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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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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作的意见 教财[2015]2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文件,为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进一步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内部审计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是强化过程监管的重要方式,是提高资源绩效的重要保障。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健全权力约束机制的重要措施,对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作用,通过内部审计规范学校经济管理,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提高资源绩效。 2.健全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学校主要负责人应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把审计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部门间的沟通交流,综合利用监督成果。 3.充分保障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应设臵独立内部审计部门,足额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要保障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不受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干涉。对拒不接受审计监督,阻挠、干扰和不配合审计工作,或威胁、恐吓、报复审计人员的,要依规查处。 4.切实加强内部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按照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能力的要求,强化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经济、管理类专业知识,具有从事财经、审计等方面工作经验。内部审计队伍应由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建设工程、信息系统等专业背景和专业资格的人员组成。应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后续教育,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二、强化预算管理审计,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审计。学校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应安排内部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列席有关决策会议。重点对预算依据充分性、预算编制完整性、预算安排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等进行审计。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科学性,优化资源配臵。 6.加强预算执行过程审计。要重点对收支规模大、经济活动频繁的内部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重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关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控制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通过审计,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推动预算执行更加及时、规范。 7.开展预算执行绩效审计。在预算年度结束后,应对高校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审计,评价执行效果,提出改进建议。要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审计,评价项目绩效,促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动内部控制审计,切实加强风险防控 8.将内部控制纳入内部审计范围。要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制度,将内部控制审计列为内部审计日常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切实防范风险。 9.组织开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审计。应对单位层面内部控制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部控制要素。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内部审计部门检查单位层面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可以结合学校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对单位层面内部控制进行评价。重点评价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臵情况。要根据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意见,及时改进,规范运行。 10.组织开展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审计。要对学校各业务层面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臵情况等进行审计调查,对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评价。重点审计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业务、建设项目和合同业务的内部控制情况。 四、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推动领导人员履职尽责 11.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应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内部审计等职能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要审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听取审计结果报告,及时研究审计工作的重大问题,讨论审计处理意见,督促审计意见落实。 12.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体系。要制定和完善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明确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规范审计程序和行为。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工作高效的运行机制。 13.建立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适时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承担重要经济责任的领导人员,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14.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加强审计整改和责任追究,逐步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制度。根据审计内容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权责一致原则,依法依规对被审计领导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要依法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要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研究审计结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作为采取有关措施、完善有关制度规定的参考依据。 五、加强重点领域审计,维护资金资产安全 15.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配臵和使用、因公出国(境)、行政会议和培训支出等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建设。 16.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审计。以规范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与执行、完善管控机制、提高使用效益、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审计。重点关注外协经费划拨、劳务费的发放、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等是否合规。对重大科研项目、重要业务环节进行重点审计,促进落实项目负责人的直接责任,项目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 17.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审计。以促进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注重审计控制与审计评价相结合,对工程造价管理、财务管理中的控制缺陷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要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标、施工、竣工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建设工程项目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竣工结算。 18.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审计。以规范学校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审计。重点审计资产的配臵、使用、处臵和对外投资是否合规;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校办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评估备案和产权登记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通过审计,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效结合,防范学校资产特别是校办企业国有资产流失。 六、拓宽内部审计范围,更好服务改革发展 19.探索开展重大项目、重要政策跟踪审计。可组织对教育部和学校的重大改革项目、重要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着力监督检查内部机构和下属单位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促进改革目标完成和政策落地生根。 20.适时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可根据改革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配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适时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针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内部管理中遇到的新问题,利用审计反映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措施规定,揭示内部管理存在的风险漏洞,及时研究解决,推动改进完善。 七、加强审计整改和责任追究,推进结果公开 21.加强审计整改。被审计单位、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审计揭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应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续审计。 22.落实责任追究。加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内部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落实审计问题责任追究。根据审计发现问题,内部审计部门要依法依规认定责任,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审计结果和案件查处情况,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及时向内部审计部门反馈责任追究结果。 23.推进结果公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过印发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等方式,在学校内部进行公开。其他审计结果和审计调查结果,要按照有利于问题整改和解决的原则,在校内进行通报。在此基础上,要依照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逐步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 教育部2015年2月9日 第二篇:加强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答记者问加强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免疫系统”作用 ——教育部财务司有关负责人就加强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答记者问 为充分发挥直属高校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作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近日,教育部财务司有关负责人就加强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近年来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得如何。 答:自2004年教育部修订颁布新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教育部各直属高校相继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在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和2009年相比,2014年,教育部75所直属高校审计机构共完成审计项目3万多项,增长42%;审计资金总额3千多亿元,增长80%;促进增收节支13亿元,增长33%;提出审计建议近9000条,增长83%;制定内部审计制度200多项,增长36%。当然,当前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与国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与高校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需求都还不能完全相适应,“免疫系统”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主要表面在四个方面:一是审计力量不足,业务能力不强,审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审计业务范围较窄,主要着力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审计站位不高,注重揭示违纪违规问题,较少关注体制机制问题,审计高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审计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问。请介绍一下此次《意见》出台的有关背景。 答。当前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第一,加强审计监督改革的力度越来越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进和强化审计监督。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加强审计监督”,要“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可以说,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要落实到哪里;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要跟进到哪里。第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一是有法律法规可依。1994年颁布实施、2006年重新修订的《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二是有部门规章可循。2003年,审计署颁布了《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教育部据此修订颁布了新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三是有行业规范可行。2009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这是第一个行业性的内部审计指南,并纳入了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与指南体系,对高校内部审计的内容、程序和方法进行了全面规范。第三,加强高校内部监管的任务越来越重。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随着4%目标的实现,直属高校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经费总量逐年增加,资产规模逐年扩大,加强监管的任务越来越重。随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深化,直属高校办学自主权不断扩大,内部治理结构不断优化,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不断提高高校内部治理能力、不断提升高校领导干部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必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使其成为直属高校健康发展的自身“免疫系统”,充分发挥其预防、揭示、抵御三大功能。 问。和以往关于直属高校内部审计的规范性文件相比,《意见》有什么新的特点。 答:针对当前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存在的新问题,《意见》从组织领导、预算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领域审计、内部审计范围以及审计整改、责任追究、结果公开等七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也是第一次专门对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相对以往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三个特点:第一,责任更加明确。关于领导责任,《意见》强调,学校主要负责人应“直接领导”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把审计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关于整改责任,《意见》进一步明确,被审计单位、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关于责任追究,《意见》强调要加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内部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落实审计问题责任追究,并对各部门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由内部审计部门认定责任,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及时反馈责任追究结果。第二,范围更加全面。过去对直属高校的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或散见于对教育系统整个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中,例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或散见于对教育系统某项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中,例如《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或仅就直属高校某项具体内部审计工作提出要求,例如《关于加强高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此次《意见》,一是对预算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这三大块业务提出了新要求。二是对公务支出、科研经费、工程管理、资产管理等四大重点领域审计工作也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对拓宽内部审计范围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三,要求更加严格。例如,机构要独立。《意见》不仅要求直属高校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而且明确提出要充分保障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应设置独立内部审计机构,要保障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不受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干涉。人员要专业。《意见》不仅要求应足额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还要切实加强内部审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专业资格。结果要公开。《意见》不仅强调要加强审计整改、落实责任追究,而且强调要推进结果公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在校内公开;其他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要在校内通报;所有审计结果在此基础上要逐步向社会公开。问:《意见》对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经济责任审计分别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预算管理审计主要是对“资金”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主要是对“制度”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则主要是对“领导”的审计,这是目前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比较大的三块业务。《意见》对这三个方面审计的要求各有侧重。第一,预算管理审计重在“强化”。预算执行和决算是高校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早在2008年,教育部就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高校将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作为提高教育经费使用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措施。随着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预算管理制度的不断改进,高校预算管理在高校财务管理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这次《意见》不仅强调内部审计部门要“提前介入”学校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列席有关决策会议,而且还要加强预算执行过程审计和开展预算执行绩效审计,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第二,内部控制审计重在“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已由财政部于2012年颁布,并已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在包括高校在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为推动直属高校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切实加强直属高校风险防控,《意见》不仅要求将内部控制纳入内部审计范围,而且要求列为内部审计日常工作;不仅要求直属高校应组织开展单位层面的内部控制审计,而且要组织开展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审计。第三,经济责任审计重在“深化”。自直属高校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来,制度不断完善、内容不断丰富,在加强直属高校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提高高校领导干部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4年,中纪委等7部门又印发了实施细则,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越来越细。为贯彻落实好中央要求,推动高校领导人员更好地履职尽责,《意见》从三个层面对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要求:一是工作制度要完善。不仅要求直属高校应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而且要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体系。二是离任任中要结合。不仅要完善离任审计制度,还要建立任中审计制度,特别是对承担重要经济责任的领导人员,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三是审计结果要运用。不仅要逐步建立健全审计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制度,还要强化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 问。对近年来社会高度关注的直属高校一些重点领域,《意见》提出了哪些审计要求。 答。近年来,通过审计发现,一些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基建工程项目、校办企业资产等领域存在着一些违纪违法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为维护直属高校资金、资产安全,《意见》专列一部分,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科研经费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学校资产管理四大重点领域的内部审计工作分别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第一,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提出了“八项规定”、“约法三章”、“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教育部也提出了厉行勤俭办教育的要求,这些要求在直属高校贯彻落实得如何,也是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关注的重要内容。对这些方面的审计监督,重点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配置和使用、因公出国(境)等“三公”经费以及行政会议、培训支出等其他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关键是要通过审计,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建设。第二,经费、项目和责任“三管齐下”,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审计。针对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部分别印发了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和规范科研人员行为的三个文件,对钱、事、人“三管齐下”开展了综合治理,并在所有直属高校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意见》再次强调要以规范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与执行、完善管控机制、提高使用效益、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审计,一要加强经费管理审计。重点关注对外协经费划拨、劳务费的发放、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等是否合规。二要加强项目管理审计。要对重大科研项目、重要业务环节进行重点审计。三要促进管理责任落实。通过审计,促进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的落实,项目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责任的落实。第三,坚持全过程跟踪,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审计。为促进直属高校建设工程项目控制好工程造价、规范好工程管理、落实好管理责任,《意见》一是强调要注重审计控制与审计评价相结合,对工程造价管理、财务管理中的控制缺陷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强调要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标、施工、竣工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三是特别重申了“建设工程项目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竣工结算”的要求。第四,以校办企业为重中之重,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审计。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审计的重点是规范学校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落实管理责任。其中,校办企业资产管理是当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是资产监管的重中之重,也是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审计的重中之重。《意见》强调要重点审计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校办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评估备案和产权登记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通过审计,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效结合,防范学校资产特别是校办企业国有资产流失。 问。国务院提出要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意见》是如何落实这一要求的。 答: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作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乃至整个国家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努力适应和体现国家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地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为此,《意见》明确提出了“拓宽内部审计范围、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的要求:第一,可探索开展重大项目、重要政策跟踪审计。现在国家审计的范围已不仅仅是资金资产的使用管理,还包括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因此,《意见》明确,直属高校可组织对教育部和学校的重大改革项目、重要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着力监督检查内部机构和下属单位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促进改革目标完成和政策落地生根。第二,可适时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审计监督要在促改革、反腐败两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意见》明确,直属高校可根据改革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配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适时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针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内部管理中遇到的新问题,利用审计反映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措施规定,揭示内部管理存在的风险漏洞,及时研究解决,推动改进完善。 第三篇: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XX县区审计局2011年审计工作会会议材料二(2) 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2010年10月12日) 为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全市各级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审计力度,为维护财经秩序、严肃财经法纪、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当前,首都己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审计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审计监督的任务越来越重:一是市和区县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事权、财权进一步下放区县,需要进一步统筹协调财政审计工作;二是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相关重大专项投资越来越多,需要进一步加强重大专项资金和投资项目审计;三是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任用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四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加强政府绩效管理、考核,需要全力推进绩效审计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要准确把握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审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审计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以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审计监督工作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二、围绕中心深化审计监督工作 要紧紧围绕首都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推动重要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一)深化财政审计。审计机关要加强统筹协调,准确把握政府性资金分配使用的重点方向、领域和环节,统筹安排对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其他政府性资金的审计,进一步加强对本级预算执行、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务审计,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保障财政安全,提高财政绩效管理水平。继续强化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逐步扩大审计覆盖面,促:进部门和基层预算单位规范预算管理。 (二)强化重点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要进一步强化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保障资金审计,加强对涉及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科技、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重点专项资金的第1页共4页1 审计监督,着力提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改善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资金使使用绩效。 (三)加强重点投资项目审计,要加强对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重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审计监督,评价投资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促进投资结构优化,关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和有关政策的落实。 (四)抓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以掌握国有资本分布、运营情况为重点,开展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促进建立健全国有资本预算管理制度;以推动地方金融业健康持续发展为重,对市属商业银行进行审计;以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其实性、合法性,经营业绩,法人治理,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为重点,专题组织开展企业审计,并探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境外投资的审计模式。 (五)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要把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市级部门及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逐步扩大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在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任中审计”。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科学运用,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监督、管理、考核、评价、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手段和依据。 三、创新审计方式促进职能发挥 要发挥首都经济社会运行"免疫系统"的功能和建设性件用,进一步创新审计工作的方式方法,在做好莫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全力推进绩效审计;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兼顾、上下内外互动、全市统筹协调、具有首都特色的审计工作模式;形成立足整改落实、服务领导决策、推进民主法治、有利于扩大审计影响的成果转化机制。 (一)全力推进绩效审计。要积极将常规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在开展各类审计时,突出绩效审计重点。把审查评价政策执行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效果、效益问题,作为财政资金、重大投资项目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首要目标。审计工作要关注政府责任和绩效,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落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经济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关注资源利用的效率、效果和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健全完善跟踪审计。要切实改进重大投资项目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审计方式。对重大投资项目、重大民生工程、重大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以及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实行跟踪审计,坚持全程跟踪与阶段审计相结合,全面审计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及时防范和控制风险。 (三)科学管理审计资源。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加强对区县审计发展战略的引导和指导,在审计项目安排和审计成果利用上,注重突出区县审计工作的重点和特色,形成全市协调发展的审计监督网络。加强与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的协作,合理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资源及成果。逐步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科学审计效能。 (四)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开。要依法公开履行审计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政府信息。建立健全审计公告制度,明确审计公告的内容、程序和办法。及时发布公开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结果。探索建立特定审计事项阶段性审计情况公告和重大案件查处结果公告制度。 四、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土作,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和建议,充分利用审计手段对经济社会运行进行监控,运用审计成果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管理。 (一)健全完善审计工作协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婶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按要求及时提供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信息,支持配合审计机关建立健全审计数据库。审计机关要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日常沟通和移送处理工作机制。审计机关依法对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其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监督。各部门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制定各项奖励、补助政策时,应当明确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单位及个人配合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的义务。 (二)建立健全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整改落实机制。各级政府应当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作为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和考核的依据,将审计整改情况列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综合评价意见,并向被审计部门反馈,督促持续改进。对审计机关依法移送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线索,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对各级政府统一部署的审计整改工作以及党委、政府领导就审计结果批转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报本级党委、政府,同时抄送审计机关,审计机关要对整改事项加强跟踪检查和后续审计。 (三)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各级政府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特别是财政收支规模较大的政府部门、单位以及重点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公司法人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审计自律组织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四)支持配合审计署对本市的审计工作。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高度重 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配合审计署对本市的审计工作。政府分管领导要积极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接受和配合审计工作,及时掌握审计进展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被审计单位应当及时、完整、其实地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对查出问题认真整改。 五、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和支持审计工作,将审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主管审计工作,支持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按照依法行政、依法审计要求,加强对审计业务和审计机关自身建设的领导。 (一)建立审计计划备案制度。各级政府应当根据中心工作指导审计机关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审计机关制定的年度审计计划以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总体方案,应当报本级政府备案。 (二)完善审计工作的报告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审计机关全年的审计结果、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以及重大项目的综合性审计结果,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提出问题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应当报本级政府审定。审计发现的重大事项,审计机关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 (三)支持审计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意见的规定,合理配置审计机关领导班子。要切实支持审计机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审计人员职业准入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和竞争选拔机制。支持审计机关加快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技术应用。督促审计机关努力改进审计工作作风,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一体化,推进审计机关文化建设和理论建设,全面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 第四篇: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XX县区审计局2011年审计工作会会议材料二(2) 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2010年10月12日) 为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全市各级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审计力度,为维护财经秩序、严肃财经法纪、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当前,首都己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审计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审计监督的任务越来越重:一是市和区县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事权、财权进一步下放区县,需要进一步统筹协调财政审计工作;二是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相关重大专项投资越来越多,需要进一步加强重大专项资金和投资项目审计;三是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任用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四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加强政府绩效管理、考核,需要全力推进绩效审计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要准确把握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审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审计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以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审计监督工作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二、围绕中心深化审计监督工作 要紧紧围绕首都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推动重要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一)深化财政审计。审计机关要加强统筹协调,准确把握政府性资金分配使用的重点方向、领域和环节,统筹安排对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其他政府性资金的审计,进一步加强对本级预算执行、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务审计,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保障财政安全,提高财政绩效管理水平。继续强化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逐步扩大审计覆盖面,促:进部门和基层预算单位规范预算管理。 (二)强化重点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要进一步强化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保障资金审计,加强对涉及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科技、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重点专项资金的第1页共4页 1XX县区审计局2011年审计工作会会议材料二(2) 审计监督,着力提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改善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资金使使用绩效。 (三)加强重点投资项目审计,要加强对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重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审计监督,评价投资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促进投资结构优化,关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和有关政策的落实。 (四)抓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以掌握国有资本分布、运营情况为重点,开展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促进建立健全国有资本预算管理制度;以推动地方金融业健康持续发展为重,对市属商业银行进行审计;以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其实性、合法性,经营业绩,法人治理,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为重点,专题组织开展企业审计,并探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境外投资的审计模式。 (五)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要把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市级部门及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逐步扩大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在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任中审计”。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科学运用,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监督、管理、考核、评价、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手段和依据。 三、创新审计方式促进职能发挥 要发挥首都经济社会运行"免疫系统"的功能和建设性件用,进一步创新审计工作的方式方法,在做好莫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全力推进绩效审计;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兼顾、上下内外互动、全市统筹协调、具有首都特色的审计工作模式;形成立足整改落实、服务领导决策、推进民主法治、有利于扩大审计影响的成果转化机制。 (一)全力推进绩效审计。要积极将常规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在开展各类审计时,突出绩效审计重点。把审查评价政策执行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效果、效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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