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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年度物美集团经营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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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08年度物美集团经营考核办法 1. 考核目的 1.1 通过经营考核,帮助员工改善工作绩效,提升销售业绩,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管理制度。 1.2 在人事费用总额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减人增效,提高人均收入。 2.考核原则 2.1 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应当体现在工作绩效的改进上。 2.2 员工未能达到考评标准要求,也有管理者的责任。 2.3 经营指标及管理指标月度考核,月度兑现。 2.4 集团各公司人事费用的管控应遵守以下原则:人事费用可比增长率 < 销售收入可比增长率 < 税前净收益(利润)可比增长率。如果销售的可比增长率不能达到预期,则人事费用的支出在按照本考核办法计算后以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方案由集团人力行政部提出,集团计财部审核,主管高级副总裁审批。 2.5 原则上,在一个财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本考核办法做任何修改,包括增发补充规定、增减指标等。所有修改必须通过人力行政部报请执行委员会审批后执行。(不包括策略性指标调整) 2.6 为促进外埠、小店销售达成和可比持续增长,可以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由直营中心临时增加相关单项考核条件。 2.7 所有策略性指标由营运部门提出经直营中心批准后执行,也可由直营中心直接提出。 2.8经营指标累计达成率计算公式为:累计达成率=当月达成率×70累计达 成率×30%。 2.9 07年执行生鲜调改的店铺,另行制定考核方案。 3. 考核范围 直营中心北京大卖场店铺所有人员,其中以下人员不参加月度考核; 3.1 当月因病(含工伤假)或因事请假出勤不满一五个工作日的员工; 3.2 试用期内,转正天数不足10个工作日的员工; 3.3 实习生。 4. 考核周期 月度(每月1日月末) 5.考核指标及奖惩规则 5.1店总经理(正\副) 类别 考核指标 奖惩起点 奖惩规则 经营指标 未税销售额月度达成率 10098% 每±1%,±一五0元 营业贡献月度累计达成率 9085% 每±1%,±一五0元 管理指标 盘损超标率 预算标准值 25%≥盘损超标率≥10%,-200元;超过25300;超过标准值2倍,扣赔,同时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 库存周转天数 预算标准值 每±1天,-50元 策略性指标 按照补足“短板”原则确定 离职率/人事费用率/来客数可比增长率/客诉数量等指标任选其中一个,达成+一五0元,达不成-一五0元 5.2 生/杂/百理级(正\副) 类别 考核指标 奖惩起点 奖惩规则 经营指标 未税销售额月度达成率 10098% 每±1%,±100元 毛利额月度累计达成率 9893% 每±1%,±100元 管理指标 盘损超标率 预算标准值 25%≥盘损超标率≥10%,-120元;超过25%,-一五0元;超过标准值2倍,扣赔,同时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 库存周转天数 预算标准值 每±1天,-30元 策略性指标 按照补足“短板”原则确定 离职率/人事费用率/来客数可比增长率/客诉数量等指标任选其中一个,达成+100元,达不成-100元 5.3 生/杂/百课级(正\副) 类别 考核指标 奖惩起点 奖惩规则 经营指标 未税销售额月度达成率 10098% 每±1%,±50元 毛利额月度累计达成率 9893% 每±1%,±50元 管理指标 盘损超标率 预算标准值 25%≥盘损超标率≥10%,-60元;超过25%,-100元;超过标准值2倍,扣赔,同时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 库存周转天数 预算标准值 每±1天,-20元 5.4 客服、人力行政、防损理级(正\副) 类别 考核指标 奖惩起点 奖惩规则 经营指标 未税销售额月度达成率 10098% 每±1%,±100元 管理指标 客服理级 盘损超标率 预算值 25%≥盘损超标率≥10%,-120元;超过25%,-一五0元,并按《员工日常奖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来客数 预算值 每±1%,±20元 策略性指标 按照补足“短板”原则确定 离职率/客诉数量等指标任选其中一个,达成+100元,达不成-100元。如果出现责任在客服的重大客诉事件或媒体暴光事件,则取消当月绩效奖金资格,并 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人力理级 盘损超标率 预算值 25%≥盘损超标率≥10%,-80元;超过25%,-100元,并按《员工日常奖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管理指标 策略性指标 按照补足“短板”原则确定 离职率/人事费用率等指标任选其中一个,达成+100元,达不成-100元。 防损理级 盘损超标率 预算值 25%≥盘损超标率≥10%,-200元;超过25%,-300元;超过标准值2倍,扣赔,同时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 策略性指标 按照补足“短板”原则确定 离职率/安全事件数量等指标任选其中一个,达成+100元,达不成-100元。出现重大事件,取消当月绩效奖金资格,并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5.5 客服(含、金融室)、人力行政、防损课级(正\副) 类别 考核指标 奖惩起点 奖惩规则 经营指标 未税销售额月度达成率 10098% 每±1%,±30元 管理指标 帐管、接待 课级 盘损超标率 预算值 25%≥盘损超标率≥10%,-60元;超过25%,-80元,并按《员工日常奖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来客数 预算值 每±1%,±10元 人力、仓管、维修课级 盘损超标率 预算值 25%≥盘损超标率≥10%,-60元;超过25%,-80元,并按《员工日常奖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防损课级 盘损超标率 预算值 25%≥盘损超标率≥10%,-120元;超过25%,-一五0元;超过标准值2倍,扣赔,同时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 5.6 所有助理按相应的课级干部奖惩金额的80%计发。 5.7 租赁 类别 考核指标 奖罚规则 经营指标 租赁收入 租赁收入%<95%,招商负责人扣250元,助理扣一五0元;95%≤租赁收入%<100%,与100%比,每少1%,招商负责人扣35元,助理扣20元;租赁收入%≥100%,与100%比,每多1%,招商负责人奖80元,助理奖50元 管理指标 客服或质量问题 25%≥盘损超标率≥10%,-25元;超过25%,-50元;并按《员工日常奖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如果因客服或质量问题而引起重大客户投诉乃至媒体暴光,取消当月绩效奖金资格,并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5.7.1 兼职租赁人员,按兼职的两个岗位的平均值奖惩计发。 5.8 业代 类别 考核指标 奖罚规则 经营指标 团购任务达成率 达成率<95%,-100元; 95%≤达成率<100%,与100%比,每-1%,-一五元; 达成率≥100%,每多+1%,+20元 团购毛利率 与公司规定值比,每±0.1%,±10元 管理指标 盘损超标率 25%≥盘损超标率≥10%,-25元;超过25%,-50元;并按《员工日常奖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5.9营运部门员工经营指标考核只奖不罚,行为表现按日清日高及员工日常奖惩管理办法执行。 类别 考核指标 奖惩规则 经营指标 未税销售额月度达成率 达成100%以上,每+1%,+20元 管理指标 盘损超标率 25%≥盘损超标率≥10%,-25元(防损员工-60元);超过25%,-40元(防损员工-100元),并按《员工日常奖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说明:1、其它部门员工经营指标按全店指标计算,奖励金额按营运部门员工的80%计发。 2、全店盘点时,非营运部门按全店盘损超标率计算扣罚金额,标准为营运部门的80%。 5.10 部门不主持全面工作的管理干部、储备人员、见习人员均按本店同部门(课 别)、同职级人员的奖惩金额的80%计算。 5.11 库存周转天数指标每年度4月份、9月份、春节前一个月(春节在当月20日以后当月),因考虑节日备货因素,当月不进行考核。 5.12月度经营考核奖金上限为本人工资标准的30%,扣罚下限为本人工资标准 10%;其中租赁人员考核奖金上限为本人工资标准的50%,扣罚下限为本人工 资标准一五%; 6.新开店铺及店总异动的考核 6.1 新开店或店总异动后的前3个月,新开店的全体员工或异动的店总参加考核,但只奖不罚,从第4个月开始,按上述办法执行。 7.岗位津贴 7.1收银岗位津贴=员工月收银交易笔数×0.02元,所有上机收银人员均享受收银津贴(包括:未转正及职能部门员工)。 7.2生鲜岗位津贴按集团下发的生鲜岗位津贴办法计发 7.3岗位津贴视为工资一部分,参与绩效考核。 8.日常奖惩 8.1 按和日常奖惩管理办法执行,兑现红、黄旗奖罚及一次性奖罚。 9.优秀员工奖励 9.1每月每店员工总人数的3%可被评为月度优秀员工,以四舍五入为原则取整数,每店至少可以评选1名月度优秀员工。月度优秀员工公司给予每人每次100元的现金奖励,以红包形式发放; 9.2优秀员工由门店自行评选,经店总经理签字审核,报区域总经理审批、集团人力行政部备案后实施。 10.考核要求 10.1 在考核期内离职人员不计发绩效奖金,绩效扣罚按实际工作天数所占比例计发(按日历天数计算); 10.2 考核期内工作岗位发生异动人员,异动当月按工作岗位天数多的岗位业绩达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 11.实施细则 11.1以上考核指标,以经公司批准的预算(或预估)数据为标准。 11.2以上考核指标,由各考核单位负责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头。 11.3当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由计财部、资讯部、营运部等部门于次月3日前 提供给有管理权限的人资部门。 11.3.1计财部:(每月3日前) 大卖场经营情况表。要求:具体到部、店的未税销售、净毛利、盘损率、库存周转天数、具体到店铺的租赁收入; 11.3.2 大店营运部、便超公司每月24日提报直营中心主管审批策略性指标,并于每月25日下发。 11.3.3大店营运部提供以下指标 11.3.3.1来客数可比增长率(部门)(每月3日前) 11.3.3.2本月盘点店的盘损率(每月3日前) 11.3.3.3客服部重大客诉事件(每月3日前) 11.3.3.4防损部重大事件(每月3日前) 11.3.3.5租赁的重大客诉或重大质量问题(每月3日前) 11.4所有达成率均以百分数表示,以四舍五入为原则取整保留一位小数。经营指标计算奖惩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11.5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和多劳多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获得当月奖金资格,若扣罚照样执行: 11.5.1 言行造成较重的不良后果,受到重大过失处分的; 11.5.2旷工三天以上者; 11.5.3有薪假期(全薪)参与奖金核算。 12.原月度考核评价表继续使用,月度考核评价表结果在半、全年度考评中应用。 一三.实施及解释权限 本办法经公司批准后于2008年1月1日试行,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受理员工申诉事宜。 物美集团 二○○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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