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北京市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
2006北京
北京市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
主编部门:北京市公安局
批准部门: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施行日期:2006年X月X日
2006年 北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设内容和项目构成
第三章 建设规模和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章 选址与建设用地
第五章 总体布局和建筑标准
第六章 室内环境和建筑设备
附录一北京市公安派出所用房各类用房面积指标分配表
附录二北京市公安派出所用房名称解释
附录三本标准用词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北京市公安派出所用房建设,保障派出所充分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等法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为北京市公安派出所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公安派出所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 公安派出所的建设,应当遵守北京市经济建设和派出所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从北京市市情出发,既要充分体现公安派出所职能特点,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又要考虑社会发展对公安派出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水平。
公安派出所的建设,应当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既要方便群众、利于工作,又要具有现实适应性和科学超前性,做到功能齐全、安全保密、经济实用、简朴庄重。
第五条 公安派出所的建设,应当纳入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北京市城市及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工程投资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新建公安派出所应当先规划后建设,一次建成。
第六条 公安派出所的建设应当符合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建筑性质、建筑造型、建筑外观形象等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应符合国家有关节约用地、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规定。
第七条 公安派出所的建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规范。
第二章 建设内容与项目构成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的建设项目由房屋建筑、附属设施和场地三部分组成。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的房屋建筑由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
办公用房包括:所领导办公室、民警办公室、会议室等。
业务用房包括:值班室、接待室、户籍(办证)大厅、治安接待大厅、荣誉室、网络交换机房、通信机房、文印室、档案室、纠纷调处室、技术监控室(指挥室)、犯罪嫌疑人综合信息采集室、辨认室、候问室、问询室、暂扣物品和赃证物保管室、危险品和化学赃证物保管室、枪弹和警械库、装备库房等。
生活用房包括:警员备勤宿舍、辅警人员更衣室、体能训练房、图书阅览室、食堂、浴室、盥洗室、储藏室、洗衣房、开水间、行政库房等。
第十条 附属设施包括配电室、ups室、动力站、设备机房、汽车库等。其中配电室、动力站等设备用房应按照实际需要进行设置。
第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的场地由人员集散场地、警用、社会停车场地、警用训练场地、后勤保障用地、绿地等组成。
停车场地包括:机动车停车场地及自行车停车场地。
第十二条 核定民警编制人数较少、工作量较小的公安派出所的房屋建筑项目,可按功能和用途相近的原则适当合并。轨道交通、公交枢纽站派出所,可根据其承担的职能对业务用房项目作适当调整。
第三章 建设规模和建筑面积指标
第十三条 公安派出所建设规模,根据警力编制配备标准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表1
类 别
核定民警编制人数(人)
一类
71至85(及以上)
二类
41至70
三类
12至40
第十四条 公安派出所房屋综合建筑面积,宜参照下列指标确定:
表2
类 型
核定民警编制人数(人)
建筑面积(M2)
一类
71至85(及以上)
3680至4310
二类
41至70
2450至3660
三类
12至40
1050至2310
说明:
(一)公安派出所警力应按照实际编制进行计算,同时考虑专职协勤、辅警人员数量。
(二)当警力突破85人时,每增加一人增加建筑面积50平方米。
(三)表中各类型每一组人员分别对应每一组建筑面积,编制人数为中间数值时可用插入法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五条 公安派出所各功能用房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公安派出所功能用房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平方米)
序号
项目分类
派出所类型及建筑面积指标(M2)
71—85人(及以上)
41--70人
12—40人
1
办公用房
950-1110
590-945
230-560
2
业务用房
1200-1390
870-1195
340-780
3
生活用房
1145-1330
740-1135
370-710
4
附属用房
385-480
250-385
110-260
5
总建筑面积
3680—4310
2450—3660
1050-2310
说明:表列各类用房指标分配见附图一。
第四章 选址与建设用地
第十六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综合考虑辖区面积、管辖人口及其分布、社会治安状况、地理环境等因素,既要方便群众,又要便于工作,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第十七条 公安派出所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辖区中心区域且交通便捷的地方,至少有一面与市政道路有便捷的联系。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在主要交通道路的路口旁。
(二)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好。
(三)具备较好的自身安全防卫条件。
(四)宜有较好的市政设施条件。
第十八条 公安派出所的建设应当节约用地,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公安派出所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应根据本地区城市规划确定的建筑容积率进行核算,绿化面积指标不应低于规划部门的规定。
第十九条 公安派出所的停车场地,应充分考虑公安快速出、处警的业务特点,按照《北京市公安派出所装备配备标准》及北京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停车标准确定。
第二十条 有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建设场地可设置警体训练场,用地面积宜为400—600㎡。根据业务及生活设施的需要,公安派出所宜设置后勤保障用地。
第二十一条 派出所应当单独建设,宜建低层、多层建筑。农村地区的派出所应当建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受条件所限需与其他建筑合建的,公安派出所部分宜安排在该建筑的3层以下,并单独分区,具有独立的竖向交通、平面交通、场地及出入口。
第五章 总体布局和建筑标准
第二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的总平面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入口方便车辆和人员进出,门前留有一定的缓冲区。
(二)按照联系方便、互不干扰和安全、保密的原则,合理布置各种用房。公安派出所分内部工作区和对外服务区,并按照房屋功能的不同及其相关性,相对集中设置。接待室、户籍(办证)室、纠纷调处室等,应当规划在对外服务区,(办证)室应为低台敞开式;问询室、候问室、辨认室宜布置在相对集中的区域;其他用房应布置在内部办公区。对外办公区中应设置无障碍通道和对外卫生间。备勤室宜独立分区设置。
(三)停车场地的设置应当保证车辆进出方便。
第二十三条 公安派出所各建筑之间及所内建筑与所外建筑之间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消防、卫生防护、日照、通风等有关标准或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为提高办公室利用率,民警办公、户籍办公、治安接待等宜采用大开间,分区敞开式办公;需设置分隔单间办公室的,标准单间办公室使用面积以12-18平方米为宜。派出所的会议室最少为两个(一大一小),小会议室宜采用1-2个标准间,大会议室应根据编制定员人数并结合派出所内部活动需要确定面积大小。
第二十五条 公安派出所的建筑及装修标准应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公安派出所的建筑立面应简洁明快,端庄大方。其外观形象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公安部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设计规范〉的通知》的规定(公装财[2005]262号)。其内部装修宜满足公安派出所统一风格、统一标识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公安派出所外观标识包括标牌、标识灯箱和路边标识灯箱三部分。外观标识的制作、安装等应当符合《关于规范统一公安派出所外观标识的通知》(公治[2004]199号)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公安派出所建筑外围应当装设安全防范设施,所有大门及窗口均应当保障视线通透,并设立后撤通道和无障碍通道。
第二十九条 枪支弹药库、警械库、候问室、问询室、档案室等应设钢门、钢窗并安装保安监控和报警装置,并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六章 室内环境和建筑设备
第三十条 公安派出所房屋的建筑结构应根据北京市的建设条件和有关规范进行设计。
第三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的建筑层高不宜高于3.60m,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0m。
第三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用房的办公室、备勤宿舍应采用自然通风换气方式,有条件时可设置空调。但网络交换机房、通信机房、UPS室、档案室、户籍(办证)大厅、技术监控室、候问室等必须设置空调。
第三十三条 公安派出所应设置完整的给水排水系统。宜设置洗衣房、开水间;卫生间洁具应采用节水、易于清洁的卫生设备,并应设置机械排风设备和垃圾收集存放设施。
第三十四条 公安派出所的通信与计算机网络设施应当满足办公自动化及安全监控的要求。并按照办公自动化、网络化及安全、保密、消防管理等要求综合布线、设置探头、预留接口。
第三十五条 公安派出所主要用房及场地的照度,应当符合有关标准或者规范。
第三十六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配备应急照明器材。讯问室、候问室宜采用低压电源。
第三十七条 问询室墙面宜作吸音降噪处理。候问室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应当遵守《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公安部令第75号)。
附录一
北京市公安派出所用房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分配表
单位:平方米(使用面积)
序号
项目分类
项 目
名 称
派出所类型及使用面积指标(M2)
一类
二类
三类
71—85人(及以上)
41--70人
12—40人
1
办公用房
所长、政委(指导员)办公室
36(18×2)
36(18×2)
36(18×2)
2
副所长办公室
48(12×4)
36(12×3)-48(12×4)
12(12×1)-24(12×2)
3
民警办公室
390—475
217-386
72—216
4
大会议室
100-120
60—100
30—60
5
小会议室
42
36-42
0-36
6
业
务
用
房
值班室
30
30
15-20
7
户籍(办证)大厅
100—120
60—100
30—60
8
治安接待大厅
80—100
40—80
0—40
9
网络交换机房
70—90
50—70
25—50
10
通信机房
40-55
20-40
20
11
文印室
10
10
0—10
12
档案室
85—100
60—80
30—60
13
纠纷调处室
45(15×3)
30(15×2)-45(15×3)
0-30(15×2)
14
候问室
50(10×5)
40(10×4)-50(10×5)
30(10×2)-40(10×4)
15
问询室
50(10×5)
40(10×4)
20(10×2)-40(10×4)
16
辨认室
36
30-32
0-20
17
犯罪嫌疑人综合信息采集室
20-30
20
0-20
18
技术监控室
60—80
45—60
20-40
19
扣押物品和赃证物保管室
30
20-30
15—20
20
危险品和化学赃证物保管室
20
15-20
0—15
21
枪弹、警械库
30
30
0—30
22
荣誉室
24
20
15-20
23
生活用房
警员备勤室
355—425
205—350
120—200
24
辅警更衣室
30
30
0-30
25
图书资料阅览室
45—60
30—45
20—30
26
体能训练房
60
40—50
25—40
27
食堂、餐厅
124—150
75—120
30—75
28
洗衣房
20
20
0—18
29
卫生、盥洗间
60—75
40—60
20—40
30
浴室
50
35—50
30-35
31
附属用房
行政库房
40
30-36
10—30
设备用房
30
20-30
20-25
33
Ups室
15
10-15
0-10
34
汽车库
150—210
90—150
40—90
35
配电室
15
15
0—15
36
总使用面积
2390-2800
1590-2380
680-1500
37
总建筑面积
3680—4310
2450—3660
1050-2310
38
平面系数(K)
0.65
说明:(一)会议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大会议室1个、小会议室若干个;
(二)卫浴间应男女分设,并根据实际情况设多间。
(三)备勤宿舍按照“乡镇派出所1人1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城区1人1床(使用面积5平方米)”的原则设置。
(四)治安派出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用房项目。
附录二
北京市公安派出所用房名称解释
一、办公用房:是用于民警处理一般行政事务的房屋,主要是指所领导办公室、民警办公室和会议室。会议室除用于民警召开各种会议,还用于召开群众评议会、组织治保会学习培训等。
二、业务用房:是指派出所履行打击、防范、管理和服务群众职能,民警完成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业务工作所需要的房屋。主要有以下17项:
(一)值班室:是指用于通讯联络,接传命令,接受群众报警、求助、报案、控告,接受举报及扭送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和投案自首人员,保卫派出所内部安全,以及收发公文等其他事项的房屋。
(二)户籍(办证)大厅:是派出所用于民警为群众办理户籍管理有关事项,为群众提供等候的场所,也用于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及办事时限等。
(三)治安接待大厅:是派出所用于接待、办理办理群众来访、咨询等活动以及民警处理其它治安管理有关事项,为群众提供的临时性等候场所,也用于群体性治安案件或群体性上访的接待。
(四)网络交换机房:是指用于保管、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设施、设备的房屋。
(五)通信机房:是指用于保管、使用无线、有线通信的设施、设备的房屋。
(六)文印室:是指复印和销毁、暂时储存废弃文件,并为群众提供文印服务的房屋。
(七)档案室,是派出所用于存放和管理有关业务、户籍、文书和声像档案的房屋。根据《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公通字[1994]12号),派出所档案管理是派出所工作的组成部分,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室是加强档案管理的必要条件。
(八)纠纷调处室:是指派出所在查处治安案件中对需要调节的,由民警主持当事人进行调节的房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关于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的决定》(公发[2002]6号)等,派出所要认真调节治安纠纷工作。从实际工作看,设置专用的纠纷调处室有利于顺利有效地的调节治安纠纷。
(九)问询室:是指派出所用于对传唤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或证人进行调查、讯问(询问)的房屋。
(十)候问室:是指派出所用于对已批准采取强制措施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进行讯问、查证等的房屋。从实际情况看,民警在办案过程中需要办理报批等手续,为了方便民警办案,同时也有效保护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嫌疑人自杀、逃跑和袭警等事件的发生,根据《人民警察法》以及《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的规定》(公安部第75号令)等的有关规定,派出所应当设置候问室。根据有关规定,为了防止同案嫌疑人串供,同案的不能同室关押,而且男女不同性别的也不能同室关押,因此,候问室宜设置多间。
(十一)辨认室:是指用于受害人或报案人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的房屋。
(十二)违法犯罪嫌疑人综合信息采集室:是指用于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指纹、图像等进行采集、传输、比对的房屋。
(十三)技术监控室:是指派出所用于技术应用和存放、管理技术设施、设备的房屋。同时也可用于派出所指挥、布警等。
(十四)扣押物品和赃证物保管室:是指用于保管依照有关规定扣押的物品、赃物和证据等的房屋。根据《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第35号令)、《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第68号令)等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治安案件中需要对扣押物品、赃物和证据予以登记保存。为切实保障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和合法财产,保证办案活动顺利进行,防止民警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有必要设置扣押物品和赃证物保管室。
(十五)危险物品和化学赃证物保管室:是指用于派出所对收缴的危险物品和化学赃证物进行保管的房屋。
(十六)枪弹、警械室:是指用于保管、保养派出所配备的武器、警械的房屋。根据《枪支管理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公通字[2002]13号),公安派出所应当设置武器、警械保管室,建立健全武器、警械保管、领用和保养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十七)荣誉室:是指存放、展览派出所所获荣誉的场所。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为提高民警职业自豪感,提升公安机关形象,派出所应设置专门的荣誉室。
三、生活用房:是指用于派出所民警生活、学习的用房。由于派出所24小时办公的要求,民警每年几乎一半的时间在派出所度过,因此,设置民警生活、学习用房非常必要。主要有以下6项:
(一)民警备勤室:是指用于民警轮班休息、等候机动使用和临时派遣的房屋。根据《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为做好值班工作,应对突发事件、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等,民警需要在派出所整装待发,以备机动使用或临时派遣任务,为此应当为民警设置备勤室。
(二)辅警人员更衣室:是指用于辅警人员轮班休息、等候机动使用和临时派遣的房屋。由于警力的不足,派出所使用大量的辅警力量,因此,派出所必须设置相应的辅警人员休息、备勤的场所。
(三)图书资料室:是指用于派出所存放法律、法规和政治、业务、科技等书籍,报纸、杂志等刊物,以及其它相关图书资料的房屋。用于民警读书学习、查阅资料等。
(四)体能训练房:是指派出所用于存放、保管、使用警用训练器材、设施的房屋。是民警实时进行训练的场所。
(五)食堂:是指派出所用于置放厨具、餐具、餐桌(椅)等,供民警及辅警就餐的场所,包括操作间和餐厅。
(六)洗衣房:用于民警警服干(水)洗、熨烫的房屋。
四、附属用房:是指对派出所民警工作、生活起辅助作用的用房和公共服务及设施用房。主要有以下2项:
(一)行政库房:是指用于存放派出所办公、劳保用品等的房屋。
(二)汽车库:用于停放警用车辆。根据《公安派出所装备配备标准》(公装财[2002]65号),派出所必须配备汽车,用于巡逻、出警等。为了保证安全,派出所应当设置专用汽车库。
附录三
本标准用词说明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没有反面用词。
0万U豆体验卡
卡号:50D890668267e3349e33
密码:686d03401eefba96faba
奖品名称:5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50De7a00c543af387fc0
密码:b26488ce65abc1787202
奖品名称:5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50Dbac638
85c802fd52e
密码:3d1c344384327b85efff
奖品名称:5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50Dd97f0765bdf6998a3
密码:48db1c14e42a2b321fac
奖品名称:500万U豆体50D61
215eb41ae3cc919
密码:25bffae5346e7b7d2548
奖品名称:1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10D1cab621456ab278ab
密码:709f65f32865af2559c2
奖品名称:1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10D8f1d6a4b953f3474e
密码:6e2e4017cce30dc7e055
奖品名称:1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10Dd1fc6d6dd529b6892
密码:a5dbdd8338f91d2c0701
奖品名称:1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10D08377b71d4374262b
密码:1d7a7c21ebd99b798a54
22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