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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能力晋升评聘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水集团〔2008〕223号
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
《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能力晋升评聘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协调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人员
技术能力晋升评聘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鼓励工程技术人员走岗位成才道路,激发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建功立业热情,推动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能力晋升分为“工程技术专家”、“特殊贡献专家”两个档次。“工程技术专家”分公司级、基层级两个层次,其中,公司级技术专家分一、二两个级别,基层级技术专家分一、二、三叁个级别。“特殊贡献专家”分一、二两个级别。
第三条 “工程技术专家”从公司工程技术领域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中评聘(符合条件的科级管理人员可参与评聘)。“特殊贡献专家”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中评聘(符合条件的处级管理人员可参与评聘):1、享受公司级工程技术专家待遇者;2、国家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3、在岗在聘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第二章 专家条件
第四条“工程技术专家”、“特殊贡献专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
专家类别
专家级别
基本条件
必备条件
特殊贡献专家
一级
1、勤奋敬业,忠诚企业,开拓创新,事业心强;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
3、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本专业领域核心技术问题的能力。
(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职务均指工程系列职称,下同。)
符合以下条件5项以上:
1、省部级科技劳模获得者或省级学科带头人;
2、集团公司科技进步特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指前三名);
3、创造一项以上的群众公认、同行认可、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认定的有实用价值的关键核心技术;
4、主持解决了本专业的重大技术难题,推动了公司生产技术进步,为同行专家所认可,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认定,年实现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经财务、审计部门认定);
5、主持完成过重大项目的生产、技术改造、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等工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为公司已取得年经济效益800万元以上(经财务、审计部门认定);
6、取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五)或二等奖(前三名);
7、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省部级5篇以上(含独著,合著前三名);
8、取得本专业职务发明创造专利一项以上(或本专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项以上)。
二级
1、勤奋敬业,忠诚企业,开拓创新,事业心强;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
3、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本专业领域核心技术问题的能力。
符合以下条件5项以上:
1、省部级科技劳模获得者或省级学科带头人;
2、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指前三名);
3、创造一项以上的群众公认、同行认可、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认定的有实用价值的关键核心技术;
4、主持解决了本专业的重大技术难题,推动了公司生产技术进步,为同行专家所认可,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认定,年实现经济效益400万元以上(经财务、审计部门认定);
5、主持完成过重大项目的生产、技术改造、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等工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为公司已取得年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经财务、审计部门认定);
6、取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五)或三等奖(前三名);
7、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省部级4篇以上(含独著,合著前三名);
8、取得职务发明创造专利一项以上(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项以上)。
公司级技术专家
一级
1、勤奋敬业,忠诚企业,开拓创新,事业心强;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
3、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本专业领域重大技术问题的能力。
4、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参与评聘。
符合以下条件5项以上:
1、公司级科技劳模获得者或地市级学科带头人;
2、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指前三名);
3、创造一项以上的群众公认、同行认可、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认定的有实用价值的关键核心技术;
4、主持解决了本专业的重要技术难题,推动了公司生产技术进步,为同行专家所认可,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认定,年实现经济效益300万元以上(经财务、审计部门认定);
5、主持完成过重要项目的生产、技术改造、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等工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为公司已取得年经济效益300万元以上(经财务、审计部门认定);
6、取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前五名)或四等奖(前三名)或地市级“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二名);
7、在国家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省部级3篇以上(含独著,合著前三名);
8、取得职务发明创造专利一项以上(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二项以上)。
二级
1、勤奋敬业,忠诚企业,开拓创新,事业心强;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
3、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本专业领域重大技术问题的能力。
4、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参与评聘。
符合以下条件4项以上:
1、公司级科技劳模获得者或地市级学科带头人;
2、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指前三名);
3、创造一项以上的群众公认、同行认可、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认定的有实用价值的关键核心技术;
4、主持解决了本专业的重要技术难题,推动了公司生产技术进步,为同行专家所认可,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认定,年实现经济效益200万元以上(经财务、审计部门认定);
5、主持完成过重要项目的生产、技术改造、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等工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为公司已取得年经济效益200万元以上(经财务、审计部门认定);
6、取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四等奖(前三名)或地市级“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前二名);
7、在国家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省部级2篇以上(含独著,合著前三名);
8、取得职务发明创造专利一项以上(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二项以上)。
基层级技术专家
一级
1、勤奋敬业,忠诚企业,开拓创新,事业心强;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
3、具有较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本专业领域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
4、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参与评聘。
符合以下条件4项以上:
1、公司级科技劳模获得者;
2、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指前三名);
3、创造一项以上的群众公认、同行认可、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认定的有实用价值的关键核心技术;
4、主持解决了本专业的重要技术难题,推动了公司生产技术进步,为同行专家所认可,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认定,年实现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经财务、审计部门认定);
5、主持完成过重要项目的生产、技术改造、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等工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为公司已取得年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经财务、审计部门认定);
6、获地市级“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前二名);
7、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地市级3篇以上(含独著,合著前三名);
8、取得职务发明创造专利一项以上(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二项以上)。
二级
1、勤奋敬业,忠诚企业,开拓创新,事业心强;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
3、具有较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本专业领域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
4、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参与评聘。
符合下列条件3项以上:
1、公司级科技劳模获得者;
2、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指前三名);
3、创造一项以上的群众公认、同行认可、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认定的有实用价值的关键核心技术;
4、主持解决了本专业的重要技术难题,推动了公司生产技术进步,为同行专家所认可,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认定,年实现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经财务、审计部门认定);
5、主持完成过重要项目的生产、技术改造、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等工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为公司已取得年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经财务、审计部门认定);
6、获地市级“科技进步”四等奖(前二名);
7、在省部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地市级2篇以上(含独著,合著前三名);
8、取得职务发明创造专利一项以上(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一项以上)。
三级
1、勤奋敬业,忠诚企业,开拓创新,事业心强;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助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
3、具有较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本专业领域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
4、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参与评聘。
符合下列条件3项以上:
1、公司级科技劳模获得者;
2、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指前三名);
3、创造一项以上的群众公认、同行认可、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认定的有实用价值的关键核心技术;
4、主持解决了本专业的重要技术难题,推动了公司生产技术进步,为同行专家所认可,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认定,年实现经济效益30万元以上(经财务、审计部门认定);
5、主持完成过重要项目的生产、技术改造、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等工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为公司已取得年经济效益30万元以上(经财务、审计部门认定);
6、获地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四等奖(前三名);
7、在地市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独著,合著前三名);
8、取得职务发明创造专利一项以上(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一项以上)。
第三章 组织管理与评选程序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工程技术专家”、“特殊贡献专家”评聘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专家评聘管理办法,组织进行专家的评聘及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依据公司下达的文件,负责专家的选拔、推荐,配合公司进行专家年度、聘期考核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评选程序
1、发布信息。集团公司下发专家评聘通知,对评聘工作进行部署。
2、各单位按照专家的评聘条件,本人申报,本单位学科组或科协推荐,提出推荐人选,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同时报送相关材料(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破格申报人员,是指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未达到规定的基本条件,但符合必备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对破格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和破格申报人员所对应的上一档次同专业技术专家两名以上(含两名)具名书面提出破格推荐意见,并经上述程序后,方可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同等条件下,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未担任领导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优先评聘.
3、集团公司组成技术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候选人进行初评。
4、集团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由9名同志组成,其中,公司内部专家4名,公司外部专家5名,公司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任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并负责技术专家委员会组建及评选的组织工作。
5、“特殊贡献专家”、“工程技术专家”的评选采取无记名票决制。评选程序: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介绍情况,提出要求---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审阅材料---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介绍申报者具体情况---投票---人力资源部统计票数。
6、申报者得赞成票达到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数量三分之二及以上,即成为专家初定人选。
7、专家初定人选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协调会讨论,通过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对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集团公司下文聘任。
8、“特殊贡献专家”、“工程技术专家”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每届聘期二年,符合条件的,可连续推荐和当选,有特殊贡献或累计贡献大的,经过相关程序,可以受聘上一档次专家。
第七条 专家名额
“特殊贡献专家”、“工程技术专家”的评聘应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宁缺勿滥。各类专家名额应严格控制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特殊贡献专家”:一级3人、二级5人。“工程技术专家”:公司级一级8人、二级10人;基层级一级15人、二级18人、三级20人。
第四章 考核管理
第八条 对“特殊贡献专家”、“工程技术专家”的考核分年度进行。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考核在每年4月进行,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技术专家所在单位、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被考核者应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撰写述职报告,并提交本年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第九条 聘期内,各类专家应履行职责并纳入考核范围:
1、 工作认真负责,按时优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2、 刻苦钻研业务,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技术难题或攻关项目至少两项结题;
3、 加强自身学习,及时了解、跟踪前沿科技,专业水平保持同行领先。每年至少作1次以上专业技术报告或讲座,并每年在相应层次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4、 发挥传帮带作用,聘期内,确立一名本专业传帮带对象并签订师徒合同,对其进行专业指导,使传帮带对象尽快成长;
5、 大力开展技术革新、工艺改造、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发活动,取得经济效益明显的成果或知识产权。
第十条 聘期内,各类专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及时办理解聘手续,同时取消相关一切待遇:
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由于本人责任,给国家或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剽窃他人成果的;
4、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未完成约定工作任务及质量的;
6、已离开聘任的专家岗位,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行专家责任的;
7、擅自对外承揽业务,搞有偿咨询,泄露公司秘密的,或其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
8、聘期内,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
9、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当专家的。
第五章 专家待遇
第十一条 公司聘用的“工程技术专家”及“特殊贡献专家”可享受以下待遇:
1、对受聘专家,公司授予“特殊贡献专家”、“工程技术专家”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2、实行专家津贴制度。专家自受聘次月起,按400元/月-3000元/月发给相应的专家津贴,自终止聘期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关待遇,标准如下:
专家类别
级别
津贴标准
特殊贡献专家
一级
3000元/月
二级
2000元/月
公司级技术专家
一级
1500元/月
二级
1200元/月
基层级技术专家
一级
800元/月
二级
600元/月
三级
400元/月
3、聘期内,安排一次以上的外培学习、交流考察。
4、科级管理人员评聘为“公司级工程技术专家”的,不再担任科级职务,纳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序列管理,享受相关待遇。处级管理人员评聘为"特殊贡献专家"的,不再担任公司中层职务,纳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序列管理,享受相关待遇。
第六章 培养与使用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加强专家的培养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成才创造条件,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积极支持专家开展技术改革、工艺革新、技术攻关活动,鼓励他们参加本专业重要国内外学术会议,使专家始终掌握国内外先进技术发展动态,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 公司研究发展规划和项目论证时,要吸收专家参与本单位发展规划、各类科研计划和重大项目的调研及论证工作。要为专家开展技术咨询、项目论证、解决技术难题等活动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二OO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水集团(2006)94号《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首席技术专家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特殊贡献专家”、“工程技术专家”推荐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 岁)
照片
民族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现任管理职务
申报专家层次
工作简历
专业业绩
附相关材料及原件
单位科协(学科组)意见
单位行政意见
(盖章)
公司相关部门意见
科技部: 科 协:
财务部: 审计部: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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