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布令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使事故发生后能够快速、有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实施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的有关要求,编制本预案。该预案是公司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法规性文件,用于规范、指导公司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及支持附件,于二○一○年*月*日批准发布,二○一○年*月*日正式实施。公司内所有部门/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执行。
****公司
总经理:****
二○一○年*月*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危险性分析………………………………………………………6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8
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 ……………………………………………………11
第五章 应急响应…………………………………………………………12
第六章 新闻发布…………………………………………………………15
第七章 应急保障…………………………………………………………15
第八章 监督管理…………………………………………………………16
第九章 附 则 ………………………………………………………18
第十章 附 件…………………………………………………………18
第一章 总 则
1.编制目的: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公司生产经营发生的各种突发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用最快的行动、最大的努力、最高的效能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保护生命和财产,将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点。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以下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44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务院第376号令)
《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352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第17号令)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
3.适用范围及分类
3.1适用范围
凡在******公司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达到本预案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3.2分类与分级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公司内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和(或)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故。
3.2.1分类
根据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以及所处的地理位置和气象统计数据、周边环境等因素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确定本企业内可能发生或易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如下:
主要包括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事故。
3.2.2分级
3.2.2.1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将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a)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b)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c)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d)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应急预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启动本预案。
4.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和健康作为首要任务,调用所需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加强对可能发生和易发生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
5.应急预案体系
本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安全生产事故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构成。
第二章 危险性分析
1.公司基本概况
******公司是******企业,在岗职工为****人。公司注册地址为*********,主要产品为*********。厂区周边情况如下(平面图见附件):
周边情况
东面( )
南面( )
西面( )
北面( )
与厂内距离
距离 米
距离 米
距离 米
距离 米
2.重大危险源情况及危险性分析
2.1重大危险源一览表
序号
重大危险源场所
代表物质临界量t
代表物质实际量t
危险级别
1
(有则填,无责空)
2
2.2危险性分析
生产(经营)产品及工艺流程环节的危害性分析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公司突发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见图(应急组织机构框架图)。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管理流程走向
技术支持走向
专家组
图 示
现场应急指挥部
哈分公司
应急指挥中心
各职能部门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管理流程走向
技术支持走向
专家组
图 示
现场应急指挥部
哈分公司
应急指挥中心
各职能部门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管理流程走向
技术支持走向
专家组
图 示
现场应急指挥部
公司
应急指挥中心
各职能部门
1.1应急指挥中心
总 指 挥: *******
副总指挥:*****、******
成 员:****** *********
1.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主 任:****
成 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1.3现场应急指挥部
根据各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或根据突发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及时调整。现场总指挥由现场行政级别最高的领导担任。
2. 职 责
2.1应急指挥中心
应急指挥中心是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机构,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职责如下:
a)组织编制、审定并签发公司突发事故综体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
b)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
c)下达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启动指令,下达应急预案终止指令;
d)确定现场指挥和专家组名单;
e)组织落实应急所需的各种资源;
f)在应急处理过程中,负责决定是否向地方政府求援;
i)监督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
j)负责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费用的审批。
。
2.3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是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a)负责组织编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审核基层现场处置预案;
b)负责组织、检查专项预案、现场处置预案的应急培训工作和开展情况;
c)负责检查、监督应急日常工作的落实情况;
d)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和基层部门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e)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收集相关数据并上报。
2.4现场应急指挥部
在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其职责如下:
a)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
b)收集现场信息,核对现场情况,针对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c)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应急处置情况,协调内外应急救援资源的配置;
d)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公司级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应急终止;
e)负责应急指挥中心交给的其他任务。
32工作组组成成员和职责
灭火组:负责消防、抢险。
成员:(略)。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成员:(略)。
警戒组:负责治安、交通管理。
成员:(略)。
通讯联络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成员:(略)。
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
成员:(略)。
4预防与预警〖1〗
41事故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
(3)车间、库房加强通风、完善避雷设施。
(4)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报警措施。
(5)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42报警与通讯
公司将用于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装备及器材配备齐全,并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况。
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区环保局:(略)
5应急响应〖1〗
2.6专家组
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提供技术服务,指导事故现场抢险工作。
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
根据突发事故的预测和预警结果,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开展风险评价和危害识别,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理。
1.预测
应急指挥中心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结合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预警级别,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应对事故做出如下判断:
a)启动企业级应急预案;
b)请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2.预警
应急指挥中心根据预测结果,应进行以下预警:
a)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b)指示基层部门启动预警预案,通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及人员进入预警状态;
3.预警解除
当国政府和公司预警信息解除或厂级应急预案终止,应急指挥中心宣布预警解除。
第五章 应急响应
1. 应急准备
1.1应急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做以下工作:
a)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判断,当达到预案启动条件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b)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接受指示并迅速传达指令;
c)按照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迅速通知相关的部门。
1.2 应急指挥中心接到应急值班人员报告,应做好以下工作;
a)立即赶赴事件发生地点;
b)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1.3 与专项预案启动有关的部门接到通知后,指派专人在5分钟内赶赴事发现场,按照专项预案的要求开展应急工作,组建现场应急处置专业职能组。
2.应急报告与应急指令
2.1应急报告
2.1.1 根据事件的性质,按照专项预案中的报告程序和内容进行报告;
2.1.2 除2.1.1规定的报告程序外,发生Ⅰ级、Ⅱ级级事故,基层单位现场人员立即向事发单位值班人员、单位领导报告,启动Ⅲ(基层单位)级应急预案的同时,迅速按照总应急预案图(应急报告程序框图)规定的程序,应急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报告。
2.1.3 发生Ⅰ级、Ⅱ级事故,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应急指挥中心必须在1小时之内向蓝星总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相关部门及时向哈尔滨市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蓝星哈石化
应急指挥中心
生产厂职能部门
未发事故车间
应急指挥中心
办公室
突发事故现场
蓝星总公司
应急指挥中心
哈尔滨市政府
主管部门
事发单位值班
人员及领导
应急报告程序框图( 上报 通知)
2.2应急指令
2.2.1按照专项应急预案指令下达程序进行指令下达
2.2.2除按专项下达程序外,应急指令下达图如下:
3.应急处置
应急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判断,当突发事故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按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立即启动本预案,并按照本预案中相应专项预案的要求实施应急处置。
51灭火处置方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灭火组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3)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4)警戒组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交通疏导。
(5)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需要立即将伤员送至医院。
(6)通讯组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7)扑救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
52泄漏处理方案
泄漏处理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处理两大部分:
521泄漏源控制
(1)生产过程中可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停止作业或采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等方法,并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漏处。
(2)包装桶发生泄漏,应迅速将包装桶移至安全区域,并更换。
522泄漏物处理
(1)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质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并放在容器中等待处理。
(2)大量泄漏可采用围堤堵截、覆盖、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报警:通讯组及时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和报警;
2)现场处置: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组织群众撤离,消除事故隐患;
3)紧急疏散:警戒组建立警戒区,将与事故无关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
4)现场急救:救护组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做好自身及伤员的个体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5)配合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
(3)泄漏处理时注意事项:
1)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现场;
3)应急处理时不要单独行动。
53化学品灼伤处置方案
531化学性皮肤烧伤
(1)立即移离现场,迅速脱去被化学物污染的衣裤、鞋袜等。
(2)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自来水冲洗创面10~15分钟。
(3)新鲜创面上不要任意涂抹油膏或红药水。
(4)视烧伤情况送医院治疗,如有合并骨折、出血等外伤要在现场及时处理。
532化学性眼烧伤
(1)迅速在现场用流动清水冲洗。
(2)冲洗时眼皮一定要掰开。
(3)如无冲洗设备,可把头埋入清洁盆水中,掰开眼皮,转动眼球洗涤。
54中毒处置方案
(1)发生急性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急救,并向院方提供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称等。
(2)若不能立即到达医院,可采取现场急救处理:吸入中毒者,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向上风向转移至新鲜空气处,松开患者衣领和裤带;口服中毒者,应立即用催吐的方法使毒物吐出。
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a)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首先要采取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
b)事故现场有人员伤亡时,应先抢救受伤人员,再进行事故处理;
c)冷却保护燃烧区周围的受火灾威胁的设备以及燃烧区尚未燃烧的设备;
d)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断绝易燃物料的来源;
e)控制燃烧物的扩展、扩散,尽可能缩小燃烧面积,组织力量向安全方向、安全地段疏导。
f)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
4.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
4.1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满足各专项应急预案终止条件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4.2后期处置
4.2.1应急总结
4.2.1.1应急终止后,由专项预案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应急总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事件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损失、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生初步原因;
b)应急处理过程;
c)处理过程中动用的应急资源;
d)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吸取的教训;
e)对预案的修改建议和意见;
4.2.1.2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对现场的应急总结、值班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起草上报材料。
4.2.1.3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向蓝星总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上报。
4.2.1.4 按照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职能部门向对口的哈尔滨市政府主管部门上报。
4.2.2应急事故调查
按照调查组的要求,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4.2.3 保险理赔
按照保险理赔机构的要求,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第六章 新闻发布
1.新闻发言人
企业对外新闻发言人由应急指挥中心指定。
2.新闻发布原则
在新闻发布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
3.新闻发布形式
新闻发布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提供新闻稿件、接受记者采访等。
第七章 应急保障
1.内部保障
1.1队伍保障
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是企业突发事故抢险救援的主要力量,加强广大员工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各部门各专业的应急队伍素质。
1.2财力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对应急工作的日常费用做出预算,由应急指挥中心审定;财务部对应急专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1.3物资保障
根据专项应急预案的不同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厂内的应急物资原则上实行统一保管,可以置换使用,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在应急状态下,经应急指挥中心批准,可以向相关的上级部门申请物资援助,共享应急物资。
1.4通讯保障
以现有的通讯资源为依托,建立并不断完善应急状态下的通讯系统,确保应急工作中通讯畅通。
1.5基本生活保障
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本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受灾员工和公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1.6人员防护
公司负责提供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职业防护装备,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根据现场情况佩戴合适的防护装备,严格按照应急救援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参战人员人身安全;现场应急指挥部规定在紧急状态下和出现异常征兆的统一撤离危险区的指令信号,在事发地点指定紧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保证参加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
2.外部保障
本企业周边分布的消防力量有哈尔滨呼兰区消防大队,可以提供应急消防力量。
第八章 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1.1演练频次
厂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根据应急预案发生的可能性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频次如下:
火灾、爆炸应急预案每半年一次
1.2演练要求
a)演练的目的和内容;
b)演练起止时间;
c)参加演练的单位、部门、人员和演练的地点;
d)演练过程中的环境条件;
e)演练动用的设备、物资;
f)演练效果;
g)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h)演练过程中的文字和音像资料。
2.宣传和培训
2.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手段,对企业员工和企业周边公众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应急常识。
2.2 组织规划各类应急人员、企业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考核培训效果。
3.责任与奖惩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3.2公司对在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3 对在应对突发事故的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服从指挥,工作推诿的个人追究责任,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预案管理
4.2 因下列原因出现不符合项时,应及时对本预案进行相应的修改:
a)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
b)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
c)预案演练或事故处置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d)其他原因。
第九章 附则
本预案由公司负责审定、签发,,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章 附件
1、厂区地理位置图
2、厂区的自然条件
3、应急救援通讯录
4、突发事件紧急电话记录单
5、生产及使用的主要危险化学品登记表
6、应急救援器材情况
一、厂区地理位置图
*(按实际情况构图)
目 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 8
附件 1 应急预案形式评审表 11
附件 2 综合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12
附件 3 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14
附件 4 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 15
附件 5 应急预案附件要素评审表 1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7
现场处置方案(范本1) 35
现场处置方案(范本2) 35
现场处置方案(范本3) 35
现场处置方案(范本4) 35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3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5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35
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35
物体打击现场处置方案 35
现场急救常识 35
触电急救&灭火器 35
专项应急预案 35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编制要求 35
预防坍塌事故的有关要求 35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有关要求 35
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试题 35
中学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5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与处置 3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 骆琳
二○○九年四月一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
(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规范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现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
为了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编制本指南。
一、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一)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应急预案形式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二)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应急预案要素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这些要素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这些要素不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二、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一)评审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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