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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与失业(上)-兼与林思云和茉莉商榷
樊弓
林思云先生在"中国在资本主义的道路上能走多远?"一文中认为,资本主义国家为什么出现大量失业,"一个主要原因是有限的市场与高效率生产之间的矛盾,另一个主要原因是经济危机的发生。"这似乎是国产知识分子中非常普遍的看法。 而且从表面看好象也很有道理:资本家生产的目的是追求最大利润,于是尽可能买进高效率新机器代替工人的劳动并解雇多余的劳动力。 那些被解雇的工人当然就失业了。这不是很符合我们的"常识"吗?再来一遍:常识是人们18岁前积累的偏见(爱因斯坦语),这其实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现代经济学对失业现象有大量深刻的研究,上述马克思主义的失业论已经基本上不再有什么市场。 鉴于国产知识分子长期受马克思主义熏陶,普遍持有这类落伍观念,因此有必要在此介绍一些市场经济与失业问题的主流理论。以便于读者比较和鉴赏。
1。机器抢走了工人的饭碗吗?哪有这回事!如果科技进步是工人失业的罪魁,那么科技最发达,自动化程度最高的美国,工人的失业率就应该在世界最高之列。可事实恰恰相反。美国虽然正处于经济危机之中,其失业率 5.9% 应该是全世界最低的若干国家之一。林思云先生的两个"主要原因",在此都对不上号。
两个世纪以来,美国在工业革命和技术更新方面从来是当仁不让。而且老美是全世界最彻底地实行原教旨资本主义的国家。 把农业人口从百分之七八十降到百分之五还嫌不够用,至今仍然是全世界最大的劳动力进口国。而且不光是从中国印度进口专业人员,连墨西哥古巴来的泥腿子也全要。这是为什么呢?结论很简单:机器不但没有抢走工人的饭碗,恰恰相反,每一次工业进步,都前所未有地创造出更多的工作机会。科技是人类的福音。
拖拉机代替了手工耕作的农民,这些农民固然是暂时的丧失了饭碗。可拖拉机并不能从天上掉下来。拖拉机的市场需求增加,资本家就需要雇佣工人制造农机。
不仅如此,钢铁工业,石油工业,维修服务业,公路建筑业,以及机械工程学科等等相继受宜。被拖拉机挤走的农民则渐渐转入其它行业,另谋生路。社会主义者只看见被机器砸烂的瓷饭碗,忘记了因科技进步而产生的金饭碗,把一分为二也忘得干干净净。
以本次计算机和信息革命为例更能说明问题。茉莉女士在"电脑挑战人的价值"一文中生动地描述了那些被电脑挤出来的那些失业工人的尴尬。同样,电脑打烂泥饭碗的同时,不知在全世界创造出多少镶钻石的金饭碗银饭碗。 整个20世纪90年代,我周围有数不清的朋友,在求业无门之际,修上两门 C++,立即进入中产阶级。 电脑的确在挑战一部份因循守旧者的生存价值,迫使他们更新知识和技能(这何尝不是好事?)。而从整个人类来说,计算机和信息革命将人的价值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远的不说,没有因特网,哪来这么多象林思云先生一样的网络作家?2。作为商品的劳动力在市场经济之下,劳动力跟衣服鞋子机器一样,都是商品。国产知识分子如果马克思主义余毒没有肃清,常常对"劳动力是商品"这一事实很有意见,觉得这是对劳动和劳动者的污辱。 这其实是中国传统士大夫文化对"商"的蔑视加上马克思主义者对商品经济妖魔化的结果。
只有当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时候,劳动者才第一次成为自由人。 请注意,劳动力是商品,劳动者并不是。劳动者不仅不是商品,而且是他的商品-劳动-的主人。 他可以自由地把自己的劳动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使得实现个人价值成为可能。 奴隶制,封建制,以及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力都不是商品。 于是劳动者都不是自由人。 林思云先生所说的五六十年代中国工人阶级"扬眉吐气",那不过是个虚无缥缈的童话。 除了凭票供应的短缺商品,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工人从来就没有享受过西方工人所拥有的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
既然劳动力是商品, 那么劳动力当然也符合市场供求的铁律。 这个铁律说起来也简单:如果劳动力价格升高,则供给增加,如学生缀学,工人加班,妇女离家等等;同时劳动力的需求减少,最突出的当然是公司通过裁员降低成本。 反之,如果劳动力价格降低,则供给减少,需求上升。 失业,无非是劳动力"供大于求"。 而经济学上没有什么供大于求,只有价格太高。 也就是说,劳动力的价格高于市场供需的平衡点。 林思云先生认为,失业是资本主义的麻烦事。 失业率超过20%,就会暴发革命。实际上,在市场经济的理想状态下,高失业率根本不可能发生。 如果失业率超过20%,就意味着80%的就业人员正在享受远高于市场价格的工资。
同时,由于生活所迫,那20%的人宁愿接受低于市场价格的薪水。 于是,新兴创业者将处于极为有利的竞争地位, 进而入市购买这些相对廉价的劳动力,失业问题在市场中自然得到解决。 人们自然要问,既然市场经济如此神通广大,为什么美国在大萧条的30年代曾经有过25%的失业率?为什么资本主义欧洲的失业率长期维持在10%上下?为什么资本主义的阿根廷正在承受20%的失业率?为什么中国那么多的下岗工人没人雇?而且,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下从来没有达到那个供需平衡点,做到100%就业?这就是我们下篇将要探讨的问题。
3。 就业失业的经济学经济学家喜欢相互抬杠在各学科中是首屈一指。 不仅两个经济学家放在一间屋子里会争论不休, 就是一个经济学家,对同一问题也常常在两个相反的看法上翻来复去,总是一方面如何如何,另一方面又怎样怎样。
用英文说就是"在一只手上(on one hand) " 革命形势一片大好不是小好, "在另一只手上(on the other hand)" 呢,阶级敌人又贼心不死。当年杜鲁门总统的招见经济顾问,就烦透了那老兄的"另一只手",恨不能一刀砍掉。
大呼:Give me a one-handed economist (给我找个独臂经济学家)!这话后来成了名言。
因此,谁要是听人讲经济学听得火冒三丈,那也是正常现象。 资本主义国家从来没有达到那个理想的市场而消灭失业。也就是说,劳动力总体价格永远高于供需平衡的价位。 对这个问题,经济学家们倒好象是有比较接近的解释:法定最低工资、工会、效益工资、劳工流动。
法定最低工资是政府硬性规定的最低劳工价格,在美国是每小时5.15美元。
多数经济学家对这种政府干预市场的做法持反对态度。 最低工资的限制把缺乏经验和技能的劳工挡在门外,失去学徒的机会,只能长期吃救济。
工资只是劳工成本的一部份。 企业每雇佣一个员工,就要有一系列开支,如医疗保险,社会保险,退休基金,在业培训,上税,提供设备等等。
甚至包括将来炒他鱿鱼的走路费。每个行业都有一个事实上的最低工资下限。这个下限就可能成为就业障碍。 对于马列主义余毒没有肃清的国产文人,恐怕很难相信,工会是工人失业的原因之一,这工会不是为工人争利益的吗?林思云先生在日本是工会会员,谈失业问题只字不提工会,由此可见。我估计有些老朋友念到这里,也会对那姓樊的小子气不打一处出。
工会通过把工人团结起来,向资方施加压力,并以罢工相威胁,一般都能比没工会的工人多拿百分之十到二十的工资。底特律的汽车工人平均工资超过数学正教授。不仅是典型的脑体倒挂,而且超出其它蓝领工人两三倍。
他们的工会 UAW 可是威风八面,那才叫"咱们工人有力量"。
经济学十大原理的第一条,就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People face tradeoffs)"。
工会提高会员工资,也就是升高了劳动力的价格。其结果当然是压缩了劳动力的需求。商场如战场。在竞争的压力下,资本家一方面尽量少雇工人,另一方面则千方百计将工厂迁到国外。美国钢铁工人就尝够了这种苦头。
劳动力价格偏高的第三个原因,就是所谓的"效益工资"。资本家发现,为了提高企业效益,必须给工人支付高于市场价位的工资。始作俑者便是福特汽车公司当年总裁亨利福特,老福特在开创流水线生产方式之后发现,一两个低效工人会拖累整条生产线。于是他在1914年忽发奇想,把工人工资提高到每天5美元,相当于同行工人工资的两倍。 一时间,高技能工人纷纷为进福特打破头,有幸进去的根本不会想跳槽,生病也不请假。
老福特后来吹嘘,提高工人工资是他一辈子为削减成本所想出来的最佳决策。
资方支付高于市场价位的效益工资是很普遍的现象。 仅此一条,失业率就不会是零。 马克思说资本家为了迫使工人努力工作,故意制造一些失业。这话不是没有道理。 如果100%就业,那么人人都拿着事实上的铁饭碗,于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低效率也就会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出现。 只不过老福特当年给工人加薪水,动机并没有马克思说的那么坏。 如果市场价位是唯一公正的工资标准,那么工人剥削资本家就是普遍现象。
至于劳工流动,造成短时间失业,就不用多解释了。 其它还有一些造成失业的原因,一般教科书上都不大好意思提。比如失业救济。如果政府支付长期高额的失业保障,就会有相当一部份人乐得清闲,不急于找工作,继续失业。
总而言之,失业现象,除效益工资和劳工自然流动导致约4-5%的"自然失业率"之外,主要是政府和工会在资本主义内部搞社会主义的结果。 由于消灭失业并不是社会的唯一目标,因此这些社会主义现象或许有其存在的正面意义。
欧洲、日本、加拿大都有相当大的社会主义成份。其失业率高居不下,不是因为搞资本主义,而是因为搞资本主义不彻底。
4。经济危机和失业资本主义经济发生抽风式的周期性经济衰退,衰退其间失业率上升,应该不是什么值得惊奇的事。 在市场相对正常的情况下,经济衰退又是资源重新优化配置的阵痛过程。 市场把劳动力从低效行业(企业)自然地流向高效。看不见的手比任何政府法令都优越。 可是为什么美国30年代大萧条期间,失业率竟高达25%。 今天的阿根廷危机,其失业率也差不多是这个数。而且这样的高失业率维持了很长的时间。 看不见的手为什么会失灵了呢?有一件事情,看不见的手绝对干不来,那就是印钞票。自由主义经济学无论如何希望政府靠边站,可发行货币还是要找政府。 马列主义者常常把大萧条和阿根廷危机视为资本主义泛滥的结果,认为危机说明政府干预市场的必要性。而经济学的主流观点恰恰相反:两大危机都是政府错误造成的。
印钞票的行当本来很简单,有多少黄金就印多少钞票。 也就是所谓金本位制。 可金本位有一个麻烦,就是黄金增长跟不上经济增长,货越来越多,钞票相比起来越来越少。于是价格水平越发下降,也就是所谓通货紧缩。 消费者自然喜欢东西便宜。可对生产者是个灾难。 比如说沙发厂借了一百万贷款,本来卖一千套沙发就可还清。价格下跌一半,那可就要用两千套来还,那还不破产?诺贝尔奖金得主弗里德曼对大萧条现象作过详细论证,令人信服地指出,大萧条的真正罪魁,是格林斯潘当年的前任。联邦储蓄委员会在整个危机期间,恪守落后的金本位,没有及时地提供货币,导致银行因无法付账而纷纷垮台,企业又因银行关门无法运转而纷纷倒闭,将大批工人抛向街头。 没有资金,何来市场?没有市场,那看不见的手当然无能为力。 如果联储委能及时印钞票,那大萧条不过是一个正常的衰退而已。 阿根廷危机也是政府金融政策失误加上过份干预经济造成的 (参见拙文"一个国家的破产")。 回到中国的问题上来。中国有那么多的下岗工人和农民"盲流",那只看不见的手怎么还没有解决失业问题呢?那就要仔细瞧瞧,这看不见的手腕上是不是戴着手铐了。 中国政府至今没有实行历以宁提出的"对内开放",没有实行对私有产权的确认和保护。银行不能放开对私有企业的贷款融资。股市只认国企。
等等。 中国的问题,很可能还包括"入市壁垒(entry barrier)"。这么多的廉价优质劳动力没人雇,必定是有相当高的创业成本。这个成本不仅是经济的,也包括政治上的。 如果没有官僚撑腰就办不成企业,那就会有众多的潜在创业者望而却步。 要想帮助弱势阶层和下岗工人,就必须消除创业壁垒,鼓励实业。而没有彻底的经济改革,没有起码的民主自由,中国是资本主义的优越性没看见多少,两种制度的弊病全有。 这失业问题,也就怪不得市场经济了。
(完)
独角龙的离奇引渡案 --兼谈赖昌星
樊弓
July 20, 2001新闻:现年61岁的美国著名嘻皮士,反越战领袖, 一级谋杀犯艾拉·安洪(Ira Einhorn)昨天(七月十九日)终于从法国引渡回到费城。
联想到正在审理的赖昌星引渡案,艾拉·安洪的曲折离奇的故事应该引起网友们的兴趣。
1。长话短说艾拉的姓"安洪(Einhorn)"意为"独角"。于是他自号"Unicorn",unicorn 乃是西方传说中的独角神兽。在此不妨译为独角龙。此公是美国六七十年代的国际风云人物。在其最辉煌的年代,他今天领导嘻皮士游行于五角大楼,明天是伊朗王子的座上客,后天在布拉格与来访的南斯拉夫政府官员探讨美南关系。不用说,独角龙还是众多女性的梦中情人。
哈丽 (Holly Maddux) 是一个聪明秀丽的乡下小妹。1972年在一个咖啡馆邂逅独角龙,很快堕人情网。开始了历时5年的忽晴忽雨同居浪漫史。1977年,哈丽移情别恋,与独角龙分道扬镳。
前往独角龙寓所清理衣物。从此失踪。
哈丽家人和警方经18个月的调查,1979年三月,在独角龙寓所搜出一只大铁箱,里面是哈丽腐烂的尸体。独角龙被控一级谋杀。但作为社会名流,他以四万美元的保释金释放在外候审。1981年,法庭开庭前夕,独角龙逃之夭夭。先后匿名流窜于英格兰,爱尔兰和瑞典。直至1997年在法国被抓获。
法国是美国的盟国,又与美国有引渡条约。然而当费城检查官兴高采烈地前往押解独角龙时,却结结实实地碰了一鼻子灰。原因在哪里呢?原来,1993年,费城法院没事找事,经缺席审理,判独角龙有罪及无期徒刑。
律师指出,法国不承认缺席审判。引渡独角龙等于承认缺席审判合法,侵犯了独角龙的权利。于是法国拒绝引渡。
从此开始了长达四年的法庭辩论和上诉。期间,宾州通过特别立法,允许缺席审判定罪的人犯重新审理。这该可以了吧?不然!重新审理又有新问题。独角龙在缺席审判中得的是无期,再审谁知道会不会是死罪?法国已废除死刑。因此法国仍然不能交出独角龙。
费城检查官最终向法国方面保证:1。独角龙只要提出申请,将得到重新审理。2。
如果重审,独角龙绝无死刑之虞。这样直至昨天,独角龙最后的上诉失败,押解回国。
现在,独角龙有要么接受缺席审判结果,要么提出重新审理要求,去面对24年前的证人证物。看来还有好戏。
2。谋杀还是陷害?独角龙被捕后坚称无罪。说哈丽来拿衣物,出去就再没回来。至于尸体,那一定是美国政府栽赃陷害反政府人士。他的主要辩护是:如果是我杀的,我会笨到这个地步,把尸体藏在家里一年半都不移走吗?独角龙把他的辩护词拿到大学法律系课堂里模拟审判。结果,占压倒多数的学生认为他无罪。独角龙的魅力的确不同一般。
这也就是为什么从哈丽失踪,经18个月,警方得到充分佐证之后,才敢搜查独角龙的寓所。这也是为什么控方在搜出尸体后精心准备各种证据两年才敢开庭的原因。
可惜独角龙并没有信心征服陪审团的12名平常百姓。在大量对他不利的证据面前,采取了36计走为上的策略。
现在独角龙得到了他最后的机会,去重演辛普森大败司法的"壮举"。然而,象辛普森审前一样,他的机会渺茫。毕竟,尸体在他的房间。邻居证实长期闻到恶臭。在警方搜查前很久,箱子里的血就已经渗透到楼下。
另一邻居作证,独角龙曾请他帮忙搬一个大箱子。他怎么去让陪审团相信,FBI栽给他的尸体在他房间这么久他都不知道?3。独角龙的人权不管案情如何,从形式上说,独角龙的人权确实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其一,在无犯罪的佐证和法院授权时,警方不得搜查私人房间。假如警察违规,则搜查出来的证据无效,嫌犯走人。费城警方对此小心至极,等了18个月。
举例说,如果您在美国因超速被警察截住。警察开完罚单后问你:"请打开后车箱让我看看"。您应该回答:"对不起,我不同意。"这时警察只能忍气吞声走人,除非他有别的证据认为您藏有海洛因。要是他硬搜,查出毒品也白搭。
其二,只要踏上国土,便享有该国公民的司法权利(涉及移民法除外)。独角龙是非法逃人法国的杀人嫌犯。
但只要法国人不受缺席审判,不受死刑威胁,则独角龙亦然。这点上法国人绝不含糊,伤及两国关系也在所不惜。显示出法治国家的法律权威和人权观念。
其三,在家中搜出尸体,应属铁证如山。然而在开庭之前,独角龙仍然有权取保释放,以便为自己在法庭辩护时搜集旁证。他借此机会开溜则是另一方面的问题。
其四,不论案情如何显然,证据如何确凿,都必需耐心走完法律程序。这在英文中叫 due process (不知如何翻译)。不能"从重从快"。
尊重独角龙的人权必须付出社会代价,即独角龙逍遥法外20年。然而不尊重嫌犯这些权利的社会代价是什么呢?樊某的一个儿时友人,在80年(?)"严打"的高峰,以盗窃1700公斤黄铜的罪名,在没有律师辩护的审判中,闪电般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他如果逃过那个风头,最多徒刑5年。
近闻中国又在实行"严打"。不胜感叹。我们比1980年进步了多少?4。引渡妥协据说赖昌星引渡案的障碍之一,是加国要求中方保证赖氏不死。听说老朱还答应了。于是引起了网上一些争论。
一是加国干涉中国司法(内政),二是老朱的免死牌是否合法。
赖昌星现居加国领土,享受加人之人权。人权高于主权。即使有引渡条约,加国在没得到免死牌之前也不会放人。美国政府对此已领教多次。不足为奇。
樊某对赖案尚未深入研究,不敢说老赖该不该死。至于发免死牌在中国是否合法,也还得等网友教我。但费城检察官保证独角龙不死,倒是合乎美国法律的。
依照美国法律,检察官要"屠龙",先要在开庭之前申明"寻求死刑"。在判定"有罪"后,陪审团再依据检察官"寻求死刑"的要求决定是否该杀。而"寻求死刑"与否,是检察官的法律权限。因此检察官根据这一权限,当然可以告诉法国法院:本官不"寻求死刑"。再者,死刑最终执行须有州长下令。因此州长也有权免死。完全不必干预司法程序。
如果中国政府根据法律,向加国保证不杀赖昌星以获取引渡,应该是一种合理的妥协。
5。 后记独角龙潜逃20年,全赖一红粉知己之助。该法国女郎乃富姐一个。将落魄的独角龙养在家里做小白脸。气死天下单身汉。
1998 年独角龙接受著名华裔女主持宗毓华的采访时称,他决不活着回到美国受审。当得知将被引渡时,割腕割喉以明志。然而自杀未遂。
22年前,当警官搜查他的寓所时,独角龙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当他被告知:"我们找到了哈丽"。他的回答是冷冷的一句:"You found what you found." (你找着啥就是啥。)
银锹行动 --美国反腐败见闻樊弓
人之初,性本恶。只要有权,就有以权谋私的冲动。要是权力不受监督制衡,那冲动就变成行动,小贪变大贪,大贪变巨贪。官场黑暗,全世界都一样。
提起权钱交易,小如送红包吃回扣,大到成克杰胡长清,屡禁不止。实在令人恼火。如果我们真有决心干点什么,那就不妨斜着眼先瞧瞧人家是怎么练的。这反腐败成功的经验,近有盎格鲁人留下的特区廉政公署,远有山姆大舅的FBI。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果放着现成的少林拳脚不屑一顾,非要摸着石头过河,从马步蹲档开始重新发明一遍中国特色,那是何苦。
美国是一个大杂烩,从一切肮脏勾当到各种优秀文化,应有尽有。腐败嘛自然是然少不了。反腐败呢,美帝国主义也有独特的,同时也是颇有争议的招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反腐败不光是套路,还牵涉及政治法律体系和文化背景,整整一个武林门派。国人当先知一二,或可举一反三。
故事发生在美国中西部工商重镇芝加哥。
1。银锹行动
Power will intoxicate the best hearts, as wine the strong-
est heads. No man is wise enough, nor good enough to be
trusted with unlimited power. (权力毒害最善良的心灵,
有如烈酒迷惑最精明的头脑。没有人是至贤至善而可
以被赋予不受限制的权力。)
Charles C. Golton(查尔斯·戈尔顿)
芝加哥因两个传奇人物名扬天下。一个是玩篮球的明星麦克·乔丹,那是芝加哥的骄傲。另一个是玩钱玩命的黑手党艾尔·卡彭(Al Capone,1899-1947)。一般中国人知其一而不知其二。
卡彭教父在上世纪20年代横行芝加哥,买通耍弄政府官员无数。著名影片《Untouchables》说的就是他的故事。由此可以想象芝城官场肮脏之传统。
芝加哥市政府每年开支可以用亿为单位。这里面以权谋私的机会可就太多了。那些修桥补路的工程交给哪个包工头,从来就没有个客观尺度。桌子下面的交易常有发生。而这些买卖从来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票子来无影去无踪,极难查证。
尤其是在美国特色的司法体系之下,要是靠举报揭发,恐怕是连贪官的毛发都抓不住。其一,嫌犯有权保持沉默,他不吭气你又不能逼供。其二,你即使抓到行贿者去作证,也只能拿到一面之词,经不起辩方挑剔。而贪官自然矢口抵赖,鬼知道陪审团信谁。其三,行贿者自身不干净,其证词缺乏可信度。其四,如果光靠举报人的证言就可送官员进牢房,那可就给政治陷害大开方便之门。
美国政府反腐败的勾当主要是交给联邦调查局(FBI)。FBI 直属白宫,在各地的分部不受当地政府管辖。法律上可以调查任何人。其反腐败的绝招,叫“sting”。不妨音译为“死叮”。说白了简单得很。就是故意派人去腐败你,看你上不上钩。上当就抓。
联邦政府驻芝加哥首席特务佛曼(Foreman)深知当地官场丑恶,静悄悄地张开大网,寻找破绽。
终于,机会来了。
1991年10月,FBI 秘密地逮住了一个老油子包工头约翰·克里斯托佛(John Cristopher)。此公四十来岁,已是长年连偷带骗加行贿洗钱,完全可以算是个老贼。不过当时FBI对约翰的指控是银行诈骗罪。
老贼约翰已是二进宫,他清楚地知道,要想从特务手里脱身,唯一办法就是投特务之所好,出卖同伙。于是他主动招出,他每月付给市议员亨利(Henry)五千元贿赂,以便在亨利的第24选区非法倾倒建筑废料。特务们一听,大喜过望。
可惜亨利议员不久死于癌症,免去了牢狱之灾。然而特务头子佛曼看出,约翰正是他所需要的神通广大演技高超的骗子。在抓住老贼的所有把柄之后,佛曼跟约翰坐下来晓以利害:我说老贼,你干的那些混账勾当,十几二十年大牢都是便宜的。你的老命全在我手里。要不是看你还中用,老子非让你烂在牢里不可。这么着,你要是能帮我逮住几条大鱼,将功折罪,过去的事我就饶了你。
挑哪头你这老贼看着办。
骗子无德。约翰与FBI当即成交。答应去出卖其他官场老友。于是特务头子佛曼着手做出详细周密的部署。特务索非亚(Sofia)化名达龙(Dahlonega),扮演约翰的商业副手,同时监督老贼。
他们正而八经地用FBI资金开办公司,名曰D&R实业集团。两人身藏窃听设备和大量现款。准备大干一场。 FBI 给这个反贪战役一个代号,叫“银锹行动(Operation Silver Shovel)" 。
银锹行动从1992年秘密展开,历经3年半。当中因白宫易主,特务头子也于93年由佛曼换成奔斯(Burns)。这FBI也不在乎主子是共和党还是民主党,这“银锹”照铲不误。共录下1100盘音象证据,送出贿赂十五万元。涉案者有当选官员,公务官僚,工会领袖,黑手党和不法商人共40有余。直到1996年初银锹行动走漏风声,引出爆炸性新闻而中止。此后经四年多法庭诉讼,最终将六名市议员(alderman)和十二名公务官僚和其他人员送进监狱。
2。“死叮(sting)”战术
Money often costs too much. (金钱的代价常常是太昂贵)
Ralph Waldo Emerson (拉夫·瓦尔多·艾末森 1803-82)“死叮”是FBI的惯技。在FBI的战史上最著名的“死叮”,大概要算1978-80年间之阿布斯坎(Abscam)行动。FBI 通过虚构的“阿卜杜实业集团”贿赂国会议员,将一名参议员六名众议员送入大牢。据报道,FBI在全国范围内平均每年要发动300起“死叮”行动。就在银锹行动开始之前,FBI 刚刚在芝加哥结束“鬼落(Greylord)行动”,干掉9个贪赃法官和37个行贿律师。
然而要证明贪官犯罪,仅仅是证明贪官收了钱是不够的,因为美国法律允许政客筹集竞选资金。
只有钱权交易,或是将政治捐款装入私人腰包,才是腐败违法。
老贼约翰和特务达龙凭借D&R实业集团为掩护,游走于市政府,商界和犯罪团伙之间。每贿赂一个贪官,就请求推荐到下一个污吏。顺藤摸瓜。特务头子奔斯不慌不忙,耐心积累证据。贪官们收了贿赂没见有事,越发信任约翰和达龙,马脚也越露越多。议员盖尔斯(Giles)便是一个上当的傻帽。
盖尔斯出身贫寒。可以算是鸡窝里飞出的金凤凰。他的父母是南方小佃农,养了十个子女。盖尔斯大学毕业后移居芝加哥,在贫穷的37选区以经营杂货店为生。因对街道脏乱不满发起“西区改善商业基金会”,雇佣扫街工而深得民心,并于1986年34岁时成为出自该选区的第一个黑人市议员。开始实现他的“美利坚梦想”。然而9年之后(95年),正当盖尔斯踌躇满志,深得市长信任,政治生涯前景光明并开始染指国会众院时,因腐败嫌疑成为“死叮”目标。
盖尔斯显然是拿过约翰的钱,毫无警惕地告诉约翰,他需要一万美元以用于下届竞选。而约翰要套出来的关键词是:这一万大洋能得到什么回报。
约翰问:“你是不是说,你许诺帮我搞到项目?是不是一万就够了?”盖尔斯议员:“没错,就要你一万。凭这一万嘛,我们会尽力帮你”。丝毫没防备那暗藏的录音机,议员接着说:“我不能百分之百保证。但我们会尽一切努力为你疏通,让你拿到挖掘工程,只要你投标。我们会给市长办公室打电话。你可以指望我们全力以赴”当1998年盖尔斯议员坐在被告席上,他的律师辩护说,这钱是合法的政治捐款。于是检察官继续放录音。
约翰:“这可不是支票,不是竞选赞助,因为我没法按这种开销记帐。”议员的助手:“知道就是啦。”盖尔斯议员哼哼两声表示无异议。
而且盖尔斯并没有按法律规定申报这一万元“政治捐款”。铁证如山。盖尔斯啷当入狱,判刑39个月。等他牢底坐穿,恐怕只能回去开杂货铺了。
第17选区的市议员斯赘特(Streeter)的录音谈话更是令人吃惊的坦率。特务达龙经老贼约翰介绍并得到斯赘特的信任。达龙故做初出茅庐没经验。斯赘特便一边吹牛一边教他:“我可是精通另一种语言,另一种黑话。我会同时说'是'和'否'。学着点吧,小伙子。当官的说'这是不必要的',意思就是'拿来'。万一有人偷听,将来也好脱身。给钱时要说是'竞选赞助',当官的都懂这是什么意思。不要直说'我给你这个你帮我干那个'。约翰老是一进来就说'这是我们的买卖,我要给你这个那个'。你不能这么干。你得走一个过场,年轻人。你要是一进门就是'我请你吃饭',这就成了死钱,就给不出去了。可不能这么干。”你看这官场有多黑。他们可都是老百姓一人一票选出来的呢。不“死叮”他们怎么行?这些市议员年薪75000美元,还是半职。其他兼职加起来应该有十多万。居然为这两个小钱去冒险。可见制衡监督权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斯赘特后来比盖尔斯滑头。知道自己在劫难逃。早早认罪,招出受贿37000元。省去公堂对簿。
并协助FBI窃听其他官员。轻判8个月。然而政治生涯从此葬送。
其他四个议员米专奴(Medrano,25区,受贿31000元,判刑两年半),艾文斯(Evans, 21区,受贿7300元,判刑41月),琼斯(Jones, 15区,受贿7000元,判刑41月),布鲁姆(Bloom,5区,受贿14000元,判刑6个月)。故事大同小异。
在战术上,“死叮”行动的成功诀窍在于,行贿者是贪官的熟人。对于有过交易的老顾客,贪官自然放松警惕,轻易上钩。腐败总是有坐牢的危险,当官的一般不敢贸然接受生人贿赂。如果是约翰这样的“老腐败”,自然成为FBI的抢手货。
在战略上,“死叮”的效果在于其长期性和经常性。FBI 从来不搞象“严打”那样时紧时松的抽风运动。而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常设机构一个战役一个行动地年年干。实实在在就是一条成天在政府大楼里钻来钻去的毒蛇。迫使所有官员心有余悸。让你不知道来贿赂者是真塞钱还是便衣特务。明摆着告诉你:即使是有过交易的腐败老搭档,都有可能下一次是带着窃听器来的。一旦被咬一口,那可不是批评教育留党查看调动工作就完事。这辛辛苦苦积累多年的政治资本便一笔购销,一头栽下去就永无再往上爬的机会。残酷得很。 在这种心理压力下,当官的大多叹一口气:算了算了。小不忍则乱大谋,为这俩子儿葬送前程不值得。虽然贿赂不可能完全清除干净,但腐败现象可望得到控制。
FBI固然是可以闹得贪官污吏头心惊胆战,那么谁来管住这条毒蛇,不让它瞎咬一气呢? 且听下回分解。
3。谁来制约FBI?
It is better that ten guilty persons escape than that one
innocent suffer.(宁让十个罪犯逃脱也胜过冤枉一个无辜)
William Blackstone (威廉·布莱斯通 1723-80)话说如来佛不光是大慈大悲,还深通政治学。她老太太放孙猴子出来杀妖灭怪,事先不忘准备好紫金箍。这里面有个极其深刻的道理:不论豺狼多么可恶,纵虎驱狼的蠢事千万干不得。闹不好那大虫把自家孩子也吃了。
美国的国父们清楚地认识到权力制衡的重要性。把政府分成三个分支以便争风吃醋相互控制。
这种制衡思想深深地扎根在美利坚政治文化的土壤中。不论是舆论上,理论上还是实践中,美国人对政府从来保持着一种深深的戒备和不信任。一方面用秘密警特制约官僚,打击腐败,另一方面又用一套紧箍咒般的法律体系和公民陪审制度套住警特和司法机关。老美认为,如果政府拥有太大的“做好事”的权力,它就有可能用这个权力侵犯公民个人权利。因此美国的司法原则是宁可放走罪犯,也不能让警察特务胡来。
两害相权择其轻。稍稍翻一下人类历史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政府犯下的罪恶百倍于流氓地痞杀人放火的总和。你说要哪一头?FBI特务们有权依法调查,“死叮”任何官员。如果不加以管制,他们就有可能在政坛角逐中为某个政客承担打击异己的肮脏角色。因而美国的司法制度中,又是通过数权分立,为防止警特滥权设置了重重屏障。
FBI特务们的任务是“死叮”取证和出庭作证。是否提起公诉则由联邦检察官拿主意。重大案子甚至要由普通百姓组成的大陪审团(Grand Jury)根据现有证据决定起诉名单。此一权也。
虽然检察官跟特务们可以穿一条裤子,但法院系统跟他们八杆子打不着边。法庭上怎么审是法官说了算。那联邦法官在白宫提名参院核准之后便是终身制,不要说那共和党还是民主党的党委管不着,他连个顶头上司都没有,不必请示任何人。完全凭良心或黑心办案。此二权也。你要不服那上诉就是。
然而法官的权威虽然大,却不能直接判被告有罪。是否有罪完全由公民陪审团定夺。这陪审团制度才是对司法权力的最大和最终的约束。要是再加上辩护律师和上诉法院,这一数三权都不止。
陪审团是先从老百姓中抽签挑出一大帮到法院听候。由控方和辩方以同等权力筛选。一般是最后筛剩12人,加上几个候补。他们的全部责任就是在听取所有证据后对每一项罪名作出“有罪”和“无罪”的决定,无需提供理由和解释。两种决定还必须是12人一致同意。如不能达成一致则换一个陪审团重来。陪审团说“有罪”还可以上诉,要是说“无罪”,那特务、检察官、法官都得干瞪眼。即使将来又有新证据,也不能以同样罪状起诉两遍。
把有罪无罪的生死决定权完全交给升斗小民,一方面是对人类良知和公民权利的信任,另一方面又是对政府滥用职权的戒备。 只有充满自信的国家和国民,才敢做到这一点。不能不服。
值得注意的是,“死叮”战术本身有极大争议。它并不是用来侦破任何已经犯下的罪案,而是用模拟犯罪的方式考验和诱惑政府官员。批评“死叮”的学者律师争辩说,“死叮”近乎陷害(entrapment),你要是拿着票子挨个去塞,总会有人收。或许那个收钱的到那天为止还是个清官呢。笔者跟很多人谈起过“死叮”,似乎很多中国人不能理解。而美国陪审团和上诉法院的基本共识是:你当官就不能收贿赂。收了便衣特务的钱就会收奸商的钱。Guilty!没什么好说的。
对“死叮”的批评,多少还是有道理的。对“死叮”出来的被告,辩护律师首先就会提出“陷害辩护(entrapment defense)”。陪审团鉴于对警特的戒心,常常也放走被告。在银锹行动中被铲出来的费亚(Frias)就是唯一逃脱法网的市议员。
4。费亚历险记
One man's word is no man's word; we should quietly hear
both sides. (一面之词是为无词;兼听则明)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歌德 1749-1832)94年某日,议员米专奴自己上了特务的鱼钩还以为得了便宜。把老贼约翰引荐给新官费亚:“约翰想跟你交个朋友,他对我一直不赖。”费亚在当时年仅33岁,当选伊利诺州立法代表还不到一年。他的出身比盖尔斯还要惨,从小生活在贫民窟。长大后当了几年警察,靠着个人奋斗闯入政坛。他于12选区当选为市议员是后来的事。
经老米引荐后,老贼约翰和特务达龙多次缠上小费。每次都暗地里留下录音录象。费代表一再推却收贿,老贼约翰就用激将法:这钱都不敢拿还算男子汉吗?约翰:“你不收?我看你是有毛病。我认识那么多的官,没哪个不跟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费亚低档不住,叹口气说:“戏就是这么唱嘛。”约翰于是以每星期500元“咨询费”加以引诱。费亚虽一再推却,最终还是犹豫地接受了:“我这总有点,呃,不踏实。我当上立法代表以来,从没干过这种买卖。”约翰:“那你当立法代表图的是啥子?”费亚:“嗯……,挣钱嘛。”约翰:“这不就结了?”费亚:“人活着图的就是……,就是这个。”约翰接着提出,作为回报,他希望费亚帮他拿到建筑工程。
收了一次500元之后,费亚越发觉得不舒坦。又找到约翰,要他停止:“每周500块是你的好意,可这不是我真想要的玩意。这样好了,18个月后我要竞选国会众议员,那时我需要你帮我个大忙。”约翰:“两万五千块的忙帮得够不够大?”费亚:“这嘛,是不小。”约翰则企图引诱费亚继续保持每周500元的交易:“你要是说不,那就是朝我脸上仍鸡蛋了。”费亚没答应。特务达龙步步紧逼:“这每周500你到底是要还是不要?”费亚这回象是打定了主意:“不要。我说过这不是我要的东西。”为缓和尴尬气氛,费亚自我解嘲地聊起从小长大的贫民窟,表明并不是在假正经:“我一半朋友蹲在牢里,另一半朋友躺在坟墓。我从来就不是个好孩子,我也不想假装好孩子。”第二天,费亚再找到约翰。告诉他竞选赞助到时看着办,不帮“也可以”:“贪心不是我的行话。你知道,好多人都是因为贪小便宜倒大霉的”约翰:“咱们说实在点,18个月后我要是给你两万五,你总不会当我是侮辱你吧?”费亚:“不会。侮辱我可不容易。”三年之后(1997年5月),FBI将费亚送上法庭。罪名是受贿500元,索贿25000元。起诉书中并没有引述全部谈话,只选择了对费亚不利的句子。
辩护律师提出法庭抗议。法官裁决:检查官必须修改起诉书,引用录音不得断章取义。控方先输一局。
特务达龙出庭作证。辩护律师反诘:“费亚是否清楚地告诉你他不想拿钱?”达龙:“是的。他那天并不要钱。”至于索贿25000元,律师辩护说,那是费亚为了要约翰停下那每周500元的借口。而且说过这钱不是非要不可。律师指出,费亚受贿500元,是FBI特务百般纠缠的结果,属FBI陷害。
1997年12月,陪审团反复权衡之后作出判决:无罪。
芝加哥论坛报为此发表社论:陪审团制度的巨大优越在于,当案情的现实与法律的细微界限相抵触时,这个制度可以回归常识常理。陪审团认为,FBI对费亚的引诱太过分了一点。陪审团的这个推断更接近直觉而绝非严谨。然而这种推理值得本地及所有检察官深思。死叮战术尽管令人反感,然而如果慎用,它可以扮演清除上层腐败的必要角色。但是,死叮是一个极易滥用的可怕手段,尤其是当检查官受到升级压力而追求定罪率的时候。
舆论普遍认为,费亚在案发之前并无腐败嫌疑。根本就不应该成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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