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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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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文件(国人口发〔2009〕24号)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 “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 为加快形成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2009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作出了“三年三步走”的战略部署。为确保2011年全国基本实现“一盘棋”的目标,现将《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好本省的实施工作。    附件:1.2009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省内“一盘棋”检查评估方案   2.2009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省内“一盘棋”评估标准   3.2009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省内“一盘棋”10项绩效指标说明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 “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 实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的重要途径。为加快形成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2009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作出了“三年三步走”的战略部署。为确保2011年全国基本实现“一盘棋”的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的要求,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为核心,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和基础服务管理网络为基础,以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加快实现全国“一盘棋”格局,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 实施“三年三步走”应遵循以下原则: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加强委内外工作的统筹协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省内基础工作、省际协作、多边区域合作的衔接和统筹安排。各省(区、市)应按照“三年三步走”的总体部署,依据本地人口流动规模、流向、工作基础及信息化水平,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 ――强基固本,重点突破。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重点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通过规范基层管理,提升服务能力,落实各级服务管理责任。在强基固本的基础上,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在本地重点难点工作上加大力度,力争突破制约本地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奠定基础。 ――分步实施,鼓励创新。按照“三年三步走”目标,研究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鼓励先进地区在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建设、区域信息共享、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先行先试,创造积累经验。 三、总体目标 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三年三步走”目标,到2011年末,全国基本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机制。.遍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考核机制棋”的强;省内个影响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和统筹协调得到加强,基层服务管理统一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基本实现异地查询、跟踪监测、动态管理,相关部门之间形成信息共享机制;省内、省际之间的区域协作内容、形式和手段更加完善,人口聚集地区与周边地区协作机制基本形成;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考核制度普遍建立;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基本覆盖, 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推进。具体实施步骤: 2009年重点推动各省(区、市)基本实现省内“一盘棋”,建立新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和政策措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0%以上。鼓励重点地区加强区域协作。 2010年重点推动省际间、区域间协作,基本形成重点区域“一盘棋”,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一体化。继续提高省内“一盘棋”水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5%以上,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做好准备。 2011年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基本实现全国“一盘棋”,全面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整体水平,为“十二五”规划的实施起好步、开好头,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的建立。 四、工作任务 为确保实现工作目标,重点加强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统筹管理,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1.建立健全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加强人口计生部门内部统筹协调; 2.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推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扎实推进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建设,保证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能够基本满足工作要求; 4.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服务管理模式; 5.整合基层服务管理力量,完善党政统筹、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 (二)推动服务均等,实现免费服务基本覆盖。 1.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推动药具管理体制改革,使流动人口能够在现居住地便捷地获得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和技术服务; 2.流入地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帮扶奖励; 3.探索建立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基本覆盖。 (三)实现信息共享,构建信息化工作平台。 1.将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纳入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统一业务流程和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和管理; 2.依托PADIS项目,推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平台的应用,实现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动态管理; 3.探索建立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和重点地区监测制度,为宏观决策和服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4.推动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四)强化区域协作,推进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 1.完善流入地与流出地、边界地区的区域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协作内容,创新协作手段、方式; 2.进一步完善长三角、西北地区、苏鲁豫皖、湘粤等区域协作机制,推动环渤海、珠三角与周边省份等重点区域的协作,加快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一体化进程; 3.支持和指导成渝、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等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开展试点工作,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 (五)实行双向考核,落实流入地、流出地责任。 1.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督导检查; 2.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突出领导保障、免费技术服务率及出生政策符合率等指标,强化流入地、流出地责任的落实。 五、 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本项工作在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承担具体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并参与相关督查和评估验收工作。 省级人口计生委应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领导本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的实施,并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一要求,加强委内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各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的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制定规划。 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应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省整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流动人口大省应重点加强机构队伍和基层服务网络建设,提升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流动人口较少、信息化工作起步较晚的省份,应立足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实现突破。以跨省流动为主的省(区、市)应着力规范基层服务管理,加强省际信息沟通和共享,创新区域协作模式。 (三)检查评估。 为了确保“三年三步走”目标的实现,国家人口计生委将组织对省内“一盘棋”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各地可依据《2009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省内“一盘棋”检查评估方案》(见附件1)、《2009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省内“一盘棋”评估标准》(见附件2)和《2009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省内“一盘棋”10项绩效指标说明》(见附件3),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省检查评估方案和标准。 (四)总结通报。 国家人口计生委根据三年工作整体规划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每年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总结通报各地工作进展,部署下一年工作。各省(区、市)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国家人口计生委对各省(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评估和奖励。 附件1: 2009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省内“一盘棋”检查评估方案 省内“一盘棋”是实现区域、全国“一盘棋”的基础,2009年是攻坚克难实施“三年三步走”战略关键性的一年。为了确保2009年全国各地基本实现省内“一盘棋”,制定本方案。 一、 评估标准 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检查评估指标(试行)》(国人口发[2007]115号)和省内“一盘棋”工作任务,按照“抓关键环节、突出重点;注重过程、兼顾绩效;注重导向性、兼顾可操作性”的原则,确定了省内“一盘棋”评估标准。评估标准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机制的5个方面,设立13项指标,25条评估标准,其中包含10项绩效指标。 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应依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省内“一盘棋”评估标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省推动省内“一盘棋”工作方案,并上报国家人口计生委。 二、经验交流 为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国家人口计生委将结合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对各省(区、市)推动省内“一盘棋”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地应及时将工作中的重要政策措施、进展成效上报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将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编发简报信息等方式推介好的经验,促进各地工作交流。 三、评估验收 省内“一盘棋”的评估验收以各省(区、市)自查和国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依据各省自查报告和抽查情况形成全国各地省内“一盘棋”评估报告,并通报评估结果。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应在基本达到省内“一盘棋”标准的基础上,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时间安排 2009年1月-3月,国家人口计生委研究制定“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省内“一盘棋”的检查评估方案和评估标准,并对全国工作进行部署。 2009年3月-4月,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总体要求,研究拟定本省推动省内“一盘棋”工作方案,并于4月底之前上报国家人口计生委。 2009年5月-6月,国家人口计生委结合举办相关培训班,推介先进经验,促进地方交流。 2009年12月-2010年1月,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对本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于2010年1月15日之前上报国家人口计生委。 2010年2月-2010年3月,国家人口计生委根据各地进展情况组织评估验收,并通报全国各地省内“一盘棋”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2: 2009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省内 “一盘棋”评估标准 项目 指标名称 评  估  标  准 统筹管理 领导机制 1.省委、省政府有人口计生工作协调机构或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2.省级人口计生委建立委内流动人口工作协调机制,“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综合治理 3.相关部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纳入基层工作制度,联合开展督查或专项清理等工作; 4.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场所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5.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社区工作平台,基层社区社工、协管员等力量得到有效整合 机构人员 6.省级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门工作机构,人员、编制落实; 7.流动人口大省80%的市、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8.乡(镇、街道)、村(居)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经费投入 9.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工作经费,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流入地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预算范围; 10.制定落实省内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的政策措施 规章制度 11.有全省统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和服务管理制度,有鼓励流动育龄妇女在流入地参加孕环情检查的措施 管理绩效 12.流出成年育龄妇女办证登记率达到80%以上;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0%以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证建档率达到80%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达到80%以上;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80%以上 服务均等 免费服务 13.流入已婚育龄群众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率达到90%以上;省内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孕检率达到80%以上;省内流动育龄人口享受其他国家规定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率达到80%以上; 14.符合条件的常住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服务和相关帮扶政策 便民服务 15.落实国家规定的便民维权十项措施,群众来电、来函和投诉案件得到快速解答和处理,无恶性案件发生 信息共享 统计信息 16.有全省统一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和统计上报制度; 17.按照国家规定,按时、准确上报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和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情况; 18.全省市、县均与相关部门建立了统计信息会商制度 工作平台 19.实现流动人口个案信息省级集中,流动育龄妇女入库率达到80%,个案信息更新频率不低于月更新; 20.PADIS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平台的应用率县级及以上达到100%,乡级达到80% 区域协作 省内协作 21.流入地、流出地联合查办、处理违法生育案件,协商征收社会抚养费; 22.流入地、流出地为群众办理相关证件时及时沟通,不互相推诿 双向考核 目标考核 23.各级政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24.与相关部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房屋出租人等签订含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或合同 双向考核 25.组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年度考核,将机构人员、经费投入、免费服务落实率、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等重要指标纳入流入地考核内容 附件3: 2009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省内“一盘棋”10项绩效指标说明 1、流出成年育龄 妇女办证登记率 = 已登记或办理了《婚育证明》的 流出成年育龄妇女数 X100% 流出成年育龄妇女总数 2、流出已婚育龄 妇女综合避孕率 = 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人数 X100% 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总人数 3、流入已婚育龄 妇女查证建档率 = 已建档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数 X100% 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总数 4、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政策知晓率 = 被调查流动育龄群众中知道本人的计划生育权利、义务及违法责任人数 X100% 被调查的流动育龄群众总数 5、流出(流入)人口 出生政策符合率 = 统计期内流出(流入)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人数 + 统计期内补报的 符合政策出生人数 X100% 统计期内流出(流入)流动人口生育人数 + 统计期内补报的出生人数 6、流出(流入) 育龄妇女入库率 = 已录入省级流动人口个案数据库的流出(流入)育龄妇女数 X100% 流出(流入)育龄妇女总数 7、PADIS全国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应用率 = 已应用服务管理工作平台的 县(乡镇)数 X100% 本省所有县(乡镇) 8、流入已婚育龄群众 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率 = 流入已婚育龄群众免费获得 避孕药具的人次 X100% 流入已婚育龄群众获得 避孕药具的人次 9、免费孕检率 = 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获得 免费孕检服务的人次 X100% 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在流入地 孕检的人次 10、免费技术服务率 = 流入已婚育龄群众免费接受国家 规定免费计划生育手术项目的人次 X100% 流入已婚育龄群众在流入地接受国家 规定免费计划生育手术项目的人次 注:1、PADIS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平台的应用包括基层直接操作PADIS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应用与PADIS对接的省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两种方式。 2、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手术项目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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