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南平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平市统计局
南效办〔2010〕27号
南平市效能办 南平市统计局
关于印发《2010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指标
涵义》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指标涵义》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委、市政府考评方案和调整后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实施。
南平市效能办 南平市统计局
二0一0年七月八日
2010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指标涵义
1. 人均评估指数
人均评估指数由二级指标“人均增长率”计算而成。人均是地区生产总值除以该地区常住人口数的平均值,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潜在能力。
相关指标计算公式:
人均
人均增长率=( -1)×100%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统计局
2.财政发展评估指数
财政发展水平反映一个地区财政发展的持续、健康状况,并进而综合反映一个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经济发展实力和经济发展质量。财政发展评估指数由“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地方税收收入增长率”、“财政总收入占比重”等3项二级指标按30%、40%、30%的比例合成。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财政局
3. 固定资产投资评估指数
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体现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后劲和潜力。固定资产投资评估指数由“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制造业投资占城镇投资比重”等2项二级指标简单平均合成。
相关指标计算公式: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1)×100%
制造业投资占城镇投资比重=×100%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统计局
4. 社会消费评估指数
社会消费水平是指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总量,综合反映“扩大内需”政策在消费领域实施的效应。社会消费评估指数由“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指标计算而成。
相关指标计算公式: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1)×100%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统计局
5. 人口评估指数
人口评估指数由二级指标“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计算而成。
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原称计划生育率,是评价计划生育工作效果和质量的综合性指标。
相关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计生委
6. 能源消耗评估指数
能源消耗评估指数由“单位能耗下降率”指标计算而成,由于要求提供数据的时间比实际出数时间早,暂时使用“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替代“单位能耗下降率”。
相关指标计算公式:
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统计局
指标数据采集协助单位:市经贸委
7. 环境绩效评估指数
环境绩效评估指数由“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排放总量削减”、“城市污水处理率”及“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4项二级指标按照30%、30%、20%和20%的比例合成。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排放总量削减”均由年度减排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对全市减排的贡献、重点减排项目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环保局
“城市污水处理率”及“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两项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建设局。
8.城镇化评估指数
“城镇化水平”由城镇人口比重计算而成。
相关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统计局
9.第三产业发展指数
第三产业发展指数由“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重”和“城镇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城镇从业人员比重”等2项二级指标简单平均合成。
相关指标计算公式:
城镇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 ×100%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统计局
10.工业发展评估指数
工业发展评估指数由“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指数”和“规模以上工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等3项二级指标按照40%、30%和30%的比例合成。
其中“工业经济效益指数”是综合衡量工业经济效益总体水平及工业经济运行质量的指数,它由总资产贡献率、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产品销售率等7项指标组成。
相关指标计算公式: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1)×100%
规模以上工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100%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统计局
11. 产品质量评估指数
产品质量评估指数由“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和“市场销售商品质量抽查合格率” 等2项二级指标简单平均合成。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12. 科技创新评估指数
科技创新工作的投入及其产出反映一个地区科技创新的实力水平。科技创新评估指数由“规模以上工业经费投入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财政科技投入增长率”和“专利授权量增长率”等3项二级指标简单平均合成。
相关指标计算公式:
规模以上工业经费投入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100%
财政科技投入增长率=(-1)×100%
专利授权量增长率=(-1)×100%
专利授权量=发明专利授权数×70实用型专利授权数×20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数×10%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统计局、市科技局
指标数据采集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
一三. 品牌发展评估指数
品牌发展评估指数由“ 驰名商标增长率”、“ 福建省著名商标增长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累计数占全市比重”、“福建名牌产品累计数占全市比重”等4项二级指标简单平均合成。
注:在指数计算中,“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累计数占全市比重”和“福建名牌产品累计数占全市比重”2项二级指标均采用自己与自己比的方法进行计算。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14.进出口评估指数
进出口评估指数由“出口额增长率”和“进口额增长率”2项二级指标按照60%、40%的比例合成。
相关指标计算公式:
出口额增长率=(-1)×100%;
进口额增长率=(-1)×100%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外经贸局
指标数据采集协助单位:南平海关
一五.实际利用外资评估指数
实际利用外资评估指数由“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指标计算而成。
“实际利用外资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作为申报外商实际到资的统计依据,反映验资口径实际利用外资情况。
相关指标计算公式:
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1)×100%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外经贸局
16.新农村建设评估指数
新农村建设评估指数分别由“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和“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等4项二级指标简单平均合成。
相关指标计算公式:
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 ×100%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水利局、南平调查队、市爱卫办、市卫生局
指标数据采集协助单位:市建设局、市农办
17. 城乡绿化一体化评估指数
城乡绿化一体化评估指数由“城镇建成区绿地率”、“乡镇绿化覆盖率”、“ 城乡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公路绿化任务完成率”和“"四绿"工程治理水土流失任务完成率”等5项二级指标简单平均合成。5项二级指标均反映《福建省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闽政文〔2010〕76号)的目标完成情况。
“城镇建成区绿地率”由城市和县城“建成区绿地率”简单平均合成;“城乡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城市、县城和乡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简单平均合成。以上2项指标及“乡镇绿化覆盖率”指标的数据采集单位为市建设局。
“公路绿化任务完成率”由国省道绿化、县乡道绿化简单平均合成。指标数据采集单位为市交通局。
“"四绿"工程治理水土流失任务完成率”指标的数据采集单位为市水利局。
一八. 文化事业建设投入评估指数
文化事业建设投入评估指数由“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费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费支出”、“ 每十万人口拥有公共文化设施数”和“财政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增长率”4项二级指标简单平均合成。其中财政文化事业经费包括文化、文物事业经费。
“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费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费支出”的指标数据采集单位为南平调查队。
“每十万人口拥有公共文化设施数”和“财政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增长率”指标数据采集单位为市文化局。
指标数据采集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19. 体育发展评估指数
体育发展评估指数由“‘二集中’少体校数计划完成率”、“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目标完成率”和“行政村建设农民健身工程点计划完成率”3项二级指标简单平均合成。
“二集中”少体校是指体校负责训练和学生生活(住宿和伙食),以确保运动员有组织地集中训练和生活;基本标准是应不少于三个运动项目,运动员人数不少于60人。“‘二集中’少体校数计划完成率”反映闽政办[2010]162号文件规定的目标完成情况。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目标完成率”反映闽政办[2010]112号文件规定的目标完成情况。县(市、区)中心城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的基本标准是:建设的体育活动中心室外灯光篮球场2片,小型足球活动场1个,室外健身器材若干件、一八00平方米室内乒乓球、羽毛球、棋牌等综合活动馆1幢,建设用地不少于6亩。乡镇和城市街道建设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的基本标准是:室外灯光篮球场(包括300个座位的看台)1个,室外健身器材若干件,建设用地不少于2亩。
行政村建设农民健身工程基本标准是:建设一块混凝土标准篮球场(32M×20M)配一副室外标准篮球架和若干室内乒乓球桌。“行政村建设农民健身工程点计划完成率”反映闽委[2010]3号文件规定的目标完成情况。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体育局
20.教育发展评估指数
教育发展评估指数由“初中年保留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中职招生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比例”、“扫盲教育任务年度完成率”和“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长率”等5项二级指标简单平均合成。
相关指标计算公式: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00%
中职招生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比例=×100%
扫盲教育任务年度完成率=×100%
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长率=(-1)×100%
其中:计算“中职招生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比例”的评估指数时,仅采用自己和自己的方法进行计算。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教育局
指标数据采集协助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
21. 公共卫生发展评估指数
公共卫生发展评估指数由“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 每千人拥有医院(含卫生院)病床数”、“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下降率”、“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人均住院费用下降率”和“财政卫生事业经费投入增长率”6项二级指标简单平均合成。
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10万)=
()
×()×100000/10万
“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中的“甲乙类传染病”为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脊髓灰质炎、麻疹5种传染病。“漏报率”是指辖区内医疗机构甲、乙、丙三类传染病的漏报情况。委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业人员按照“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情况调查的通知”(闽卫函〔2006〕642号)要求进行。
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下降率(%)
=[1- ( 本年度(门诊收入-“三项扣除”) 本年度(门急诊人次-干部保健对象门急诊人次)÷
上年度(门诊收入-“三项扣除”) 上年度(门急诊人次-干部保健对象门急诊人次))]×100%
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人均住院费用下降率(%)
=[1- ( 本年度(住院收入-“三项扣除”) 本年度(出院人数-干部保健对象出院人数)÷
上年度(住院收入-“三项扣除”) 上年度(住院人数-干部保健对象出院人数))]×100%
“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下降率”与“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人均住院费用下降率”指标中“三项扣除”是指扣除非基本医疗服务收入,包括健康体检收入、特需医疗服务收入和保健对象收入。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卫生局
指标数据采集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22. 社会保障评估指数
社会保障评估指数由“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占城镇从业人员比重”、“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占城镇从业人数比重”、“参加城镇失业保险人数占城镇从业人员比重”、“参加城镇工伤保险人数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比重”、“参加城镇生育保险人数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比重”以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等6项二级指标按20%、20%、20%、一五%、一五%、10%的比例合成。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是指城镇单位(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和城镇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不包含离退休人员数)。
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是指城镇单位(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和城镇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不含城镇居民(非从业人员、学生)的参加医保人数。
参加城镇失业保险人数:是指城镇单位(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和城镇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中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
参加城镇工伤、生育保险人数:是指城镇单位(即城镇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从业人员中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
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指城镇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的从业人员数。数据来源于市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年报。
城镇从业人员数:由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和城镇个体、私营从业人员数合成。城镇个体、私营从业人员数据来源于市工商局个体、私营统计年报。
注:前5项比重指标在计算中均仅采用自己和自己比的方法进行计算。
前5项指标的数据采集单位为市劳动保障局;第6项指标即“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的数据采集单位为市民政局。
指标数据采集协助单位:市地税局、统计局、工商局
23. 城乡居民收入评估指数
城乡居民收入评估指数由“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等2项二级指标简单平均合成。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以及调查户的记帐补贴后的收入,即家庭成员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反映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改善程度。
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扣除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调查补贴、赠送亲友支出后的收入。纯收入主要用于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按人口平均的纯收入水平,反映的是一个地区或一个农户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反映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改善程度。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南平调查队
24. 就业评估指数
就业评估指数由“城镇登记失业率”计算而成。
城镇登记失业率是指某时点(期)登记失业人数与同时点(期)就业人数与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比重。
相关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25.生产安全评估指数
生产安全程度反映一个地区政府的管理和应对危机的能力。
生产安全评估指数由“十万人交通事故死亡率(交通安全)”、“十万人火灾事故死亡率(生活安全)”、“十万人工伤事故死亡率(生产安全)”等3项二级指标简单平均合成。
相关指标计算公式:
×10000/10万 ×10000/10万 ×10000/10万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安监局
26. 社会治安评估指数
社会治安评估指数由“社会治安满意率”计算而成。社会治安满意率反映公民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程度,通过抽样调查取得。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综治办
27. 依法行政评估指数
依法行政评估指数由“抽象行政行为合法率”、“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率”、“行政复议合法率”、“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应诉协调率”等5项二级指标合成(前3项指标分值共34分,后2项指标分值为6分)。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法制办、市中级法院
28. 行政效率评估指数
行政效率的高低反映行政许可和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审批效率,以及行政成本控制的好坏。
行政效率评估指数由“行政办事效率”、“ 机关效能投诉件办结率”和“行政成本增长率”等3项二级指标简单平均合成。
相关指标计算公式:
“行政办事效率”采取抽样方式,每个县(市、区)抽取30-50件行政审批、许可等事项进行评估。
“ 机关效能投诉件办结率”为县(市、区)投诉件办结情况。
“行政成本”的统计范围界定在扣除公检法司支出后的党政机关行政支出(包括事业单位),具体指党政机关的人员经费、公用支出、专项经费。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市效能办、市财政局
29. 信访工作评估指数
信访工作效率反映政府减少信访人进京非正常上访,进京到省集体上访,推动各地依法及时地解决信访问题,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的成效。
信访工作评估指数由“进京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人次占常住人口比重”、“到省集体上访人次占常住人口比重”、“信访部门对信访事项明确管辖比重”、“职能部门依法化解信访事项比重”、“公安机关依法对移送的信访人违法行为查处比重”、“纪检监察机关对移送的公务人员在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依纪依法查处比重”等6项二级指标按20%、20%、10%、30%、10%、10%的比例合成。
相关指标计算公式:
进京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人次占常住人口比重(1/10万)
=×100000/10万
到省集体上访人次占常住人口比重(1/10万)=×100000/10万
信访部门对信访事项明确管辖比重=×100%
职能部门依法化解信访事项比重=×40×60%
公安机关依法对移送的信访人违法行为查处比重=×100%
纪检监察机关对移送的公务人员在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依纪依法查处比重=×100%
进京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和到省集体上访人次占常住人口比重是指进京非正常上访人次、6人以上进京集体访人次和6人以上到省集体访人次占本县(市、区)常住人口的比率。
已处理结案的信访事件纯件数是指职能部门已调解或已处理、复查、复核并书面答复信访人的信访事件纯件数。
信访人违法行为案件数是指信访部门所移送的所有非法的上访案件数;已依法查处的信访人违法行为案件数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及时查处的非正常上访案件数。
信访部门移送的涉嫌失职、渎职案件数,是指信访部门对在信访工作中涉嫌失职、渎职的公务人员,依法依规需要追究责任的,向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并移交有关书面材料的案件数;已依纪调查处理的案件数,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部门移送的失职、渎职案件依法查处并及时反馈的案件数。
指标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30. 政府廉政评估指数
政府廉政评估指数由“政府廉政状况满意率”计算而成。
政府廉政状况满意率反映政府机关廉政情况,通过开展抽样调查取得。
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南平调查队
附: 2010年度县(市、区)政府绩效管理指标考核表
附:
2010年度县(市、区)政府绩效管理指标考核表(调整后)
内容
考核指标
方向
标准值
权数
数据采集
单位
可持续发展
1
人均经济总量评估指数
50
1-1.人均增长率(%)
+
前三年加权平均值
统计局
2
财政发展评估指数
40
2-1.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
+
前三年加权平均值
财政局
2-2.地方税收收入增长率(%)
+
2-3.财政总收入占比重(%)
+
3
固定资产投资评估指数
40
3-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
前三年加权平均值
统计局
发改委
3-2.制造业投资占城镇投资比重(%)
+
4
社会消费评估指数
30
4-1.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
+
前三年加权平均值
统计局
商贸办
5
人口评估指数
30
5-1.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
+
上年值
计生委
6
能源消耗评估指数
30
6-1.单位能耗比上年下降(%)
+
上年值
统计局
经贸委
7
环境绩效评估指数
50
7-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分)
+
当年值
环保局
7-2排放总量削减(分)
+
7-3.城市污水处理率(%)
+
前三年加权平均值
建设局
7-4.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8
城镇化评估指数
20
8-1.城镇化水平(%)
+
上年值
统计局
公安局
9
第三产业发展评估指数
40
9-1.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重(%)
+
前三年加权平均值
统计局
商贸办
9-2.城镇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比重(%)
+
现代化进程
10
工业发展评估指数
50
10-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前三年加权平均值
统计局
经贸委
10-2.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指数
+
10-3.规模以上工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11
产品质量评估指数
30
11-1.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
+
上年值
质监局
工商局
*11-2.市场销售商品质量抽查合格率
+
12
科技创新评估指数
30
12-1.规模以上工业经费投入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前三年加权平均值
统计局
科技局
12-2.财政科技投入增长率(%)
+
上年值
科技局
财政局
产权局
12-3.专利授权量增长率(%)
+
一三
品牌发展评估指数
20
*一三-1.驰名商标增长率(%)
+
前三年加权平均值
工商局
*一三-2.福建省著名商标增长率(%)
+
一三-3.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累计数占全省比重(%)
+
上年值
质监局
一三-4.福建名牌产品累计数占全省比重(%)
+
14
进出口评估指数
30
14-1.出口额增长率(%)
+
前三年加权平均值
南平海关外经贸局
14-2.进口额增长率(%)
+
一五
实际利用外资评估指数
20
一五-1.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
+
前三年加权平均值
外经贸局
和谐社会构建
16
新农村建设评估指数
30
16-1.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
上年值
调查队
农 办
16-2.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
+
水利局
16-3.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爱卫办
建设局
农 办
16-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
卫生局
17
*城乡绿化一体化评估指数
30
*17-1.城镇建成区绿地率(%)
+
当年值
建设局
*17-2.乡镇绿化覆盖率(%)
+
*17-3.城乡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17-4.公路绿化任务完成率(%)
+
交通局
*17-5.“四绿”工程治理水土流失任务完成率(%)
+
水利局
一八
*文化事业建设投入评估指数
30
*一八-1.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费支出(元)
+
上年值
调查队
文化局
*一八-2.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费支出(元)
+
*一八-3.每十万人口拥有公共文化设施数(个)
+
文化局
一八-4.财政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增长率(%)
+
前三年加权平均值
文化局
财政局
19
*体育发展评估指数
20
*19-1.“二集中”少体校数计划完成率(%)
+
当年值
体育局
*19-2.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目标完成率(%)
+
*19-3.行政村建设农民健身工程点计划完成率(%)
+
20
教育发展评估指数
40
20-1.初中年保留率(%)
+
上年值
教育局
*20-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20-3.扫盲教育任务年度完成率(%)
+
20-4.中职招生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比例(%)
+
教育局
劳动局
20-5.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长率(%)
+
教育局
财政局
21
公共卫生发展评估指数
40
21-1.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10万)
-
前三年加权平均值
卫生局
*21-2.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人)
+
上年值
*21-3.每千人拥有医院(含卫生院)病床数(张)
+
*21-4.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下降率(%)
+
*21-5.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人均住院费用下降率(%)
+
21-6.财政卫生事业经费投入增长率(%)
+
前三年加权平均值
卫生局
财政局
22
社会保障评估指数
40
22-1.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占城镇从业人员比重(%)
+
前三年加权平均值
劳动局
地税局
工商局
统计局
22-2.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占城镇从业人数比重(%)
+
22-3.参加城镇失业保险人数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比重(%)
+
22-4.参加城镇工伤保险人数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比重(%)
+
22-5.参加城镇生育保险人数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比重(%)
+
22-6.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
+
民政局
23
城乡居民收入评估指数
40
23-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
前三年加权平均值
调查队
发改委
23-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
农 办
24
就业评估指数
20
24-1.城镇登记失业率(%)
-
上年值
劳动局
25
生产安全评估指数
30
25-1.十万人交通事故死亡率(1/10万)
-
前三年加权平均值
安监局
公安局
经贸委
25-2.十万人火灾事故死亡率(1/10万)
-
25-3.十万人工伤事故死亡率(1/10万)
-
26
社会治安评估指数
20
26-1.社会治安满意率(%)
+
前三年加权平均值
综治办
调查队
依法行政
27
行政行为评估指数
40
27-1.抽象行政行为合法率(%)
+
上年值
法制办
27-2.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率(%)
+
27-3.行政复议合法率(%)
+
27-4.行政诉讼败诉率(%)
-
上年值
市法院
27-5.行政应诉协调率(%)
+
28
行政效率评估指数
40
28-1.行政办事效率(%)
+
当年值
效能办
28-2.机关效能投诉件办结率(%)
+
28-3.行政成本增长率(%)
-
前三年加权平均值
财政局
29
信访工作评估指数
40
*29-1.进京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人次占常住人口比重(%)
+
当年值
信访局
*29-2.到省集体上访人次占常住人口比重(%)
+
*29-3.信访部门对信访事项明确管辖比重(%)
+
*29-4.职能部门依法化解信访事项比重(%)
+
*29-5.公安机关依法对移送的信访人违法行为查处比重(%)
+
*29-6.纪检监察机关对移送的公务人员在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依纪依法查处比重(%)
+
30
政府廉政评估指数
30
28-1.政府廉政状况满意率(%)
+
当年值
调查队
其它
工作
31
创业竞赛
50分
创业办
32
专项督查
170分
牵头单位
注:加“*”指为新增指标或调整后指标。
主题词:行政管理 绩效考核指标 2010 涵义 通知
抄送:各县(市、区)效能办、统计局,市直各指标
数据采集单位。
南平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9日印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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