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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日股份科学城基建项目-日滨科技联合厂房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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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广日股份科学城基建项目-日滨科技联合厂房工程 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 标 单 位: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日 期: 二〇〇九 年 十一 月 目录 目录 1 投标邀请书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5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6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6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4 通用条款 14 专用条款 14 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22 附件二:建设工程项目廉政责任书 24 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 26 附件四:承诺书 28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0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36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37 投标邀请书 致: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已报名参加我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经资格审查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资格,如贵公司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 招标代理 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年 月 日上午 时。请注意: 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贵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 陆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 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正,提交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单位: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83762853 招标代理: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广卫路4号19楼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20-83376567 注:本投标邀请书使用GZZB200612-017-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邀请书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0612-017-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东省电子机械工业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 2 2.2.1 工程名称 广日股份科学城基建项目-日滨科技联合厂房工程施工总承包 3 2.2.2 建设地点 广州经济开发区科学城南部科林路1号 4 2.2.3 建设规模 新建一幢厂房,建筑面积约20523平方米;地上五层,建筑面积约17436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3087平方米。 5 2.2.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5 质量标准 合格 7 2.5.1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和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电气、建筑给水、排水、排污工程、通风、电梯采购与安装、智能化采购与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工程、建筑屋面及市政配套道路的施工。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指除上述所列工作外,所有为完成本项目而实施的实体工程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8 2.5.2 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0 4.1 4.5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4.2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陆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 投标截止时间 之前 15 5.1 踏勘现场 另行通知 16 8.1 投标答疑 疑问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传真电话: 答疑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7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组成一(既编制技术标,又编制经济标) 18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方式一(要求分别编制技术标与经济标): 技术标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 份副本。经济标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 份副本。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4包。 19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收件人: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年 日 时 截止时间: 年 日 时 20 24.1 开标时间 方式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技术标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 经济标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 21 33.4 开标评标办法 办法一(平均值评标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22 38.2 履约担保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 5 %。 23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 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4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5 评标参考价候选下浮率 采用平均值评标法时,确定 3 %作为评标参考价下浮点数。 26 评标委员会人数 组成人数一:技术标评标组由 5 人组成,经济标评标组由 5 人组成。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0612-017-1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下载查阅。 条款号: 13.9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施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招标工程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铜材、沥青等)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并明确主要材料的名称、材料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条款号:13.5.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没有的材料单价,凭监理单位确认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 现文:……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没有的材料单价,凭监理单位确认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0612-017-1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下载查阅。 无。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38 附表一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投标单位 评审内容 1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负责人与资格审查不一致; 2 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3 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格、质量要求、检验标准和方法的; 4 没有载明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5 (1)没有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 6 (1)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 7 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涉及本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 8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9 投标文件的封面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的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的; 10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11 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担保或交纳投标担保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额度的; 12 标书异常相同(由不同单位独立编制标书时不可能存在的相同); 13 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14 无《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注:1.本表使用GZZB200612-017-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表二 编制技术标书的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投标单位 评审内容 1 投标文件的封面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的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的; 2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3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4 投标报价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 5 投标报价中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进行浮动或改变; 6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1%或以上误差的; 7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8 标书异常雷同(由不同单位独立编制标书时不可能存在的相同); 9 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10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注:1.本表使用GZZB200612-017-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表六 经济标评分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PT(元) 计算参考数据 投标最高报价值: 元; 投标最高报价值的80%: 元;评标参考价(PC): 元 偏差((PT-PC)/PC)(%) 减分(A) 得分(I=100-A) 得分排名次序 评委签名: 附表七 算术复核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 单位:元 编号 算术校核项目 修正前投标 报价A 修正后投标 报价B 修正率 r=|A-B|/A*100% 经评审的最终投标报价 当B>A时,修正后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当B≤A时,R=0 1 [单位工程1]         2 [单位工程2]         … …         … …         … …         … …         … …         … …         … …         n [单位工程n]         ∑ 投标总报价         ∑A=A1+A2+…An;∑B=B1+B2+…Bn 修正原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评委签名: 日期: 算术复核表 工程名称: 编号 投标人名称 原投标报价(A) 算数复核后投标报价(B) 误差率(r=|A-B|/A*100%) 评委签名: 第三章 合同条款 通用条款 采用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 1、定义 √ 1.40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 文书 □ 信件 □ 电报 □ 传真 □ 电子邮件 □ 其他: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2(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3.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国家、广东省现行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规程、规范、条例、第四章所列技术规范及设计所列明的规范等。 4、通讯联络 4.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无 5、工程分包 5.1 (3) 指定分包工程: 14、发包人 14.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 (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 已完成 (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 (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 由承包人办理,发包人、总承包提供协助 (6)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 签定合同的当天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 签定合同后的第二天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 (9)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 负责协调处理各方面关系 14.2 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 (1) 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 按合同支付的有关规定 □ 其他特殊说明: √ (2)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帐 □ 支票支付 □ 其他方式: 14.3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1) 提供的时间:签定合同的当天。 (2) 提供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图纸8套。 14.4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 签订合同的当天 15、承包人 15.1 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 (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 15.5 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 (1) 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 承包人应组织技术人员认真周密进行图纸会审,对会审后的图纸负有深化设计(完善)的责任且工期不予顺延。 (2) 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 17、发包人代表 17.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 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 ),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18、监理工程师 18.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1)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 (2)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18.3 (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发出停工令及复工令。 19、造价工程师 19.1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 (1)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 (2)任命(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19.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0、承包人代表 20.1 承包人任命( )为承包人代表,其通讯联络地址如下: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21、指定分包人 21.1事先指定的分包人及有关规定: 23、工程担保 23.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国内商业银行履约保函,其金额为中标价款的5%,履约保函作为本合同附件。履约保函于工程封顶后十天内全额退还。 23.4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1) 支付担保的金额: (2) 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 签订本合同时 □ 其他时间,具体为: (3) 出具支付担保的银行: 23.8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①承包人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竣工或未经招标单位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中标价 的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造价的 。 ②工程验收不合格,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 ③承包人原因不按合同规定开工,罚款 万元。 ④工程通过验收后2天内退场,否则每天罚款 万元。 ⑤承包人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工资、材料供应商货款,如因此影响发包人,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追讨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26、不可抗力 26.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自行承担自身的损失。 27、保险 27.1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 □ 通用条款27.1款的第(1)项; √ √ □ 通用条款27.1款的第(2)项; □ 通用条款27.1款的第(3)项。 27.8 对保险事项的其他约定: 28、进度计划和报告 28.3 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 每月25号。 29、开工 √ 29.2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办妥施工许可证后 )内签发开工令。 □ 按照通用条款规定的42天内 □ 2 天内 31、工期及工期延误 31.1 合同工程工期:( )天。 (1) ( )单项工程的工期:( )天。 (2) ( )单项工程的工期:( )天。 36、质量目标 36.1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争创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 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41.1 约定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 √ □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本条不适用。 □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1.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 4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42.7 发包人推荐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如工程量清单中有提供参考品牌的,中标单位施工前将材料品牌报招标单位确认,若招标单位无故不确认,则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参考品牌提供。 25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45.1 中间验收部位包括: 47、工程试车 47.1 约定是否试车 √ □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 □ 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执行通用条款 49、竣工验收 49.1 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 □ 合同工程无中间交工工程的,本款不适用。 √ □ 合同工程有中间交工工程的,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 (1)(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 (2)(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 50、质量保修 50.2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约定: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4、预留金 54.1 本合同预留金:( )万元。 5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 56.1 提前竣工奖的约定 □ 不设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 设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元。 56.2 误期赔偿费的约定 (1) 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中标价的 。 (2) 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合同价的 。 57、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事宜 √ 57.2 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 □ 工程量的偏差; □ 工程变更; √ □ 物价及后继法律法规的变化; □ 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 □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 □ 其他调整因素: 58、工程量的偏差 58.2 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 □ 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进行调整。 □ 按以下约定进行调整:固定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量。 58.3 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 □ 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进行调整。 √ □ 按以下约定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 61、物价和后继法律法规引起的调整 61.1 物价变化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 □ 合同价款不因物价涨落而调整,则本款不适用。 √ □物价涨落超过通用条款规定的幅度,应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数据约定如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每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以下材料:钢材、铝合金型材、铝合金门窗、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玻璃、电缆和电线及人工费,在施工期的价格与2009年第 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及2009年 季度人工日工资单价比较,若变化幅度在±5%以内,不做调整;若变化幅度超过±5%,按照《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及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相应结算文件规定的价格对超过部分予以调整。。 61.2 投标截止日期: 62、支付事项 62.2 约定利率 √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 为:( )。 63、预付款 63.1 关于预付款的约定 □ 没有预付款的,本条不适用。 √ □ 有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 ,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 63.2 预付款支付的有关规定: 本条不使用。 63.4 预付款抵扣办法: √ □ 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款项扣回,直到扣完为止。每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扣回预付款金额的30%。 □ 其他抵扣方式: 本项目没有预付款。 6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64.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 (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内容及范围: √ □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以广东省统一计价依据的规定为准。 □ 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2)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额( )万元。 64.2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按: √ □ 通用条款64.2款的规定; □ 其他: 65、进度款 65.1 支付期间: □ 以周为单位; √ □ 以月为单位:工程进度款每月实际完成量扣回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金)。工程完工时,进度款等全部支付的款项累计不超过合同价的90%。 □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1) …… (2) …… 65.2 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是: 万元 。 67、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67.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 □ 按通用条款67.2款至66.7款的规定办理;工程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结算价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竣工质量验收合格后满2年后15天内无息返还。 □ 不按通用条款67.2款至66.7款的规定;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 67.8 发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的特殊要求: 68、质量保证金 68.2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 为合同价款的5% √ □ 工程结算价款的5%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 □ 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5%。 □ 其他扣留方式: 69、合同争议 69.4 争议或认定机构 √ □ 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 □ 不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具体为: (1) …… (2) …… (3) …… 69.6 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 向(广州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4、保密要求 74.1 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 76、合同份数 76.1 合同文本的提供 √ □ 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提供 □ 不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具体提供方式如下: 76.3 合同副本的份数8份,其中发包人4份,承包人4份。 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和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电气、建筑给水、排水、排污工程、通风、电梯采购与安装、智能化采购与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工程、建筑屋面及市政配套道路的施工,以及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含的其它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 质量保修期 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质量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⑴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⑵ 屋面防水工程、外墙面和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的防滲漏为 5 年; ⑶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⑷ 供热及供冷为 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⑸ 装修工程为 2 年; ⑹ 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保修期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规定的最低保修年限执行。 2.2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 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3.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3在国家规定的土木,土建,市政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主体工程和桥涵构造物的质量和安全。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因质量或安全方面的缺陷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有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5质量保修期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4.1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工程结算价款的 5 %。 4.2本工程双方约定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 (大写)。 4.3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 。 五、 其他 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5.2本工程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5.3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十五天内,无息返还。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附件二:建设工程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廉政规定。 2、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行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利和义务。 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设计分包项目。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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