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卫生部办公厅文件
卫办监督发〔2008〕一八7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指导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据2006年印发的《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我部组织制定了《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现印发给你们,供参照实施。
附件:1. 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使用原则
2. 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信息公开形式:不予公开)
附件1
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使用原则
为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工作,根据《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制定了《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现对《指标体系》的使用提出以下原则意见,供参考。
一、 科学合理地选择《指标体系》中的考核评议指标
在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中,评议指标的科学与否直接决定评议效果。《指标体系》对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的主要项目以及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考核方法进行了具体规定。《指标体系》的制定过程中,注重了考核指标覆盖面的广泛性、指标设置的针对性和层次性、指标定义的明晰性、考核结果评价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使评议结果能够全面、科学地评价卫生监督工作情况。各地可以依据《指标体系》确定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的具体项目、考核内容及分值,也可以根据地方工作实际增设考核项目指标。在开展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时,要结合当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际,合理遴选相应的考核评议指标,确定考核内容,注意每项指标在整个评议指标项目中的权重,以客观公正地评价所考核评议对象的工作状况。
二、考核评议中根据指标的类型处理好相关方面的关系
(一)处理好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的关系。
定性指标是主观指标,反映评议主体对评议对象的意见建议、期望值和满意度,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比性;定量指标是客观指标,反映客观事实,指标统计结果具有客观上的确定性,不同对象之间具有明确的可比性。为此,在监督执法考核评议中要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合理分配,在适当采用定性指标的同时,科学采用定量的方式来评价工作状况,逐步加大定量指标在总分结构中的权重。
(二)处理好肯定性指标与否定性指标的关系。
肯定性指标反映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成果,统计数据与工作成效成正比关系;否定性指标反映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统计数据与工作成效成反比关系。设置一定数量的否定性指标,能够指出评议对象工作的差距,督促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选取肯定性指标和否定性指标,从正反两方面开展考核评议工作,能够增强指标的导向性,使评议对象进一步明确发展的目标,达到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处理好绝对指标与相对指标的关系。
绝对指标以统计总量反映工作的状况,但由于评议对象的职责、人员、具体工作等差别较大,直接用绝对指标存在不尽合理的情况。因此在使用绝对指标的同时,还应当采用相对指标。在考核评议实践中,可先使用绝对指标,取得原始数据,再针对不同评议对象按一定权重设定不同的系数,将其折算调整为相对指标,使指标体系更具科学性和针对性。
附件2
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
目 录
1.卫生监督执法制度考核评议指标(一五0分)
2.卫生行政许可考核评议指标(一五0分)
3.日常卫生监督检查考核评议指标(一五0分)
4.卫生行政处罚考核评议指标(一五0分)
5.卫生行政处罚案卷文书质量考核评议指标(200分)
6.受理举报投诉处理考核评议指标(50分)
7.卫生监督稽查考核评议指标(100分)
卫生监督执法制度考核评议指标(一五0分)
序号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一)实施监督执法责任制
10
1
综合执法
4
实施综合执法,卫生监督执法由一个机构承担。
未实施综合执法扣4分。
查资料、有关文件,实地检查。
2
机构设置
3
机构设置科学,分工明确, 内设机构能满足工作需求。
内设机构不能满足工作需求扣3分。
查资料、有关文件,实地检查。
3
岗位职责
3
建立并落实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度,量化到岗位。
机构内部岗位责任制不清扣3 分。
查阅监督执法责任制度。随机抽查执法人员。
(二)卫生监督执法制度
30
1
建立并落实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
1.制度的要素健全,合法、合理,具有可行性,制度落实;
2.明确违法执法行为和相应的责任追究;3.对执法过错认定有标准和补救措施。
1.未建立该制度,该项不得分;
2.制度不全或落实不到位,酌情扣分;
3.对有过错的行政执法人员不进行责任追究的,扣2分。
查资料。
2
建立并落实监督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3
1.制度的要素健全,合法、合理,具有可行性;
2.考核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考核评议结果与年度工作考核结果相结合;
3.落实考核,有考核计划、标准。
1.无考评制度,该项不得分;
2.无考核计划、标准扣1分;
3.无考核奖惩办法扣1分;
4.未落实奖惩办法扣1分。
查资料。
3
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制度
3
1.制度的要素健全,合法、合理,具有可行性,制度落实;
2.确定受理查办程序,明确投诉受理机构,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其他投诉举报途径,并保持正常运转。
1.未建立制度该项不得分;
2.未保证投诉渠道通畅、未公布举报电话,扣1分;
3.运转不正常1个案件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查资料,明查暗访相结合。
4
建立卫生监督执法公示制度
3
公示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办事程序、具体时限。包括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方式、行政处罚程序、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
1.未建立该制度,该项不得分;
2.未公示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实地检查、查资料。
5
建立并落实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及重大案件审查、备案制度
3
1.制度的要素健全,合法、合理,具有可行性,制度落实;
2.明确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内部审核程序,重大处罚案件应及时报有关部门备案。
1.未建立制度,该项不得分;
2.未按要求办理,每案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查资料。
6
建立重大卫生行政许可和处罚案件听证制度
3
按许可法、处罚法要求,明确听证范围、程序等。
1.未建立制度,该项不得分;
2.未按要求办理每件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查资料。
7
建立执法文书管理制度
3
包括执法文书的领用、登记、制作、归档等程序,明确执法文书的制作质量要求。
1.未建立制度,该项不得分;
2.管理不到位,查出1项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查资料。
8
建立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制度
3
明确监督员管理要求和培训学习要求。
1.未建立制度,该项不得分;
2.管理不到位,查出1项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查资料。
9
建立卫生监督稽查制度
3
建立和完善监督稽查机制,对本机构卫生执法情况有专人负责检查考核。
1.无专人负责该项不得分;
2.考核内容不全查出1次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查资料。
10
协查机制
3
协助系统内有关案件的查处,有协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协查记录完整齐全。
1.无制度或规定不得分;
2.制度或规定明显不当的,每项次扣1分;
3.每未完成1份协查函合理要求的协查工作,扣1分;
4.协查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每次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1.查制度或规定;
2.查年度收文记录,查上级交办案件、下级协查函、跨省协查函、其他部门协查函。
(三)卫生监督员管理
35
1
资格合法有效
5
卫生监督员档案管理健全,包括卫生监督员资格审查、服装配备、监督证件、标志配备、学历、职称、工作年限、岗位等情况。
1.无档案的,每份扣1分;
2.无资格申报审批材料、证件、标志、培训记录、工作奖惩记录及年度工作评估的,每份每项次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从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调取被检地卫生监督员名册,随机抽取其中40%的卫生监督员档案,不足10人份档案的,补足10份,检查卫生监督员档案材料,包括资格申报审批材料、证件、标志、培训记录、工作奖惩记录及年度工作评估等。
2
着装统一整齐
5
卫生监督员着装管理规范。
1.着装与全国着装规范或要求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2.未在定点厂家制作卫生监督服,扣1分;
3.工作时间未着装或着装参加宴请,每人次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4.非卫生监督员着监督服每人次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1.在监督现场或办公场所,非选择性抽查10名卫生监督员,查着装及随身携带执法证件情况;
2.查看卫生监督服发票。
3
职业道德建设
5
1.落实职业道德建设措施;
2.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服务热情周到,群众满意;
3.实行首问负责制,不推诿,不拖拉;
4.实行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
5.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乱收费,不接受礼品和影响秉公执法的吃请,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和有意刁难服务对象;
6.使用文明用语,推广普通话,做到文明服务、礼貌服务、微笑服务,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1.未落实职业道德建设措施扣1分;
2.文明执法不落实扣1分;
3.一次未执行首问负责制,出现推诿、拖拉,发现1次,扣1分;
4.在工作中被投诉,经查实扣1分;
5.不秉公执法,乱收费,接受礼品和影响秉公执法的吃请,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和有意刁难服务对象。发生1次扣1分;
6.未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时未用普通话,发现1次扣1分,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发现1次扣1分。
查资料、有关文件,实地检查。
4
监督执法风纪规范
10
卫生监督员执法风纪、执法行为管理规范。有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1.无卫生监督员执法风纪管理制度,本项不得分;
2.制度不落实扣1分;
3.发现1名监督员仪容仪表不整扣1 分,言谈举止不文明(如执行公务吸烟、行走搭肩勾背、酗酒、言语粗俗等)扣 1分;
4.随机对管理相对人进行问卷10份,一项不满意扣1分。
查资料及暗访。
5
卫生监督员培训
10
1.按要求制定培训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员培训;
2.有年度计划、总结和相关资料;
3.卫生监督员岗前培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50学时,经常性集中培训每年不得少于20学时。
1.无培训计划,未开展监督员培训,该项不得分;
2.未按计划全部落实培训教育,1项扣1分;
3.无培训相关资料扣1分;
4.平均每低于5学时,扣1分。
查年度培训计划、课件及培训签到本、影像等资料,非选择性抽查10份监督员培训档案,80%符合学时要求,即为学时合格。
(四)档案管理
30
1
人员组织健全
5
有具体机构和人员负责档案管理。
1.无具体机构负责档案管理扣2分;
2.无专(兼)职管理人员扣2分。
查资料并现场核实。
2
管理制度完善
5
档案管理制度健全,主要包括文件传阅、使用、评价制度,档案工作制度、档案BaoMi制度、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移交制度、立卷归档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销毁制度等。
1.无管理制度该项不得分;
2.制度不健全每缺一种扣1 分;
3.制度不落实每一种扣1分。
查资料。
3
有专用档案室
5
有专用档案室及档案柜。
1.无档案室该项不得分;
2.档案室不专用扣 2分;
3.无档案柜(架)扣2 分。
现场核查。
4
建立基本情况档案
5
辖区内各类监管行业基本情况清楚。
未建立基本情况档案该项不得分。
查资料。
5
按要求分类保存
5
档案管理规范,资料完整、分类清楚,符合《档案法》规定。
1.档案管理不规范,分类不清该项不得分;
2.档案内容收集不完整酌情扣分。
现场抽查本年度三类档案看其管理情况。
6
法律、法规、标准完整、齐全
5
卫生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及规范性文件收集完整、齐全、有效,分门别类整理。
1.无人员负责该项工作该项不得分;
2.收集不全酌情扣分。
实地检查,并分别抽查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各5份。
(五)信息管理
20
1
建立工作制度
5
有卫生监督信息上报工作制度。
1.无卫生监督信息上报工作制度该项不得分;
2.制度未落实扣2分。
查资料。
2
人员网络健全
5
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包括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卡和卫生部、上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求上报的信息材料。
1.无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该项不得分;
2.未按时上报或上报材料有错误,每份扣1分;
3.报告材料不齐全,每份扣1分。
查档案及上报记录。
3
信息收集、汇总、上报
5
1.开展卫生监督检查时填写卫生监督报告卡;
2.卫生监督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完整。
1.发现卫生监督未填写报告卡的1起扣1分;
2.信息卡每份、每项次不真实,扣1分;
3.汇总表核对数据不符的,每项次扣1分。
1.随机抽取本年度或上年度10份信息卡,现场核实信息卡的真实性;
2.从上报单位非选择性抽取,或者统一抽取上年度某卫生监督类别的信息汇总表1份,非选择性选取汇总表中一个类别的两个项目,由被检单位提供原始资料进行统计并核对。
4
统计报表
5
1.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数据准确并符合逻辑;
2.实行专用计算机录入上报数据。
1.未按时上报报表该项不得分;
2.数据不准确扣2分;
3.无专用计算机扣2分。
查阅资料、档案等。
(六)法制宣传
一五
1
有效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日活动
7
宣传周、宣传日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执业医师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宣传活动。法制宣传不少于30次。
法制宣传每少2次扣1 分。
查宣传资料、声像资料、展牌等。
2
管理相对人培训规范
8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对管理相对人掌握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培训。
1.无计划该项不得分;
2.未按计划落实酌情扣分。
抽查从业人员10名并核实其培训资料。
(七)经费管理
10
1
有卫生监督执法经费管理、处罚票据管理制度
4
卫生监督执法经费管理、处罚票据管理等制度健全。
1.每缺一种制度扣0.5分;
2.每种制度不落实扣0.5分。
查资料。
2
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3
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收费项目、标准要公开、公示(以《收费许可证》为准)。
不按规定收费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每起扣1分;未公示,酌情扣分。
查资料。
3
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资金管理
3
1.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有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2.是否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1.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该项不得分;
2.发现未专款专用,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每起扣1分。
查资料。
卫生行政许可考核评议指标(一五0分)
序号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1
卫生行政许可程序
一五
制定并严格执行卫生许可程序,许可程序应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
1.无许可程序或程序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2.未按程序每件扣2分;
3.不按规定程序、标准、时限进行现场审查的扣2分。
现场查阅核实相关文件和资料。
2
行政行政许可公示
10
1.在办公场所依法公示卫生许可有关事项(包括卫生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行政许可投诉咨询电话和申请书示范文书等);
2.免费提供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1. 无行政许可书面公示材料、网站公示材料、电子屏幕公示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2.公示内容无许可项目、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许可需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的,每项次扣1分;
3.未免费提供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扣1分;
4.未公示行政许可投诉咨询电话,扣1分;
5.无许可、吊销、撤销、撤回、注销公示项目的,每项扣1分,不及时更新许可、吊销、撤销、撤回、注销公示内容的,每项次扣1分;
6.无行政许可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公示,或者有多项收费项目,但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公示有缺项的,扣1分。
1.实地检查。要求被检者提供行政许可书面公示材料、网站公示材料、电子屏幕公示材料。
2.从许可档案、许可登记表或者许可证副本中随机抽取10份最新许可文件,与“许可”公示项目核对;从执业医师许可档案、许可登记表或者许可证副本中随机抽取10名年龄超过退休年限二年人员的许可文件,与“许可、吊销、撤销、撤回、注销”公示项目核对。
3.行政许可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检查,可以通过询问行政相对人,查对财务记录、收费收据等方式进行。
3
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情况
10
受理与发证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1.未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扣5分;
2.受理或发证未在窗口进行每起扣1分。
实地检查。
4
卫生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10
卫生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有合法资格,并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责。
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无行政许可权不得分。
查资料。
5
卫生行政许可受理
10
1.依法受理申请,按要求出具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
2.受理内容规范、完整:受理文书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
3.受理文书中注明受理日期。
1.未填写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每份扣1分(总分5分);
2.随机抽取5份申报材料,受理内容不规范、不完整的每份扣1分(总分5分)。
查各类申请表、登记建档记录等资料,实地检查。
6
卫生行政许可告知
10
1.依法履行告知的义务,保障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
1.未依法履行告知的义务,本项不得分;
2.不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内容的每起扣2分。
实地检查。
7
卫生行政许可行为
12
1.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无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行政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等情形;
2.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应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每项决定扣2分;
2.对于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未出具书面决定文书,注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扣2分;
3.对申请卫生许可事项不作为扣1分。
抽查各类行政许可档案各10份,并现场检查。
8
卫生行政许可期限
10
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许可决定。
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决定的每份扣2分。
查资料。
9
卫生行政许可信息查询
10
建立各类卫生行政许可数据库。
1.未建立卫生行政许可数据库每类扣1分;
2.未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卫生许可证情况的扣2分。
查资料。
10
卫生行政许可文书
10
按要求制作、使用卫生行政许可文书。
1.未使用卫生行政许可文书,该项不得分;
2.少制作1份扣2分。
查资料。
11
卫生行政许可资料
10
许可档案及时保存,许可档案中资料完整规范。
许可档案中资料不完整,每件扣2分。
随机抽取10份档案。
12
卫生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10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法律依据要准确。
1.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依据不合法或不明确扣5分;
2.擅自增设行政许可扣5分。
查资料。
一三
预防性卫生监督
一五
辖区内新改扩建单位预防性监督覆盖率。
1.不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的扣5分;
2.监督覆盖率每下降1%扣1分。
抽查10家新改扩建单位并核对预防性监督资料。
14
卫生行政许可收费
4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卫生行政部门违反规定乱收费不得分。
查资料。
一五
卫生许可证填写
4
卫生许可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填写。
1.卫生许可证编号格式书写不规范扣1分;
2.许可项目书写不规范扣1分;
3.卫生许可证上加盖的印章不准确扣1分;
4.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合法扣1分。
查资料。
日常卫生监督检查考核评议指标(一五0分)
序号
项 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1
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5
按照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年度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1.未制定本地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每项扣1分;
2.未按计划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每项扣1分。
查资料。
2
监督检查执法主体
5
各类卫生监督检查执法主体、程序合法,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符合管辖范围。
发现1起执法主体不合法或程序不合法、或者越权行使职权、不符合管辖范围的,扣3分。
查资料,抽查各类卫生监督资料档案;看现场,抽查管理相对人,查看各类卫生监督质量。
3
日常监督检查程序
10
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范围,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
监管程序规范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每项扣1分。
查资料。
4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工作情况
20
卫生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得到查处与纠正。
发现违法行为未查处与纠正的1起扣1分。
查资料。
5
交办工作完成情况
2
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执法工作,及时上报处理情况,及时完成督办案件工作情况和相关资料。
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执法工作,每发现一项扣1分。
查资料。
6
抽检任务完成情况
12
保质保量完成各类健康相关产品、公共场所、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监督抽检工作并上报结果,抽查数量、程序、通报程序符合要求,对抽查不合格产品或场所及时进行查处。
1.未完成抽查计划每项扣2分;每延迟5个工作日完成任务,扣0.5分;
2.未按时上报抽检结果,每一类扣1分;上报项目不全1项扣0.5分,有错报1项扣0.5分,迟报1次扣0.5分,缺报1次扣1分;
3.抽查数量、程序、通报程序不符合要求每项任务扣1分;
4.对抽查不合格产品或场所不进行查处每次扣1分。
核对抽检报表,查阅处罚档案。
统一选择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等一种或数种健康相关产品作为考核产品。
7
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12
全面完成各级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安排,结合本地实际,每年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或方案并组织实施。
1.无工作计划扣3分,计划无目标要求或其他明显不当的,扣1分;
2.无工作总结扣3分,总结编造虚假数据或事实的, 扣1分;
3.现场检查中每发现一个专项整治项目或内容未落实或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次扣1分。
1.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总结;
2.以街道或乡镇为单位,随机抽取相关街道或乡镇,按照国家、省、市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方案检查专项整治效果。
8
监管档案资料
10
1.掌握辖区内各类卫生监督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等。各种资料填写完整,无缺项、漏项;
2.建立被监督建档,包括处罚档案、分户档案、技术资料档案等。
1.有一类卫生监督底数不清扣1分;
2.被监督单位档案每缺1家扣1分;
3.档案资料不完整每缺一项扣1分。
查资料。
9
卫生许可证持证率
12
辖区内食品、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等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率。
持证率每下降1%扣 1分。
现场抽查不同类别经营单位。
10
从业人员持证率
10
辖区内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
持证率每下降1%扣1 分。
现场随机抽取从业人员,查其健康证明。
持证率=有健康证明人数/抽查总人数×100%,
实得分=10分×持证率(保留一位小数)。
11
从业人员职业禁忌症岗位调离情况
10
各类从业人员职业禁忌症岗位调离率达100%。
发现未调离1人该项不得分。
查资料。
12
卫生监督意见落实情况
12
1.卫生监督意见一项次未落实,扣1分;
2.卫生监督意见书不足5份的,每缺1份,扣1分;
3.卫生监督意见明显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每项次扣1分。
1.随机抽查50份卫生监督档案,从中非选择性抽取5份卫生监督意见书, 卫生监督意见书不足5份的,随机增加30份卫生监督档案;
2.由被考评单位提供落实或处理的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难以证明的,现场检查卫生监督意见有无落实。
一三
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指令性任务情况
10
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指令性任务,有各次任务总结。
1.未完成每项扣1分;
2.未按时上报每项扣1分。
查资料。
14
突发事件准备
10
突发事件准备工作到位。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制定预案,主要包括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不明原因传染病、重大传染病等。
1.无突发事件工作预案,本项不得分;
2.未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理技术队伍,各扣4分;
3.无专项经费扣2分;
4.物资准备不到位扣2分。
查资料及有关物资。
一五
突发事件处置
10
突发事件处置及时、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调查处理完整、及时、合法、正确。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率达100%。
1.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一次扣1分;
2.未按规定报告突发事件一次扣1分;
3.突发事件控制不力一次扣1.5分;
4.未参与调查处理每起扣3分;
5.无事件记录、处理情况、上报情况、现场检查文书、工作总结的每项扣1分。
抽查突发事件处置相关资料。
卫生行政处罚考核评议指标(一五0分)
序号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1
卫生行政处罚实施主体
一五
1.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依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卫生行政机关,以本卫生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相关文书;
2.被行政处罚对象确认准确,是实施违法行为的当事人;
3.被处罚主体具有法定行为能力;
4.被处罚对象是公民的,应附有其身份证明;被处罚对象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附有证明其主体资格的材料,并应当使用全称。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判为0分:
(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不具有法定资格的;
(2)实施行政处罚超越法定职权的;
(3)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印章的;
(4)被处罚主体不是违法当事人的,或对依法无需进行行政处罚的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
(5)对不具有法定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做出卫生行政处罚的;
2.被处罚主体表述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每处扣2分;
3.被处罚主体无身份证明材料的,扣2分;不完整的,扣1分;
4.代理人缺乏证明代理资格材料的,扣2分。
抽查各类行政处罚案卷。
2
卫生行政处罚证据
20
事实证据确凿充分。包括书证、物证、视听材料等。
1、客观、准确地认定违法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
2、认定的违法事实清楚,包括具体的原因、目的、经过、手段、情节、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或程度等,且有合法、充分、全面的证据予以证明。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判为0分:
(1)主要法律文书事实不清(主要法律文书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据类文书)的;
(2)认定违法事实无法律依据的;
(3)卷中主要证据不能证明违法事实的或卷中主要证据不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的;
(4)未认定违法事实发生的时间或地点的。
2.证据不全的每案扣3分;证据间的主要矛盾没有排除或不提取重要证据的每案扣2分;
3.违法事实描述不准确的,如:违法物品数量、违法所得、行为后果的认定有出入或者差错的,扣2分;
4.违法事实的性质、情节、程度等情形,没有合法有效证据足以证明的,扣2分;
5.相关证据形式要件不符合有关要求,每处扣0.5分;
6.各种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封底没有注明“以上笔录属实”等类似字样并签名的,每处扣0.5分(拒绝签名或有说明情况的除外);
7.鉴定结论非有权鉴定机构作出,扣2分;
8.证据材料缺乏关联性,证明力不充分的,扣2分。
抽查各类行政处罚案卷。
3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20
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应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实施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符合听证要求的举行了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符合法定程序等。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判为0分:
(1)1名卫生监督员进行调查或检查的(案卷调查或检查文书中只有1名卫生监督员的签名);
(2)未告知当事人处罚事实、理由、依据的;
(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告知陈述、申辩权的;
(4)符合听证条件,而未告知当事人听证权的;
(5)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未组织举行听证的;
(6)违法使用查封扣押权的;
(7)实施行政处罚程序颠倒或遗漏的;
(8)复杂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应当进行集体讨论,未经集体讨论程序的;
(9)依法应当报上级机关审批的案件,未履行上报审批程序的;
(10)依法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未履行送达程序的;
(11)卷中无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12)立案后3个月内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且未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
(一三)查处无管辖权案件,应移送但未移送的;
(14)应实施一般程序但未按该程序实施的。
2.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项扣2分:
(1)在调查取证中未向当事人表明执法身份的;
(2)对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不及时作出处理的;
(3)未按规定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
(4)送达法律文书无送达手续的;
(5)应当合议而未合议的;
(6)未按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
(7)不能执行案件又无任何结案说明的。
3. 没有在规定时效内办结或期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如:受理立案时间、简易处罚的备案、行政控制期限、证据保存期限、当事人救济时限、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不符法定要求的,每处扣1分;
4. 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案件终结、合议(重大案件要行政领导集体合议)、行政审批、处罚告知、陈述或者听证、送达、申请强制执行、结案等必要手续不齐全的或者颠倒的,每处扣1分。
抽查各类行政处罚案卷。
4
卫生行政处罚的法律适用
20
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作出准确的定性;
2.定性适用的法律依据与作出行政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应相互对应;
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填写规范、完整;
4.适用法律法规具体条、款、项、目明确;
5.行使裁量权(包括从重、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及相关证据。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判为0分:
(1)实施行政处罚无法律依据的;
(2)适用非现行有效法律依据实施处罚的;
(3)认定违法事实或实施行政处罚未引用法律依据的;
(4)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
(5)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6)定性适用的法律依据与作出行政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对应的;
2.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每案扣3分;定性与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不一致每案扣3分;
3. 适用法律不完整,遗漏条、款、项、目的,每处扣1分;
4. 没有法定情节,畸轻或者畸重处罚的,扣3分;
5. 没有法定事由或者没有充分理由,减轻或者免于处罚的,扣3分;
6. 应当而没有按照违法所得数额加以处罚的,扣3分。
抽查各类行政处罚案卷。
5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文书质量
50
各种法律文书的制作应符合要求。
实得分﹦卫生行政处罚案卷文书质量考核评议分值/100×本项分值。
查资料。
6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档案
5
案件档案及时归档,并按照相应要求进行装订、归档。
未及时归档一份扣2 分,归档不符要求一份扣1分。
查资料、现场检查。
7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移送
5
案件移送及时规范,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应当而没有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该项不得分。
查资料。
8
结案率
5
有结案报告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即为结案。
实得分﹦本项分值×结案率(保留一位小数)。
立案登记表或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档案中,随机抽取20件立案案件(档案中仅抽取一般程序处罚卷宗),查结案报告或行政处罚决定书,有结案报告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即为结案;从上述20件案件中非选择性抽取10份卷宗,从财务、相关银行查证罚没款落实情况(卷宗中有相应罚没款收据复印件的,可以认为已经落实),无上述罚没款落实证明材料的,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于当事人逃逸等原因,难以执行并有法院书面证明材料外,均认定没有结案。结案率﹦结案案件数/抽查案件数×100%
9
办案时限
5
有1个案件未在法定时限内结案扣1分。
从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档案中,随机抽取10份一般程序处罚卷宗,查立案报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天”为单位计算上述文书落款的时间差。
10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5
1.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已经取得确凿的证据(证明存在实施行政强制的事实或情形);
2.按规定向被检查人出具强制措施的书面通知,并送达被执行人;
3.书面通知中载明了实施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所采取的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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