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致 参 展 商
尊敬的参展商:
欢迎参加第七届厦门人居环境展示会。2010年我们将以专业、全面、优质的服务为您创造良好的展览展示环境。
第七届厦门人居环境展示会将于2010年5月28日—30日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召开,为确保所有参展商参展工作的顺利进行,组委会特制作此《参展商手册》。请您仔细阅读本手册,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相关事宜。参展企业需提交的资料,请按要求回传至组委会。
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以便妥善解决。
本手册内容可登陆人居展网站:下载。
请务必在展览期间携带本手册以便参阅。
厦门人居环境展示会组委会
2010年3月
目 录
一、组委会联络办法 ………………………………………………… 3
二、参展日程安排 …………………………………………………… 3
三、会刊及相关资料提交 …………………………………………… 4
四、证件管理方法 …………………………………………………… 6
五、展会配套服务 …………………………………………………… 6
六、布展要求和须知 ………………………………………………… 8
七、展馆管理规定 …………………………………………………… 9
八、消防安全规定务 ………………………………………………… 10
九、撤展注意事项 …………………………………………………… 11
十、展厅现场服务价格表 ……………………………………………11
十一、厦门常用信息 …………………………………………………14
一、组委会联络办法
• 展会日常联络:
展馆分类
联系人/联系电话
备注
A厅
(园林园艺馆)
李学艳 0592-2919752、18959270928
(绿色环保馆)
陈静婉 0529-2919755、13459003107
B厅(房地产精品馆)
薛 丹 0592-2919753、15980812651
C厅(人居环境建设成就馆)
林 超 0592-2919756、13696960131
胡旭智 0592-2919758、13599910805
D厅(建筑节能馆)
胡旭智 0592-2919758、13599910805
王 林 0592-2919755、15860729431
E厅(家居生活馆)
薛 丹 0592-2919753、15980812651
邱晓婷 0592-2919751、13959286230
• 展会现场组委会办公地点:(5月26日至30日)
厦门国际会展中心一楼104室,电 话:0592-5959895、5959896
传 真:0592-
二、参展日程安排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备 注
参展商报到
2010年5月25日下午15:00
会展中心C厅
大堂门口
凭展位费缴款凭证复印件,领取展会证件。
布 展
5月26日08:30—17:00
5月27日08:30—21:00
会展中心各展厅
•特装展位需向会展中心缴纳特装管理费:15元/平方米。
•布展人员和物品从后门进馆。
开幕典礼
5月28日09:00
会展中心C厅大堂
正式展出
5月28日-30日09:00—17:00
会展中心各展厅
参展人员08:30从后门进馆,中午不闭馆
撤 展
5月30日16:00
会展中心各展厅
三、会刊及相关资料提交
◆ 人居展参展企业
• 会刊信息
规 格
成品尺寸
设计稿要求
备注
1/2P
宽21cm x 高14.25cm
请提供JPG或TIFF格式
分辨率300,颜色模式CMYK
1P
宽21cm x 高28.5cm
2P(通版)
宽42cm x 高28.5cm
• 参展企业资料提交清单
展馆分类
会刊回馈
其他资料
提交方式
提交时间
人居环境建设成就馆
每家单位1P
1、单位Logo
2、项目介绍
3、项目效果图
QQ:34194644
xmrjz@
联系人:林超2919756
4月20日前
房地产精品馆
100 m2以下,回馈1/2P
100 m2 - 200 m2,回馈1P
200 m2 以上,回馈2P(通版)
1、企业Logo
2、项目介绍
3、项目效果图
QQ:695776386
xmrjz@
联系人:薛丹2919753
4月20日前
海峡西岸(厦门)园林园艺展
• 所有参展企业免费刊200字
以内的企业简介(参考“企
业简介提交格式”)
• 2个(含2个)以上标准展位的参展企业,组委会还赠送以下会刊广告:
2个或3个展位:回馈1/2P;
4个以上展位(含4个):回馈1P
企业Logo
QQ:464048112
xmrjz@
联系人:李学艳 2919752
4月20日前
海峡西岸(厦门)绿色环保展
QQ:627965123
xmrjz@
联系人:陈静婉2919755
4月20日前
海峡西岸(厦门)家居与健康生活展
QQ:707062337
xmrjz@
联系人:李兰彬2919755
4月20日前
• “企业简介”提交格式
(请仔细填写以下资料,并于4月20日前回发至组委会邮箱xmrjz@ )
企业名称: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参展产品:
企业简介:(300字以内)
◆ 建筑节能展参展企业
• 会刊信息
规 格
成品尺寸
设计稿要求
备注
1/2P
宽17.5cm x 高12.25cm
请提供JPG或TIFF格式
分辨率300,颜色模式CMYK
1P
宽17.5cm x 高25.5cm
2P(通版)
宽35cm x 高25.5cm
• 参展企业资料提交清单
会刊回馈
其他资料
提交方式
提交时间
• 所有参展企业免费刊300字以内的企业
简介(参考“企业简介提交格式”)
• 2个(含2个)以上标准展位的参展企业,组委会还赠送以下会刊广告:
2个或3个展位:回馈1/2P
4个以上展位(含4个):回馈1P
企业Logo
QQ:496255271
xmjnz@
联系人:王林 2919752
4月20日前
• “企业简介”提交格式
(请仔细填写以下资料,并于4月20日前回发至组委会邮箱xmjnz@ )
企业名称:(中英文)
地 址:(中英文)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参展产品:(中英文)
企业简介:(中英文各300字以内)
四、证件管理办法
(一)证件类型及发放
1、嘉宾证:供出席大会的有关部、省、市领导、组委会领导、大会特邀嘉宾使用。
2、工作证:供组委会工作人员、各组展单位负责人、大会志愿服务人员使用。
3、参展证:供参展单位工作人员使用。
4、布展证:供参展企业布展使用。
5、客商证:供专业采购商进入展馆时使用。
6、记者证:供前来采访、报道展会的媒体记者使用。
(二)证件办理及领取
1、展位证、布展证:每个标准展位分配3张或光地每20平方米3张。请各参展单位于2010年5月25日15:00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C厅大堂入口处报到。凭展位费全额缴交凭据统一办理和领取。
2、客商证:请于5月28日-5月30日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大堂入口报到处填写相关资料后领取。
3、记者证:组委会邀请的媒体记者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处统一发放,其余媒体记者可凭有效证件于展会期间在报到中心领取。
(三)证件使用管理
1、所有进馆人员一律凭有效证件(含请柬、入场券),证件不得转借(让)、不能冒名顶替;
2、持证者应遵守证件背面的“使用说明”;
3、进入展厅须持有效证件并按规定挂在胸前。
五、展会配套服务
(一)展位基本配置
1、标准展位:三面展板、一块楣板、两盏射灯、一张洽谈桌、两把洽谈椅、一个5A/220V、插座、一个纸篓。[标准展位规格(长3m、宽3m、高2.5m),楣牌规格(长2.9m、高0.3m)]
2、光地展位:将划分好的光地供参展商自行搭建。标准展位改为特装的企业,按规定需向会展中心缴交特装管理费(每平方米15元)。
标准展位配置示意图
(二)境内展品运输/仓储
联系人:陈 欣 电 话:0592- 5959233、5959234
(二)租赁服务
1、需租用展具、展架、电器设备的,请到各展厅服务台办理手续,需提前预约租赁的,请联系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展务部。
联系人:李光榕 电 话:0592- 5959253
2、有关展具、展架、电器设备的租赁价格,请电询。
(三)工程服务
1、展会期间,如需特殊用电、用水的,请到各展厅服务台办理手续。需提前预约服务的,请联系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工程管理部。
联系人:陈国铸 电 话:0592-5959071 传真:5959255
2、有关工程服务收费,请电询。
(四)通信/网络服务
联系人:昌国华 电 话:0592-5959299
(五)展位特装搭建服务
联系人:华火林 电 话:0592-2919759 传 真:0592-2919751
(六)广告赞助
参展企业除展览展示外,组委会还提供会刊、手提袋、门票、请柬、证件、会场广告位等广告资源,为广大企业提供多渠道、多方式的品牌推广平台。
联系人:胡旭智 电 话:0592-2919758、13599910805
六、布展要求和须知
一、布展要求
1、布展应符合《展馆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遵守进出馆时间,准时进馆,按时完成。
2、为确保整体布展效果及安全,本届人居展对特装展位布展进行限高,A、B、D、E厅限高6米,C厅限高5.5米。特装展位需向会展中心缴纳特装管理费:15元/平方米。
3、“第五届中国(厦门)国际建筑节能博览会”为专业展展会,到场客商均为境内外专业买家,因此布置内容和相关的资料请尽可能使用中英文,以便于客商参观、索取和携带。
4、请各参展单位按照组委会确认的展位布置方案进行布展,遵守展馆安全保卫、消防和其他管理规定。
5、布展及宣传材料中,凡涉及国界线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地图(含图书、报刊插图、示意图)的,在地图印刷或者展示制作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1995年7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0号)、《出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1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6、各参展单位不要在自备的宣传资料中标注“中华民国”或英文“R.O.C”字样,否则将由相关部门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布展须知
1、参展单位如需进行特装布置、安装电器、霓虹灯广告牌的,请于5月5日前将特装图纸、设计图纸提交组委会,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2、如需要打通展位或拆除展板的,请及时通知各展厅服务台,不可自行拆除。如损坏展板、展架,将按损坏物实价赔偿。
3、大会所有公共场所的布置(包括展馆外宣传牌,各展厅入口处,外墙及展厅内公共走廊悬挂广告条幅)均由组委会负责统一规划和设置。各参展单位如有广告宣传、布展活动,请在各自展位内进行,不要占用其它任何地方。
4、请爱护展馆的室内环境,勿在展馆内锯、刨、钻、敲、油漆,或在展板和桌椅上钉钉、刻划、粘贴、裱褙,或在展板上悬挂较重的展品或广告板、设备。各展台的特装请尽量在室外做好后再进入展馆安装。
5、请勿任意改装、拆卸、损坏展馆建筑物和器材,不要损坏或擅自拆移展厅的综合布线和相应设备。
6、参展、布展单位在使用展位及布展单位的电器设备配备、电器照明、安装动力装置或查实用电总量之前,请先向展厅服务台申请,在工程管理部确认后再进行施工。任何带电设备的最后接电须由展馆专业人员操作,严禁使用电热器具。
7、在展厅和展位内装修布置、搭建展台,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请勿使用易燃物料布展。摆放展架、展台、广告灯箱或其它物品时,不得影响消防设施功能的发挥或以任何形式占用安全门、防火设备、安全通道等位置。
8、各展厅地面负载:A、B、D、E厅为3.5吨/平方米,C厅为1吨/平方米,禁止超重物品进场。
9、请参展、布展单位的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并配合展馆指挥,在指定位置停放。
10、参展商应于5月5日前将展位楣牌中英文文字提交组委会,由组委会统一制作。
11、各参展单位的布展时间为5月26日08:30—19:00,5月27日08:30—21:00。请各布展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布展施工。若需加班的,应于当日14:00前向各展厅服务台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加班,加班费用为:晚上12点前,800元/小时/厅;晚上12点至早上08:30,1200元/小时/厅。
七、展馆管理规定
1、请参展人员遵守组委会统一规定的开闭馆时间,每天上午8:30开始进馆。
下午17:30闭馆后,一律不准进入展馆。
2、如展馆内供水、空调、照明、通风和通讯等设备发生问题,请及时通知展厅服务台,展馆工作人员将立即解决。
3、展品一律在布展期间进馆。展览期间,非经组委会批准,参展单位不得携带展品进馆。
4、严禁非参展人员私带展样品进馆展示、销售,一经发现,展馆保卫部将严肃处理。
5、各参展单位应负责各自展位证件的管理。禁止转让证件,违者将作没收处理。
6、严禁以任何名义(含联营名义)将展位转租、转卖或转借给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违者将作没收处理。
7、严禁经营与大会主题无关的商品及假冒伪劣商品,违者没收。
8、不得展示、出售侵犯他人商标权的样品和使用他人商标对外报价、成交。如有违者,将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9、请各参展企业妥善保管好展样品和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
丢失被盗。如有拾获遗失物品的,应及时送交展馆保卫部。
10、大会撤展前,所有物(展)品出馆时,请到各展厅服务台索取物(展)品出(入)馆单,填写并经组委会审批后方可出馆。
八、消防安全规定
1、参展单位的负责人是各自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对各自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
2、参展单位的布展、参展人员应当了解展厅的疏散路线及消防设施的具体位置。
3、特装展位的布展方案、装修材料请报组委会审定,并严格按审定的要求施工。
4、布展时请尽可能选用非燃或阻燃材料,确需使用木制材料应刷防火涂料或加贴防火板。
5、电器发热原件与可燃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禁止将电器发热原件直接敷设在可燃材料上。
6、广告牌、灯箱、灯柱内必须留有足够的通风散热孔,筒灯、射灯、石英灯安装时要离装饰物30公分以上,并要加装接线盒,电线不得外露。
7、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展厅,展厅内禁止明火作业。确须动用明火的,请报展馆批准,并在展馆有关人员监护下,做好灭火准备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8、参展、布展单位应保持通道、安全出口的通畅,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明显。
9、布展不得遮掩疏散指示标志,严禁圈占、遮档室内消火栓、手动火灾报警器,严禁在防火卷帘门下堆放物品。
10、请勿在展馆内吸烟(包括展场、展位、办公室、仓库、通道、楼梯等场所)或携带危险物品进入,禁止使用电热器具。
11、发现火灾应立即组织扑救,拉动手动报警器报警、拨打“119”火灾报警电话报警。
12、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或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可直接向组委会或展馆保卫部举报。
九、撤展注意事项
1、5月30日下午16:00开始撤展,未经组委会批准,参展商不得提前撤展。
2、各参展商在退还租用器材后,请凭押金单据到各展厅服务台办理退押金手续。
3、展品出馆时请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调配,切勿自行出馆,以免造成现场
秩序混乱,堵塞出馆通道。
4、接运展品的车辆应配合展馆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在指定的地点停放。请司
机在停车后不要离开车辆。
5、请各参展单位在撤展时要保管好各自的物品,以防丢失。对私拿他人物品者
以偷窃论。
6、请爱护馆内设施,如损坏馆内设施须照价赔偿。
7、各展位内所有自行悬挂、张贴物,请自行拆除并清理干净。
8、展示样品原则上要全部撤出展馆,如确需留在馆内暂时存放或需办理托运的,
请提前到展厅服务台联系租用仓库或办理托运手续。
十、展厅现场服务价格表
一、租赁服务
1、展架部分:(单位:元/期)
名称
规格
单位
原价
押金
备注
B型双槽扁铝
50(W)*950(L)mm
根
10
50
D型双槽扁铝
50(W)*2435(L)mm
根
10
50
E型双槽扁铝
50(W)*2930(L)mm
根
10
50
F型双槽扁铝
50(W)*3920(L)mm
根
10
50
小孔八掕柱
2480(L)mm
根
20
50
A型展板
2400(H)*475(W)*3mm
根
20
100
B型展板
2400(H)*970(W)*3mm
根
40
100
2、展具部分:(单位:元/期)
名称
规格
单位
原价
押金
备注
洽谈桌
650(L)*650(W)*680(H)mm
张
40
黑色面
咨询桌
974(L)*474(W)*760(H)mm
张
40
黑色面
折叠方椅
600(L)*600(W)*700(H)mm
张
40
黑色面
抽屉30元/个
洽谈椅
张
25
980#单椅
张
25
折叠拉门
1m
扇
50
200
台板及支架
990(L)*300(W)*12mm
套
30
50
玻璃柜(高)
1000 (L)*500(W)*2500(H)mm
个
100
200
玻璃柜(中)
500(L)*500(W)*2000(H)mm
个
100
200
玻璃柜(矮)
1500(L)*500(W)*1000(H)mm
个
100
200
阶梯形展架
900(底宽)*900(H)mm
组
150
100
镀锌管材质(3层)
玻璃圆桌
套
200
200
配四椅
伸缩围栏
根
50
200
展架罩布
块
15
50
资料架
300(W)*1480(H)mm、8格
个
30
电视柜
500(W)*700(L)*1000(H)mm
个
100
100
饮水机
含矿泉水1桶、纸杯50个
台
200
200
3、电器类:(单位:元/天)
名称
规格
单位
租赁价(含电费)
押金
电视机
厦华29′
台
100
1000
录像机
松下
台
100
1000
DVD
厦新
台
50
500
冰柜(卧式)
220L
台
100
1000
冰柜(立式)
326L
台
100
1000
4、工程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
规格
单位
租金(元/期)
电费(元/每天)或备注
小功率照明
及动力电源
单相5A/220V
个/次
50
10
单相10A/220V
100
20
单相16A/220V
25
三相16A/380V
80
三相32A/380V
160
大功率照明
及动力电源
三相63A/380V
个/次
500
320
三相80A/380V
700
400
三相140A/380V
1200
700
射灯100W
臂长350mm
盏/期
20
押金50
标准气源
0.09㎡/min,6kgf/c㎡
套/期
700
含安装费
标准用水
15mm
套/期
700
含安装费、水费
液压升降车
辆/小时
200
含服务费,半小时起租
附注:1、每天按8小时供电;需24小时连续供电的,电费另计。
2、提供非标准电源、水源、气源需提前15天提出。
5、通讯、网络服务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元/展期)
押金(元/展期)
市内电话
部
200(话机安装费+市话费)
200(话机押金)
国内长途
200(话机安装费+市话费)+国内长途通话费
300(话机、长途花费押金)
国际长途
200(话机安装费+市话费)+国际长途通话费
1000(话机、长途花费押金)
IP
个
250(IP安装费+上网费)
二、运输装卸:(单位:人民币元)
1、集装箱货物装卸:(单位:人民币元)
收费
型号
项目
一般性货物
一般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
20′
300
400
750
40′
650
800
1500
2、其他项目
项目
价格
叉车装卸费
(从卸货平移到展位)
按每吨(或立方米,择大计价)80元收费
吊车装卸费
每吨(或立方米,择大计价)120元/次收费
单件不足2吨或2立方米的,按2吨或2立方米计算
散货搬运
(卸货平台至展位)
50公斤以下
10元/件
50—100公斤
25元/件
100—500公斤
50元/件
500公斤—1吨
80元/件
1吨以上
80元/吨
仓储费
20元/立方米/天(不足1立方米按1立方米计)
液压车租金
60元/小时(半小时起租,30元/半小时)
小平板车租金
20元/小时(半小时起租,10元/半小时)
大平板车租金
40元/小时(半小时起租,20元/半小时)
锤子租金
5元/个/半天
开箱铁钩租金
10元/个/半天
注:1、上述价格如有变动,以现场公布为准,恕不另行告之;
2、部分展具数量有限,如需租赁请提前预约
3、实物图片请登录网站查阅.
十一、厦门常用信息
1、酒店预定服务
如需酒店预订,请联系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邱晓婷 电话:0592-2919751
2、航空服务
厦门高崎国际机场飞行区等级为 4E级,位于美丽的海上花园——厦门岛的东北端,地处闽南金三角的中心地带,与宝岛台湾隔海相望,三面临海,环境优美,净空条件优越,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已成为连接全国各地(包括港、澳、台地区)和东南亚及日本、韩国的重要航空枢纽。
航班班期查询请登陆:
厦门航空订座电话:0592-2226666
3、交通服务
厦门站位于风景秀丽的滨海城市-厦门,直属于南昌铁路局管辖, 1999年起成为全国客运一等站。2004年旅客发送量为299.65万人次。
厦门长途汽车运输便捷,共设有松柏和湖滨南路两个长途汽车站,可直达省内各县市及全国10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列车班期查询登陆: 电话:0592-3988666
长途汽车班期查询:0592-5089018(松柏长途汽车站)
0592-2215238(湖滨南路长途汽车站)
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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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