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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民俗表演文化的开发
文化是一个民族得以生存和繁衍的纽带,文化上的同根同源、水乳交融的事实,是任何人也无法否定的。
闽南文化原本是指生活与福建南部泉州、漳州、厦门地区的闽南地人创造的文化。不过自明中叶以来,由于大批的闽南人下南洋、过台湾,闽南文化随之播迁,并吸收融合当地的文化,有了新的发展,也使闽南文化区域扩展为闽南、台湾、东南亚闽南华侨华裔聚居的这一更广阔的区域。因此,闽南文化不仅是闽南地域的文化,更超越闽南地域成为所有闽南人共同拥有的文化,即闽南民系文化。闽南文化的内涵大致包括了以下十二个方面:闽南物质生活文化、闽南方言、闽南民俗、闽南民间信仰、闽南民间工艺、闽南民间游艺、闽南民间医药。闽南社会家族制度、闽南商贸制度、闽南文物古迹、闽南先贤及其思想精神以及闽南的学术思想文化等。
台湾文化由于台湾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多种族群组成以及不同时代背景而有多面向的呈现,以台湾为文化主体范畴逐渐确立,同时兼具最早的南岛文化,因地缘关系影响的汉族文化,地理大发现后的荷兰、葡萄牙、西班牙文化,以及后来的日本。欧美文化等地特的特色。台湾文化是混合儒家汉族、日本、欧洲、美国等文化,本地和台湾原住民形成的文化,具有传统与现在的面向。台湾是中国传统文化与艺术的中心之一,除了台北故宫博物院完整保存了中国历代文物之外,还包括寺庙与建筑文化,民俗文化与艺术,原住民文化,南岛语族文化,汉族文化,客家文化,节庆文化。
民俗文化是一个民族或一个社会群体在长期的共同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并世代相传的一种较为稳定的文化事象(事物和现象),是区别该民族与其他民族,该社会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的重要依据之一,是传统文化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简单地说就是历代相沿积久而成的风尚和习俗。闽台民间民俗文化不仅是当下两岸关系的支柱性内容之一,也一直是闽台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源源不断,即使是在两岸关系最紧张的时候,也没有断绝过。
一、闽台民俗表演文化交流的现状
1、厦门与台湾的表演文化
新世纪以来,闽台两岸的旅游文化的发展越来越得到政府的关注。民俗文化尤其突出,闽台的民俗文化交流日趋多样化。蕴涵着丰富而生动的民俗文化,厦门较早把握了这一优势,以各式各样的民 俗文化节吸引了众多台湾同胞前来观摩和参与,在两岸受到热烈欢迎。2002年至2007年每年4月台湾和金门民众及官方领导人到海沧慈济宫、厦门同安北辰山参加民俗文化活动交流。从2004年起已连续举办了三届“元宵民俗美食文化节”,内容包括大型灯展、大型综艺晚会、象棋擂台赛以及富有闽南特色的闽南舞蹈、花灯评比、木偶戏、踩高跷、跑旱船、舞龙舞狮、腰鼓展演、贡球表演、猜灯谜等,同时邀请来自台湾的各大民间社团联袂演出,在两岸的影响力逐渐扩大。2007年4月持续6天的海峡两岸(思明)民俗文化节在厦门举办,来自台湾原生态的歌舞和服饰在我市展示,引起不小的轰动。
此外,以“乡土、乡音、乡戏、乡情”为主题的闽台戏曲大观园,将在厦门吕塘戏校的基础上进行建设,恢复展现活跃于闽南、台湾、东南亚的各个戏曲剧种,修建各式闽台各具特色的戏园、古戏台、偶戏台、南音馆、堂会等,全方位、多视角地展示演绎闽台民间戏曲的神韵和人文历史。翔安应以“闽台戏曲大观园”为重点项目, 规划其成为一个主打闽台戏曲牌的旅游景点,利用其宽阔的场地和浓郁的文化艺术氛围,组织闽台南音社、闽台歌仔戏剧团到大观园进行定期演出,形成 文化品牌。甚至可以在此基础上,每年选择一个固定的时间举行“闽南民间艺术嘉年华”。
2、泉州与台湾的表演文化
泉州元宵海丝文化节上,泉台两地民间艺术家,以高超的技艺,为观众展示了既同根同源又丰富多彩的民俗艺术。这些民间民俗文化具有传统性、民间性和通俗性的特点,产生强大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如果说到台湾和泉州同根同源的民俗文化,就不得不先说台湾的“南管戏”。台湾文献记载最早流行的剧种为小梨园,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渡海来台之浙籍人士郁永河,于其《裨海纪游》中的《竹枝词》记载:“肩披鬓发耳垂眩粉面红唇似女郎,妈祖宫前锣鼓闹,侏离唱出下南腔。”乾隆年间吴国翰《东宁竹枝词》则有“第一时行七子班”之描述。由此可知,清朝初年,台湾南管戏曲活动已相当盛行。
现在,这些发源于闽南,流传于台湾的“南管”戏,在台湾高等艺术学院已正式以“乐种”的形式列为课程。
“拍胸舞”是一种具有原始形态的民间土风舞,展示了闽南男子豪放拼搏、诙谐乐观的个性。在台湾,同样有拍胸舞,当地的名称是“打七响艺阵”。
近年来,泉州地区的“拍胸舞”加强和台湾的文化交流。1996年元宵佳节,曾参加沈阳国际秧歌节的泉州亭店侨乡农民和鲤城三幼教组成的泉州鲤城拍胸舞团,应邀赴台湾参加第一届中华民艺华会。来自印尼、泰国、日本等国家及台湾各县市三十几个民间艺术团1000多人聚集高雄、屏东,先后参加了盛大的民艺踩街、广场表演、艺术研讨等活动。
3、漳州与台湾的表演文化
歌仔戏又称“台湾歌仔戏”,广泛流行于台湾各个地区。明末清初大批闽南人随郑成功移居台湾,同时带去了源于大陆的锦歌、车鼓弄、采茶褒歌等曲艺说唱,至20世纪20年代开始融合为小戏演出。
值得一提的是,台湾的歌仔戏和漳州的芗剧相互传承,促进发展的关系,有力地证明两地文化上的同根同源。南湾的歌仔戏最早源于流传于闽南地区的锦歌。锦歌的形式比较简单,但传入台湾后,当地人加入了声部、对白、格律等戏曲因素,演化为一种戏剧形式。而在同期大陆闽南地区的锦歌确没有太大的发展。后来,两岸交流中,台湾的歌仔戏重新传回闽南,在闽南很多地区形成“芗剧”的形式。
二、闽台民俗旅游产品的开发策略
(1)充分相信群众,善用民间力量:闽台两岸的文化是由千百万的人民共同创造、共同传承, 想要充分利用两岸文化来增进台湾人民对祖国、对家乡的认同,也就不能奢望依靠一两个行政部门、几百个政府官员来实现。只有充分地相信群众,善于借用民间力量,用最质朴最真诚的情感去感动台湾同胞,才能真正消除两岸的隔阂,实现两岸民众的相互了解。
(2)知己知彼,善借台湾民众的力量:“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实现两岸的交流和理解,绝不能一厢情愿,以我们的观念去看待台湾民众。因此,我们一方面集中力量研究台湾人民尤其是中南部民众的心态,另一方面巧妙利用台湾内部力量的矛盾,实现入台文化交流。比如2004年厦门成功举办“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之后, 有关部门一直推动台湾接续举办歌仔戏艺术节,以争取厦门歌仔戏剧团和学者大规模的入岛交流。
(3)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的力量:首先在制度创新、观念创新的基础上,加强统筹规划,结合当前闽台合作趋势,进一步加大管理创新力度,确保海峡两岸旅游产品的顺利开发。其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明确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加强组织和协调,切实发挥海峡西岸优势,精心设计两岸旅游礼俗旅游产品。可发挥互联网网络平台信息量大、覆盖面广、跨越时空、互动性强的优势,开展两岸长期有效的旅游产品网络合作营销,打造宽平台、多语种的海峡两岸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为两岸旅游业者及游客及时提供直观生动、丰富有效的旅游信息。第三,政府可以有目的、定期的举办一些礼俗活动,如节庆、表演等。一方面在弘扬传统文化的同时,保护濒临湮灭的传统礼俗;另一方面游客可通过亲身的参与,加深对闽台同根文化的了解,感受浓厚的文化气氛。对文艺院团的基础设施进行扶持建设,甚至专门拨款奖励在厦台文化交流中做出贡献的民间职业剧团;对于闽南文化的创新创作给予扶持和鼓励,激发闽南文化传统民间艺术在创新中继续生机蓬勃地发展。
(4)自觉保护民俗表演文化,减少旅游者渗透性科学开发和利用旅游地的风土人情、礼俗习尚等人文旅游资源,是确保旅游地的吸引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民俗表演虽然在旅游产品设计中可以恢复,但并非所有的民俗都有其应用价值,切忌“一窝蜂”而上。因此,在规划中应充分考虑旅游市场需求、资源条件、交通条件等,权衡利弊,选择合适开发的民俗表演。同时,合理地划定资源的保护范围,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是保持传统民俗表演文化氛围,延缓传统民俗变异的重要举措。在旅游产品设计上,应尽量杜绝旅游地居民以至一些开发商、管理者对闽台民俗表演文化的认识不全面造成的旅游资源被破坏、消亡现象,避免民俗文化的庸俗化。在旅游者方面,也要引导游客有意识地保护旅游地文化产品,立足于海峡两岸所具有的传统特色,体验不同的闽台民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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