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03-10-01实施
2003-08-25发布
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检测规范
Emission controls and measurement standard for oil-gas from tank truck
DB11/207—2003
ICS 13.040.50
Z64
备案号:14071-2003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控制要求 2
5 检测内容 2
6 检测方法 2
7 检测设备 3
附录A 4
附录B 5
前 言
为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考了美国环保局(EPA)1978年生效的《汽油油罐车和油气收集系统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控制》(EPA-450/2-78-051)的相关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要求和检测规范。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北京市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钢、钟连红、秦建平、黄玉虎、姚鸿义、周国民、张国太、田刚。
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检测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装载汽油的油罐汽车油气泄漏排放的控制要求、检测内容、检测方法和检测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新购和在用油罐汽车控制油气排放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C/T 653—2000 运油车、加油车技术条件
GB 18564-2001 汽车运输液体危险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
JT/T 198—95 汽车等级评定的标准
DB 11/061—95 化学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消防安全检测标准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油罐汽车
专门用于加油、运油的油罐汽车。
3.2
运油车
装备有罐体、消电装置、输油管、通气阀和灭火器具,用于运输汽油的罐式汽车。
3.3
加油车
除具有运油车的基本装置外,还设置有泵油系统、工作仪表和操作装置,可将油库中油料吸入本车油罐,并能给车辆和其他机械设备加注汽油的罐式汽车。
3.4
油气回收系统
油气回收系统应由三部分组成:罐底部的快速接头和帽盖、手动或气动阀、弯头、无缝钢管;穿过罐体底部和顶部的无缝钢管,或外部管路连接系统;罐顶部的弯头、手动或气动阀、胶管、并联主管、返入罐体内的弯头等。
3.5
底部装卸油系统
由气动底阀、无缝钢管、阀门、过滤网、快速接头和帽盖等组成的从油罐汽车罐体底部装卸油的系统。
3.6
通气阀
又称P/V阀或呼吸阀,具有调节油罐内外压差使油罐内外气体相通功能的阀门。
3.7
快速接头
快速、严密的管道连接部件,应与储油库、加油站连接件相匹配。
3.8
罐体
由筒体、封头、人孔、装卸油口和其它必须设置的附件所构成的装载油品的封闭容器总成。
3.9
防溢流探头
用于防止在装油过程中发生油品过量溢出的装置。
3.10
气动底阀
安装在油罐汽车底部的气动阀门,主要用于紧急情况防止油品泄漏。
4 控制要求
4.1 油罐汽车应具备油气回收系统并保持良好的密封状态,在卸油时应对排放的油气进行回收,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因操作、维修、管理方面的原因发生油品跑、冒、滴、漏。
4.2 2004年5月1日以后上牌照的油罐汽车应具备底部装卸油系统。
4.3 油罐汽车应符合JT/T 198—95汽车等级评定的一级标准。
4.4 油罐汽车应符合GB 18564—2001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
4.5 油罐汽车应符合DB 11/061—95 化学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消防安全检测标准。
4.6 油罐汽车应每年检测1次。
5 检测内容
5.1 向油罐汽车罐内充气加压至6KPa~8KPa,通气阀应在此范围内开启。
5.2 油罐汽车应按QC/T 653—2000进行罐体气密性检测。
5.3 检验防溢流探测系统是否灵敏。
5.4 胶管和油泵系统漏油检测按QC/T 653—2000执行。
5.5 油罐汽车的检测条件见附录A。
6 检测方法
6.1 通气阀检测程序:
6.1.1 将油罐内汽油放净。
6.1.2 将加油车油泵堵打开放净余油。
6.1.3 将放沉管阀门打开放净余油。
6.1.4 关闭罐体所有相关阀门。
6.1.5 向罐内充气加压至6KPa~8KPa。
6.1.6 通气阀应在6KPa~8KPa范围内开启,如果低于6KPa充气压力时通气阀开启或超过8KPa时通气阀仍未开启,应停止加压。
6.2 罐体气密性检测程序:
6.2.1 完成通气阀检测后,将罐内压力减至大气压。
6.2.2 将罐顶人孔盖卸掉换上试验上盖。
6.2.3 向罐内充气加压至35KPa并维持稳定。
6.2.4 关闭截流阀,记录时间。
6.2.5 10min后,压力表应不显示压力下降。
6.2.6 用拉开水(浓液)检查各焊口、阀门、法兰、接头等处是否有渗漏。
6.2.7 在渗漏处做出标记。
6.3 防溢流探测头检验
6.3.1 取下防溢流探测头。
6.3.2 浸入汽油中检验防溢流探测头是否灵敏。
6.4 胶管压力检测
6.4.1 胶管一端接上试验堵盖,另一端充气加压至35KPa并维持稳定。
6.4.2 关闭截流阀,记录时间。
6.4.3 10min后,压力表应不显示压力下降。
6.5 胶管电阻检测
将电阻测量表导线接在胶管两端的金属接头上,检测出的电阻值应小于5Ω。
6.6 油泵系统漏油检测
6.6.1 将油泵装在检测台上进行压力、流量及真空度检测,其检测参数见QC/T 653—2000。
6.6.2 关闭进、出油阀门。
6.6.3 开动油泵,记录时间。
6.6.4 5min检查时间内,油泵不应渗漏,压力不下降。
6.7 油管路渗漏检测
6.7.1 将油管路测试台与油泵连接,关闭出油阀门。
6.7.2 启动汽车发动机,当气压升至500KPa以上时,开启油泵系统,记录时间。
6.7.3 10min检查时间内,油管路不应渗漏。
7 检测设备
7.1 能将油罐加压至35KPa的空气或惰性气体加压系统。
7.2 压力调节器。
7.3 范围由0KPa~50KPa的压力表。
7.4 压力检测系统。
7.5 电阻测量仪器。
7.6 油泵试验台。
7.7 油管路系统试验台。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油罐汽车检测条件
A.1 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应采用4″快速接头和相应的阀门、无缝钢管、弯头、胶管、帽盖等。
A.2 油罐汽车底部装卸油系统应采用4″快速接头和相应的气动底阀、无缝钢管、阀门、过滤网、帽盖等。
A.3 油罐汽车所用管件、阀门、快速接头、胶管等部件应符合国家标准。
A.4 油气进出口、卸油口或底部装卸油口的快速接头应集中放置在管路箱内。
A.5 油管路和气管路应安装固定支架,以增加强度。
A.6 单仓或多仓罐体应配备相应仓数的通气阀。
A.7 单仓或多仓罐体应配备相应仓数的防溢流探头。
A.8 多仓罐体应将各仓油气回收管路在罐顶并联后进入管路箱。
A.9 油罐汽车使用的胶管应符合QC/T 653—2000中4.22条的规定。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油罐汽车年检结果记录表
被检车辆型号: 底盘号:
制造厂家: 电 话:
车辆所属单位: 地 址:
车辆单位负责人: 车辆负责人:
表B1 油气回收设备检查记录表
序号
项 目
结 果
备 注
1
油气回收系统
快速接头
帽盖
手动或气动底阀
无缝钢管
内外管路连接系统
手动或气动顶阀
胶管
2
底部装卸油系统
快速接头
帽盖
气动底阀
无缝钢管
阀门
过滤网
3
管路箱
4
固定支架
5
通气阀
6
防溢流探测头
7
多仓油气管路并联
8
上罐盖组合
建议和结论:
检查人: 检查日期:
表B2 通气阀试验记录表
通气阀型号
公称直径
序号
实验内容
规定
实测
1
出气阀开启压力
+8KPa
2
出气阀关闭压力
+6KPa
3
进气阀开启压力
-3KPa
4
进气阀关闭压力
-2KPa
建议和结论:
检测人: 检测日期:
表B3 油罐及胶管渗漏检测记录表
项目
试验压力
KPa
保持时间
min
结果
油罐
胶管
建议和结论:
检测人: 检测日期:
表B4 胶管电阻检测记录表
项 目
导电通路电阻
备注
胶管两端
建议和结论:
检测人: 检测日期:
表B5 油泵、油管路、阀门渗漏试验记录表
项目
时间
min
结果
备注
压力 KPa
真空度 KPa
流量 L/min
建议和结论:
检测人: 检测日期:
检测报告结论:
检测单位: 电 话:
地 址:
检测单位负责人: 报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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