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沿河第三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组织对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援助;拟定卫生应急工作措施并组织落实。
2.负责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监测、预警指挥决策系统;适时向卫生厅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并根据卫生厅决定组织实施,在应急响应状态下转为“应急救治指挥部”。
3.负责组建我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卫生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的整体救治能力。
4.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和发布标准,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向卫生厅上报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加强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5.负责卫生应急救治工作的资金、物资储备;接受院内外援助。
6.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科学研究,广泛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的日常管理工作,督导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2.加强与有关部门、有关科室的综合协调与沟通,建立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
3.负责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相关预案的起草工作。
4.组建与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
5.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汇总、分析,适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应对建议和策略。
6.组织对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救治技术的培训、演练。
7.负责救灾、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涉及公共卫生问题处理的组织协调和对重大人员伤亡的紧急医疗救护工作。
8.负责领导小组的会议安排和会议纪要。
9.对我院卫生应急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公布我院卫生应急工作信息
第二篇: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职责
1医务科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科室。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科室要按照传染病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处理情况。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止由院领导小组宣布。
重大突发事件请示报告制度:
(一)医院突发事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安全/恐怖事件、网络停运事件、重大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大批伤员救治事件。
(二)各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按照市、区有关规定逐级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1、信息科负责网络实时直报传染病疫情。
2、感染管理科负责报告医院感染爆发疫情。
3、保卫科负责报告医院火灾、突发安全/恐怖事件。
4、总微机室负责报告医院网络停运事件。
5、医务科负责报告大批伤员救治、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医院行政总值班负责非行政办公事件突发事件报告,将突发事件报告院长办公室负责人。
7、院长办公室负责医院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并及时向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汇报。
(三)医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按照《突发事件分类标准》议定突发事件类型,Ⅲ级以上突发事件有院长办公室向卫生局等上级部门报告,Ⅰ级、Ⅱ级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6小时内报告相关部门。
(四)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必须及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如违反此规定人员,将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XX县区松林坡乡中心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加强合作、群防群控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预报机制,尽早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苗头,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迅速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红色
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放射损伤、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橙色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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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h7n
9、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发生在学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0人以上,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20人以上,或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50人,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
9.学校实验室保存的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霍乱、脊髓灰质炎等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丢失;
10.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11.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黄色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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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99人,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9.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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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6.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辅国(校长—全面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副组长:沙毅(代理副校长—分管学校安全工作)
成员:谢瑞(教导主任—落实健康教育课堂教学)
谢扬琴(工会主席—负责环境卫生、学生常见病、多发病宣传教育预防工作)
沙柳(少先队总辅导员—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谢珊(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信息报告工作)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校长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公共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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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XX县区松林坡乡中心小学责任报告人:谢珊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乡教育管理中心、县教育局、松林坡乡卫生院、县疾控中心进行初次报告;县教育局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省教育厅。
(2)进程报告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随时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重大与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直至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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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必须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尽可能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初步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等。
(2)进程报告
报告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在进展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现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结案报告
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的过程、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感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及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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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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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进程报告。
(四)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的应急反应除按照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五、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是改善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六、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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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七、责任追究
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部门正职及学校有关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部门和学校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学校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第三责任人。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追究学校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第三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XX县区松林坡乡中心小学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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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xxx教导主任
xxx总务主任
xxx班主任
二、各成员分工
1、校长。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一责任人。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组织应急措施,开展应急工作,进行工作报告。协助上级安监、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2、副校长。全面配合校长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第一时间了解事件的内容报告给校长,并组织学校老师进行应急处理。
3、教导主任。当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与老师和学生沟通,了解情况。并进行心理辅导,稳定师生情绪。
4、总务主任。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安排休息室和隔离室,对于发生事件的班级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和消毒,并提供必须的物品。
5、卫生应急信息联络人。负责每天的预防和监测,遇到突发事件及时了解,及时记录,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并联系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应急处理。
6、班主任。负责本班晨午检和因病缺课追踪制度的落实,对发现的可疑传染病疫情及时报告。xxx卫生应急信息联络人联系电话
第五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4城关镇中心小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该小组是全校紧急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领导机构。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办、教务、政教、后勤正职领导、各班组长为主要成员,负责组织指挥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具体构成如下:组
长:蔡志科
副组长:刘茂荣
李红芳成
员:各班主任
卫生应急领导及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在县政府和教育局、卫生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制订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2.明确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3.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将食品安全卫生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或按规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督导和检查;对督导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督促和落实;
4.负责制定学校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督促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
5.学校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及时赶往现场,并立即报告市教育、卫生主管部门,而且协助做好有关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公共卫生事故的事态扩大。
6.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
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7.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8.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9.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二、运行机制
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工作。
1.发生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建立工作责任制,部门正职为第一责任人,部门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应对处置工作。
3.校医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实际要求,制定校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具体组织实施医疗救援工作,并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开展进一步的医疗救援工作。
城关镇中心小学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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