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玻璃幕墙工程施工合同甲方:深圳市中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由乙方承担华立天地豪园玻璃幕墙、大白玻工程的制作及安装。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就本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 承包内容:1、 工程承包内容: 257平方米玻璃幕墙,350平方米大白玻制作、安装等,并负责幕墙上、下收口处理、防火隔断、清洁及最终验收交付使用。2、乙方对以上内容实行制作、加工、安装承包,包质量。二、 工程总价及数量:1、 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制作及安装, 其中:257平方米玻璃幕墙的单价为:65
2、元/平方米; 350平方米大白玻的单价为: 50元/平方米; 合同总价为:34205元人民币。2、 本合同工程量暂以理论计算数量为准,在工程结算时以经甲、乙双 方认可的实际数量为准,按合同不变单价进行调整。三、 工程制作、安装及质量要求:1、所有工程施工图由乙方根据甲方及设计院要求进行设计,图纸经设计院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制作加工及安装。2、安装质量:外观检查应装配牢固、嵌条密实、打胶均匀、附件齐全、整齐美观、表面垂直度、平整度检查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的要求。四、 工期:2、乙方需与内装密切配合进行施工,以保证本工程各项工作与整体工程同步完工。
3、3、 暂定工期为:30天完成。五、 工程验收质量保证: 1、工程验收按国内现有国家行业标准(JGJ10296)进行。2、 工程竣工后乙方先进行全面自检,确认无误后提出书面报检要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联检及验收。3、 乙方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若不能够通过验收,甲方拒付余款;若影响整个工程竣工交验,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六、 付款方式: 1、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以人民币支付。 2、工程施工完成前,甲方按乙方人头支付生活费(20元/天,一周一发)。 3、工程施工完成,支付工程总额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付。七、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工程设计
4、、施工一份; 3、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 4、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5、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如整改仍不能达到甲方及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提供乙方住宿及加工成品、设备存放用的足够场地约200平方米。 7、督促各单位保护好乙方产品,如发现有意破坏,责任由破坏方负责,由甲方协调。 8、如变更设计,需提前一周内通知乙方,否则造成成品、半成品的报废,责任由甲方负责; 9、甲方负责主持与相关工种及工序之分段验收、交接、签字等手续。乙方责任:1、 保证加工及安装质量,严格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执行;2、 对超过规范规定的影响
5、本工程安装的土建施工误差,及时报于甲方;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应由乙方负责; 4、负责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 5、严格遵守工地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严格按照工地有关安全规定及制度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若由于施工方责任而不能执行计划施工,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一定的处罚。7、乙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正确指令。对不配合、不称职人员,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更换,替换人员必须叁天内到岗。八、 其它1、 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经甲方认可的函电和有关资料均为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发生不可解决的争执时,可按照法律向当地有关部门起诉。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深圳市中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电话:日期: 日期: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