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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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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及卫生局下发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保障意识和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医疗安全的监控、处理机制,更有效地防止医疗缺陷及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增强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保障意识和医疗风险防范意识,正确面对就医患者、家属及社会对疾病康复及全程优质服务期望值日益提高的压力。 第二条范围。全院职工,尤其是医务人员,在实施诊断、治疗和其他服务的过程中,由于“作为不规范”或“不作为”而发生的任何有可能导致医疗纠纷、事故出现的医疗事件,无论患者与家属有无投诉,都属于医疗安全的管理范围。 第三条原则。医疗安全管理工作遵守“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为准绳,以深挖细查质量要素的各方面、医疗过程的各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要手段,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警示责任人从而确保医疗安全为目的。 第四条要求。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分院、科二级进行。医院及各职能部门、各临床科室,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抓好落实。 第五条内容。本管理办法由医疗风险预警管理制度,医疗安全警示制度,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三部分组成。 二、医疗风险预警管理制度 医疗风险预警管理是一种新的风险预防管理模式,是指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危机,进行事先预测和防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并进行医患沟通。医疗风险预警管理自在我院试行以来,由于对风险进行提前预测,提前干预,能有效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因此特完善本制度,尽可能减少医疗纠纷。 第六条预警对象(医疗纠纷易发人群)与疾病有关的情形: 1、新入院的特别是病情不稳定、诊断不明确的危重病人; 2、有严重合并症或有严重复合伤需要多科室多专业协作的病人; 3、入院3日不能确诊或估计在我院确诊困难的病人; 4、病情可能突然变化的病人,如颅脑损伤、闭合性胸腹损伤、心脑血管病、动脉瘤、病重的新生儿、小儿等; 5、特殊体质如恶液质、过敏体质或处超敏状态(过敏性皮炎、休克)的病人; 6、疗效可能不满意的病人;久治不愈的病人;与手术有关的情形: 7、需急诊手术直接送入手术室而无法确定收治科室的病人; 8、术前诊断不明确的病人; 9、术中发现意外情况的病人; 10、术中死亡的病人; 11、病情危急又拒绝手术签字者,或签字后未能进行手术的病人; 12、术后器械、敷料清点数量有误的病人; 13、需要二次手术(“二进宫”)的病人; 14、术后可能致残或功能障碍的病人; 15、老年手术病人(易并发心、肺、脑血管等严重并发症);与精神、经济有关的情形: 16、有自杀史、自杀倾向的病人; 17、有精神异常、心理变态需要特殊看护对待的病人; 18、有纠纷史的病人,扬言要扯皮的病人; 19、病人或家属不配合检查、治疗的; 20、经济困难及费用过大的病人;其他特殊情形: 21、院外治疗效果不佳而转入的病人; 22、需要大量备血、输血者或需要稀有血型血液的病人; 23、发药、配药、注射药物错误的病人; 24、注射药物时(后)发生输液反应、过敏性休克或其它异常反应的病人; 25、发生坠床、坠车、坠楼、摔倒、触电、烧伤等意外伤害事件的病人; 26、群体性中毒、外伤时; 27、其他特殊人群,包括弃婴、无家属者、家属恶意离院者、既往与医疗人员有私人怨恨的病人、社会闲杂人员等; 28、医务人员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29、医务人员亲属;或亲属中有医务、法律工作者的病人; 第七条预警方法原则。及早上报,逐级处理;积极会诊,奖优罚劣。 1、医护人员接诊上述医疗纠纷易发人群时,要有高度的防范意识,做好必要的解释、沟通工作,确保医疗文书记录的完善和规范,及时、认真填写《医患谈话记录单》或《病危通知书》,并及时向上级医生或护士长(护理问题)报告,如上级医生或护士长处理不了,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2、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深入了解情况,作好调查、分析、解释、沟通、协调工作,及时处理、化解矛盾,防范事态扩大及医疗纠纷发生,必要时作好应对医疗纠纷的准备。 3、如科室负责人认为事态严重,则填写《特殊病人报告单》向医务部报告,紧急情况电话报告后补送书面报告(非行政上班时间向医院总值班报告).医务部接到科室负责人书面报告后立即备案并提出应对意见,进行适当干预,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作好调查处理、会诊工作。 4、医务部必要时向院领导报告。 5、医务人员和科室未及时报告并产生了严重后果的,在以后纠纷处理时将按职责履行不到位被加重处罚。 6、及时报告,同时科主任积极处理仍出现医疗纠纷的,由医务部提请院办公会讨论,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7、对及时发现医患纠纷苗头和安全隐患并积极处理,杜绝了重大纠纷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适当的嘉奖。 三、医疗安全警示制度原则。落实细则,全程督导,警告教育,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广大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减少医疗缺陷,提高医疗质量,医务部根据在工作或医疗活动中责任人因失误造成的医疗缺陷的性质、程度及后果,将医疗缺陷分三级,分别采取不同方法对当事人及所在科室进行警告、教育、处罚。 第八条一级医疗安全警示项目: 一级医疗安全警示项目主要是指违反各项规范要求,但是尚未造成患者投诉等后果的行为。 1、医疗文书 (1)门、急诊医师未按时书写门诊或急诊病历。 (2)未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记录药物过敏史,输血患者未记录输血史。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住院志、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及其他记录。 (4)凡决定转出的患者,主治医师未书写转科、转院记录。 (5)意外死亡病例未当日及时讨论并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 (6)大、中型手术未进行术前讨论。 (7)未及时签订医院规定的各种知情同意文书。 (8)造成病历等资料损坏或者丢失。 2、纪律(1)工作人员擅自离岗。 (2)对于疑难危重患者,会诊医师和辅助检查科室医(技)师在接到急会诊(书面或电话)邀请后,未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诊查患者。 (3)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查房、诊治、发药过程中聊天、打手机。 (4)门、急诊医师、护士未及时将门、急诊危重患者转送到急诊科、病区。 (5)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未按《新技术、新项目审批备案制度》相关规定执行而擅自实施。 (6)违反相关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7)将院内讨论的有关患者的情况擅自不负责任地向患者或其家属透露。 (8)不负责任地解释其他医务人员的工作,造成患者或其家属误解。 (9)违反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 (10)出现医德医风问题。 3、诊疗规范 (1)门、急诊医师对于经3次就诊仍难以明确诊断的患者未请上级医师复诊。 (2)危重患者到达急诊科后,未在3分钟内开始抢救。 (3)会诊医师未按规定书写会诊记录或未诊查患者而进行“电话会诊”、“病历会诊”。 (4)门、急诊医务人员对危重患者未实施首诊负责制。 (5)门、急诊医师未见患者即开具“住院证”或病房医师不看患者即开医嘱。 (6)三级医师查房不及时或记录签字不及时。 (7)病情突然恶化且初步处理效果不佳时,未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 (8)对疑难病例未及时提请科内、科间、院内、院外会诊。 (9)需马上执行的医嘱未向护士交待清楚,导致延缓执行。 (10)对危重患者未做床旁交接班或未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处理事项记入交班记录。 (11)临床医师迟报、漏报传染病或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未就地隔离、按规定消毒或转入传染科、隔离病室。 (12)特殊患者择期手术未在术前上报医务部。 (13)麻醉师术前及术后患者返回病房24小时内未诊查患者。 (14)手术医师在术后未及时诊查手术患者,3日内无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15)错发、漏发药物,但未造成后果,并未引起患者投诉。 (16)医务人员的原因导致择期手术术前准备不充分,延误手术进行。 (17)供应过期灭菌器械或不合格材料。 第九条二级医疗安全警示项目 (1)因发生一级医疗安全警示而引起患者投诉。 (2)半年内被两次一级医疗安全警示。 (3)由于责任人的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经协商或调解或判决,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金额低于1000元人民币。 第十条三级医疗安全警示项目 (1)一年内被两次二级医疗安全警示。 (2)由于责任人的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经协商或调解或判决,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人民币。 (3)各种医疗事件酿成医疗纠纷,虽尚未认定为医疗事故,但责任人过失严重,影响恶劣,造成医院声誉的毁损。 (4)严重医德医风事件,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医院声誉的毁损。 第十一条医疗安全警示程序 1、立案调查 (1)科内自查发现一级医疗安全警示项目,由科室进行处理,并在考核记录本上进行记录。科室自查发现二级或三级医疗安全警示项目要向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医务部、护理部、临床医技科室及其他职能部门均有权利和义务在日常工作中检查、发现医疗安全警示项目内容,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2)院办、党办、纪检监察部门、医务部、护理部等职能部门接到患者投诉以及科室上报的二级或三级医疗安全警示项目,经核实,于接到投诉后24小时内立案。 2、警示处理 (1)科室上报或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二级或三级医疗安全警示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在24小时立案并立即下达《医疗安全警示通知单》(白、黄、红三色)。 (2)接受投诉立案的,于接到投诉后进行调查、核实,于立案后72小时内下达《医疗安全警示通知单》。 (3)被 二、三级医疗安全警示的责任人,必须在接到《医疗安全警示通知单》后的48小时内到发出警示牌的部门接受谈话,参考谈话后本人的悔过表现,48小时后给予处罚。 (4)经各级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者参照《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合并处理。 (5)经医院技术鉴定小组鉴定为医疗事故者参照《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合并处理。 3、监督实施 职能部门应检查监督责任部门(或人)对医疗缺陷的整改情况,对于完成情况予以验证并备案。如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则由原有警示级别升级加以处理,并加大督查力度,直至缺陷整改完毕。 第十二条处罚 1、处罚原则 (1)根据警示等级,参考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确定处罚额度。 (2)区别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在复合原因造成的后果中应承担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3)对于受到医疗安全警示的个人、科室和部门,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积极设法补救者,给予一定的精神(全院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 2、处罚类别: 医疗安全警示制度处罚类别:处罚人员一级警示二级警示(黄牌)三级警示(红牌)直接责任人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一级警示扣除效益工资20-100元/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教育; 全院通报并扣除效益工资100-300元,造成损失的另外:技术原因负担5%赔偿金;责任因素承担10%赔偿金; 书面反省; 全院通报并扣除效益工资500元,造成损失的另外: ①技术原因负担3%赔偿金;责任因素承担5%赔偿金。 ②视具体情况处以记过、待岗、一年内取消晋升资格等处罚。 ③属医疗事故的按《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合并处理。 间接责任人(科主任)扣除效益工资30元扣除效益工资100元扣除效益工资200元责任科室科室进行专题讨论损失作科室支出经济损失作科室支出 四、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原则。倡导预警,分级处理,落实责任,处罚到人。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及XX省制定的《XX省医疗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精神,教育责任人及责任科室,搞好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十三条处理程序 (1)患者或家属投诉到医务部后,接待人员应如实记录投诉内容,建立医疗纠纷档案,并及时向医疗安全管理领导汇报。 (2)一般纠纷交由科室自行解决处理,科室须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医务部备案,否则按二级警示项目处理。 (3)对科室不能解决的一般纠纷由医务部和科主任共同接待。科室须书面提供事情经过、调查结果及处理建议。医务部进一步调查核实,了解纠纷的原因。待分清责任后,由医务部与科主任拿出一致的处理意见,并通知患者及家属。 (4)重大医疗纠纷应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所属科室不方便接待的,由医务部接待处理,科室无条件服从处理意见。重大医疗纠纷、事故的处理办法必要时由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组织处理。 (5)因医德医风及服务态度所致纠纷,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6)因护理、药剂、挂号收费、后勤等部门所发生的纠纷,由护理部、药剂科、财务部、后勤保障部等接待处理,并将书面处理意见备案。 (7)如属重大差错、事故引起的纠纷,对病案原件复印后,由医务部和患者及家属一起签字封存。 第十四条经济赔偿的规定 1、支付经济补偿范围 (1)经医学会鉴定为医疗差错、事故的。 (2)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技术鉴定小组鉴定为医疗差错、事故的。 (3)未经鉴定但医院治疗过程中确有过错或无法举证等其他情形的。 2、支付费用的承担 1、医院所支付经济赔偿费用,原则上分段计入所在科室当月成本: 10000元以下全额计入科室成本;10001---20000元80%计入科室成本;20001---40000元70%计入科室成本;40001元以上50%计入科室成本。 2、因科室擅自违纪所致的经济赔偿,全部由科室负担。 3、科室处理的纠纷在支付经济赔偿时,应与患者及家属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对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的处理。 (一)一般处理: (1)赔偿金额在2000元以下,属于医疗安全警示项目的,按照《医疗安全警示制度》执行。 (2)年度内科室投诉超过3次,科室不能评为本年度先进科室。 (3)个人年度内投诉超过两次,年终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二)经济处罚: (4)未经医学会鉴定的,医院每半年(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技术鉴定: a、属于技术原因的:责任人承担保险理赔后不能报销金额(下同)的10%,间接责任人承担2%. b、属于责任原因,职责履行不到位、不落实核心制度、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服务态度恶劣的:责任人承担保险理赔后不能报销金额(下同)的20%,间接责任人承担3%. (5)经医学会鉴定为医疗过错或事故的: a、属于技术原因的:责任人承担保险理赔后不能报销金额(下同)的20%,间接责任人承担3%. b、属于责任原因的:责任人承担保险理赔后不能报销金额(下同)的25%,间接责任人承担5%. 以上经济处罚个人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三)行政处罚: (6)对上述(4)、(5)两种情形,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另外按《医疗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医疗纠纷、事故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处理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对医疗纠纷或事故的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免除处罚,仅扣除科室相关收入。 1、因科室业务需要,开展高风险手术或其它诊疗项目,事先报告医务部,院科二级进行了充分准备仍出现不良后果导致纠纷事故的。 2、特殊病人,责任科室及责任人提前进行了预警,由科主任报告医务部进行了会诊讨论、干预,在落实讨论意见中也无任何过错(医院技术鉴定小组鉴定),仍因病情复杂或体质特殊出现医疗意外的。 第十六条医疗事故在结案前,对责任人不予办理调动手续,但在结案时,责任人已经离、退休的,一般可不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进修、实习人员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带教老师承担相应责任,并通知进修实习人员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处理。 第十八条医院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业余行医,造成医疗事故的,按非法行医论处,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篇: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为不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医院的医疗质量建设,加强医患沟通,防范医疗差错、事故,避免医患纠纷,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我院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质量意识。 全院医务人员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精神,熟悉与医疗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经常性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全员质量管理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 二、强化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要逐步强化科室的风险管理,成立医疗护理质量风险基金。通过风险管理,强化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有效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促进科室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差错及事故。要经常组织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做到警钟长鸣,在保障病人安全的同时加强自我保护。 三、完善院、科两级医疗质量体系建设,发挥两级体系的监督作用。 完善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质量管理小组两级体系的建设,加强对医疗、护理、药事、输血、院感的质控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同时检查结果与岗位工资、奖金发放挂钩,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充分发挥院、科两级质量体系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保障安全措施与医院发展相适应和配套。两级组织要定期召开医疗质量管理会议,将安全生产纳入会议主要议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认真落实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 临床工作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做到对精神病人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为病人提供温馨、细致、耐心的服务。同时要认真落实执行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如:首诊、首问医生负责制、三级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病案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技术准入制度、查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医患沟通制度等,通过落实制度,始终把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放在医院管理的核心。 五、加强“三基三严”训练,不断提高医护技术质量。 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训练,重点是“三基三严”训练,即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密的方法;加强临床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医护技术质量。 六、落实病情告知和医患沟通,减小医患纠纷。 精神病人大部分缺乏自知力,医院与病人是委托治疗关系,应尽可能地将病人的病情、治疗方案、需作的特殊检查、治疗(如24小时动态脑电图、mect治疗等)、治疗费用、治疗风险及其他应告知内容告知监护人,加强沟通,以减小医患纠纷。 七、加强病房巡视,防范未然。 精神病人在病态支配下大多缺乏主观主诉,难以沟通和表达实际、真切的感受,往往要靠医务人员细心观察、耐心发现其病情变化。特别是病人的“三防”行为更具有隐蔽性和主观故意,通过加强病房巡视,注意病人服药情况,加强病人外送检查、外出活动等环节的监控,防范于未然,将医疗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八、重视医疗文件的内在质量。 医疗文件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在医疗纠纷中,是进行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判明是非、分清责任的依据。同时医学模式的改变,对医疗文件的书写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医疗文书的内在质量管理,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九、正确对待家属同意治疗意见的签字。 《住院知情同意书》的签订实际上是双向性的,一方面是使患者理解临床医学的风险,另一方面医生要针对这些风险,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和一旦发生意外的应急补救措施。家属签订同意书是理解可能发生的危险,但决不是容忍医护人员因失误所发生的意外,医护人员必须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对待家属对治疗操作同意的签字,在治疗中要精益求精,尽可能避免发生意外。临床医生在选择治疗方式、方法、药物、护理措施的同时,要对家属讲清利弊,充分征求意见,尊重患者或家属对治疗方法的选择权。 十、加强职能部门深入临床一线的检查、协调和督导作用。 医院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病房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了解科室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现场协调解决;医护办要掌握各临床科室诊疗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化解医疗纠纷的苗头和隐患,要改变过去单纯的宣传、教育、检查和发生医疗纠纷后再做回顾性调查、总结经验教训的被动管理办法,而是采取亲临一线,及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把医疗、护理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的主动管理办法。 十一、严格科室技术准入,加强医疗质量考核。 医护办要加强对临床科室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审核及风险评估,严把医疗技术准入关。同时,要加强对各临床科室进行每月或季度的质量考核,发现事故苗头及时进行堵截,以确保患者在医院能得到安全有效的医疗服 务。 第三篇:医院医疗安全整改措施**医院 关于医疗质量安全的落实情况 医疗质量是关乎一个医疗单位的生死存亡的大事,一次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会导致本人医疗威信扫地,断送医疗前途,同时会对医疗单位形成恶劣影响,让社会上很多人员对本医疗单位形成不信任的态度。为此,我院组织成立了医务科,专门负责全院的医疗质量安全,我院实行例行检查和突击检查的办法,具体如下: 一、院内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告知制度执行不力。 具体表现在。给病人开具不在农合报销范围内的药品、给病人做必要的辅助检查、病人出现危重情况时等均未实行告知制度,引起病人或家属不满。 措施。按照卫生局要求,统一实行病人告知书,医务科不定期进行抽查及督查,发现未告知的给予当事人院内公示及警告处分。 (二)交接班制度执行不力。 我院护理交接班仍按交接班制度执行,但大夫交接班不正规,往往只有口头交待,而没有书面交接。 措施。当场给相关大夫提醒,并要求科室主任做好督查工作。 (三)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执行不力。 我院有的大夫因为水平较差,但好面子,遇到疑难危重病例不喜欢组织人员会诊讨论,以致经常耽误病情。 措施:要求科室主任经常巡视病房并经常与大夫沟通,发现疑难危重1 病人及时汇报分管院长、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人员协调上级医院或本院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会诊。 (四)护理人员对三查七对不熟悉。有几次医务科在督查医疗质量时提问护理人员三查七对内容,回答很不熟悉。 措施。当场向护士长及相关护理人员说明三查七对的重要性。 (五)院前120急诊、急救药品已过期未更换。在一次督查时发现120救护车上抢救药品已过期未及时更换。 措施。马上汇报给院长,成立了院前120急诊急救领导小组,责令组长负责120救护车及全院急救药品的更换工作。 (六)、同时对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又进行了统一的、系统的规定,让每个岗位的人各负其责。 二、卫生室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抗生素皮试液的配制不规范。 (二)不注意相关药物的副作用。 (三)不明白输液反应的原因。 (四)消毒隔离制度不规范。例如84消毒液仍按1:500的比例配制,应按1:100的比例配制。 (五)门诊登记不规范。 (六)思想观念陈旧。 (七)抢救药品有效期未明确标示,以致于抢救药品已到期未及时更换。 针对上述情况,我院每次在每月5日、25日的乡村医生例会上同时组织院内部分人员对存在问题作了整改培训,具体整改培训内容如下: (一)、抗生素皮试(原来我院抗生素皮试不太规范) 要求: 1、皮试液超过一小时不能再用,因为抗生素受阳光、空气、温度后容易分解,影响皮试效果,因为很多过敏,过敏的原因就是因为皮试没有做准。 2、不能用青霉素皮试液代替所有的皮试液,要按说明书上的说明进行配置。 3、不能用大针管做皮试,很多人不用1ml针管做皮试,而用2.5ml或者5ml或者更大的针管作皮试,这样误差很大。举例:假设用水桶样粗的针管做皮试,因为直径太大,所以误差太大。 4、在中央电视台报导过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应注意舒巴坦钠的过敏反应。 5、两种批号的同种样品,不能混合应用。 (二)、相关药物的副作用:有部分人员对原来强调的一些药品的副作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特要求如下: 1、克林霉素,沙星类如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有明显的副作用,应少用或禁用,减慢低速。 2、部分中药制剂,如清开灵针剂,葛根素,双黄连,银翘片,坚决不用,因为杂质多,提纯度不高,容易发生输液反应,原则上不予应用。 3、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坚决不能再用,因为容易对舒巴坦钠过敏。 4、我院对上述药品已基本不再应用。 (三)输液反应的原因: 1、温差过大; 2、滴速太快; 3、杂质太多; 4、中药制剂用生理盐水滴注; 5、浓度高化不开; 6、消毒不彻底。例。 一盆花夏天的时候中午不能浇水应早晨或晚上浇水,因为温差过大,容易发生花死亡的现象。 (四)、值班交接班制度 举例说明,对于上个人做的皮试,其实已过敏但未经交代而有下一人直接输液,容易发生过敏反应。我院护理交接班与大夫交接班,在原来检查的时候发现经常不安规定执行,今天特别强调了这一点。 (五)、消毒隔离制度 输液时,消毒应从一个中心点向外螺旋状消毒,不应上下或左右来回擦动。紫外线灯应定期对治疗室进行消毒。 (六)、门诊登记的问题 1、门诊病人有登记,预防心术不正之人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事故嫁祸本单位。 2、门诊处方病人就诊后应首先开具处方,避免出现纠纷后处方还没有开具的情况,让病人及其家属抓住不利于我们的证据。 3、保存现场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后应及时保存现场,避免病人及其家属拿走相关治疗证据,嫁祸我们单位。 (七)、什么是个好大夫。 能分出病情轻重,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能分出死活就是好大夫。俗话说,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 (八)、注意特殊人群 儿童,肺心病人,心脏病老人,孕妇输液时滴速一定不能过快。糖尿病人应注意询问病史,不能随便用含糖制剂。 (九)、改变思想观念 一些旧的医疗观念已经不符合现在诊疗要求,应听从别人的见解,不要自以为是。做到手勤、腿勤、嘴勤、眼勤。 (十)、服务态度。俗话说,车祸十次九次快,医疗行业也是如此,我院也经常发生因为服务态度不好被投诉的事情,所以我们要求必须要有好的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做到手勤、腿勤、嘴勤、眼勤。如不服从规定,按医院责任制给予相关人员处罚。经常有大夫或护士打着电话给病人进行医疗行为,服务态度非常恶劣,应该想一想如果病人也是我们的家属,我们该怎么办。大家应该有此体会,当得到一个痊愈病人的夸奖或在村里的老百姓评价很高的时候,每个人的心里都会享受那份感觉。 第四篇: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医疗安全管理措施 一、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建立医疗安全和重大医疗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 二、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应与医疗质量管理、药品管理、医疗器械管理、输血科及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医疗不良事件监测网络。通过对临床医疗全过程的监测管理,对关键流程实施中可能发生的不良事件,应制定重点应急与优先方案,保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三、职能科室和临床医技科室应重点建立医疗纠纷事故登记、处理、报告制度。建立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的登记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建立药物不良反应报表的收集、整理、报告制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表的收集、整理、报告制度。 四、医疗工作中遇下列情况,应当按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绩效报告,科室必须及时向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设备科、药剂科)报告,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依据相应规定逐级上报。 1、发生严重工伤、重大群体事故、大批中毒、意外伤害、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多科室力量抢救病人、伤员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 3、紧急手术而病人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首次开展重大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应用。 5、发生医疗争议、医疗事故或医疗隐患等医疗不良事件。 6、收治涉嫌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的病人。 7、发现传染病疫情、严重院内感染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 8、病人死亡,申请进行尸体解剖。 9、发生急性中毒和严重职业病。 10、发生药物不良反应,贵重药品、成批药品变质。 11、发生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或其它不良事件。 12、发生输血反应或输血错误。 13、重要病人病情变化。 14、急诊室重大抢救,各科室危重病人抢救。 五、报告程序: 1、请示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特殊情况应先通过电话报告。 2、有报告方式要求的,应按专业要求的方式(填报表格、卡片等)及时报告。 六、受理的领导或专业部门工作人员在收到需要批示的请示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做出明确的批复。紧急情况当即决定。 七、重大医疗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是医疗安全的保证,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督查、督办,确保报告程序畅通。 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的规定 一、医务人员有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的责任和义务, 二、医务人员应根据科室实际情况,通过讲座、宣传页、电视等途径积极向患者提供与疾病相关的健康知识教育,协助患方对诊疗方案的理解与选择。 三、医务人员对需手术的患者应标示手术部位,主动邀请患者参与认定。 四、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 五、医务人员应鼓励患者及家属提供真实病情和有关信息,并对其说明对保障诊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性。 六、鼓励患者在就诊前向医务人员提出洗手要求。 第五篇: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机构,各科室行使相应管理职权。 2.医院医疗安全管理组织主要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等,医务部、护理部、共同负责医疗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的向医院领导反馈医院医疗安全的现状,提供警示作用的医疗安全信息。 3.医院检验室必须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4.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药品,建立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要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4.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6.上班时检查科室有无异常,下班前关闭好门窗。有不安全现象应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 第28页 共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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