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桃源员工手册.docx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8538375 上传时间:2025-02-17 格式:DOCX 页数:46 大小:78.4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桃源员工手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6页
桃源员工手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编号:桃源温泉 员 工 手 册 目 录 总经理致辞 3 第一章 总 则 4 第二章 公司文化 5 第三章 员工行为规范 6 第四章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0 第一节 人才引进管理规定 10 第一节 总则 25 第六章 奖惩管理规定 30 第一节 总则 30 第二节 奖惩的原则 30 第七章 薪酬管理制度 41 第八章 绩效管理制度 43 第九章 保密制度 45 总经理致辞 各位亲爱的伙伴: 热烈的欢迎各位加入桃园温泉,成为我们桃园温泉的一员,希望在桃园温泉这个舞台上可以让你发放光芒,舞出精彩。同时我们也非常的荣幸能够承载着您的梦想,我们共同扬帆起航。 为了使您能适应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技能与个人素质,了解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企业的各种待遇和发展机会,明确工作目标,努力工作,认真学习,在工作中得到更大的进步与提高,特此为您编写了这本《员工手册》,本手册是公司对员工管理的基本准则,它介绍了公司的基本情况,解释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包括员工聘用与工作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考核与奖惩、薪资与福利、培训与发展、环境安全与卫生等信息,是与每一位员工在公司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综合性手册。 希望您能够认真的阅读,充分理解及认真遵守我们《员工手册》所规范的各项工作规定和条例,加强个人行为约束,经常重温本手册会有助于您在公司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并获得职业生涯的成功。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桃源温泉团队的成员信奉“以服务顾客为至上,以维护企业利益为宗旨,激情敬业、锐意进取、诚信协作、坚毅执着”的精神,愿企业能够给您一个家的温暖,同时您能够爱店如爱家,能够在桃园温泉的成功运营下,使我们的企业健康的发展,为宾客提供高品质的服务,我们谋求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实现企业发展目标,完成您事业的梦想,共创一个美好的人生旅程。 欢迎您加入桃源温泉并将其作为您的事业的起点。 祝:工作愉快、事业成功! 桃源温泉 二一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 则 1. 本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劳动政策、法规及桃源温泉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而成的,员工手册阐述了公司的基本政策和员工基本行为准则,它与公司的其它政策一样,用于指导员工的行为。 2. 本手册制定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和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充分调动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促使公司从经验管理模式向科学管理的模式转变。 3. 本手册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全体员工均应按本手册各项规定执行。 4. 本手册属内部资料,请员工注意妥善保存,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10元),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此手册主动交还公司人力资源部。 5. 本员工手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对本手册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人力资源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6. 本手册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7. 本手册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编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均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 8. 随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基本政策和有关管理制度可能得以更新,在上述情况下,以更新后的内容要求为准。 9. 本手册经总经理批准,于 2015 年 月 日起执行。 第二章 公司简介 桃源集团,其前身是莱州旅行医院,历经17年艰苦卓绝的创业历程,现已发展成为以养老产业为主体,融合养老管理、温泉管理、金融投资、健康养生、餐饮配餐、乡村旅游等多产业一体化发展的大型综合性养老集团。 桃源集团下设分公司:莱州桃源山庄老年公寓,莱州市老年康复中心、莱州旅行医院、莱州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桃源温泉、莱州市惠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鹤康老年用品商贸有限公司、城港路街道敬老院、餐饮公司、物业公司。 桃源集团,以养老事业为根本,总投资3.6亿元,占地80亩,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设置总床位1500张。秉承“为世上老人分忧,帮忙碌子女尽孝”的积极创业理念,建成名副其实的养老综合体。 梦想征程,桃源飘香。桃源集团将推动老年福利事业稳步发展,把养老福利事业和老年养生产业完美结合,不断创新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新增长,创造新业绩,成就新跨越,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做出应有贡献。 企业文化 仁 宽仁 大度 宅心仁厚 诚 赤诚相待 诚至金开 礼 彬彬有礼 知书识礼 孝 百善孝为先 爱 大爱无边 相亲相爱 和 心平气和 员工理念 桃源人必备要素之一:敬业精神 桃源人必备要素之二:团队精神 桃源人必备要素之三:责任心 桃源人必备要素之四:工作热情 桃源人必备要素之五:解决问题的能力 桃源人必备要素之六:快速学习能力 桃源人必备要素之七:创新精神 桃源人必备要素之八:独立工作能力 第三章 员工行为规范 一、行为准则 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 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2. 工作中尽忠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事,保守业务秘密; 3. 开源节流,节能减耗,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公私分明; 4. 不做任何有损公司声誉的行为。 二、行为细则 员工务必仔细阅读以下行为细则并严格遵守: 1. 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必须配戴胸牌; 2.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请示; 3.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可接见亲友或与来宾聊天谈话,如确实因重要原因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 4. 员工每天应注意保护自身和同事的健康与安全,维持工作、办公等区域的清洁和秩序; 5. 员工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者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6. 员工不得私自携带公司物品离开公司,如因工作原因确须携带,须征得主管人员的同意; 7. 员工在工作时应尽忠职守,服从上级安排,听从上级的工作批示和指导; 8. 员工对工作的汇报应遵循逐级向上报告的原则,不宜越级呈报,但紧要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9. 员工在工作时间应全神贯注,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严禁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 10.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禁止吸烟、打电话聊天、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吃零食或做其他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 员工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打电话时声音应尽量不影响其他人; 12. 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不得聊天闲谈甚至串岗聊天,搬弄是非,以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13. 员工无论在上班或休息时间都应尊重他人,未经许可不得翻阅或挪用他人的物品和文件(特殊工作、紧急情况除外); 14. 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员工不得进入资料室、库房及其他重地; 15.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联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同行企业的职务; 16.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规定、工作程序,绝不泄露公司的机密; 17. 员工不得借职务之便,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8. 员工不得打听同事的考绩结果和薪酬收入; 19. 员工应爱惜并节约使用公司的一切财产物品。 三、仪容仪表员工的仪容仪表要严格按照公司统一标准 1、头发遵循“三不过”之原则: 前不过眉、侧不过耳、后不过颈; 发型不稀奇古怪,不可将头发染成其他颜色;头发梳理整齐,女士长发盘起,不留披肩发; 女士佩戴发饰简单,不宜装饰太多,主要以深色发饰为宜。 2、面部 (1)眼睛:不佩戴有框眼镜,隐形眼镜无色无分泌物,不能疲劳无神 (2)鼻:鼻毛不外露、保持鼻孔内清洁。 (3)化妆:女士以淡妆为主,唇色不宜过于艳丽。男式涂抹护肤露即可。 (4)牙齿:保持口腔清洁,口气清新,经常漱口,去除食物的残留物,上班前不要吃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葱、蒜、白酒等)。 3、着装 (1) 员工工装穿着整齐,保持工装的干净清洁,双肩无头皮屑;袖口、衣领无油污;裤脚、衣袖不可卷起;衣领要平整,不可竖起;衬衣勿一半掖在里面一半外露;确保制服的扣子都扣好,不要在制服口袋里乱放东西,以免变形;爱护制服,使无破损、无扣子脱落、无裂缝、掉边等现象。 (2) 员工上岗前须佩戴工牌,工牌带着胸口的左侧。 (3) 颈部保持干净挺拔;勿出现白脸黑脖。 (4) 经常洗手,保持手部清洁。不能留长指甲,不可用颜色鲜艳的指甲油。 (5) 经常洗澡,勤换内衣;不能使用过浓的香水; (6) 首饰只能佩戴订婚或结婚戒子手表,女员工可佩戴钉式耳环,佩戴项链选择较细的装饰链为主。 四、员工礼仪 员工礼仪应符合通常公共场合之礼仪规范。 1. 接听电话时,应在电话铃声响3声之内接听,外线应首先说:“您好!桃源温泉”。 内线应首先说:“您好!XXX(指自己姓名/部门)”;同事不在但电话铃声响,周围同事应代为接听,问清对方姓名,来电事项以便转告。 2. 基本服务用语 “欢迎”、“您好”,用于客人来到酒店时,迎宾人员使用。 “谢谢”、“谢谢您”,用于客人为服务员的工作带来方便时。 “请您稍侯”或 “请您稍等一下”,用于不能立刻为客人提供服务时。 “让您久等了”,用对等候的客人表示歉意。 “对不起”、“对不起打扰了”,用于因打扰客人或给客人带来不便时。 “再见”、“慢走”、 “欢迎下次光临”,用于客人离开时。 3. 对同事:员工见面要相互打招呼问好,员工之间应以诚相见,取长补短。要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同事之间应团结协作;当同事遇到困难时,大家应主动帮助;不得捕风捉影,造谣生事,不得在背后指责和挑剔他人; 4. 对领导:尊重领导,见到领导要问好,严格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在工作中如有意见,应采取合理方式向自己的直接领导反映;如对直接领导有意见,可通过适当的申诉渠道反映; 5. 对下属:领导应体恤下属,以身作则,公正无私,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应为下属指导职业发展方向,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6. 对客人:看见宾客要问好,回应宾客说“您好”,对客遵守“三项礼仪”、“十一个点”、“三轻、四勤、五声”的服务准则,每个员工都有接待之职,都必须用主动热情的态度做好接待工作,无论何种原因,都不得与外来客人大声争吵,影响工作秩序。遇到委屈之事,应采取暂时回避态度,并通过正常渠道向上反映。 三项礼仪:微笑、鞠躬、敬语 十个一点:微笑多一点,说话轻一点,耐心多一点,行动快一点,做事多一点,理由少一点,效率高一点,嘴巴甜一点,肚量大一点,脑筋活一点。 三轻: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 四勤:嘴勤、眼勤、腿勤、手勤 五声:客来有迎声,客问有答声,服务不周有歉声,得到帮助有谢声,客去有送声。 五、防盗意识 员工下班时,必须关闭其所使用的电器和门窗,锁好抽屉,以防有关文件及其他物品遗失或被盗。公司不希望员工将贵重的私人物品、钱财带入公司,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第四章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节 人才引进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适用于所有员工。上述人员无论与公司是否形成正式劳动关系,其招聘、入职、离职手续,均应按本制度进行办理。 二、风险防范 鉴于一系列劳动新法实施,用工风险加大,人力资源部门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公司所有部门的所有用工均按本制度进行有效管理,建立完善的职工档案,保留相关书面材料。各部门亦应加强用工规范化,配合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劳动关系管理。 1. 公司各部门有任何员工入职,部门主管均应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并通过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有关入职手续。 2. 公司各部门的任何形式用工,在发生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辞职或辞退、员工私自离职等情形而导致终止用工时,部门主管均应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并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三、职工档案 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每一位员工的档案,并妥善保管。档案中应存入下列材料: 1、 员工入职登记表; 2、 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都要); 3、 员工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 4、 员工相关复印件(CET-4证书、技能证书等) 5、 员工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招工、社会保险的凭证) 6、 员工的培训记录 7、 员工的绩效考核记录 8、 员工的考核资料、转正、岗位调转、晋升及奖励或处罚等情况。 9、 员工的辞职报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离职交接单、离职审批单等有关离职手续; 四、用人原则 公司在用人方面遵循下列原则: 1、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司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不会因员工的民族、种族年龄、性别等状况以及宗教不同而给予不同的待遇。 2、“德才兼备”的招用原则。公司每一个工作岗位均应招聘具有良好道德素质和胜任该岗位的才能的员工,是公司挑选人才的标准。 3、计划控制原则。各部门根据公司下发的各部门设置及人员编制,于每年年底协助人力资源部,制订下一年度本部门的人员配备需求增补计划上报总经理批准。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该年度人员配备增补的依据。 4、各部门因特殊情况需要超年度计划增减人员编制时,必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超计划增员申请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不得聘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 被剥夺政治权利者; 2) 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3) 受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尚未期满者; 4) 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5) 曾因贪污、挪用公款或单位款物受刑罚者; 6) 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7)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吸用毒品者; 8) 未满16周岁者; 9) 外国人未办理在华用工手续者;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五、招聘、面试流程 员工招聘流程如下: 1. 本公司各部门出现岗位空缺时,应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核准,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聘用事宜; 2. 人力资源部根据领导招聘决策作出招聘计划和方案; 3.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计划和方案招募应聘者并进行初步筛选; 4. 初试由人力资源部执行,并将初试结果形成书面记录,筛选出较优秀人员送用人部门复试;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应聘人员带往用人部门,并将《应聘登记表》反馈给用人部门总监作为面试的初步依据。 5. 用人部门面试后将《应聘登记表》及时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6. 人力资源部根据最终面试结果,《应聘登记表》经逐级审批后,通知员工入职并办理入职手续。 六、报到手续 应聘人员,应当按照录用通知所确定的日期、时间、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员工在报到当天应缴验下列证件: 1. 身份证复印件2张、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技能证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留作备档; 2. 本人最近一寸免冠证件照片4张; 3.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 4. 应聘人员,未于通知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接受本公司聘用,该通知自动失效。 七、入职登记 被公司录用的员工在报到必须亲自认真填写公司《入职登记表》,员工应确保所填写资料正确属实,并经员工本人签名确认,作为公司永久保存的员工个人聘用记录。如果员工提供不正确的或虚假的信息并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有权单方面决定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八、入职手续 人力资源部应在入职时办妥如下手续: a) 审核新入职员工的各类证件的原件,并复印存档; b) 审阅入职员工与原单位的离职手续,并存档,必要时与员工原单位 核实有关离职情况,确保不会招用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 c) 协助员工填写有关入职登记表; d) 协助员工签收并讲解公司规章制度; e) 做好入职员工的食宿安排; f) 签订有关劳动关系书面协议; g) 如员工报到材料不全,应督促员工事后补全材料。 h) 所有入职材料均应存入职工档案。 八、领用物品 人力资源部协助入职员工签收领取员工手册或公司规章制度,领用员工工牌、员工工装以及有关证件及工作用具,填写办公室用公配备明细表。如无特别说明,领用材料仍属公司所有,员工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离职时应悉数归还。如因给人原因造成损坏、丢失,需由个人补缴相应成本费用。 2、物品损坏、补发、丢失等工本费用规定: 1) 员工工牌:工牌丢失或损坏需补办者,需本人或部门主管填写《工牌补办申请单》,并由本人签字,人力资源部需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新工牌的制作并下发至员工。补办工牌需个人承担工牌工本费20元,于当月工资一同扣发。员工离职时需归还工牌,如有丢失或未归还者于当月工资一同扣发工牌工本费20元。 2) 员工工装:工装丢失或损坏需补发者,需本人到人力资源申请新工装的订做或领取,填写《制服补发申请单》,并由本人签字,人力资源部携员工及《制服补发申请单》至库房领取新工装。补领工装者需个人承担工装成本费用。于当月工资一同扣发。费用在50-300元不等(根据所领工装的采购成本制定)。员工离职时需归还工装,如有丢失或未归还者于当月工资一同扣发相应工装成本费。 3) 其他物品的领用,如有丢失,由本人或库房管理员填写《物品损坏赔偿单》,由本人及库管签字生效后上交人力资源部,于当月工资一同扣发相应成本费。 九、合同签订 人力资源部应督促所有用工均在入职时签订有关协议。 员工在入职前或入职同时,即应与公司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之间明确劳动关系的依据,一切有关劳动关系事宜的最终处理均以劳动合同为准。学校学生来公司实习应签订《实习合同》,已达退休年龄(男满60岁,女满50岁)的聘用员工或其它单位的下岗职工应签订《聘用协议》。其它所有 十、拒签处理 如果员工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由人力资源部向其发出《催签劳动合同通知》,督促其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该员工仍拒绝签订,则人力资源部应与其办理劳动关系终止手续,终止其用工。 公司禁止无书面合同的情况下超过一个月的任何形式用工,所有部门主管均应对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双倍工资赔偿有清醒认识,并对此保持警惕,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十一、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以下三种形式: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员工工作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一种形式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合同期限和相应的试用期。 十二、岗前培训 上岗前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对新进员工进行公司文化培训、制度培训、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专业技能培训,将培训内容记录于《培训记录表》;人力资源部按公司规定给新进员工发放《员工手册》,并记录于《员工手册收发登记表》。 十二、试用、考核、转正 1. 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工期、试用期。试工期为七天,试工期员工本人及公司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双向审核,不适应本岗位工作的员工公司有权力劝退,被劝退及员工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支付工资。试工期满后公司考核合格转为试用期,为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的80%结算。 2. 新员工试用期满前15天,人力资源部应当询问有关部门,是否决定将其转正,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负责进行试用期考核,评定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并交由总经理审定。评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员工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公司使用,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内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通用录用条件: 1) 用工就业手续不完备; 2) 员工未完成所担任岗位的指标或者任务,或者不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 3) 试用期内有旷工现象的; 4) 员工所提供信息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的; 5) 有顶撞上司的行为; 6) 试用期内与其他员工发生激烈争吵和肢体冲突者; 7) 不能够提供办理录用、社会保险等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的,或者不能按公司要求提供真实人事档案的; 8) 患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工作的传染病,或身体健康条件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 9) 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10) 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在竞业限制范围之内的; 11) 试用期内被通缉或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12) 入职后不同意购买社会保险或者不按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同的; 13) 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的; 4. 新员工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按《员工转正申请表》规定程序为其办理转正手续。 十三、调转、晋升 (一)调转 1. 凡欲跨部门调职的员工须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职位调整申请表》,注明具体调职日期,准确填完后并由调出部门负责人给出意见并签字。 2. 调动员工经调入部门负责人面试并获得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认可后方可调职。 3. 经双方部门同意签字后,须将《员工职位调整申请表》交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普通员工调动申请由人力资源部确认后报至运营总监审批,主管级以上员工调动须由人力资源部报至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调转。 4.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的工牌及制服作相应调整。 5. 调转后薪资标准以调转申请时间为准。 (二) 晋升 1. 员工晋升,须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职位调整申请表》,准确填完后交由部门; 2. 部门对欲晋升的员工进行工作表现评估、同意签字后并将其《员工职位调整申请表》递交至人力资源部处理; 3. 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后报至总经审批,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晋升。 4.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的工牌及制服作相应调整; 5. 晋升薪资标准以总经理签字审批时间为准。,以总经理审批时间调整薪资。 6. 在员工布告栏处张贴晋升员工名单。 十四、劳动合同的变更 经公司和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条款,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此协议作为双方劳动合同的附件附于合同之后。 经公司审批与员工签字认可的调岗手续,等同于书面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十五、劳动合同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 2. 员工已达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公司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十六、劳动合同到期 劳动合同到期40天前,人力资源部门应征询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意见,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到期30日前书面通知员工合同终止或续签。续签的,应于劳动合同终止前办妥有关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禁止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办理续签手续,继续用工。各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续签手续。 十七、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经公司和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节 离职管理规定 一、 离职分类 1. 申请辞职:试用期内提前15日,正式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 2. 自动离职:员工不向公司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的行为。 3. 劝退离职:公司与员工之间协商终止劳动关系。 4. 其他原因离职(如辞退、开除等)。 二、 离职程序 1. 员工由于自身原因不适应于公司发展,要求离职时,必须依照离职提出时间规定提前用《离职申请表》向直属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并经逐级审批; 2. 申请离职人员之直属主管、人力资源部有责任和义务调查了解其离职真实原因,确认可以离职后逐级申报审批(审批程序:直属上司——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3. 提出离职时间达到规定期限,申请离职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物品移交清单表》进行工作移交; 4. 离职手续经总经理最终批准后,《离职申请单》、《离职工作交接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财务部根据考勤表核算工资,当月离职工资统一于次月20日发放。 三、 离职的提出时间 1. 试用期员工离职必须提前15天向直属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2. 正式员工离职必须提前30日向直属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3. 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及特别重要岗位人员(会计等)离职必须提前1个月向直属上司提出书面申请; 4. 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或工作有严重失职,且给公司造成损失者,由部门经理出具材料予以开除或辞退; 5. 属劝退、辞退、开除员工,按正常审批程序尽快办理; 6. 属自动离职员工,需交接的相关部门负责追回公司重要资料和物品。 四、 离职员工作移交内容 离职员工必须在离职前办理完所有的交接手续后方可结算工资。 1. 直属部门 员工在离职时,其职务直属领导必须指定一名人员或由公司高层领导任命一名职务代理人与其进行职务移交,移交的内容包括: l 该员工离职前的职务管理范围、岗位职责; l 已完成的工作记录; l 未完成的工作项目清单(包括进度表、账目、账单、责任人等); l 领用公司非消耗性用品、工具等。 2.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负责交接清楚以下内容: l 合同、《员工手册》、其他公司文件等; l 员工工装、工牌、办公用品、通讯工具、交通工具、行李、钥匙(门、柜、抽屉等)以及其他向人力资源部借用的物品。 l 所借公司文件、资料、图书、工具书、软件等; l 管理用印鉴。 3. 财务部 财务部负责交接清楚以下内容: l 薪资的审核、发放; l 客户帐务(账目、账单); l 奖罚金的结算; l 向财务部所借物品及其他。 五、 裁员条件 当公司停业、转让、亏损、业务紧缩时,公司遇到不可抗拒事故需暂停一个月以上或业务范围、生产技术及管理程序等相关性质变更时,公司有权依《劳动法》相关条例进行裁员,具体裁员对象包括: 1. 平均考核成绩较低者优先; 2. 服务年资浅者; 3. 可紧缩之工作岗位者; 4. 职阶较低及工作经验、工作能力较弱者。 六、 薪资结算 1. 试用期内公司与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工资按财务规定结算,试用期未满一周不予以结算工资; 2. 属劝退之员工(已满试工期),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给予全额结算工资; 3. 属自动离职之员工,公司不予结算工资; 4. 属辞退、开除之员工,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扣罚款后给予结算工资; 5. 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而在合同期内离职的员工,及技术人员、与公司有特别约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违约后未按正常离职程序办理,公司有权扣回所支付的培训经费并追究其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6. 薪资结算后,离职人员与公司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7. 当月离职工资统一于次月20日发放。 第三节 考勤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规定 规格公司经营项目,岗位的职责不同,工作时间由部门为单位根据《国家劳动法》及公司运营情况安排员工作息时间。 二、考勤打卡规定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打卡必须由本人亲自操作,不得代打卡。 1. 员工考勤以指纹打卡的电子考勤和手工签到的纸质考勤相结合使用。 2. 由人力资源部执行员工打卡监督职责,规范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行为; 3. 员工因工作需要未能按时打卡或打卡异常的,需本人填写《打卡异常单》经部门书面说明原因、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档,按出勤办理;无《打卡异常单》的且正常在岗非迟到、早退、离岗、请假、旷工的视事假半天。 4. 员工的考勤以一个月为一个统计周期,即从当月1日至最后一日;当月工作未满试工期7天的员工考勤,当月不予结算,须与次月考勤一同上报(例10月23日之后入职的员工考勤将于11月30日与11月份的考勤一同上班,于12月15日发放工资。 5. 员工上下班必须在电子考勤处指纹签到,在到达或离开岗位工作区时,在本部门《二次签到表》上二次签到、签退。 6. 员工应在接班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穿戴全套制服并向所属主管领导报到后准时开始工作,且在本班次工作结束后30分钟非加班的情况下内离开工作区。 7. 部门经理或主管是本部门员工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考勤工作。在每月最后一日,各部门需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员工考勤表》报送人力资源部。 8. 《员工考勤表》《二次签到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备查(保存周期应在12个月以上)。 9. 如发现考勤记录不实的,由人力资源部核实,上报总经理,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10. 员工不得请人或代替他人打卡;如有发现请人或代替他人打卡者,双方均需承担公司给予开除处罚,不予结算工资。 11. 遇恶劣天气、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导致员工无法按时到岗工作的,经公司领导研究后,可不按迟到或旷工办理。 三、考勤违规处罚规定 1. 员工因个人原因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的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 2. 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内以10元/次处以罚款;超过三十分钟至一小时以内,以20元/次处以罚款。 3. 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为事假0.5天;当月迟到/早退累积3次,为旷工0.5天。 4. 旷工: A. 未经部门直属经理批准,无故脱岗超过2小时以上,为旷工1天; B.未经部门直属经理批准,私自调班、串班,为旷工1天; C.未经部门直属经理批准,无故缺岗,为旷工1天。 5. 员工旷工应扣除其双倍天数的单日工资。工作时间为14小时制以上的员工,旷工一天按照旷工两天来计算。 6. 员工一年内旷工累计3天(含3天)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升规章制度,公司按照劳动合同及相关规定办理。 四、请假与休假类别、规定及假期间的薪资给付。 (一)病假(无薪病假) 1.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的,可申请病假,病假的最长期限不超过本人可享受的医疗期。 2. 员工生病,应先向主管领导汇报后,到正规医院就诊。非工作时间患急病应及时就诊,不能事先请假的,应于上午9:00前口头通知部门负责人,部门应以书面形式于当日11点前报给人力资源部。 3. 员工看急诊,应到住家附近的医院就诊,急诊病休证明应出具急诊病历,急诊休假最多只批准两天。 4. 病假需要向单位提供此次病假诊断书、检查报告、医疗手册和收据,方可计算为病假。 5. 病假含法定休假日和公休日。 6. 员工以病假为借口,外出从事有偿服务或从事与病假无关的其他活动,均视为事假。 7. 以下情况将不被视为病假的正当依据,此类病假申请不会获得批准: A.由员工引起的打架或争吵而造成的伤病; B.故意或自己造成的伤病; C.因醉酒造成的伤病; D.违反岗位操作流程和单位各项制度,引起的伤病; E.违反交通管理条例,引起的伤病; F.违反国家治安管理条例,引起的伤害。 8.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享受3~24个月的医疗期,此期间公司不予支付。 (二)事假(无薪事假) 1. 员工请事假需提前2天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休假单》,说明理由,按批准权限审批后方可休假。 2. 特殊情况来不及到岗请假,必须用电话报告上级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休假,部门应携《员工请假单》和书面形式于当日11点前报给人力资源部。 3. 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4.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准事假,特殊情况休事假的,原则上由实习学校开出证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并顺延实习期限。 5. 非因不可抗力,员工休事假时间超出批准期限的,按旷工处理。 (三)法定假日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策,员工每年将享有十一天有薪法定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五一国际劳动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注:实行倒班制员工不予享有有薪法定假日,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带薪休假待遇。 2. 因工作原因,公司需要享有带薪休假的员工在法定假日工作,法定假日的补偿应尽可能通过补休方式进行,且必须在法定假日过后1-3个月内补休完毕; 3. 部门主管负责保存本部门员工未休法定假日的准确纪录并在每月考勤表上记录下来; 4. 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实所有员工均已在规定期限内补休法定假日; 5. 若部门负责人因人手不足或在旺季的情况下难以安排其员工进行补休,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延长补休期限。 (四) 婚假 1.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含法定节假日)。 2. 女方年满23周岁,男方年满25周岁为晚婚年龄,双方都符合晚婚年龄,可享受晚婚婚假15天。 3. 晚婚假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4. 婚假须提前30天申请,《员工休假单》后面需附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5. 婚假须在《婚姻登记证》发证180日内可享受婚假,逾期不再享受法定婚假。 (五) 丧假 1. 员工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妺)去世,可有薪休假1天,请假不超过5天(含带薪丧假)。 2. 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请假不超过3天。 3. 需到外地处理丧事,经批准后可给予路程假(按事假处理)。 4. 丧家须提交亲属死亡证明的复印件。 5. 逾期不归,又无准假手续按旷工办理。 (六) 年假、产假、陪产假、哺乳时间、计划生育假 待公司正式开业后,另行安排。 五、出差考勤规定 1. 技术部、销售部与仓管员因工作需要外出频繁,须如实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其他人员外出统一到前台进行外出登记,并于返岗后交部门经理签名确认情况是否属实,此表将作为工资核算的依据; 2. 各部门经理应如实审核员工外出登记情况,于当月30日前将本部门的《员工外出登记表》及《员工考勤表》交人力资源部统计考勤; 3. 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人员外出考勤的监督与抽查,若发现实际外出时间与递交的《员工外勤登记表》有出入,经核实确属弄虚作假,当事人与部门经理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 假期审批权限 1. 请假1-2天,由部门负责人签批生效; 2. 申请假期3天(含)以上者,经部门经理核准后还需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3. 部门经理可自行安排2天(含)以内的部门员工调休,但须于调休前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安排员工调休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即同一时间内本部门请假(包含事假、病假、年休假、调休假)的员工不得超过本部门人员数量的 10% 。 4. 员工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以虚假理由骗取休假的,所休息时间视为旷工。 5. 不负责任审批员工出勤,或不如实填写《员工考勤表》《二次签到表》的,一经查实,追究部门负责人相应责任。 七、考勤统计规定 1. 人力资源部须依据《请假申请单》、、《员工外勤登记表》、《未打卡说明单》等记录将相关员工出勤信息录入公司内部考勤系统,以确保员工考勤记录的准确性。 2. 行政专员于次月初统计汇总上月考勤情况,并于次月5号前公布考勤统计情况,如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核实。第五章 工伤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工伤申报及费用报销程序,控制工伤事故率,降低公司成本,并使工伤管理有所依循,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伤定义 企业工伤系指员工在工作中造成职业病、负伤残废和死亡。 第三条 内容 工伤事故认定、工伤医药费报销、伤残鉴定及补助。 第四条 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伤管理原则。 第二节 工伤事故认定管理 第五条 工伤事故认定范围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 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人员管理/培训管理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