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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五--家庭与婚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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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考政治高效复习提纲 选修5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自选模块知识提纲 专题五 家庭与婚姻 第一框 构建和睦家庭 一、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2.父母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权利) 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4.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二、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合法的收养关系的保护 1.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2.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孩子间的权利和义务…… 三、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主要行为及其处罚规定 1.遗弃、家庭暴力、虐待 2.对应的处罚 §§§§§ 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 ①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这是父母对子女的最重要义务 A.抚养: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B.教育: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C.父母必须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子女只抚养不教育、让适龄子女从商或务工务农的做法是违反我国义务教育法的 ②父母还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也是权利) A.含义:父母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权益 B.表现:§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加以约束和引导,对子女的错误进行批评和管教§在未成年子女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伤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注意背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父母对子女抚养和教育的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他们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依然存在。 注意背出:父母子女关系不仅是血缘和亲情关系,而且是法律上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不能因为双方之间的感情和利益冲突而解除或断绝 ③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注意:“无赡养能力的子女可以不赡养父母”这句话错。 A.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所有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都应当赡养父母,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 B.扶助,是指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帮助和照料 C.子女应当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安享晚年 注意:子女对父母有保护义务也是对的 注意:自出生被父母遗弃的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只对养父母有此义务。 ④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还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2.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合法的收养关系的保护 ①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注意:保护家庭的法律保障——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3.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主要行为及其处罚规定 ①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向来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②遗弃:有义务扶(抚)养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抚)养的行为 ③虐待: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治、强迫超体力劳动或者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式,从肉体上或者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④对应处罚: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 判决;针对家庭暴力和虐待的处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上述三种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遗弃也可以采取“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注意:遗弃、家暴、虐待等危害程度依次增加这句话错,注意精神赔偿在夫妻之间也是可以的,但是不能通过公安机关,只能通过法院。 第二框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一、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二、结婚的基本条件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和意义 1、结婚登记的程序 ①申请;②审查;③确认 2、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意义 (1)进行婚姻登记是确认夫妻关系合法有效…… (2)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 1.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等基本原则 2.结婚的基本条件 注意:一审判决离婚,如果没有过上诉期或者对方上诉了,离婚判决也没有生效 ①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③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禁止男女双方结婚的情况A.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B.如果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 (注意:胁迫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类型,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因为一方隐瞒病情而成的婚姻则属于可撤销婚姻,走离婚程序的前提是婚姻必须合法有效) (注意:基本原则和基本条件必须区分,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在撤销前受法律保护,享有法定夫妻权利) 3.结婚登记的程序(三个步骤) ①申请:指自愿要求结婚的两个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②审查:指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真实、合法、齐全,申请人是否具备了结婚的条件 ③确认:即审查结束后,如果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会当场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4.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意义(如果回答“合法婚姻对人生的意义”,就按照(1)写,黑体也包括) (1)进行结婚登记是确认夫妻关系合法有效、巩固和确认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必经的法律程序(有些题目还要求补充:“只有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才能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从而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顺利解决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家庭纠纷,维护家庭稳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涉及双方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时,就会变得相当棘手,受伤害的往往是女方和子女。 第三框 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一、夫妻关系的核心 二、夫妻间的人身关系 1.夫妻间人身关系含义 2.夫妻间人身关系的主要内容 (1)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3)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三、夫妻间的财产关系 1、含义:财产关系是夫妻双方在财产、抚养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的主要内容及处置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个人财产 (3)夫妻约定财产制及意义 3.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 §§§§§ 1.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注意:围绕这个核心,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不能说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相等) 2.夫妻间的人身关系 ①夫妻间人身关系含义: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②夫妻间人身关系的主要内容 A.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在夫妻关系中,姓名权是人格独立、在人身上不依附于对方的标志。(如孩子随父姓或者随母姓) B.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人身权是公民人身权在婚姻法中的直接体现,也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C.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3.夫妻间的财产关系 ①含义:财产关系是夫妻双方在财产、抚养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②夫妻财产关系的类型及处置 三种类型: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夫妻约定财产 A.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具有只归一方的情形的除外; §其他的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注意: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且夫妻间的继承不属于人身关系,而是财产关系。 注意:丈夫婚后赠送给妻子的财产,包括房子,只要有产权登记,就属于共同财产,但是有些物品是妻子一人专用,则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但类似丈夫因车祸去世获得的赔偿金或者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继承的范畴。 注意: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子、收藏的古玩玉石等婚后自然增值的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一方所有的房子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购买的股票等理财产品经过了买进卖出操作或者婚前属于一方的企业商店婚后经营之所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存款婚后取得的定期利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甲在婚后完全用婚前收入购买的房子,名字只写甲,属于甲单独所有;甲、乙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只写甲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注意:赵某结婚后,其父赠送给赵某的一套公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特别指明强调送给赵某,就属于赵某个人财产。 注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版的作品,离婚后获得的稿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发表的作品,婚后才收到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投稿”不能作为依据。 B.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归一方的财产 C.夫妻约定财产制(必须书面形式,口头无效,既可以婚前约定,也可以婚后约定) §含义: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 §意义: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即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注意:房子即使产权证书上没有加上对方的名字也可以适用约定财产制,也能排除法定财产划分,该房子无婚前婚后之分) §约定财产制出现的原因:随着个人财产范围的扩大、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再婚现象的增多,以及涉外婚姻的增多。 注意背出结论: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记住: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注意:抚养针对子女、赡养针对父母、扶助也针对父母、扶养是夫妻之间) (注意:回答为什么出现夫妻约定财产制,要写上“出现的原因+意义”) 注意:婚姻保证书是否有效要看是否出于平等、自愿,是否为个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情况而定。为了维持婚姻的压力签订的保证书,一方只要说自己不是自愿的,法院就不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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