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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碧园管理处值班工作考核标准概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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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南湖碧园管理处值班工作考核标准 1、 严格遵守管理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处主任的领导和安排, 做好所规定的各项工作。 2、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重大事件记录、会议 记录、来访、参观记录,做到有事必记,一事一记。 3、 对住户和各界人士的咨询、投诉,及时作回答或记录,能作答复 和解决的,及时作答复和解决要达到100%。 4、 对住户的急、小维修项目,在夜间10时前要求督促维修工完成, 完成率达100%。 5、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日做好详细的考勤登记,对无故迟到、早 退者,按管理处有关制度处罚,对所签到的员工的考勤准确率达100%。 6、 对员工单车棚的住宿要经常清理、登记、整顿、了解每一个宿舍 的用水用电情况。 7、 接待参观来访人员必须起立,点头微笑,主动问好。在接待中严 禁无礼的语言,严禁恶劣的工作态度,避免与住户和来访者发生冲突,要善于化解矛盾,让住户和来访者满意而去。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南湖碧园管理处员工文明宿舍评比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持宿舍长期良好的卫生和秩序,创造文明宿舍,良好的作息生活环境,维护管理处良好的整体形象,特制定以下评比制度: 1、 评比规定 ① 宿舍必须有舍长,并实行舍长责任制,由舍长对整个宿舍进行全面 的综合管理,每天对宿舍的内务、卫生实行监督、检查,舍长对宿舍全面负责,舍员必须服从舍长的宿舍管理,凡不服舍长管理,不遵守舍规的舍员,管理处将对其进行处罚。 ② 每个宿舍必须有本宿舍的舍规,宿舍卫生值日表,每天必须安排人 员值班,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③ 个人内务由本人负责,被子、蚊帐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的收拾,摆 设按准军事化宿舍管理及本舍舍规标准实施。 ④ 宿舍内禁止乱贴、乱挂、乱堆、乱摆等有碍舍容舍貌的行为。 ⑤ 宿舍内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⑥ 各员工在宿舍活动时,应注意文明生活,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 休息;不得做有损住户利益和不道德的事情;不得在宿舍里面打麻将、聚赌等其它违纪行为。提倡各员工多加强文化素质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水平,充实自己。 ⑦ 管理处已设有食堂,严禁任何员工在集体宿舍里使用煤气炉、电炉、 电饭煲等炊具,以免造成隐患。 ⑧ 各舍友之间应该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共创文明宿舍。不搞小帮小 派、小团体主义,不搞地方主义。 ⑨ 管理处设一面“文明宿舍”流动红旗。评比第一名宿舍将授于流动 红旗称号。 2、 评分标准:详见“南湖碧园管理处员工宿舍评分表” 3、 评比检查办法 ① 评比检查依据:评分标准; ② 评比组织:服务总台 ③ 评比检查频度: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平时不定期抽查; ④ 评比检查奖罚标准:评比检查第一获“文明宿舍”流动红旗,并奖 励100元,得分最低者,罚款100元(由该成员摊分,舍长应占30%) ⑤ 平时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没能持之以恒,只是 应付检查者,将被取消评比“文明宿舍”资格,发现偷水电、使用电炉等危险电器的,每人次罚款50元。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南湖碧园管理处财务工作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1、 严格执行财务收支制度,建立财务管理公开、监督制度。 2、 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以及资金等的合理使用,防止资 金浪费和资产流失。 3、 建立和不断完美各项财务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手续 齐全,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准确无误,准时向上级公司报送各项报表。 4、 定期做好财务分析,每半年向业主公布财务报表。 5、 配合领导,合理使用资金及其他工作任务。 南湖碧园管理处社区文化部人员考核标准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南湖碧园管理处社区文化部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文化干事: 1、 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没有落实好的,视情节扣30-50元; 2、 活动进行过程中擅离工作岗位的,扣50—100元; 3、 没有组织好老人活动中心工作,月投诉超过2次的,扣50元; 4、 对住户文体活动建议、意见无动于衷,置之不理的,扣30-50元; 宣传干事: 1、 没有及时、按质、按量完成管理处一般对外宣传资料的撰写、采编工作的,扣50元; 2、 以不成立籍口来推迟各种搞件的撰写工作的,扣30-50元; 3、 小区报刊所需稿件的撰写、征集工作不及时的,扣50元; 4、 报刊编辑工作不细致,有严重错误的,扣50元; 5、 报刊校对及交付印刷工作不及时,以致没有按时出报的,扣50-100元; 6、 出版后的报刊有大量文字错误的,扣50元; 7、 没有做好本村发生的大事及各项活动的记录及宣传工作的,扣30-100元; 8、 不注重自身形象宣传,有不雅的动作及各种有损形象行为,以致有损管理处形象的,通报批评;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南湖碧园管理处维修部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1、 以不成立理由对维修申报项目不及时处理的,责任人扣10元; 2、 无按期清理化粪池、检查排水系统的,责任人扣20元; 3、 维修及时率未达到标准的每次扣10元; 4、 维修不合格的,每次扣10元; 5、 维修结束后,不及时返回办公室而在外逗留的,通报批评,并每次扣10元; 6、 同住户争吵,原因如是管理处员工过失,视情节扣20—50元; 7、 维修后需返工的,一次扣10元; 8、 维修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的,多退少补,一次扣10元; 9、 维修没责任心的:如维修一半到下班时间后就不给住户维修的,一次扣10元; 10、 紧急情况住户来报修不予受理的(下班时间),一次扣30元; 11、 派工板上未如实反映维修工去向的,扣10元; 12、 当日申报维修项目当日未有签复的,该班班长扣10元; 13、 虚报领用材料的,除退还领用材料外,视情节罚款50-100元,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14、 随意浪费管理处材料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10-50元; 15、 不正确使用维修工具导致损坏的,须负责将其修好,不能修好的,须赔偿购买同类机械所需资金; 16、 向住户索要小费或其他物品的,除退还给住户外,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50-200元; 17、 维修后收费不开收据的,除将款项退还外,通报批评并扣50—100元; 18、 维修后未将收据送给住户的,扣10元。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南湖碧园管理处维修部有偿服务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维修部的管理,提高维修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使维修部能为住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为管理处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特将15%的有偿维修服务(人工)费作为维修人员的鼓励奖,具体办法如下: 一、 在当月房屋有偿维修工人费中扣除15%作为维修人员的鼓励奖, 其中: 1、 维修工按当月个人收入的人工费总和的9%作为其工作鼓励。 2、 主管按当月维修部收入人工费的总和1%作为其工作鼓励奖,主管 维修项目,其收入的5%列入其鼓励奖之中。 3、 主管按当月维修部收入人工费的总和的1.5%作为其工作鼓励奖。 4、 其他人员按当月维修部收入人工费的总和的1.5%的平均值作为工 作鼓励奖。 二、 维修工在维修后向住户收取维修费时,必须实事求是,要严格执 行制定的收费标准,如发现有乱收费现象,住户投诉的,在当月工资扣除人民币100元作为处罚,三次以上的,将作辞工处理。 三、 维修工在收取维修费用后,必须当天到主管处入帐,当月不交或少 交的维修费超过人民币150元以内的,二次以上的,将作辞工处理。 四、 本办法实施从98年5月10日起试行。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南湖碧园管理处绿化队员工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1、 草地有石块等杂物的,每处扣10元; 2、 被践踏破坏草地不及时补植的,每处扣10元; 3、 不适量施肥,造成浪费和草木坏死,通报批评; 4、 因主观原因造成花草树木长势不良的,通报批评,严重的视 情节处以20-100元罚款; 5、 未适时培土、松土,对花木进行防虫处理的,通报批评,并 扣30-50元; 6、 草的高度超过标准,;视面积的大小,处以30-50元罚款; 7、 违章操作造成机械损坏的,须负责将机械维修好,不能修好, 须赔偿购买同类机械所需的大部分资金; 8、 消极贻工者,视情节轻重情况,扣30-100元; 9、 不及时完成主管交办的任务的,扣50-100元; 10、 不及时消防处理有损绿化的隐患的,扣30-50元。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南湖碧园管理处绿化管养考评标准 1、 草地无石块、纸屑、垃圾等杂物,维护草地的卫生清洁,保 洁达99%以上。 2、 草地不被人践踏,被破坏的能及时补植,草地完整率达98% 以上。 3、 清除杂草,草地纯度达95%以上。 4、 适时适当浇水施肥,长势优良,绿地隔离设施完好。 5、 松土、施肥适当,保持花木适当生长量,长势优良,鲜花飘 香、绿树成荫。 6、 整形、修剪满足园林功能要求及其生长特性,造型优美,景 观丰富。 7、 适时对花木进行培土、树干涂白,防风害、日灼。 8、 对遭受自然和人为损害的花木及时修补、扶持和补苗。 9、 监督草地管理,确保草地无石子的条件下剪草。 10、 草保持在3-5厘米高度,适时剪草,修剪平整、美观。 11、 正确并熟练使用园林机械,熟悉草地概况,剪草时避开不 安全的地方,确保机械的正常运转。 12、 定期清洁和检修园林机械。 13、 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为原则,不污染环境。 14、 熟悉相关病虫害发生的环境条件、发生规律和防治办法。 15、 预防草地病虫害,保持草地嫩绿。 16、 预防乔、灌木病虫害,花木生长健壮,枝叶茂盛,鲜花飘香。 17、 遵守管理处有关规章,完成主管交办的其它工作。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南湖碧园管理处保洁队员工考核标准 一、 评比 1、 优:责任区内干净、整洁,没有垃圾袋、纸屑、烟头等杂物, 垃圾桶干净整洁。没有将垃圾扫入排入口(井)内,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安排。 2、 良:责任区内基本上干净、整洁,发现垃圾袋、纸屑、烟头(3 个)、不洁垃圾桶、泥沙残留、广告纸,未按时上下班,违反规定共计二处(次)以下。 3、 中/差:责任区内基本干净、整洁,发现垃圾袋、纸屑、烟头(5 个)等杂物、不洁垃圾桶、泥沙残留、广告纸,未按时上下班,违反规定共计二至四处(次)以下为中,五处以上为差。 二、 奖罚: 1、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扣工资20元, 第三次扣工资50元,第四次辞退。 2、 对一月来工作表现好、评比达三次“优”,给予奖励30元至50 元;评比二次在“中”以下的扣工资30元;三次在“中”以下的,扣工资50元;连续二个月评比均最后二名的辞退。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南湖碧园管理处保洁队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1、 责任区绿化地、道路上有纸屑、烟头、树叶等杂物的,每处扣20元; 2、 楼梯间有灰尘、污渍、蜘蛛网的,扣20元; 3、 责任区梯间发现有烟头、纸屑、痰迹超过3处的,扣10元; 4、 责任区消防栓(箱)上有灰尘、污渍、玻璃不干净,超过2处的,扣10元; 5、 平台、天台上有积水、青苔、蜘蛛网、污渍的,扣10元; 6、 对讲机门有污渍及乱张贴现象的,每处扣10元; 7、 有乱堆放杂物现象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20元; 8、 外裙墙有青苔、流水痕迹、泥沙、清洁率低于98%的,扣20元; 9、 责任区内垃圾桶摆放不当的,每个扣20元; 10、 不按时清洗垃圾桶,有污渍、蚊虫、苍蝇、蚂蚁、蟑螂,有较大臭味的,每个扣10元; 11、 责任区小品、告示牌、宣传栏有灰尘、污渍,玻璃不干净的,每个扣10元; 12、 责任区垃圾清运不及时的,扣30元; 13、 对不卫生、不文明行为视而不见,不加制止的,通报批评,并扣20元; 14、 工作时间偷懒,不坚守工作岗位的,扣20—500元; 15、 不服从主任助理的劝谕的,扣30元; 16、 清洁工具没有保管好,乱堆放的,每处扣10元;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南湖碧园消杀质量检查记录表 检查内容 消杀标准 检查方式 检查结果 等级评定 检查人 检查时间 灭 蝇 1.居民住宅的厨房、地沟无蝇蛆孽生。 2.餐厅、厨房、操作间无苍蝇。 灭 蟑 螂 1.室内用0.3%二氯苯醚菊酯精溶液喷射缝隙等蟑螂藏匿、栖息处,观察10分钟内蟑螂成虫、若虫数,有蟑螂房间不超过5%。 2.查地下室、下水道、下水井口处,以每一处为单位,蟑螂数低于%。 灭 鼠 1.抽查居民住宅50户,查鼠咬痕、鼠粪、鼠洞等,未发现鼠迹。 2.放鼠夹100个,一夜捕鼠1%以下。 3.白天在室内外不得见老鼠活动。 灭 蚊 1.随时选定100米道路(含两侧住宅的房前尾后及绿地),查水坑、沟、池等,蚊子总数不超过5个。 2.抽查居民100户,白天用吸蚊器捕捉成蚊,有蚊房间不超过5%。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南湖碧园管理处安全员考核规程 为了更好地调动安全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分清责任,并与经济利益挂钩,奖励先进,处罚错误,声张正义,打击歪风,奖罚分明公开,以示公平公道,真正建立一支秋毫无犯的、居民住户爱戴的保安队伍,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部分:论功行赏 一、 对举报本安全部安全员违纪违法、每举报一次属实者奖50元。 二、 抓获一名违法犯罪分子,奖励50元(无证件、无申报临时 户口除外)。 三、 在本辖区内,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出重大贡献者,除向有关 部门申报嘉奖、立功外,另奖100元。 四、协助治安办或有关部门破获案件一宗奖50元。 五、能遵守安全部学习和训练制度,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 积极肯干等,经班或队评选,可奖50元。 第二部分 违纪处罚 一、 打人(追捕犯罪分子除外)、骂人,虐待捕获的犯罪疑犯,罚款100 元,并承担受害人一切医疗费用,情节严重者送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处理。 二、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罚 款30元,二次罚款80元,三次者开除出队。 三、酒、会客、看书、看报、抽烟、坐下、躺下、闲谈等,一次罚款10元,二次20元,三次30元,屡教不改者劝其离队。 四、有事不请假,上岗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无故旷工不上岗, 每旷工一天罚款50元,并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二天加倍处罚,旷工三天自动离队除名。 五、凡违反安全队“内务卫生暂行制度”条款或按月内务卫生评比最 差者,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连续三次罚款30元。 六、 安全员擅自留人在安全部宿舍留宿者,一次罚款30元,二次罚款 60元;对在宿舍吵闹及超过睡觉时间未回宿舍者,一次罚款5元。 七、不熟悉责任地段情况者,罚款10元。 八、发现情况不及时汇报者一次罚款10元。 以上奖罚各条均需南湖碧园管理处主任,安全部主管至少两人调查证实后,方可执行奖罚;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南湖碧园管理处保安工作检验标准 序号 项目 检验标准 一 治安管理 1 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2 小区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 3 小区内消防设施完好率100% 4 被盗、刑事、火灾、治安案件年发生率2‰以下 5 遇突发事件责任保安2分钟内到达现场,第一时间采取正确措施 合格 达到标准为合格 优良 超过标准为优良 二 交通管理 1 车辆按规定线路及规定场地行驶停放 2 车辆无违章无嗽叭叫人,违章率在1‰以下 3 车辆(包括单车摩托车)24小时保管,无被盗 4 人车进出有序:车辆发牌、登记率100%,交费率在98%以上 合格 优良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南湖碧园管理处员工奖罚条例 一、 处罚项目: 1、 考勤 ⑴代签到者,视旷工处理罚款30元;被代签到者,视旷工处理; ⑵提前60分钟以上签到者,罚款20元; ⑶不按时签到而后以不成立理由补签者,视旷工处理; ⑷上班迟到早退,每人罚款10元,迟到早退超30分钟以上者 视为旷工;无故旷工每天扣30元,二天以上加倍处罚; ⑸未提前通知休息而未签到者,视为旷工处理; 2、 管理处员工的职业道德 ⑴踩草地、乱扔垃圾者,罚款20元; ⑵未做到礼貌待客、文明服务、优质服务者,通报批评; ⑶不遵守纪律、未维护管理处集体荣誉者,通报批评; 3、 办公室管理 ⑴值日人员不负责,办公室的卫生状况差,责任人扣20元; ⑵办公台面摆放凌乱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⑶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吃零食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⑷在办公室坐姿不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⑸随意乱弹烟灰、乱扔烟头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10元; ⑹因个人问题长时间占用办公电话,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 10元;拔打声讯台者,罚款50元; ⑺上班时间不及时或不接听电话者,罚款20元; ⑻接电话时不注意文明用语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⑼自行车未按指定地点停放,乱停放在办公室外走廊、道路上 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10元; 4、 早操 ⑴听到集合哨后,集合动作缓慢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 20元; ⑵不专心做早操,谈天说地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⑶不认真对待,动作软弱无力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⑷点名时嘻嘻哈哈、应到声音不响亮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 罚款20元; ⑸故意拍打摩托车,制造噪音者,罚款20元; 5、 仪表 ⑴不带工作牌上班者,一次警告,二次罚款10元; ⑵工作牌佩带位置不对者,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 ⑶须穿工作服时,不穿工作服上班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 款30元; ⑷工作服不整洁,形象很差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30 元; 6、就餐 ⑴不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管理的,通报批评; ⑵餐厅高声喧哗者,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 ⑶打饭菜不排队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⑷提前吃饭者,上班时间吃饭者,记旷工一次,罚款30元; ⑸随意拿走食堂公用设施者,除归还公物外,罚款50元; ⑹倒饭菜在桌面、地面者不自觉清理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 罚款30元; ⑺擅自出入厨房工作间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强行加菜者,罚款30元; 7、员工集体宿舍管理 ⑴墙上无宿舍管理规定的,通报批评; ⑵无实行舍长责任制的,通报批评; ⑶宿舍内务卫生差的,通报批评; ⑷个人内务差的,罚款30元; ⑸有“四乱”现象的,通报批评;追究当事人责任; ⑹有打麻将、聚赌、留宿外来人员、大声喧哗、讲粗话、脏话 等不道德行为,损坏管理处的形象,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罚款30-200元; ⑺有偷水、电行为的,除补缴应交水电费外,罚款100-500元; 8、办公用品的使用、领用 ⑴有浪费行为,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50元; ⑵有挪为他用行为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50元; ⑶有多拿多占行为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50元; 9、综合其他项目 ⑴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的,视情节,罚款100-300元,严重的 作辞退处理 ⑵不协调其他部门做好工作的,通报批评,罚款30-100元; ⑶不服从行政督察部监督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罚款50-200元; ⑷不参加集体组织的义务活动的,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 ⑸本人岗位职责不明确的,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 ⑹住户对管理处员工服务态度有效投诉一次,通报批评视情节扣30- 100元; ⑺因工作不负责引起新闻媒体批评的,责任人受通报批评,视情节轻 重扣100-300元; ⑻因工作台不负责,引起住户有效投诉的,责任人一次扣30元; ⑼不懂物业管理法规,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 ⑽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专业培训的,罚款30元; ⑾参加管理处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的,扣10元,缺席的扣30元; 10、奖励项目 ⑴奖励项目 ⑵受到住户写信表扬的,视情节奖励30-100元; ⑶受到新闻媒介报道表扬的,视情节奖励200-500元; ⑷在管理过程中,集中住户意见提出完善管理建议的,视情况奖 励100-300元; ⑸提出新颖实效管理措施的,视情况奖励100-300元; ⑹为管理处创造明显经济效益,视情况奖励300-800元; ⑺维护管理处的形象、荣誉表现突出的,视情况奖励50-100元; ⑻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消除消极影响表现突出的,视情况 奖励50-100元; ⑼举报偷盗公物、避免管理处损失的,视情况奖励50-100元; ⑽礼貌待客,文明服务表现突出的,奖励30-100元; ㈠、绿化队 1、 草地有石块等杂物的,每处扣10元; 2、 被践踏破坏草地不及时补植的,每处扣10元; 3、 不适量施肥,造成浪费和草木坏死,通报批评; 4、 因主观原因造成花草树木长势不良的,通报批评,严重的视情 节处以20-100元罚款; 5、 未适时培土、松土,对花木进行防虫处理的,通报批评,并扣 30-50元; 6、 草的高度超过标准,视面积的大小,处以30-50元罚款; 7、 违章操作造成机械损坏的,须负责将机械维修好,不能修好, 须赔偿购买同类机械所需的大部分资金; 8、 消极贻工者,视情节轻重情况,扣30-100元; 9、 不及时的完成主管交办的任务的,扣50-100元; 10、 不及时消除处理有损绿化地隐患的,扣30-50元; ㈡保安队 1、 无故打、骂人,虐待疑犯,罚款100元,并承担受害人一 切费用。情节严重者送司法部门。 2、 以查证为由、敲诈钱物的,一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 开除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3、 擅离职守,不负责任,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30元,二 次80元,三次开除。 4、 执勤中看书、报、坐、卧、躺、闲谈、会客、抽烟,一次 罚款10元,二次20元,三次30元,屡教不改劝其离队。 5、 上岗迟到早退,每次10元,无故旷工每天50元,二天加 倍处罚,三天以上自动除名。 6、 违反保安队“内务卫生暂行制度”条款或按月内务卫生评 比最差者月扣30元; 7、 违反保安队“队容仪表招待规定”条例的,每次扣10元; 8、 在逮捕违法犯罪分子时,退缩不前,贪生怕死,致使犯罪分子 伤害到群众,保安员其他人员,或让犯罪分子逃脱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罚100-300元,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9、 违反保安队宿舍管理规定的,一次扣20元,二次扣40元; 10、 隐瞒实情不及时汇报者,一次扣50元; 11、 在执勤交接班过程中,未按规定执行的,一次扣20元; 12、 责任区有违章停车现象而未制止的,扣30元; 13、 有踏草地现象、踢球、乱晾衣物、违章行为而未及时制止的, 一次扣20元; 14、 收费不给票的,通报批评,并罚款100-300元; 15、 在无特殊情况下(如塞车),有车无卡出小区或私自不收费 的,一次扣30元。 ㈢、维修部 1、 以不成立理由对维修申报项目不及时处理的,责任人扣 20元; 2、 无按期清理化粪池、检查排水系统的,责任人扣50元; 3、 维修及时率未达到标准化的每次扣20元; 4、 维修不合格的,每次扣20元; 5、 维修结束后,不及时返回办公室而在外逗留的,通报批评, 并每次扣30元; 6、 同住户争吵,原因如是管理处员工过失,视情节扣30-100 元; 7、 维修后需返工的,一次扣20元; 8、 维修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的,多退少补,一次扣10元; 9、 维修没责任心的:如维修一半到下班时间后就不给住户 维修的,一次扣30元; 10、 紧急情况住户来报修不予受理的(下班时间),一次扣 50元; 11、 派工板上未如实反映维修工去向的,扣10元; 12、 当日申报维修项目当日未有答复的,扣10元; 13、 虚报领用材料的,除退还领用材料外,视情节罚款100- 300元,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14、 随意浪费管理处材料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20-100 元; 15、 不正确使用维修工具导致损坏的,须负责将其修好,不 能修好的,须赔偿购买同类机械所需大部分资金; 16、 向住户索要小费或其他物品的,除退还给住户外,通报 批评,并视情节扣50—200元; 17、 维修后收费不开收据的,除将款项退还外,通报批评并 扣100-300元; 18、 维修后未将收据送给住户的,扣20元。 ㈣、总台值班 1、 住户报修超过36小时不答复的,扣20元; 2、 违章装修未及时发现的,扣30元; 3、 有住户违章装修不整改的,扣30元; 4、 责任区内有乱拉、乱搭、乱挖之现象而未及时纠正的,扣 20元; 5、 公共设施破损超过二天未报修的,每处扣10元; 6、 辖区内发现有影响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而未制止的,扣20 元; 7、 无特殊原因下班前不到办公室报到的,一次扣30元; 8、 因安全隐患未及时纠正导致辖区内发生治安案件的,扣50 元; 9、 辖区内车辆乱停放的,每处扣10元;特别有车辆停放在人 行道或绿化地上的,每处扣20元; 10、 社区秩序混乱、闲杂人员聚集的,扣30元; 11、 上班时间,借巡查之机而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扣30 元; 12、 住户对辖区的卫生、绿化、治安等有效投诉的,一次扣 20元; 13、 辖区内清洁率低于99%的,扣20元; 14、 辖区内公用设施损坏或责任助理没有及时报修而造成伤 人事故的,扣30元; 15、 辖区内绿化不达标,有死树、绿地坏死的,每处扣10 元; 16、 遇到辖区内有踩草地行为而未及时制止的,一次扣10 元; 17、 住户对辖区的环境卫生、绿化、治安有效投诉的,一次 扣10元; 18、 同住户争吵,原因如是管理处员工过失,视情节扣30-100 元; 19、 对住户报修投诉处理之后,在两天内未进行回访给住户 回音的,每次扣20元; 20、 巡视、检查每天没按要求达到2次/每天的,扣30元; 21、 殉私舞弊,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视情节轻重罚款 100-300元,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22、 管理费收缴不及时,每降低1%扣20元; 23、 各类通知未及时、彻底传达到住户手中,以致引起住户 怨言的,扣20元; 24、 辖区内有乱抛、乱扔的现象不加制止的,扣20元; 25、 有不尊重住户的行为,如:嘴上叼着烟敲住户的门的, 通报批评,并扣20元; 26、 对住户进行承诺,未履行而又未给住户解释的,每次扣 20元; 27、 辖区内各类管理处工作人员的工作有懒惰现象而未及时 指正的,扣30元; 28、 辖区内有垃圾、杂物乱堆放的,每次扣20元; 29、 墙面有明显手印、脚印、划痕等污迹而未及时清除的, 每处扣10元; 30、 墙面有各种有碍观瞻的墙洞而未及时报修的,每处扣10元; 31、 奶箱的位置不统一的,每个扣10元; 32、 辖区内有封闭阳台的现象而未及时清除者,每户扣30 元; 33、 空调洞的修复不及时的,扣20元; 34、 空调架有不符合规则而未及时处理的,扣20元; 35、 墙面有蜂窝、燕窝、虫巢等未及时处理的,扣20元; 36、 有私搭、接水管的现象未及时处理的,扣30元; 37、 小品、告示牌、宣传栏、残破不符要求; 38、 公共门、窗有丢失现象而未及时发现的,通报批评并扣 30元; ㈤、社区文化 文化干事 1、 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没有落实好的,视情节扣30-50元; 2、 活动进行过各程中擅离工作岗位的,扣50-150元; 3、 对居民文化活动建议、意见无动于衷,置之不理的,扣30- 50元; 4、 没有及时、按质、按量完成管理处一般对外宣传资料的撰 写、采编工作的,扣50元; 5、 以不适籍口来推迟各种稿件的撰写工作的,扣30-50元; 6、 宣传栏需稿件的撰写、征集工作不及时的,扣50元; 7、 宣传栏编辑工作不细致,有严重错误的,扣50元; 8、 宣传栏校对及交付印刷工作不及时,以致没有按时出报的, 扣50-100元; 9、 出版后的宣传资料大量文字错误的,扣50元; 10、 没有做好本小区发生的大事及各项活动的记录及宣传工 作的,扣30-100元; 11、 不注重自身形象宣传,有不雅的动作及各种有损形象行 为,以致有损管理处形象的,通报批评。 ㈥、内勤人员 1、 违反游泳场有关规定的,扣50-200元; 2、 没有规范的归档、收集工作台,造成存档报纸丢失的,扣 50元; 3、 没有对网球场出租情况进行记录的,扣50元; 4、 出租收入没有及时上交的,通报批评,并扣50元; 5、 游泳池、网球队场存在脏、乱、差情况的,扣责任人50元; 6、 没有做好接待任务的后勤服务工作的,扣50元; 7、 没有及时完成各部门交给的文件复印工作的,扣30元; ㈦、保洁队 1、 责任区绿化地、道路上有纸屑、烟头、树叶等杂物的,每 处扣20元; 2、 楼梯间有灰尘、污渍、蜘蛛网的,扣20元; 3、 责任区梯间发现有烟头、纸屑、痰迹超过3处的,扣10元; 4、 责任区、消防栓(箱)上有灰尘、污渍、玻璃不干净,超 过2处的,扣10元; 5、 平台、天台上有积水、青苔、蜘蛛网、污渍的,扣10元; 6、 对讲机门有污渍及乱张贴现象的,每处扣10元; 7、 有乱堆放杂物现象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20元; 8、 外裙墙有青苔、流水痕迹、泥沙、清洁率低于98%的,扣20 元; 9、 责任区内垃圾桶摆放不当的,每个扣20元; 10、 不按时清洗垃圾桶,有污渍、蚊虫、苍蝇、蚂蚁、蟑螂, 有圈套异味的,每个扣10元; 11、 责任区小品、告示牌、宣传栏有灰尘、污渍,玻璃不干 净的,每个扣10元; 12、 责任区垃圾清运不及时的,扣30元; 13、 对不卫生、不文明行为视而不见,不加制止,通报批评, 并扣20元; 14、 工作时间偷懒,不坚守工作岗位的,扣20-500元; 15、 不服从主任助理的劝喻的,扣30元; 16、 清洁工具没有保管好,乱堆放的,每处扣10元; ㈧、工程维修部 1、 上班时间擅离岗位者,一次扣50元; 2、 违章操作者,一次扣50-200元,对因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 果的,可作辞退处理; 3、 遇事呼叫不及时回复者,一次扣50元; 4、 遇紧急事故不及时前往处理者,一次扣100元,如造成严 重后果的作辞退处理; 5、 不认真做好机电运行日记者,一次扣10元; 6、 机房地面卫生差者,扣50元; 7、 消防设施不完整的,责任人扣30-100元; 8、 没做好设施维护工作的,责任人扣30-100元; 9、 因工作疏忽造成停水、电的,扣50-200元; 10、 消防栓漏水的未及时处理的,责任人每处扣20元设施 检查记录不完善的,扣30-100元; 11、 各种设施运行记录不完善的,扣30-100元; 12、 各种设施运行标识、名牌不完整的,每处扣责任人10 元; ㈨办公室 办事员: 1、 上班时间,借巡视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30元; 2、 巡视、检查无故不到位扣30元; 3、 徇私舞弊、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视情节扣50-200元, 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 对住户投诉事项督察跟踪不及时,造成住户再次投诉扣30 元; 5、 对管理处跟踪人员不良作风,不良行为视而不见,不予制 止的扣30元; 6、 对住户解释不清,引起住户投诉一次通报批评,二次扣30 元。 办公室工作人员: 1、 考勤不仔细,记录出现圈套差错扣20元; 2、 外界参观、来访,会议准备工作不细致扣20元; 3、 辖区清洁卫生不良扣20元; 4、 档案管理不善,造成漏、缺、残损扣30元; 5、 文件、材料、信函打印、发放不及时扣20元;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南湖碧园管理处保安工作情况考评表 姓名: 年度: 月 日 考 评种 类 实 情 考 评 结 果 考 评 人 备 注 姓 名 职 务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南湖碧园管理处总服务台人员考核标准 一、评比 1、 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 2、 热情接待来访住户和其它人士,对他们的咨询事项给予主动、文 明、圆满、详尽的答复、解释。 3、 在上级领导、同行、友人等前来我处检查、指导或参观时,负责 安置、接待,应当热情、文明、周到。 4、 负责接听值班电话,做好值班记录,每周将值班情况简单扼要向主 任汇报,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主任汇报或直接通知责任部门承办。 5、 负责上传下达,收集住户、员工的意见,向主任汇报。 6、 根据主任或责任助理的指示通知和直辖市责任部门完成任务。 7、 负责本处报纸、信函、文件的收发工作。 8、 负责总台至大门口、接待室的卫生清洁。 9、 监督管理处人员打卡考勤,发现代打卡或其它违纪行为应报告给 主任。 10、 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 基本符合以上各项要求旨为合格,符合以上各项要求旨为良好,超出以上要求者为优秀,不符合以上各项要求者为中差。 二、 奖罚 1、 每个月进行一次综合考评,优秀者给予奖励,每一次给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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