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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场 管 理 制 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实行上班与下班签到制度。早上10点整上班,下午20:00分以后下班,具体下班时间由柜台在不低于正常下班时间的范围内合理安排。
2、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者,罚款10元/次;10分钟以内者,罚款20元/次;30分钟以内者,罚款30元/次;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者,罚款50元/次;60分钟以上者,算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三天的工资;一个月内早退迟到三次以上者,单另罚款100元。
3、外出:工作时间不得私自外出,若外出时应先经柜台同意后,并填写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未经同意者外出,按照旷工处理。现场准备外出登记本,外出人员须在外出登记表上注明外出事项及外出时间和返回时间,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如在登记时间范围内没有返回者,超时15分钟内罚款10元/次,30分钟以内的罚款20元/次,半小时以上者罚款5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罚款100元。如外出时间超过1小时,按照请假累计处理,累计4小时为半天,扣除半天工资,4小时以上为一天,扣除一日工资。
4、病假:
(1)临时有病,需提前上班前一小时电话和短信申请经项目专案同意后休假一天。
(2)3天以内者,置业顾问须报项目专案及时请假,条件允许下填写请假条经项目专案批复后方可,特殊情况需及时电话和短信报请项目专案请假,同意后方可。超过3天者须填写请假条最终报请营销总监审批,同意后方可。
5、事假:事假须向项目专案提前一天请假,超过三天需书面报告销售总监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6、请假办法:需提前两天请示柜台批准,并填写员工请假单,详细登入请假时间、事由、方可休假,未经批准的一律按旷职处理。
7、旷职一天扣三天工资,矿工三天扣九天工资并作开除处理。
8、现场人员一周有1天休息,逢周六、日及NP广告当天不得休息,由柜台统一安排,如有特殊原因要求更换时需经柜台批准。
二、卫生管理制度
1、自觉维护案场环境卫生,随时保持干净整洁,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工作环境,无形中提高工作效率。
2、地面干净整洁,无水渍和杂物。玻璃干净明亮,墙壁不得乱写乱画。
3、桌、椅、沙发、茶几、办公电话、清洁工具及柜内、桌面物品等摆放有序,做到整齐整洁。
4、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流通;销售现场不得吸烟,烟灰缸需及时清理保持干净。
5、各案场拟定工作执掌,严格按照工作执掌表每日分工打扫卫生并随时维护保持。保证工作台面清洁整齐。及时清理办公垃圾。责任落实到人。
6、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每周五卫生大扫除,进行彻底清理。公司综管部每半月于周五下午18:30进行卫生检查。检查内容涉及公共区域卫生及个人区域卫生。检查合格标准将按照《卫生区域评分表》评分。
7、工作台面上不允许放置个人背包及衣物。
8、下班前要收拾好各自桌面,检查电器开关。
9、办公桌上应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
10、销售洽谈桌桌面上不允许出现销售人员的水杯及暖手袋等一些个人生活物品。
以上制度必须坚决执行,违反以上其中一条者,每次罚款30元。
三、仪容仪表制度
1、各项目所有人员(含项目专案)在案场以及与开发商对接中、公司例会等正式工作场合一律着正装。发现一次未着正装罚款50元。
2、每天早晨所有人员必须在进案场前吃完早餐、女生化妆完毕,案场不允许吃东西。女性售楼人员必须化淡妆,化妆须适当而不夸张。每天随时保持个人仪容仪表整洁,补妆需去更衣室禁止在售楼大厅做一些有伤大雅的举动、行为。一次未化妆或化妆不达标的,罚款30元。
3、穿着与服饰搭配的皮鞋,不得穿漏脚趾的凉鞋或凉拖。同时,注意保持鞋子的整洁:当鞋面、鞋身、鞋跟有污物以及待看工地结束时应及时清理。鞋子未达标,一次罚款30元。
4、头发整洁:经常洗头,做到没有头屑。
5、口腔清洁,保持牙齿洁白,口气清新。
6、身体整洁:保持身体清洁无异味,所用香水也不宜特别刺鼻。
7、双手清洁:指甲不易过长,经常洗手,指甲内不得有污垢,保持双手卫生,禁止女生涂抹颜色过深的指甲油或者戴夸张的首饰。
四.现场接待制度
1、客户到达销售现场,应主动上前迎接,并问好;
2、接待客户时,如果有两个客户,业务员一人带一个,避免冷落其中的任何一位客户。
3、讲流程时做到声情并茂,积极与客户沟通互动。
4、销售期间言行举止要有礼貌,用:“请、谢谢”等礼貌用语。
5、接待回笼客户时,第一时间先上报柜台,简要汇报客户情况
6、销售人员在销售现场手机调成静音,销售人员不允许在与客户谈判过程中接听手机。如必须要接听的,事先得到客户的允许后方可离开洽谈区接听。
7、接待客户时,销售人员不得吸烟和嚼口香糖。
8、接待客户时,注意坐姿、方向(应面向柜台)
9、接待客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及时向柜台反映并寻求帮助。
10、其他同事在接待客户过程中,其他人尽量不要打扰,如有特殊情况,先对客户说:“不好意思,打扰一下”。
11、接待客户有始有终,不可乱挑、乱抢客户,凭自己的能力卖房,不得有意争业绩。
12、送客户离开时,客户先起身,自己再起身,并送客户出大门,并目送其离开。
13、接待完客户,及时、规范填写来人条,详细真实记录未购原因与已购原因,详细记录A级卡,有一组来人条必须有一组A级卡。
14、定单规范、认真填写。
15、接待完客户将销售桌椅打扫干净,桌椅归位,将销售资料放回柜台原位,客户用过的烟灰缸要及时清理干净,送走客户后第一时间向柜台汇报情况。
16、现场人员需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对上一级安排的工作,要无条件服从,尽心尽力做好工作.如有困难和异议,不要当下顶撞,须在事下沟通解决,异议严重者,可报营销总监沟通。
17、销售现场不准嬉戏打闹、看杂志、吃东西和睡觉。
18、销售人员间若产生业绩纠纷时,先经组长协调后并报请专案统一处理。不得以欺瞒手段瓜分他人业绩。
19、随时保持现场清洁,烟灰缸中随时保持清洁,烟头不得超过三支。
20、接听电话
a.置业顾问每天分组轮流负责接听电话,将客户情况登记在《来电登记表》上,尽量详细记录客户的姓名、需求面积、信息获知途径等。
b.电话铃声一响,必须在三声之内前接起,接起后统一标准的语言问好:您好!(项目名称)
c.接听电话人员要耐心的、有针对性的回答客户问题,尽量约定客户现场看房,并设法留下客户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回访。
d.接听过程中控制语调及语速,亲切有耐心
e.禁止在电话中与客户发生口角之争
f.挂断电话时,务必等对方挂断后,自己再轻轻放下话筒。
以上接待及接听电话要求未达到,发现一次罚款当事人30元。
以上一至四条制度必须坚决执行,如营销中心督导、综管部及公司领导检查发现未按要求执行并且案场未出示已经给予惩罚登记的,则项目专案负有连带责任,罚款50元每次,不允许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五、其它管理制度
1、销售人员对现场资料有保密义务,不得私印非交付之文件、传真,如有违反者,一律以开除处理并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2、柜台数据管理:案场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上柜台(特殊案场除外)翻阅柜台及柜台电脑等一切报表数据信息。不得私自倒卖客户信息。一经发现做开除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柜台人员做好案场日常报表类信息管理,柜台电脑及重要客户资料等信息需设密码,及时按照营销中心的要求提交各类信息报表。营销中心督导、综管部及公司领导下案场及在公司检查发现数据报表等资料整理不当,公司下发通知未存档、客户资料录入不全面、各类信息报表提交不准确和及时等,对柜台人员做50元罚款。
4、案场所有人员一旦违反案场相关规定应主动接受罚款,并准时将罚款交于案场备用金管理者处,逾期缴纳者将受到双倍处罚,拒不缴纳将在工资中强制性扣除。案场任何罚款项目均充作为工地基金,不挪他用。工地基金的使用由专人管理,用做案场活动等用途,所有支出将做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公司相关检查人员检查时的罚款可从工资中扣除,由营销中心督导统一管理,用作营销中心集体、活动。
※1、以上制度各项目需按照以上要求严格执行,此制度中未规定事宜,参照《公司员工手册》内容执行。
2、以上制度如做调整或修改将以发文形式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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