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
安监号码:
2011年 3月 20日
工程名称
校前路(银河路-商鞅路)新建工程
建筑面积
881m*21m
结构类型
市政道路
层数
工程详细地址
昆山市张浦镇
建设单位
昆山市浦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昆山同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昆山市加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竣工日期
2010.11.20—2011.4.15
专项方案名称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实施时间
施工全过程
专项方案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见专项施工方案详细文件
施工单位审批意见
方案编制人
职务
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方案执行人
职务
项目经理
方案监督人
职务
安全员
审核意见
方案审核人
职务
公司技术科负责人
审核意见
方案审批人
职务
总工或公司技术负责人
审批意见
总包单位审批意见
方案审批人
职务
审批意见
监理 单位审批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
主管部门备案签收
备案序列号:
注:如无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审核意见由建设单位进行签字审批并盖章
校前路(银河路-商鞅路)新建工程
施
工
现
场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专
项
方
案
施工单位:昆山同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昆山加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昆山市浦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昆山同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校前路项目部
编制日期: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校前路(银河路-商鞅路)新建工程
2、建设单位:昆山市浦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淮安市交通规划设计院
4、施工单位:昆山同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昆山加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工程地点:昆山市张浦镇
7、建筑面积:881m*21m
第二章 编制说明
本工程为校前路(银河路-商鞅路)新建工程位于昆山市张浦镇,为一个标,工程规模:881米*21米,本工程包括道路、雨污水管道、桥梁。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管道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管为HDPE管材,长度669米;雨水管用有筋砼承插管(管径有d500、600两种)和UPVC加筋管(d225连接管)二种管材,雨水管道直接排放在就近河道里。一跨16米桥梁一座,基础为灌注桩。本工程施工现场地处七桥村,南北均为密集的住宅建筑和商业建筑,西北面为张浦中学,给建筑防尘控制提高了新的难度;周围市政道路交错纷杂,进出车辆较多。为使校前路新建工程在创建文明工地上取得新的突破,项目部需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根据昆山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若干规定,特制定相应措施予以防范。
编制依据:
一、昆山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相关规定
二、昆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三、昆住建(2011)93号 文件精神
第三章 施工方案的选择
为了有效的控制扬尘污染,在该项目施工时采取的主要措施为:
一、全封闭施工;
二、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采用集中堆放和覆盖的方式;
三、对于进出车辆进行集中冲洗;
四、所有材料堆放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堆放;
五、对厨房、洗手间采取严密消防措施,勤于冲洗,保持卫生;
第四章 施工方案
一、全封闭施工: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施工场地采用2.5m压型彩钢板进行全封闭(详见施工平面图)。
二、现场材料的堆放和覆盖:施工现场所用水泥必须修建水泥库房,水泥库房四周和顶盖封闭,防止因起风四处飞扬灰尘。建筑用河砂按施工平面图进行堆放,在河砂堆放处三边用砖砌筑1.0米高围护,所有河砂堆放好后均采用三色布进行覆盖,以防起尘。
三、车辆冲洗:对于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均要冲洗,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本工程共设置一个施工出入口,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阀和沉砂池,详见平面布置图。
五、现场管理:为了加强现场平面管理,项目部指定现场监督员负责该项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平面管理制度,以不同阶段的平面管理为原则,入场的各专业施工队伍,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听从指挥,为合理使用场地,建立良好的施工生产秩序,各家单位必须精心组织,尽职管理。
专职监督员由项目部委派,对施工现场管理全权负责,对违反施工现场及管理的单位和班组,有权制止,对违章严重者有权给予经济制裁。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对施工现场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基础施工阶段调整好土石方外运、材料进场,以及预拌砼浇筑的进、出场时间,使场内土石方能保证外运出场,又能使进场的材料顺利入场,使整个施工生产秩序井井有条。
入场材料必须按平面布置所规定的位置堆放,场内的建筑垃圾及时清除并外运出场,使场内始终保持砂成堆、块材成方、模板堆码整齐,钢材分类上架、挂牌的良好现场面貌。
第五章 控制要点
一、项目部控制扬尘的管理制度必须健全和落实。
二、控制扬尘的经费必须落实,做到及时划拨、专款专用。
三、 工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清运和堆放。
四、土石方进出现场时,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做好遮蔽、清洁工作。
五、 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必须采取围栏、遮盖等防尘措施。
六、 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必须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的废料等必须及时清理。
七、工地在清扫时,必须有洒水或其它防尘、吸尘措施。
第六章 控制措施
一、 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 和健全有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三方以及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
扬尘控制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陈发明
副组长(安全员):陈洪早
组 员(施工管理人员):陈发权、陈再生、许式稳、余建忠
二、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本施工单位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
三、 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束路生编制,公司总工审阅签字,公司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备案。
四、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控制台账,具体由陈洪早负责,并定期在每周星期一下午2:00检查。
五、 项目部扬尘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
六、指定陈再生同志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七、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八、对控制扬尘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 →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负责人 →各施工作业片片长→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九、 根据有关规定,本施工现场四周的围挡设置高不低于2.5米,彩钢板,再用白、蓝涂料进行涂刷,并在围挡上粘贴环境保护等宣传标语。
十、施工现场的主要主便道铺设厚度不小于10cm的碎石面。
十一、 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灰土、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用绿色密目网随时进行覆盖。
十二、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保温等防尘措施。
十三、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6m3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
十四、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设备冲洗干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
十五、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十六、本工程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对于极少量混凝土可以自拌,但必须做好切实可行的防尘措施。
十七、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
十八、从本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前,本工程涉及扬尘的施工作业等必须按本方案要求做好防范扬尘控制扬尘措施。
十九、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昆山同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校前路(银河路-商鞅路)新建工程项目部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