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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沟矿雨季主扇无计划停风措施
目前已进入雨季,为预防雷雨天气造成主扇无计划停风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主扇停电停风安全管理措施:
1、一旦主扇因雷雨发生停电、停风后,主扇机房人员要立即汇报调度站。调度人员在接到主扇停电、停风汇报后要立即通知35kv配电室岗位人员立即切断井下一切供电电源,并立即汇报当日值班长及有关领导,同时调度员要做好相关记录。
2、当局扇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后,由通风队当班负责各地区瓦斯循回检查工作的瓦检员负责把所在区域井下队组人员及时撤到有自然通风的进风大巷中,并在盲硐口设栅栏、挂上警戒牌。同时监督生产队组锁好动力开关,并汇报调度站。等待指示。
3、在主扇停风期间通风瓦检人员要检查管理好盲硐口栅栏和掌握井下通风巷道的通风、瓦斯情况,严禁任何人在停风期间进入盲硐和在井下进行任何作业。
4、在主扇停电、停风后,若主扇能在10分钟内重新启动,则将所有人员撤到有自然通风的大巷中;若超过10分钟,则在当日值班长的指示下由瓦检工、安监员监督将所有人员撤离上井。
5、井下人员需撤离上井时,要有组织,有计划的撤离。撤离路线及顺序为:
(1)、(15101工作面、15105工作面、15102工作面)——皮带大巷——猴车底——井上(2)、(高抽下料巷、15111走向高抽、高抽回风巷)盲硐口——轨道大巷——猴车底——井上
(3)、(15111回风巷、15104风桥、15111进风巷)盲硐口——皮带大巷———猴车底——井上
(4)、(南回风巷、皮带巷)盲硐口——皮带大巷——猴车底——井上
(5)、(北回风巷、采区水仓)盲硐口——轨道大巷——猴车底——井上
6、临散人员、零星岗位及无人工作区人员的撤离由负责该地区的瓦检员负责撤离。
7、、井下人员撤离时,地区瓦检员必须在猴车底部等候,只有与最后一个地区的瓦检员汇合确认井下人员已撤离完毕方可汇报调度上井。
8、在主扇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后,禁止井上向井下要电话,只准井下往井上要电话,且必须在瓦斯检查工检查电话附近瓦斯浓度在0.5%以下方可要电话。
9、矿调度室在下达撤人命令后及时通知矿头灯房、信息中心核实并确认井下人数并汇报矿调度室。人员陆续撤上井后头灯房及时清点人数汇报矿调度室。
二、主扇、局扇送电、排放瓦斯安全管理措施:
1、主扇排放瓦斯:
(1)、35kv配电室供电后,配电室岗位人员要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在当日值班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逐级送电工作。首先给主扇风机房送电,启动主扇排放矿井瓦斯。
(2)、主扇启动前,通风部门安排瓦检员先检查主扇机房内所有电器设备10米范围内瓦斯不超0.5%时,方可启动主扇排放瓦斯。主扇排放瓦斯前先打开防爆门或风硐小风门,采用风流短路的办法进行排放,保证主扇出风口瓦斯浓度在2.0%以下排放。在主扇出风口瓦斯浓度低于1%时(必须保证最远工作地点的风流瓦斯排出以后),再逐渐将风门关闭;主扇运行正常后,主扇出风口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下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时,其它人员方可入井。
(3)、在主扇启动十分钟以上且井下巷道风流稳定后,中央配电室、临时配电点地区瓦检员要及时到岗,详细检查配电室及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的风流瓦斯浓度,在不超0.5%时,汇报矿调度室。调度在请示当日值班长后,方可指挥从35kv配电室给井下中央配电室送局扇专供电源。同样在接到临时配电点地区瓦检员汇报可以送电后,方可指挥从中央配电室给临时配电点送局扇专供电源。在局扇未排放完瓦斯前,严禁向井下送局部动力电源。
(4)、回采工作面地区瓦检员在检查工作面地区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尾巷除外),汇报矿调度室,矿调度在接到汇报后方可指示送电。
2、局扇排放瓦斯:
(1)、排放瓦斯前,安监人员,生产电工,生产队组负责人要在现场,其他所有与排放瓦斯无关的人员在进风大巷等候。瓦检工要详细检查井下各临时配电点、局扇开关处10米范围内的风流瓦斯浓度不超0.5%时,汇报调度,调度在请示当日值班长后,方可通知井下中央配电室给风机专供开关送电。开始进行排放瓦斯工作。
(2)、局扇排放瓦斯必须严格按照如下顺序逐台排放,即:高抽下料巷、高抽回风巷、15111走向高抽;北回风巷、采区水仓、15104风桥;皮带巷、南回风巷、15111进风巷、15111回风巷。并严格执行“三人联锁”瓦斯排放制度。
(3)、排放瓦斯时,要打开排放瓦斯三通,控制瓦斯浓度,严禁“一风吹”高浓度排放,排放瓦斯流经区域必须撤人并设置警戒。
(4)、局扇开启排放瓦斯后,当盲硐口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瓦检员方可进入盲硐检查,必须做到边走边检查瓦斯,同时检查巷道风筒情况,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汇报矿调度室,由矿调度通知开启下一台局扇按顺序进行逐台次排放。严禁同时开启两台及两台以上局扇同时排放瓦斯。
(5)、井下排放瓦斯时,必须停止一切与排放瓦斯无关的其他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排放瓦斯流经区域。
(6)、在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完,矿调度室接到最后一名瓦检员汇报之后,在当日值班长的指示下,方可恢复井下局部生产供电。
(7)、局扇排放瓦斯过程中,必须有通风队干或工长现场指挥,以及安监部相关人员必须到场协助工作。(8)、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通风瓦斯排放相关规定执行。
通风部樊利宏
2011.05.10
第二篇:主扇有计划停风措施、无计划预案[1]山东新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主通风机无计划停风预案、有计划停风措施
通风科
二0一五年一月
山东新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主通风机无计划停风预案、有计划停风措施
为了确保因检修、停电、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本措施。
1、当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主通风机司机立即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下令通知受停风影响的地点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施工人员先撤到进风巷中。跟班安监员、区队长要带领好本地点人员全部安全撤出。机电工区、机电部、通风科立即查明情况、分析原因,进行处理,并将分析结果汇报值班公司领导,由值班公司领导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下井人员是否全部升井。若需撤出全部工作人员时,公司井下带班领导、跟班安监员、区队长负责维持好秩序并确保本部门人员全部升井。地面井口房、灯房要核查好矿灯及人数,确保所有人员上井。机电工区负责将地面防爆井盖打开,利用自然风压通风。机电工区要在打开防爆井盖的风井周围设立栅栏,揭示警标,防止人员误入。
2、当全矿井需恢复通风,主通风机重新运转时,必须由通防工区、安监站、机电工区、瓦斯检查员等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携带调校合格的光学瓦检仪、氧气检测仪、一氧化碳检测仪、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对回风井的气体进行检测,符合规定后方可关闭防爆井盖,启动主通风机。当主通风机运转1小时后再次对回风井的气体进行检测,符合规定后方可人员下井。检查小组应先
从进风巷进入到-650运输大巷,对-650配电室、水泵房、充电硐室的气体进行检测,符合规定后方可送电。
3、对停风地点恢复通风时,首先由瓦斯检查员对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进行检查,当瓦斯浓度不超过0.5%且停风区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扇风机,恢复通风。
4、当停风区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不超过3%,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不超过3%时,必须汇报调度室,经总工程师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5、停风区中的瓦斯浓度超过3%,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请矿山救护大队给予排放瓦斯。
6、对利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作业地点的通风恢复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
29、141条之规定。恢复通风后要对采面上隅角、采面回风巷、密闭墙内外的温度、一氧化碳进行检测,防止煤层自然发火。
第三篇:主扇出现无计划停风停电应急措施主扇出现无计划停风停电应急措施:
值班工应立即向矿调度室和机电科值班员汇报,并问清停电原因,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排查。如矿井停电预计在4小时之内,风井打开水平风门,保持自然通风,井下所有人员撤至-390、-600大巷和井底车场待命,超过4小时矿研究针对性方案,井下人员有组织从付井人行梯升井,井下变电所、泵房值班工和提升司机及矿安排的有关人员在岗位待命。
第四篇:主扇停风安全技术措施主扇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为加强矿井停电停风应急处理,便于停电停风期间的调度、撤人,以及明确恢复主扇通风后井下送电程序工作,确保矿井通风安全,特编制本措施:
一、人员安排
㈠指挥小组
组长:刘敏
副组长:李树平王兴礼白卫俊
成员:崔振兵李刘兵王秀安和守谦杨海平董永红胡杰王玉明闫建堂任淑强袁光友李耀富王庆福
㈡岗位职责:
组长。负责停风停电期间的全面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调搞好停电停风期间的指挥工作
成员:
1.杨海平、董永红、胡杰负责停电、送电工作及其它注意事项。
2.王玉明、闫建堂、任淑强配合队长/班组长在停电、停风期间负责现场监督及指挥工作。
3.袁光友、李耀富、王庆福配合队长/班组长在停电、停风期间负责现场监督及指挥工作。
二、主扇停风
1.主扇一旦停电停风,运转队要立即汇报矿调度。
2.调度室接到停电停风汇报后,要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并汇报总工程师、生产矿长、通风区长、机电副总等有关领导。矿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调度室进行停电停风事故处理。
3.通风区按《规程》要求必须在采煤面、掘进头安设专职瓦检员。
4.停电停风时,要立即通知井下相关地点人员撤离:
①090207工作面、125工作面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采煤队跟班队长负责将人员撤至运输顺槽进风处、三采区机轨巷道口(瓦斯检查员王玉明、安全员袁光友、采煤队长殷延春);
②十煤总回风巷、中央水仓工作面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掘进跟班队长或班长负责将人员自迎头撤至全风压通风进风流处,并在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第一交岔点以里设置临时栅栏(瓦斯检查员闫建堂、安全员李耀富、掘进队长刘松华);
③103综采工作面、0909911排水点撤至井底车场口(瓦斯检查员任淑强、安全员王庆福);
④其他地点由调度指挥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撤离;
⑤如全矿井停电停风时间过长,人员由矿调度统一安排撤至矿井主要进风大巷。
5.井下停风期间,防治造成井下瓦斯积聚,应及时安排打开风井防爆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三、恢复通风
1.矿井恢复供电,要严格执行先送地面主扇供电的规定。待地面主扇开启,恢复矿井全风压正常通风后,方可向井下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送电。
2.采区变电所向采区内部送电,要根据调度指挥,先送局扇专用电。严禁局扇专用电和动力电同时合闸送电。
3.掘进工作面根据瓦斯检查员测定瓦斯大小以及传感器显示瓦斯浓度状况决定是否开启局扇,局扇司机严禁私自开启局扇或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后“一风吹”开启局扇。
4.瓦斯检查员检查迎头巷道气体时,必须两人一同前后相距5米进行检查,检查多远,前进多远。
5.只有采区通风恢复正常、掘进工作面局扇开启后,采区变电所电工方可向采区内恢复动力电。
6.机电科要专门编制采区变电所向采区内送电安全技术措施,明确送电程序。
7.各掘进头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迎头巷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电气设备的电源。
8.需要排放瓦斯的工作面,进行瓦斯排放工作,只有当瓦斯排放工作全部结束、通风系统正常后,方可恢复井下生产。
第五篇。无计划停风安全技术措施主要通风机在运行过程中会因故造成无计划停电停风,为了确保在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期间井下人员安全,特编写此技术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一、组织措施
1、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后,主要通风机司机应立即向矿调度和机电调度汇报,同时打开井口防爆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进行通风。
2、成立临时指挥小组
组长:当日矿值班领导
成员。当班矿调度员、通风队当日值班领导、机电队当日值班领导、安检站当日值班领导、救护队队长。各成员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本措施的要求,联络井下人员进行撤出。
3、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后由调度室通知机电队值班室,由机电队当天值班领导指派专人切断井下所有电源。
4、矿调度员接到主要通风机停运汇报后,立即通知下列人员到达调度室,成立停电停风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成员。通风队长、机电队长、调度室。
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本措施的要求,履行各职责范围内的调度指挥工作。
5、联络人员:
通风队当班值班员、机电队当班值班员、安检站当班值班员、施工单位现场班(排)长、瓦检员、安检员负责联络工作,组织现场人员按本措施要求撤到规定地点,并向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撤人情况。
6、机电负责人应迅速赶到变电所,查明停电原因、范围及大概停电时间,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如内部原因,应尽快查清处理好故障,积极进行复电;如外部原因,则应与前级电力部门联系配合复电。
7、系统停电后,瓦斯抽放站司机应立即打开进气侧排空管进行自然排放瓦斯;当系统复电后,立即恢复瓦斯抽放。
二、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时的撤人措施
撤人路线另行编制
1、主要通风机临时停止运转时各采掘工作面当班(排)长、安检员配合瓦检员按上述路线将人员撤到规定地点并设置警戒,清点人数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该处电话旁待命。
2、当停电时间在60分钟以内时,所有人员全部撤到井底车场风门外;当停电时间在60—90分钟时,所有人员全部撤到地面;当停电时间在90分钟以上时,救护队员必须立即下井进行收查。
三、恢复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主要通风机电源恢复后,矿调度室立即通知主要通风机司机关闭防爆门开启主要通风机。
2、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15分钟后,由瓦检员、井下变电工一道进入井下变电所检查瓦斯情况,及时向调度室和通风队汇报,只有井下变电所内的ch4浓度小于0.5%时,方可由调度室通知机电队将井下动力电源送入井下变电所。
3、采煤工作面的瓦检员检查瓦斯,只有工作面及回风风流ch4浓度均小于1%时,方可进行人工复电恢复生产。
4、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后,掘进工作面瓦检员必须认真对掘进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当瓦斯浓度小于1%时,由瓦检员直接向井下变电所要电恢复局部通风;当瓦斯浓度大于1%小于3%时,由通风队组织现场瓦检员进行瓦斯排放,当瓦斯浓度大于3%时,通风队编写排放瓦斯措施,由救护队组织进行排放,排放瓦期措施另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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