有关页的交叉引用。当逐项的注释与任何产品目录,技术说明书或其他在标书中提交的重新打印的材料之间出现矛盾时,以逐项注释为准。
(c)根据第10 款(15)项的规定递交一份项目实施工作计划方案,其中,应描述投标人如果被授予合同,其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的方法以及人力和其他投标人准备投入的资源。这份计划还应包括一份详细的以条状图方式显示,估计工期、次序以及完成合同的所有关键步骤的关联。作为补充,这份初步计划方案还应列出投标人的预算和在执行期间的介入的其他合作者,以及投标人计划如何协调这些合作者的工作。
(d)投标人应提供一份为执行合同配备的人员名单,包括执行全部合同需要的全部关键人员,如果投标人中标,这些为本合同配备的人员在未得到买方书面确认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更换。
(e)如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异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则必须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说明。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6.2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叁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16.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4 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方式支付,凭证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带到开标会场以便认证。
16.5 未按规定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6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果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给未中标的投标人。
16.7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半年后无息退还。
16.8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2)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34 条规定签订合同。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10天。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递交1 份正本和 5 份副本及相同内容电子文档一份,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A4 规格纸张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插字、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在修改处加盖印鉴。
18.4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袋密封,并在封面或封包上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正本和副本。
19.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并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字样。
19.3 每一密封袋(包)上注明 于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 的字样,同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9.4 投标文件应由专人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19.1 19.3 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书载明的地址送至招标人。请勿邮寄递交投标文件。
19.5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放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由此造成的错放或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5年2月2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0.1 所有投标文件的递交,都必须按招标人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人。
20.2 出现第7.2 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销,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递交招标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的签字。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8 条和19 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并加盖公章。
22.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按16.8 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2.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且又无指定的代理人(以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为准),或虽参加开标会但无工作证件及身份证件的,其投标视为自动弃权。
22.6 投标文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或废标:
22.6.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22.6.2 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22.6.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
22.6.4 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22.6.5 投标文件无报价;
22.6.6 在一个投标项目中,投标人投报两个或多个以上投标文件,或有两个或多个以上报价,又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22.6.7 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2.6.8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其他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22.6.9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2.6.10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2.6.1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
22.6.1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足额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
22.6.13 投标人唱标时弄虚作假,扰乱开标会场秩序,经主持人劝阻、警告仍无理取闹者。
五、开标和评标
23.开标
23.1 招标人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派代表1-3人参加。
23.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开标一览表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24.评标
24.1 招标人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项目评标小组。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4.2 评标期间,有可能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质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5.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5.1 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足额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5.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小组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5.3 评标小组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差。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差或保留。重大偏差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差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5.4 评标小组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5.5 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5.6 评标小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5.7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下列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投标保函有效期不足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授权代表进行答疑和澄清。
26.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7.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7.1 评标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7.2 评标小组将根据以下因素进行评估:
27.2.1 投标方案的适用性及可行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及可靠性;
27.2.2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27.2.2 投标产品的技术水平及性能;
27.2.3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承诺;
27.2.4 投标价格;
27.2.5 项目工期进度;
27.2.6 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7.2.7 其他要求因素(如安全及环保等)。
28.评标原则及方法
28.1 公正、公平,科学、择优。
28.2 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均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对于初审通过的投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设置资质、技术、价格、技术服务与培训四项大指标,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与比较。
28.2.1 评审视频会议系统的可行性、先进性、安全性、实用性以及用户满意程度等(含同类项目业绩,企业和人员资质,实施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技术能力、履约能力和用户信誉等方面的从业表现等)。
28.2.2 评审投标描述的系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确定的性能要求,是否具有最优报价。
28.2.3 评审技术服务与培训的承诺文件是否满足用户方要求。
28.3 评选指标的设置与分值
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28.4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8.5 评标及定标程序
28.5.1 评标小组成员阅看投标文件和投标人综合情况表、投标人符合性鉴定表,投标报价对比表等表格;
28.5.2 评标小组成员对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部分进行综合评审与比较;
28.5.3 对投标文件的质疑与澄清;
28.5.4 在对投标文件综合评价与比较的基础上,采用百分法,各评标小组成员独立打分,评选出平均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28.5.5 评标小组组长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小组成员签字确认评标结果;
28.5.6 评标小组将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报招标领导小组审定;
28.5.7 广西工学院根据评标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9.保密
29.1 在投标、评标、决标、定标的全过程中,凡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属于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一切资料和信息,均不得向其他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29.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小组成员施压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六、授予合同
30.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合理价标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31.招标人将审查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3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授予合同之前,招标人保留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33.中标通知
33.1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3.2 招标人及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但不解释其未中标的原因。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退还。
33.3 《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签订合同
34.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与广西工学院签订合同。
3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 合同一般条款
合同双方:
委托人:(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下简称乙方)
鉴于广西工学院网络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及安装调试项目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中标人为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一、合同名词术语定义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建设达成并签署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表、附件以及下面指出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双方同意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阅读和理解:
(1).本合同正文;
(2).本合同附件;
(3).本项目中标通知书;
(4).中标人中标文件及书面承诺;
(5).招标人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出现合同理解上的歧义时,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标通知书、中标文件及书面承诺、招标文件的次序优先执行。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金额。
3.产品 :系指乙方在合同项下负责提供并安装的所有设备件,包括合同项下要求乙方提供的安装系统所需要的全部安装材料。
4.服务:系指任何由乙方按合同项下的要求进行的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的安装、试运行、测试、培训、维护、修理和其他为正常安装和运行视频会议系统提供的必要服务,这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培训、维护和技术支持。
5.质量保证期:系指整个系统在通过最终验收后的一年。
二、建设的内容、范围及要求
广西教育厅网络视频会议广西工学院分会场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测试、优化完善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参见招标文件。)
三、工程期限及进度计划
1. 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自2005年3月3日----2005年3月27日在广西工学院履行。
2.进度计划:
(1)系统交付并完成试运行时间: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描述的进度;
(2)系统验收时间:2005年3月30日----2005年4月10日间完成,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乙方承诺按照上述工期要求如期完工。乙方将制定具体保证措施,确保如期完工。
四、价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 日内,甲方计划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格的30%。
(2)系统总体验收合格后10 日内,甲方计划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8%,余下合同总价的2%作为质保金。
(3)系统总体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甲方计划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即质保金)。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乙方在甲方办公地点的安装、调试、测试及培训等一系列工作。
(2)甲方派技术人员跟随乙方实施人员一起参与实施本项目全过程,了解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故障的方法。
(3)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甲方予以保密,甲方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乙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
(5)在工程实施完毕后,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实施的规定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等会同甲方指定人员成立项目组,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2)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完成视频会议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测试以及相关人员的应用培训等工作,为甲方提供可行的技术解决方案,并组织相关项目人员进行实施。乙方保证本系统建设符合甲方需求。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内部资料乙方应予以保密,乙方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业务机密、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
(4)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时间完工。
(5)乙方在工程结束时提交相应技术文档及用户手册,并积极配合甲方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6)为保证甲方正常使用该系统,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相关条款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六、知识产权
1.对于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技术方案及文档,乙方同意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向第三方展示或提供。
七、保密条款
1.甲方同意使用至少与甲方使用于自身专有资料相同的谨慎与防范措施,对乙方向甲方透露的、包含专有资料并标明 “专有” 或 “保密” 的任何资料或数据,如乙方的图纸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报告、软件文件、手册、模型、说明书等)予以保密,但无论如何,谨慎不得低于合理程度。未经乙方书面允许,不得复制、向他人透露或者使用该等资料或数据。这些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任何资料或数据:在未违反本条的情况下属于或成为公共资料的资料或数据;甲方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的资料或数据;甲方独立开发并且未从乙方的资料或数据中获益的资料或数据。
2.乙方同意使用至少与乙方使用于自身专有资料相同的谨慎与防范措施,对甲方向乙方透露的、包含专有资料并表明 “专有” 或 “保密” 的任何资料或数据,如甲方的需求、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能等)予以保密,但无论如何,谨慎不得低于合理限度。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复制、向他人透露或者使用该等资料或数据。这些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任何资料或数据:在未违反本条的情况下属于或成为公共资料的资料或数据;乙方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的资料或数据;乙方独立开发并且未从甲方的资料或数据中获益的资料或数据。
3.对于甲方自身的特殊保密需求,甲方有义务对因系统开发、维护等的需要而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数据实施合乎规定(该类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规定、通知等)的保密处理措施,并对此负责;同时,乙方有义务遵守和配合执行甲方的保密管理规定与保密措施,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归还甲方提供的非公开的业务资料。
八、项目组织与实施
1.乙方成立专门的项目组,人员应具有丰富的系统设计、安装和调试能力。项目组的人员在安装及试运行期间稳定不变以保证项目的总体质量。
2.项目组织管理内容及项目组成员详见本合同附件四《工程实施组织方案》。
九、验收
项目完成后,乙方准备好完整的技术文档,通知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系统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中的甲方技术要求、乙方技术方案和项目实施、培训与服务方案为依据,系统运行正常,满足甲方的需要。
十、文档交付
1.项目验收交付的同时需完成文档交付工作。
2.交付形式:计算机光盘和纸介质形式。
3.交付内容:设备安装、调试、测试以及集成过程中形成的一切文档。包括且不限于:
(1)系统总体设计文档、系统结构及模块关系文档、系统自我测试文档、用户使用手册、系统管理员手册、系统测试大纲等。
(2)技术文档:总体设备文档、系统维护文档、工程设计安装文档、技术方案建议书、初验结果报告、问题记录与修改报告、终验测试方案、终验结果报告等。
4.交付份数:三份
5.具体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的模式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交的详细文档见本合同附件《工程实施组织方案》。
十一、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每周7 天 24 小时电话热线支持和传真服务,若因乙方责任,使得甲方出现服务器交换机核心设备故障,乙方承诺甲方1小时应答,8小时恢复。必要时乙方应提供备件使系统能正常工作,硬件故障维修时应当详细记录故障原因及排除方法,维修完毕将其移交甲方。
2. 硬件保修期期间的维护服务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十二、培训
1.对于每次培训的具体内容、深度和时间安排,乙方事前提出具体培训方案,乙方不限制甲方此类培训参加人数。
2.除培训计划外,在系统运行期间若甲方有培训要求,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协助甲方完成相关培训。
3.培训的时间、内容、人员、班次等项内容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甲方可以进行调整,甲方的培训调整事先提前日通报乙方,以方便乙方安排。
十三、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阻止、限制、延迟或干扰双方履行本合同,则应免除双方因不可抗力所延迟或阻止的部分合同的履行责任,但是,双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该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并且一旦该等原因被消除,则双方应继续履行原受消除原因影响的条款。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十四、违约合同终止
若合同一方有足够证据证明合同另一方未在规定时间履行本合同项下规定义务,可向对方提出书面违约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五、破产合同终止
如合同一方破产或有证据证明其无清偿能力,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或要求资产保全防止损失扩大。本合同的终止将不影响乙方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十六、合同修改
1.对合同的任何修改和变更,甲方须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2.任何对合同条款的变更或修改均须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十七、转让与分包
除非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八、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十九、主导语言
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函电合同以及和合同有关的文件均以中文书写。
二十、违约金及损失赔偿
1.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由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每延期5天,乙方同意甲方扣除项目中标价金额的1 %,不满5天按5天计算,但最多不超过15天。超过15天,则宣告项目总体失败,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在项目验收合格30天后,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款期限每推迟15天付款,甲方同意乙方加罚甲方未付款项的1 %,但最多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 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十一、履约保证金
乙方同意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半年后无息退还。
二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30 天还未解决,双方同意按司法程序解决。
2. 在司法程序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二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盖章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和谅解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附件列表
附件一、报价表(含总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
附件二、系统设计方案
附件三、工程实施组织方案
附件四、技术支持与服务方案
附件五、培训计划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签于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满足上述合同条款,任何实质性或限制买方权利的偏差将导致废标。
第四章 附件格式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
致:
根据贵方为广西工学院网络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印刷体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1.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四份及与正本内容相同的电子文档一份,包括: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保证金;
(3)按投标人须知第条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4)按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6)资格审查文件和证明文件。
2.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产品。投标总价为(注明货币):(文字表述)。
(2)投标工期为 至 ,全部工期为 日历天。
(3)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
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日历天。
(6)投标人同意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3.签字代表声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投标人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系统安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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