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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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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选派第一书记的相关规定,推进贫困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实现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各项目标任务,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制定选派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 一、工作内容 1.建强基层组织。重点是对村“两委”班子不健全的要协助配齐,着力解决班子不团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着力解决驻村干部不入村、干部群众不见面、农村支部不开会、重大事项不公开的“四不”问题;着力解决活动场所不使用、发展党员不规范、组织生活不开展、决策议事不民主、村务监督不到位等基层党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推动精准扶贫。拟定精准扶贫工作计划,全面完成精准扶贫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是大力宣传党的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入推动政策落实;带领派驻村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帮助村“两委”制定和实施脱贫计划;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帮助选准发展路子,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强“造血”功能。 3.为民办事服务。重点是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带领村级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经常入户走访、听取意见建议,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努力办实事;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提升治理水平。重点是推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民议事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正、公平,努力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二、工作要求 1.“第一书记”任职期间,工作与局机关脱钩,组织关系转至任职的村(居)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2.实行工作记实制度。按要求做好“工作日志”,将工作计划安排、工作进展情况和村里重要事项做好记录。 3.坚持定期报告和重要事项报告。“第一书记”驻村任职期间,对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凡创办村级集体企业、兴建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要事项的建议和实施,应事先征求村党组织、村民代表、乡党委政府意见。 4.严格日常管理考勤和请销假。任职期间,“第一书记”应当吃住在村,驻村办公,不得随意脱岗,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工作时间考核以乡政府考核依据为准。 5.“第一书记”必须严明政治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6.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坚持群众利益至上,不得与民争利,不得滞留、截留、挪用、挤占和套取扶贫款物,不得收取村民的礼品(土特产)、礼金,不得在村民家中用餐,如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确需用餐,必须按规定支付用餐费用。 三、经费保障 “第一书记”到村任职期间的办公经费、生活补助和往返路费,按照《关于认真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万组通字〔2015〕49号)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机关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委办发〔2015〕3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办法 1.日常考核。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和在岗情况考核。由派驻乡政府考核。 2.年度考核。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主要由市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组进行考核。我局将重点查看本人工作记录、与党员干部座谈了解、听取乡党委政府意见和个人述职等方式,全面了解“第一书记”履职情况,并参照市干部驻村帮扶考核组对“第一书记”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推荐提拔、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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