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汤新城平原路给水管网工程
(南外环路—羑河南路段)
监 理 规 划
编 制:
总监理工程师:
技 术 负责人:
河南国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十一月
目 录
一、 工程项目概况
二、 监理工作范围
三、 监理工作内容
四、 监理工作目标
五、 监理工作依据
六、 项目监理机构组成形式
七、 项目部监理人员
八、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九、 监理工作程序
十、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十一、 监理工作制度
十二、 监理设施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安汤新城平原路(南外环路—羑河南路段)给水管网工程
2、工程组成:
本工程为城市给水管网工程,北起南外环路,南至羑河南路,全长7175.34米。本工程给水管道采用双侧布置,东侧给水主干管距路中48.5米(南外环路—羑河北路段)、28.5米(羑河北路—羑河南路段)、30米(过羑河大桥段),管径DN=600㎜;西侧给水主干管距路中44米(南外环路—羑河北路段)、18米(羑河北路—羑河南路段)、27米(过羑河大桥段),管径DN=300㎜。一般路段采用承插式球墨铸铁管,工作压力为0.6MPa。技术要求等级为K9,接口形式为T型橡胶圈接口。主要过路、过河、过渠采用Q235-A焊接钢管,钢管管径小于400㎜的壁厚为8㎜, 管径大于等于400㎜且小于800㎜的壁厚为9㎜, 管径大于8等于00㎜的壁厚为10㎜,管道的椭圆度不应超过0.01D(D为管道外径),在节点,安装的端部不得超过0.005D。过路、过桥等重点施工部位采用PE拖管施工。
3、技术要求:
(1)管线施工、水压试验、冲洗消毒严格按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进行。
(2)阀门及排气井:蝶阀井采用砖砌圆形直立式蝶阀井;排气阀井采用圆形砖砌井;地下式消火栓井采用砖砌圆形立式闸阀井。
(3)消防栓布置间距不得大于120米。
(4)在过河、过路等重点、难点施工部位,必须设置自动排气阀和加长伸缩器。管段高点出处,必须设置自动排气阀。
4、工程项目计划工期:3个月
5、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安阳市安汤新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设计单位:安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安阳市大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南国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委托监理合同,业主委托我公司独立对本工程从开工到工期竣工验收施工阶段的全过程,进行工程监理。包括:
(一) 测量放线
(二) 土方施工
(三) 管道安装工程;
(四) 稳管及灌水试压;
(五) 回填及冲洗消毒;
一、 监理工作内容
(一) 总监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会议,提出建设性建议,对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二)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包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以及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内容),并提出审查意见,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三) 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
(四) 审查并确认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审的分包单位资格。
(五) 审查各种测量放线的方案,并在现场对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复验和确认。
(六) 根据建设单位的授权,现场检查工程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及相关资料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做到“三有”(即有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规定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七) 审查确认承包单位用于施工试验的试验室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
(八) 审查工程所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主要设备能否满足设计要求和符合规范、标准等规定的要求。
(九) 审查确认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的工期目标编制的各种工程进度计划,定期检查工程的进度,提出进度控制的措施。
(十) 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4.8条要求“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十一) 组织隐蔽工程验收;组织工程质量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
(十二) 参与给工程的系统试压试验。
(十三)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消防及文明施工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应立即制止;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十四) 审查及会签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并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十五) 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工程质量状况和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处理需要解决的有关事项。
(十六)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
(十七) 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隐患应停工整改;组织有关各方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责成事故责任方及时写出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并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十八) 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计价;审查工程付款申请,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十九)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提交阶段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二十)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按程序进行归档。
(二十一) 做好监理记录,进行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检查与归档。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并签署意见。
(二十二) 工程保修期的监理: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检查工程质量状况,鉴定质量问题,分析责任,督促保修工程责任单位修理,对修复的工程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四、监理工作目标
(一) 造价控制目标: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对工程进度的控制,来实现造价目标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二) 质量控制目标:
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通过一切监理手段,务使达到该目标同时控制造价和进度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达到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目标。
(三) 进度控制目标:
满足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通过监理,排除一切不利因素,务使达到工期目标(日历天控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
五、监理工作依据
(一) 国家及安阳关于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令、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现行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企业标准、设计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当地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等);
(二) 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批准文件(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三) 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技术文件(正式的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说明)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四) 建设部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中关于施工阶段的监理内容,具体结合监理合同规定的条款;
(五)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大纲、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项目监理机构名称为项目监理部。其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项目总监
专业
监理工程师
土建
监理工程师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人员配备原则依据:配制监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任务范围、内容、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并符合委托监理合同中对监理深度和密度的要求。
监理企业管理机构设置原则:
1、 必须符合公司的规模和所从事监理企业的特点,机构功能明确;
2、 必须符合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使集权和分权相结合;
3、 必须符合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避免重叠;
4、 必须符合人员结构合理,控制管理层比例,定职、定责、定员;
5、 必须符合有利于信息沟通的原则。
八、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一) 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制定旁站监理方案,确定见证取样工作内容和项目,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
7、 审核签署承包(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即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组织工程质量进行预验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监督检查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二)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参加制定旁站监理方案;负责本专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查承包(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安全技术措施、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本专业检验批、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的划分和工程质量验收;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并签署意见;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三) 监理员职责: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 检查承包(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 担任旁站工作,实施旁站监理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6、 做好监理日记、旁站监理记录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九、监理工作程序
(一) 监理工作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进驻现场
编制监理规划、制定旁站监理方案及监理实施细则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审查承包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保体系
第一次工地会议
审批工程开工报告
签发开工指令
实施现场监督、管理:进行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实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相关各方关系。(组织阶段性验收)。实施安全生产监理
组织竣工预验、整改;审查竣工资料;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检验资料的复查;对主要使用功能进行抽查。
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竣工报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整理监理资料的组卷与归档
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总监签署验收意见和《竣工移交证书》
监理工作结束,编写监理工作总结
交付(工程项目进入保修期)
(二) 监理工作程序的一般规定:
1、 要按照监理工作开展的先后次序,明确每一阶段完成的工作内容、行为主体、工作时限和考核(检查)标准;
2、 必须坚持监理工作“先审核后实施、先验收后施工(下道工序)”的基本原则;
3、 监理工作程序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
4、 当涉及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作时,监理工作程序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规定约定的程序、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5、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监理工作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执行施工程序:先准备后施工,先地下后地上,先大后小,先乔木后灌木,先绿化后铺装的原则。
(三)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程序: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 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进驻施工现场:
按中标通知书或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及投标承诺的人员派到现场,建立起工作制度,明确监理人员职责,开始工作;
2) 参加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总监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
3) 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制定旁站监理方案、监理实施细则: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制定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抽测项目、时间、标准、方法计划;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分专业编制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对各专业技术、管理和目标控制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完整性、符合性、适用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实现目标的保证措施审查,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再与承包单位磋商达成一致意见,总监审定批准,报建设单位。
5) 审查承包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保体系:
承包单位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对于搞好监理工作是很重要的环节,也是保证做好工程质量的重要条件。审核的内容:
①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②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③ 专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6)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分包单位的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并满足工程需要。
7) 审查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
对建设单位交给施工的红线桩、水准点进行校核复测,并对承包单位建立的控制网(或控制导线)、水准点系统测量进行审查确认;审核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鉴定证书、测量成果及现场查验桩、线的准确性及桩点、桩位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8) 审查《开工报告》:
对承包单位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文件、资料;除检查所报内容外,还应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是否满足开工要求;地下障碍物是否清除或查明;测量控制桩、试验室是否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确认等进行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结果,总监确认具备开工条件时签署同意开工时间,并报告建设单位。
9) 第一次工地会议的组织:
第一次工地会议一般应在承包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进驻现场后,工程开工前召开,并由建设单位主持。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下列人员参加:
a、 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
b、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经理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c、 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
2、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及项目监理的复杂性,监理规划不可能制定一个适合所有项目监理工作的规范性程序,因此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机构在实际监理工作中,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具体要求制定符合项目建设和项目监理特点的监理工作程序。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是围绕工程三大目标和施工安全生产展开,因此,监理工作程序也主要是实施工程项目的质量、造价、进度的控制和保证安全施工。
1)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质量控制:
① 该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② 该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质量预控)
③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过程控制)
④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合格控制)
⑤ 该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主要是:参加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该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承包单位检验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验批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有关材料,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观感质量的现场检查确认等;
⑥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2)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
①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
②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总进度计划及分期施工进度计划;进度计划中的主要工程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施工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需要和配套动用的要求;总承包、分承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单项工程进度之间是否相协调;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工期是否进行了优化,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设备、水、电等生产要素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供应是否均衡;对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采供的物资等),承包单位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所提出的供应时间和数量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造成因建设单位违约而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可能。
③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④ 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3)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造价(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控制:
① 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② 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③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4)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① 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②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③ 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5)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①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② 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③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该项变更的各项手续是否齐全,其变更是否经总监确认;对工程变更概(预)算核对计算是否准确,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报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建设单位授权的,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向建设单位通报协商结果;未取得建设单位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签署协商一致的意见。如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待工程竣工结算时,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准;
④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⑤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6)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① 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
②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验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监督。
③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④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资料到备案部门备案。
7) 监理工作总结: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机构有关人员编写,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后,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3、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九篇施工安全部分,以及相关专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2)工程开工前,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3)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安全生产条件内容及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报告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批准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否则,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指出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4)项目监理部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复工审查时,不仅要审查其停工因素是否消除,还要审查其是否查清了导致停工因素发生的原因和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预防措施,还要复核其各项措施是否得到贯彻落实。
5)项目监理部参加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6)项目监理部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否则,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承担监理责任。
并协助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总监签认后报建设单位批准。
十、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除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13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有关内容外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 由总监全面负责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工作,实行总监负责制,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需要,并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监理工作制度的责任落实。项目监理部首先的任务是充分了解工程设计、现场和施工等状况下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根据监理规划,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二) 监理工作方式,是依靠自身的专业技术知识,管理工程建设的实施,因而监理工作具有公正、独立、自主的特点。在监理工作中涉及的工程专业技术,应当符合相关的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范的规定,监理单位依法执业,既要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也不能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
(三) 监理单位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设立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并采用见证、旁站、巡视、平行检验,指令性文件,工地会议,严格执行监理工作程序等手段进行工程施工监理;
(四) 总监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做好项目的组织协调,协调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五) 监理工作要采取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主动控制是防患于未然,监理工程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并拟定和采取各项预防措施,以使计划的目标得以实现;被动控制是工程建设计划进行时,监理工程师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跟踪,并与原来的计划目标进行对比,从中发现偏差,从而采取措施纠正偏差。
(六)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是实施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和合同与信息管理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1、 工程质量控制:
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实现质量目标,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应围绕影响质量状态的五大因素(人、机、料、法、环)进行控制,除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5.2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的有关规定外,做好以下工作:
1) 以主动控制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管理。工程质量控制中监理人员要做到事前介入,事中检查,事后验收,质量认证;在质量形成过程中控制各过程和工序,实施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对质量的事后把关,过渡到事前、事中质量控制。
2)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控制,应把“质量第一,用户至上”始终作为工作准则;从对工程质量检查,过渡到对工作质量检查,对工序质量检查,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生产要素实施全方位的质量控制。
督促承包单位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必须有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制度包括原材料控制、工艺流程控制、施工操作控制,每道工序质量检查,各道相关工序间的交接检验以及专业工种之间等中间交接环节的质量管理和控制要求等制度;总监理工程师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的内容检查承包单位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3) 施工过程控制,贯彻落实现代质量控制理论的三个基本环节;一是必须对用于建筑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实行进场验收,对重要材料实行进场复验。这是对工程质量进行预控;二是必须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工序质量应符合企业标准。强调按企业标准进行控制,是考虑企业标准的控制指标严于行业和国家标准指标的因素。这是属于质量的过程控制;三是承包单位每道工序完成后除了自检,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外,还应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还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同样,相关专业工序之间也应进行中间交接检验,使各工序间和各相关专业工程之间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这种工序的检验是质量的合格控制;并且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对工程实施监理。
4)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在上述现场管理、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规定要求进行。
5) 给水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2、 工程进度控制:
施工阶段对工程进度控制,其目的在于随时掌握、弄清整个工程形象进行到什么程度,以便采取调整措施,保证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关于工程进度控制,除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5.4工程进度控制工作”的有关规定外,做好以下工作:
工程进度的控制方法有:
监督:即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度计划中各分部(或分项)实际进度状况,收集有关数据;
比较:即对数据进行整理和统计,将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进行对比评价;
调整:即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可行的变更措施,决定对工程目标、工程计划或工程实施活动进行调整。
因此,工程进度控制是具有周期性的循环控制。所以,整个施工进度控制的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个动态控制的管理过程,直至施工结束。
1)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一般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即按合同工期目标制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按单位工程或按承包单位划分的分目标;按不同计划工期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
对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主要内容有:
① 进度计划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
② 施工总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施工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需要和配套动用的要求;
③ 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
④ 劳动力、材料、构配件、施工机具及设备、施工水、电等生产要素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供应;
⑤ 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资金、施工图纸、施工现场、采供的物资设备等),承包单位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所提出的供应时间和数量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造成建设单位违约而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可能。
⑥ 工期是否进行了优化,进度安排是否合理。
⑦ 总、分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单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协调,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是否明确合理。
2)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 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分解图;
② 实现施工进度控制目标的风险分析;
③ 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深度;
④ 监理人员对进度控制的职责分工;
⑤ 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⑥ 进度控制的方法(包括进度检查周期、数据采集方式、进度报表格式、统计分析方法等);
⑦ 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等);
⑧ 尚待解决的有关问题。
3) 实施进度控制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是:
① 检查和记录实际进度完成情况;
② 记录和分析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设备、施工图纸等生产要素的投入和施工管理、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
③ 通过下达监理指令、召开工地例会、各种层次的专题协调会议,督促承包单位按期完成进度计划;
④ 当实际进度滞后进度计划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
⑤ 项目监理机构应通过工地例会和监理月报,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进度情况,特别是对因建设单位原因而可能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各种原因,要及时地提出建议。
3、 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工作是做好计量与计价,并按合同规定做好工程款支付审核签认。关于工程造价控制,除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5.3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的有关规定外,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承发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式、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和工程造价,按施工图设计图纸及说明,有关技术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对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把合同工程造价作为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总目标值,在建设过程的每一个阶段或环节中,将实际支出值和投资计划值进行比较,发现偏差,从组织、经济、技术和合同四个方面及时采取有效的纠偏措施加以控制,并做好以下工作。
1) 严格执行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检查、材料检验的监督和控制;
2) 熟悉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造价,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找出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3) 在施工进展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动态控制,对投资支出做好分析和预测,制定防范对策。
4) 工地洽商,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不得施工。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应通知监理单位。及时分析工程变更对控制投资的影响。
5) 做好施工监理记录和收集保存有关资料,依据合同条款,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事宜,
6) 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和技术经济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和新材料。
4、 合同与信息管理:
关于合同与信息管理,执行《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的有关节项 “7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管理”的相关规定。两大管理意义在于:
1) 合同管理的中心任务是,在深入了解合同文件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合同的跟踪管理,并把有关内容分解到“三大目标”控制中去。协调合同各方关系,以确保工程建设在合同规定的范围进行。如发生索赔事项,则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详细审定索赔金额,并按合同规定办理。
2) 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手段是“控制”,而控制的基础是信息。故在施工监理工作中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办理签认手续。以便通过信息交流,准确的掌握情况,及时采取对应措施。
十一、监理工作制度
(一) 会议制度:
1、 监理例会:每周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监理人员汇报会,总结本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计划。
2、 工地例会:每月定期召开工地例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及全体监理工作人员参加,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主要内容是检查上周工程完成情况,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对工地进度、质量、安全、材料、设备及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研讨、协调,并做出相应决议形成纪要。
3、 专项(专题)会议:如因工作需要,可由总监理工程师随机召开有关专项问题(专题)会议,研究待解决的问题,并形成纪要。
(二) 监理日志:
监理工程师每日填写监理日志,记录工地当日的施工和监理的主要情况、当日发生的主要检查状况和发现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对应解决措施等。监理日志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
(三) 监理月报:
每月底编制监理月报,按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内容填写。月报一式三份,报建设单位一份,公司一份,项目监理部自存一份。监理月报须由总监组织编制,签认。
(四) 监理指令:
各岗位的监理人员,均必须在事先、事中、事后,或预控、检查、验收等各环节和阶段的控制中,不失时机地下达监理通知等监理指令,以加大力度,增强效果,防止“失控”发生。
(五) 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即将结束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总结”。待监理工作结束时,向建设单位提交,并呈报公司资料档案室。
(六) 监理资料管理:
1、 监理资料管理,统一执行广西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2、 关于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表格按监理规范GB50319“附录: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及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七) 持证上岗:
驻场监理人员及巡视组监理人员,进场监理必须按公司规定全天候持证上岗,以便标识。
(八) 标示牌上墙:
凡项目监理部办公室内,悬挂公司制定的企业执业条例、基本工作制度、施工监理工作办法、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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