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上海海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班级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
学生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联系电话
民族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入学前户口
□1.城镇 □2.农村
家庭住址
家庭联系电话
(区号)-
家庭邮编
学费标准
元/年
住宿费标准
元/年
是否参加过慈善义工活动
是否参加过勤工俭学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
家庭类型
□1.健全 □2.孤儿 □3.单亲 □4.残疾 □5.军烈属 □6.重病 □7. 离异
注:1.单亲指一方去世;2.离异家庭注明对方抚养情况;3.孤儿写明监护人的情况及收入和民政补贴;4.军烈属及优抚家属需提供相应证明;5.残疾人及重病家庭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家庭人口
姓 名
年龄
与学生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家庭经济收 入
城镇
家庭人口共____人,全家年收入_____________元,人均月收入_____________元
农村
家庭人口共____人,全家年纯收入___________元,人均年纯收入___________元
家庭是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是 □否
(如是,申请时请提供低保证明及低保资金发放存折复印件)
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可多选)
□1.家庭中有残疾人(申请时请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2.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申请时请提供最近一年治疗费用清单复印件)
□3.家庭属于军烈属家庭和政府优抚对象(申请时请提供当地政府证明)
□4.家庭中有2名以上子女(含2名)同时在高中或大学上学,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申请时请提供情况说明,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子女就读学校学生证复印件。);
□5.家庭遭受自然灾害致使家庭财产损失较重的(申请时请提供当地政府证明);
□6.由于生病举债等原因无力偿债的(申请时请提供情况说明);
□7.由于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相关材料及证明)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
必须填写,没有请填写“无”
1.家庭除自住房外,拥有其他不动产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庭积蓄和投资情况(现金、股票、债券等)约__________________元。
3.城镇户籍家庭,需提供2010年2月至2010年4月连续三个月的本人居住地家庭电费单的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保证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家长或监护人保证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认为所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街道乡镇的社会救助所(外省市学生可以是乡镇民政部门)认为所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
审核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编):
公章 年 月 日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
A.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
陈述理由
年级、班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B.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
C.家庭经济不困难 □
认定意见
学院意见
□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_____________。
学院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___月___日
(加盖部门公章)
学校意见
□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_______________。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___月___日
(加盖部门公章)
说明:
1. 此表为学生申请国家各项资助措施所必备表格。表内涉及的所有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如没有相关情况需要说明的,必须填写“无”。留空不填,视作废表。学生如无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国家、学校的各项资助,此表可不填写。
2. 本表留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为办理助学贷款的认定材料。
3. 被确认的困难生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进行复议调整。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可参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页中《上海海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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