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纠风工作安排意见 2010年9月贝林中心学校纠风工作 安排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X县区2010年度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市纠风办的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0年下半年我校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0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以“强化
2、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整改塑形、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创建文明行业”为目的,进一步加强部门作风建设,不断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巩固已开展的专项治理成果,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阜康提供坚强保证,以新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总体目标 继续巩固和扩大行风建设成果。今年纠风工作要着重抓好作风建设、制度落实、惩防并举、监督检查四项重点工作,要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通过一年的努力,力争达到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意识更加浓厚,队伍素质、服务水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监督政务公开范围扩展,群众
3、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落实责任 首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严格用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束权。明确纠风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其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考核,有效保证纠风工作的质量。第 三、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抓好落实是工作的重点。为此,我局特成立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王建华副组长:叶尔登才次克 成员:王明益陈维刚丁雪丽邓永明 (二)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1、要加强制度建
4、设,确保制度执行、责任落实,从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围绕执行政策规定、加强内外监督、纠正违规问题等重点环节,建立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防止成风 三、主要工作 力争作到。下好“及时雨”在发现问题苗头时,及时提醒;打好“预防针”就是要有直言不讳的指正;敲响“当面锣”对违纪违法问题,要旗帜鲜明地敲当面锣。围绕提高执政能力、建设服务型司法行政队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自觉地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行为准则,树立起良好的行业新风。 2、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
5、风、行风的建设。要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业作风,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要继续巩固去年纠风成果,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认真解决和查处工作作风“生、冷、横、硬、拖”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吃、拿、卡、要”现象及利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要使爱民、为民、便民、利民的思想真正付诸于工作实际,使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3、要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减化办事程序、热情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增强工作透明度,不断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监督经常性政务定期公示,阶段性政务分段公示,临时性政务随时公示。将办事程序
6、、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承诺内容在醒目处予以公开,主动接收社会和服务对象的监督。三是杜绝工作中的“四不”行为(即不文明、不公正、不廉洁、不作为)和服务态度“生、冷、横、硬、拖”;四是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把民主评议与纠风专项治理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要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经常与他们联系,征求意见,了解情况,要定期召开行风评议会,对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建议,认真对待,及时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监督员的有益建议得到落实,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意识 (三)严格监督,规范服务,积极
7、营造透明、公开的法律服务环境。 (四)要以创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为抓手,推动行风建设 (五)加强学习教育,促进纠建并举 (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树立司法廉洁形象。 五、落实措施 (一)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纠风目标责任,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纠风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建设、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紧密结合,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坚持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纠风工作就做到哪里。 (二)紧密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等,强化宗旨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依法行政意识教育,确保广大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三)严格监督检查。一是开展专项活动督促检查,对“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开展阶段性督查、检查,对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二是充分发挥纠风评议员、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落实整改。 贝林哈日莫敦中心学校 2010年9月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