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与定义。
3.1 事故
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3.2 审核
系统审查以确定活动及相关的结果是否符合计划安排,这些安排是否有效地实施,是否适合于达到组织的方针与目标(见3.9)。
3.3 持续改善
根据组织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以达到提高整体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之过程。
备注:此过程并不需要在活动的所有方面同时进行。
3.4 危险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场所环境破坏或其组合之根源或状态。
3.5 危险辩识
认识存在的危险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
3.6 事件
造成事故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件。
备注:没有造成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事件也称为虚惊事故。事件包括虚惊事故。
3.7 利害相关者
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8 不符合
任何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场所环境破坏或其组合的对工作标准、实务、程序、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
3.9 目标
组织设定的自己要达到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
3.10职业安全卫生
工作场所影响员工、暂时性工作人员、承包商、参观者及其他人员健康的条件与因素。
3.1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以对与组织经营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进行管理。包括为制定、实施、达到、评审和维持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实务、程序、过程和资源。
3.12 组织
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独立或合股、公有或私营的各类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或社团,或是上述单位的部分或组合。
备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把每一个单独运行的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3 绩效
组织的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根据其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与目标,控制其安全卫生风险所获得的可测量的结果。
备注:绩效测量包括测量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活动和结果。
3.14 风险
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3.15 风险评估
估计风险程度并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3.16 安全
脱离不可接受的伤害风险(ISO/IEC Guide 2)。
3.17 可容许的风险
其程度已降低到组织考虑其法律责任和其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后能容忍水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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