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烧结标准砖购买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 (以下简称需方)乙方: (以下简称供方)依照我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就 粘土标准砖购买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厂家、需求数量、单价、金额、进货时间: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位(元)总金额交货时间及数量烧结标准红砖MUA240*115*53块注:数量暂不定。以实际进场数量为准,具体进场时间、数量需方提早一天通知供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红砖GB5101-2003和施工技术要求,供方提供的
2、产品必须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三、交(提)货地点、方式:按需方计划,货送需方 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四、运输方式、装卸等费用负担:供方负责汽车运输至需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车及堆码好的一切费用。五、物资验收计量方法:货在工地后,经供方派人堆码整齐后双方现场点数,由需方指定专人在送货单上签收,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六、物资的包装要求、包装的供应和回收:无。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八、违约责任:供方必须保质保量组织货物进场,因供方供货不及时造成需方停工待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需方应按时付款,否则供方有权停止供货。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遵循协商、调解、仲裁的解决程序 ,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如供方供应不及时、质量不合格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款项支付仍按合同第七条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十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需方执四份,供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为货款两清之日止。甲方: 乙方: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