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财物标准分类(行政院颁行).doc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8540474 上传时间:2025-02-1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7.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物标准分类(行政院颁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财物标准分类(行政院颁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財物標準分類(行政院頒行) 財物分類,係就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購所使用之財物與物品,為合理之區劃與分類,以加強財物管理,便利財物統計。 一、財物之定義: 所稱財物,乃財產及物品之總稱,其中: (一)財產:包括供使用土地、土地改良物、房屋建築及設備、暨金額超過一萬元以 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之機械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什項設備。 (二)物品:係不屬於財產之設備、用具,包括非消耗品及消耗品。   財產、物品之分類 類 別 名 稱 說 明  財 1 土地及土地改良物 (1)屬不動產,由資產管理組集中管理    2 房屋建築及設備 (2)每筆、每棟均須正確登記,取得所有權 狀並妥慎保管。    3 機械及設備 (1)屬動產,每件金額一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者列為財產。 產 4 交通及運輸設備 (2)圖書設備,由圖書館登錄、管理。    5 雜項設備 物 6 非消耗品 每件金額一萬元以下或使用年限二年以下之物品,係不屬於財產分類之設備用具。  品 7 消耗品 無殘值之消耗性物品。   二、財物之編號: 財物之編號,係就財產及物品分別為之,各類財產之編號,採四級分類、五級編號制。並以各財物個體名稱為分類編號。 三、財產之使用年限: 各別財產之使用年限,係就全新者,估計其在正常使用情形下之最低使用年限。若已 達使用年限,財產仍可繼續使用者,應延後辦理報廢;如因個別情況,未達最低使用 年限,財產損壞不堪修復使用,可依實際損壞情形,按規定程序辦理報廢。 財物標準分類總說明 財物分類,係就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使用之財物與物品,為合理之區劃與分類,以加強財物管理,便利財物統計,其內容如下: 一、財物之定義:稱財物,乃財產及物品之總稱,其中: 財產:包括供使用土地、土地改良物、房屋建築及設備、暨金額超過一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上之機械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及什項設備,惟圖書館典藏之分類圖書仍依有關規定辦理。 物品:係不屬於前述財產之設備、用具,包括非消耗品及消耗用品。 二、財物之編號:財物之編號,係就財產及物品分別為之,其中: 財產分為六大類,包括土地、土地改良物、房屋建築及設備、機械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什項設備。其中土地及土地改良物因個體財產有限,為簡化編號,並列於同一編號。各類財產之編號,採四級分類、五級編號制,其分類科目之名稱為類、項、目、節,第五級為各該個體財產名稱之編號。 物品分為二類,包括非消耗品及消耗用品,編號採三級分類制,其分類科目之名稱為類、項、目,茲以個體物品為數眾多,名稱編號從略,由各使用單位參照財產之分類,自行登記列管。 各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實際上未具有本標準分類所列各類財物者,編號得空置不用,其個體財物若有新增者,應循行政程序層請增設,以期編號劃一通用。其個體財產之下,擬再為明細之區分者,可由各使用單位自行編列明細編號。 各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原已訂有分類編類,因故一時未能改依本標準分類之編號者,應編列對照表,以便查考。 三、財物之單位:單位為財物體數量計算之根據,其屬財產者(土地除外),並為攤提折舊之憑藉,其釐訂則有二: 凡專供特定用途之一般財物,以機械操作或使用上可以劃分段落後為一單位。 凡無特定用途之一般財物,以具有完整之個體,並能單獨使用者為一單位。 四、財物之主要材質:主要材質乃指財物購成之主要質料,除土地一類外,其餘各類財物均列舉主要材質,以便決定其使用年限。 五、財產之使用年限:使用年限乃考核財產使用效能之根據,亦為攤提折舊之基礎。物品不訂定使用年限,可視損壞情形汰換。 各別財產之使用年限,係就全新者,估計其在正常使用情形下之最低使用年限。 若已達使用年限,財產仍可繼續使用,應延後辦理報廢;如因個別情況,未達最低使用年限,財產損壞不堪修護使用,可依實際損壞情形,按規定程序辦理報廢。 各機關涉及所得稅事務者,財產折舊之提列,依行政院所公布「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辦理。 凡須經常維持十足使用效能之財產,如鐵路之軌道等,因其維護費用全部列為收益支出,不論有無編列最低使用年限,均不提列折舊。 六、財物分類之方法: 財產 土地及土地改良物類:土地:房屋基地及其他建築用地,係指各該建築物之建築用地,在建築用地周圍之土地,應按使用情形予以區分,如庭院用地、閒置地等,其未能逐一丈量者,可按其主要用途定其名稱。房屋基地之分類,係以每一幢房屋僅有一種用途為分類之基礎。若一基地上之房屋有數種不同之用途時,得以其房屋之主要用途定其基地名稱。更亭、涼亭、防空洞等建築物,因其占地面積較小,逐一丈量費時費事,故其用地未逐一列舉。 土地改良物:指使土地到達可使用狀態,並附著於土地,且壽年有限,除房屋及建築以外之不動產,如橋樑、圍牆等。 房屋建築及設備類:房屋之分類,係以每一幢房屋僅有一種用途為分類之基礎,若一房屋有數種不同之用途時,得以主要用途定其房屋之名稱。為求專業設備之完整,有關專業用之建築,依專業性質歸類,如月台歸屬於「交通及運輸設備」,本類所列之其他建築,僅為一般性之建築物。 機械及設備類:機械及設備種類眾多,原則上就專業所需之機械設備予以分類,其為各業共同所需者,如「動力機械及設備」、「工具機暨加工機械及設備」、「起重輸送機械及設備」、「工具」、「試驗檢驗控制儀器及設備」等,則另行分項列舉,以應有關各業之需要。為維持各專業機械及設備之完整,若干機械及設備,如壓碎機、攪拌機及槽等,難免重複,具有不同之編號,以適應實際之需要。 本類所列各專業之機械及設備,因係以各該專業為分類之對象,惟適用時,並不以專業為限。例如「電氣機械及設備」與「自來水機械及設備」均屬專業之機械及設備,惟而廣之,在「交通及運輸設備」所列之各項設備,固適用於交通事業,其他具有交通設備單位,自亦適用其分類。 車輛及船舶修造所用之機械及設備,與一般機械作業類似,歸於「工具機暨加工機械及設備」,不另列專業項目,並將船舶修造專用之船塢,船台等歸屬於「房屋建築及設備」之「其他建築及設備」項下,以資簡化。 漁船乃漁撈之專用設備,因非供交通及運輸之用,自不能歸於「交通及運輸設備」類,爰比照農林所使用之機械及設備,歸於本類。 交通及運輸設備類:為維持「交通及運輸設備」之完整,「電信機械及設備」及「氣象設備」均列於本類。 非屬「交通及運輸設備」專用之機械及設備,如車、船、飛機等之修造設備歸屬於「機械及設備」類。 什項設備類:「圖書」、「博物」、及「動物」三項之分類,僅列至「節」,節以下之固體財產,因為數眾多,不勝列舉,特予從略,各使用單位可視實際情形,自行登記列管。 本類所列之衡器,乃日常使用之一般衡器,至精密實驗用之衡器,則歸屬於「機械及設備」之「試驗檢驗控制儀器及設備」項下。 物品 非消耗品及消耗用品類:因個體物品為數眾,過於瑣碎,故物品名稱從略,由各使用單位參照財產之分類,自行登記列管。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休闲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