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SN∕T 4711-2016 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南(出入境检验检疫).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85508 上传时间:2022-06-21 格式:PDF 页数:11 大小:499.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SN∕T 4711-2016 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南(出入境检验检疫).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SN∕T 4711-2016 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南(出入境检验检疫).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SN∕T 4711-2016 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南(出入境检验检疫).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SN∕T 4711-2016 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南(出入境检验检疫).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SN∕T 4711-2016 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南(出入境检验检疫).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书 书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犛犖犜 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南犌狌 犻 犱 犲犳 狅 狉狊 狋 犪 狀 犱 犪 狉 犱 犻 狕 犪 狋 犻 狅 狀狅 犳犻 狀 狊 狆 犲 犮 狋 犻 狅 狀犪 狀 犱狇 狌 犪 狉 犪 狀 狋 犻 狀 犲犻 狀 犳 狅 狉犿犪 狋 犻 狅 狀 犻 狕 犪 狋 犻 狅 狀 发布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 布书 书 书目次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和职责标准的制(修)订及动态维护标准的实施犛犖犜 前言本标准按照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

2、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美、徐宁、付文新、孙玉友、徐胜林、孔波。犛犖犜 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南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机构和职责、标准制(修)订及动态维护和标准的实施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的管理工作和信息化标准的制定、实施等各个环节。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管理办法和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3、制(修)订工作细则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号)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标准狊 狋 犪 狀 犱 犪 狉 犱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定义 规范性文件狀 狅 狉犿犪 狋 犻 狏 犲犱 狅 犮 狌犿犲 狀 狋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规定规则、导则或规定特性的文件。 ,定义 注:“规范性文件”是诸如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和法规等这类文件的通称。 法规狉 犲 犵 狌 犾 犪 狋 犻 狅 狀由权力机构通过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性文件。 ,定义 动态维护犱 狔 狀 犪犿 犻 犮犿犪 犻 狀 狋 犲 狀 犪 狀 犮

4、犲根据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需求,对特定的行业标准按规定的原则不断进行相关数据的采集、加工和处理(如数据增加、删除和修改) ,并把结果及时地纳入标准和公布的过程。 标准符合性测试狊 狋 犪 狀 犱 犪 狉 犱犮 狅 狀 犳 狅 狉犿犪 狀 犮 犲狋 犲 狊 狋 犻 狀 犵测量产品的性能指标与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所规定的性能指标之间符合程度的测试活动。犛犖犜 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犻 狀 狊 狆 犲 犮 狋 犻 狅 狀犪 狀 犱狇 狌 犪 狉 犪 狀 狋 犻 狀 犲犻 狀 犳 狅 狉犿犪 狋 犻 狅 狀 犻 狕 犪 狋 犻 狅 狀狊 狋 犪 狀 犱 犪 狉 犱涉及检验检疫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

5、理标准。基本原则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须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应重视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总体规划;)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应以检验检疫信息化建设实际需求为导向;)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全面建设与重点建设相结合;)检验检疫信息化采用标准与制定标准相结合;)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应标准制定与标准实施并重。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织机构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机构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和各直属检验检疫企事业单位等组成,

6、如图所示。图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组织机构 职责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 )主管全国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其职责见犛犖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卫生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食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纺织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动检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信息化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管理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管理办法第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职责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以下简称“标法中心” )根据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报批审核和发行等工作。其职责见出入境检验检疫标

7、准管理办法第八条。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和各直属检验检疫企事业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职责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和各直属检验检疫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标准化管理部门分管所辖范围或本单位的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接受国家认监委对其标准化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各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承担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工作;)负责所辖范围内或本单位的检验检疫标准的宣贯、实施和培训工作;)开展检验检疫标准化的科学研究;)管理所辖范围内或本单位的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经费的使用,负责筹集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配套经费;)为标准化专业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提供保障和支持;)完成国家认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标准起草单位职责各

8、单位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承担检验检疫信息化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其职责如下:)提出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的建议并承担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的科学研究;)协助标准化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审查、报批、复审、后评估、宣贯、培训等工作;)协助标准化专业委解决标准实施过程中反馈的意见或建议等。 信息化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职责信息化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信息化专业委” )是由国家认监委批准成立的从事检验检疫信息化领域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信息化专业委的职责如下:)研究提出信息化领域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的建议;)跟踪本专业国内外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状况,对检验检疫信息化领域标准

9、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存在的一般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向国家认监委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国家认监委批复意见处理执行;)根据信息化领域标准化工作需求,维护和更新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体系表,提出本专业制(修)订国家标准、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等的意见与建议;)组织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的立项审议、审定、复审、后评估和评奖工作;)根据国家认监委的部署,承担信息化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参与国内外标准化工作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信息化领域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立项技术审查和标准草案的技术审查;)负责信息化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工作;)负责与相关标准化专业委的联络、沟通与协调:)负责对专业

10、委活动经费进行有效监管;)负责本专业委内部各工作组的设置、人员调配及管理;)按时完成国家认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犛犖犜 标准的制(修)订及动态维护 信息化标准的制(修)订 立项检验检疫信息化行业标准立项程序如下:)各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信息化标准立项需求的征集,按照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体系表要求,上报国家认监委;国家质检总局相关司局根据本专业领域信息化工作需要,可向国家认监委提出信息化标准制(修)订需求和工作重点的建议。)国家认监委组织信息化专业委对征集到的需求和建议进行筛选、审查和确认,编制填写年度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申报范围 (以下简称“ 申报范围 ” ) ,在征求

11、总局相关司局意见后发布,并组织申报。)各单位按照申报范围,组织申报人填写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 计划任务书 ” ) ,审查通过后提交国家认监委。同时,通过系统生成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汇总表 ,并报送国家认监委。)国家认监委组织网络审议专家根据科学性、符合性、系统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等要求,对计划任务书进行审议,提出项目负责单位推荐排序及理由,提交信息化专业委;会议审议专家对网络审议专家的审议意见进行评估和分析,经协调一致表决做出审议结论,填写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计划审议结论汇总表 ,由信息化专业委报送国家认监委;国家认监委汇总计划审议结

12、论,编制年度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经征求相关司局意见后下达。计划审议的内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体系的要求;)计划任务书的主要技术内容、技术指标、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和已具备的资源是否满足标准制(修)订的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人的是否符合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第八条规定的相应条件;)申报项目是否与现行标准或已立项标准项目重复;)能否满足国家认监委提出的其他要求。 起草标准起草单位负责组建标准起草团队,由信息化专业领域的人员组成,按照技术专长和人员知识特点合理分工,根据分工方案确定起草进度,编写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写应依据 等基础性

13、国家标准和检验检疫行业基础性标准相关规则进行编写。信息化专业委应跟踪标准项目起草进度,加强标准起草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征求意见检验检疫信息化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程序如下:)起草单位将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计划任务书 征求意见表经批复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调整表等征求意见材料报至各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各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应对标准征求意见材料组织审查,审查通过的征求意见材料提交信息犛犖犜 化专业委;信息化专业委对标准征求意见材料审核后,组织系统内不少于 位专家对标准征求意见材料提出意见,并面向检验检疫系统和社会征求意见。各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本单位专家对各起草单位的标准征求意

14、见稿进行意见反馈;信息化专业委在日内完成标准征求意见材料审核和制定专家工作,标准草案征求意见时限为各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对标准征求意见材料审查通过之日起 日。)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之后,标准起草团队对反馈意见(不应少于专家的意见,否则向信息化专业委反馈,并继续补充征集)进行汇总,逐一处理反馈意见,填写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表中对反馈意见全部采纳的应予以注明,对部分采纳或不予采纳的应说明理由,对有争议的意见应说明对争议意见的处理结果和理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后,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修改补充后再次征求意见。)对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技术路线有 及以上反馈意见为“不同意” ;)根据对反馈意见的处理,标

15、准草案的技术指标和技术路线需要进行重大调整(如标准使用范围、技术路线、技术内容的减少或增加等) ,且调整申请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同意的。)标准起草团队处理完反馈意见后,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标准送审稿、根据反馈意见重新修改的编制说明 计划任务书 征求意见表 、采用国际标准的应提供被采用的国际标准原文和译文,计划内容有调整的应提供经批复的计划调整申请表等送审材料提交各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并经其审查通过后提交国家认监委。 审定标准的审定包括制定审定计划、确定审定内容、组织审定、形成审定结论、报送标准报批材料等五个阶段。信息化专业委根据需要,可组织标准送审稿的预审。标准送审稿的审定可采用会议审定、函

16、审或会议审定和函审组合的方式,主要采用会议审定方式。)信息化专业委应对已提交的标准草案送审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通过的,送审材料退回送审单位重新报送;通过形式审查的标准草案可编入审定计划,并于审定前 日报送国家认监委审核批准后执行。)信息化专业委负责组建审定委员会。审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函审时可不设) ,实行主任委员负责制,同时安排专业委秘书处相关人员担任审定委员会秘书,承担标准审定的事务性工作;审定委员可由信息化专业委委员、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相关专家、标准化管理人员和系统外同行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 人。审定委员会应为每项待审定的标准送审稿指定名主审委员,主审委员负责该标

17、准送审稿审查、审定会修改意见的审核、修改情况确认等工作。)审定委员审查送审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准审定意见反馈主审委员,审定结论经及以上审定委员同意为通过,审定结论包括通过审定和不通过审定两种情况:)通过审定:包括通过审定并报批、通过审定但需修改后经主审委员确认后报批、通过审定但不报批三种结论;)不通过审定:包括项目撤销、与其他标准草案整合、修改后重新审定三种。审定的标准草案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给予通过审定但不报批结论:)审定时,已有与该标准项目内容相同的国家标准发布;)标准项目依据的国内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国外的技术法规发生变化,制定该标准已失去意义;)审定委员会认为的其他不适宜报批的原

18、因。犛犖犜 )审定委员会秘书将标准审定结论寄(发)至国家认监委、审定委员会全体委员、项目负责人、各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标准送审稿通过审定后,按审定委员相关意见和要求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经主审委员确认后报送标准草案报批材料。标准起草单位应在 日内形成标准草案报批材料并报送本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各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应对标准草案报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国家认监委。同时填写报批公文报送标法中心。 批准发布国家认监委对标准报批材料审查后批准发布。标准的编号由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代号、标准属性代号、顺序号、年代号组成。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标准的出版、备案、发行、电子发布以及标准

19、文本和目录的汇编工作。标法中心协助国家认监委对标准草案报批材料的完整性、标准草案编写的规范性以及内容是否按审定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等问题进行审核,并在标准批准发布后开展发行等工作。 复审标准实施后,信息化专业委根据业务变化以及科技发展的情况适时组织对标准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工作分为初评、复评、公示、发布复审结论等四个阶段,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为年。标准复审结论分为如下四种:)继续有效:标准全部技术内容合理,与现行法律法规无抵触,仍能满足当前检验检疫业务需要的;)修订:标准修订后才能适应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需要,或全部或部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不一致,但仍有业务需求的;)整合:标准与其他

20、标准或项目计划的内容相近,规范的标准化对象一致,并且内容能够合并的;)废止:标准技术内容不再适用于检验检疫业务需求,或者与现行国家标准内容、要求重复,已无修订必要的。检验检疫信息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主要工作流程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定、批准发布、复审。主要工作流程如图所示。犛犖犜 图标准制(修)订主要工作流程 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调整及撤销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项目调整:)项目技术内容需要进行重大调整,例如:标准使用范围、研究对象、技术路线、技术内容的减少或增加等;)需要延长项目完成时间;)项目名称需要进行调整;)项目需要拆分或整合;)其他需要由国家认监委批准调整

21、的事项。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项目撤销:犛犖犜 工作|国家认监委流程信息化专业委起草单位标法中心各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定批准发布复审)检验检疫工作需求发生变化,无法通过调整项目技术内容来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如标准项目依据的国内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国外的技术法规发生变化等) ;)项目建设条件存在不可克服的困难(如已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能力等) ;)与该标准项目内容相同的国家标准已经发布;)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标准项目无法起草。 项目负责人应在国家认监委规定的时间内向本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或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撤销

22、申请表 ,经本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国家认监委审批,并报国家认监委备案。 标准的动态维护需要动态维护的信息化行业标准包括信息分类编码标准、数据元标准、数据交换格式标准以及其他必须进行动态维护方可有效实施的标准。动态维护型标准应在标准的前言中声明“本标准为动态维护型标准” 。标准是否需要动态维护由标准起草单位在标准审查会上提出,标准审查委员会同意后,由信息化专业委报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主管部门批准。动态维护型标准由信息化专业委指定维护机构进行动态维护。针对动态维护型标准,维护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维护细则等,并报信息化专业委批准。标准的实施 标准宣贯、培训检验检疫信息化行业标准应在批准发布后组织宣贯

23、、培训工作。标准宣贯和实施包括标准宣贯材料的编写以及为促进标准理解与实施而进行的宣传、培训、研讨、交流、调查等活动。国家认监委组织重要标准、影响全局性和基础性标准的宣贯工作;信息化专业委组织有较大使用范围或技术性较强的专业性标准的宣贯工作;各单位组织基础标准、本单位急需的技术标准的宣贯工作。标准宣贯可采用举办培训班、宣贯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在宣贯过程中,标准起草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标准实施与监督检查检验检疫信息化行业标准应在检验检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应用项目建设、信息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得以贯彻实施。通过项目验收、自查自报、专家评估、标准符合性测试等方式进行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标准化管理部门、信息化专业委应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报送国家认监委。国家认监委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检查。犛犖犜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通信科技 > 信息安全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