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补充附录H-I
临泉县移民安置计划
亚行贷款农业基础设施综合开发项目
临泉县移民安置计划
临泉县亚行贷款项目办公室
2010年7月
移民安置计划确认函
临泉县亚行贷款项目办公室为本次申请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农业基础设施综合开发项目编写了移民安置计划。该移民安置计划的编写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和阜阳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并符合亚行开发银行关于非自愿移民政策的要求。
临泉县亚行贷款项目办公室在此确认本报告内容并保证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赔偿、预算资金按本计划执行。本移民安置计划是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社会经济调查数据编写。在项目完成详细设计后,本移民安置计划将做相应修改,并且在其实施前获得亚洲开发银行的批准。
临泉县亚行贷款项目办公室主任:
二0一0年七月
执行摘要
A. 项目背景和项目影响评价
安徽临泉县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拟选项目区为临泉县最南端、洪河北岸的陶老乡。根据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初步方案,计划改造中低产田总面积2700公顷(4.05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700公顷,其中渠道防渗367公顷,低压管道40公顷,喷灌2293公顷。
临泉县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永久占用土地4亩;临时占地 168.07 亩;本项目不涉及房屋拆迁和企业迁建。本项目间接影响到腰庄村2户,8人。 临时占地影响到种植作物的村民,影响人口涉及陶老乡9个行政村的188户,546人。
B.政策框架及权利
对于那些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的人来说,搬迁的目的是取得相当于或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及《亚洲开发银行非自愿移民政策》规定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本项目永久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标准为15015元/亩,青苗补偿费为600元/亩。在本项目中涉及到临时占地确实需要临时占用农民土地的,补偿农民的青苗费,当地青苗费600元/亩/季。
C.重建和收入恢复
依据本移民安置计划权利表的规定,所有受影响人都可以得到补偿。项目实施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征地移民影响。
移民安置计划中已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已制定可行的重建措施,包括临时占用国有道路的恢复和受影响专项设施的恢复。
D.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
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也是本项目移民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项目准备阶段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项目办公室已经多次征求临泉县政府、人大、政协、群众团体、项目影响人群等,对项目的移民安置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E.抱怨和申诉
制定申诉程序,解决补偿和其他安置利益方面的纷争,目标是及时透明地对受影响人的申诉做出反应。本项目可能产生的抱怨来源于临时占用农村集体土地,以及由于永久占用集体土地引起的移民安置问题。在占地和移民安置方面出现纠纷时,移民可以按照申诉程序,针对移民安置的任何方面提出申诉,包括补偿标准等。
F.机构
对本项目负完全责任的机构是国家农业基础设施综合开发项目办公室(简称国家项目办),执行机构是安徽省农业基础设施综合开发项目办公室(简称安徽省项目办)及阜阳市项目办公室和临泉县项目办公室。
G.监测评估和报告
移民计划的实施要实行内部和外部监测。内部监测由市级项目办公室主持,项目执行机构、市国土管理局和区国土管理局来执行。每6个月由子项目办公室编写一期内部监测报告,内容包括对项目征地、补偿等情况汇总说明;反映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情况、问题和困难,以及克服解决的方法和措施。实施单位将聘请独立的监测机构进行外部监测。在移民安置活动实质上完成后,市项目办负责准备一份移民安置竣工报告。此报告应规定移民安置实施的详细情况,包括土地永久征收、临时占地、移民安置费用、进度、抱怨申诉。
H.移民安置费用预算
本项目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费用共计14.91万元。项目执行机构将保证移民安置实施资金的充足到位,必要时提供预算,以弥补在实现安置目标中的资金不足。
目录
1. 项目基本情况 1
1.1 项目简要描述 1
1.2 项目受益地区和影响地区 1
1.2.1 项目受益地区 1
1.2.2 项目影响地区 2
1.3 减少工程影响的措施 2
2. 项目影响 2
2.1 受影响土地 3
2.1.1 永久占地 3
2.1.2 临时占地 3
2.2 受影响人口 4
2.3 受影响地面附着物 4
2.4 受影响弱势群体 4
3. 社会经济调查及项目影响分析 5
3.1 社会经济调查过程 5
3.2 项目地区的社会经济背景 5
3.3 妇女 5
4. 公众参与、协商和信息公开 9
4.1 公众参与 9
4.2 项目准备期间的参与 9
4.3 实施期间的参与计划 9
5. 法律框架 11
5.1 政策法规 11
5.1.1 国家法律法规 11
5.1.2 地方法规与政策 13
5.1.3 亚行银行政策 13
5.2 本项目移民政策 14
5.2.1 永久占地补偿安置政策 15
5.2.2 临时占地政策 16
5.2.3 影响专业项目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政策 16
6. 权益矩阵 18
7. 移民安置措施和生计恢复 19
7.1 移民安置目标和原则 19
7.2 项目永久占地恢复措施 19
7.3 项目临时占地恢复措施 19
7.4 受影响基础设施的恢复 20
7.5 弱势群体恢复措施 20
7.6 妇女权益保障 20
7.7 技能培训 20
8. 组织机构 21
8.1 机构设置 21
8.2 人员配备和培训计划 21
8.3 加强安置机构能力的措施 22
9. 抱怨申诉 23
10. 实施时间表 24
10.1 移民安置与项目建设的进度衔接 24
10.2 制定移民安置实施活动时间表原则 24
11. 移民费用估算 26
11.1 移民费用估算 26
11.2 移民资金管理及拨付 26
11.2.1 资金流程 26
11.2.2 资金拨付 27
12. 监测与评估 28
12.1 内部监测 28
12.2 外部独立监测 29
表目录
表 1.1 工程主要内容内容表 1
表 1.2 减少工程影响措施情况表 2
表 2.1 项目永久占地情况表 3
表 2.2 项目临时占地情况表 4
表 2.3 项目受影响人口情况表 4
表 3.1受影响村社会经济概况表 7
表 4.1 项目准备期间的公众参与 9
表 4.2项目公众参与计划 10
表 5.1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条文摘录 11
表 5.2 临泉县永久征地补偿标准 15
表5.3基础设施和地面附属物补偿标准 17
表 6.1 权益矩阵 18
表 8.1 项目涉及的移民安置机构的人员配备 22
表 10.1项目建设与征地拆迁衔接进度计划时间表 25
表 11.1临泉县项目移民补偿费投资估算表 26
表12.1征地和拆迁安置进度报告 28
表 12.2资金使用执行进度 29
表 12.3移民监测与评估日程表 30
图目录
图 8.1移民组织机构图 21
图 11.1资金拨付流程图 27
1.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简要描述
安徽临泉县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拟选项目区为临泉县最南端、洪河北岸的陶老乡,项目区覆盖该乡的陶老、长集、周庄、早里、腰庄、黄庄、新洪、徐大、南天门等9个村委会,共86个自然村,土地总面积 416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700公顷,全部为需改造的中低产田。根据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初步方案,计划改造中低产田总面积2700公顷(4.05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700公顷,其中渠道防渗367公顷,低压管道40公顷,喷灌2293公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1。
表 1.1 工程主要内容内容表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开挖疏浚沟渠115 km;建设桥730座;机电排灌站改建5座,新建2座;新建机电井570眼;农电线路配套:全项目区购置农用电线、电缆及配件共计51.2km, 农电线路安装共计51.2km,配套变压器25台;节水工程:建设防渗渠道20 km,铺设Φ110毫米-Φ160毫米PVC地下低压输水管道5 km;建设农村道路33km. 其中田间干道21km,田间生产道路11km.
农业措施
平整土地200公顷;平衡施肥和增施有机肥475公顷;新增秸秆还田475公顷;购置农用动力机械44台套。
生态措施
规划树苗购置44.5万株,苗木栽植44.5万株,新增农田防护林面积270公顷。
1.2 项目受益地区和影响地区
1.2.1 项目受益地区
临泉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农业生产条件较差,农村经济较为落后。本次列入项目治理区的陶老乡位于临泉县最南端的洪河北岸,其地势为北高南低,自然划分为自流灌区、岗地区和湾地区三大块,受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该区域旱涝灾害并发严重,迫切需要治理。项目实施预计可以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为:(1)本项目实施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有大幅度增强,灌溉排涝得到有效保证,生态林木也会充分发挥其环境效益,对项目区乃至整个洪河流域生态环境都有积极作用;(2)基础设施健全,土地肥沃,农业生产产量可得到有效保证,建成稳产高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基本农田;(3)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着力提高项目区优势农产品设施化、规模化、标准化、科技化生产水平;(4)为其它农业生产区建设做典范和借鉴。
1.2.2 项目影响地区
临泉县利用亚行贷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受影响的地区主要是陶老乡,包括该乡的陶老、长集、周庄、早里、腰庄、黄庄、新洪、徐大、南天门等9个村。本项目不涉及拆迁,有少量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3 减少工程影响的措施
在工程设计阶段,考虑征地动迁尽可能最小,遵循主要原则如下:
Ø 避开或尽量减少占用现有和规划中的居民住宅区;
Ø 避开或尽量减少占用优质耕地;
Ø 利用现有国家和地方道路通到拟定的施工区;
Ø 避开或尽量减少占用环境敏感地区。
本项目的各个工程中涉及极少量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通过利用原有规划道路、沟渠进行改建等措施,减少了工程移民影响量。具体情况见表1.2。除此以外,通过提前通知临时占地区停止耕种,或者在收割季节后开始工程,以减少临时占压农田影响。
表 1.2 减少工程影响措施情况表
工程名称
涉及移民影响的子项目
减少影响措施
移民影响
采取措施前
采取措施后
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开挖疏浚沟渠115 km;
充分利用原有规划沟渠。
临时占地、永久占地
临时占地
机电排灌站改建5座,新建2座;
永久占地
永久占地
建设农村道路33km. 其中田间干道21km,田间生产道路11km.
充分利用原有规划道路。
临时占地、永久占地
临时占地
生态措施
新增农田防护林面积270公顷。
沿农村道路、沟渠、农田格网栽种
永久占地
无占地影响
2. 项目影响
为进一步了解项目影响区的社会经济情况,以及影响人口的基本情况。根据亚行的要求,临泉县项目办、实施机构、河海大学项目小组于2010年3月,组织了对临泉县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选址项目影响区进行了社会经济初步调查,为项目分析提供基础资料。对项目影响村的社会经济状况进行了调查,并召开了公众参与座谈会。
临泉县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永久占用土地4亩;临时占地 168.07 亩;本项目不涉及房屋拆迁和企业迁建。
2.1 受影响土地
2.1.1 永久占地因本项目永久占用集体土地不涉及土地性质转变,因此称之为永久占地,而非集体土地征收。
拟建的两座新的机电排灌站分别位于腰庄村和新洪村,占地4亩,其中1亩为腰庄村集体土地,影响2户,8人。3亩为水利设施用地,属于水利局。改建机电排灌站、疏浚沟渠、改造道路等都是在1994年村级规划预留地的基础上建设,不涉及永久占地。项目永久占地影响见表2.1。
表 2.1 项目永久占地情况表
工程内容
排灌站位置
占地情况
土地性质
土地数量
新建排灌站2座
腰庄村
集体土地
1
新洪村
国有土地
3
2.1.2 临时占地
本项目中开挖疏浚沟渠、渠系建筑物、改建机电排灌站和农村道路改造涉及到临时占地。总计临时占地面积计168.07亩。均为农村集体土地,为村级规划中的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和道路用地。由于主要的工程建设都是在原有规划沟渠和原有规划村道的基础上进行的,避开村庄和房屋,不涉及房屋拆迁。具体占地如下:
(1)1994年的村级规划中,预留村内道路宽10m,预留田间生产道路宽6m,均属于村集体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和道路用地。预留道路满足本次工程建设用地的需要,只需要进行路面硬化和平整,无需拓宽,因此只产生临时堆土的占地96亩。
(2)1994年的村级规划中,预留主干渠宽12m,预留支渠宽9m,本项目中只需要疏浚挖深,部分地段取直,也不会发生新的永久占地。因此只产生工程临时堆土占地25.87亩。
(3)渠系建筑物全部为建造联通桥,建设在路和沟渠上面,不涉及新占地,只在施工期产生堆土堆砂占地,共计36亩。
(4)改建5座机电排灌站,都在原有基础上修护和重建土建工程、增加和更新内部设备,外部占地不发生变化。因此只在施工期产生临时占地10.2亩。
表 2.2 项目临时占地情况表
工程内容
乡镇
属性
占用集体土地(亩)
旱地
水田
其他农用地
道路新建和扩建
陶老乡
村级道路用地
96
沟渠疏浚
村级沟渠用地
25.87
桥梁
村集体土地
36
排灌站扩建
村集体土地
10.2
合计
168.07
2.2 受影响人口
本项目永久占地4亩,其中3亩为水利设施占地,属于水利局,不涉及影响人口;1亩为腰庄村集体土地,由尚寨组村民开垦种植,但不属于村民承包地,因此间接影响到腰庄村2户,8人。
本项目临时占地位于拟建、扩建道路和沟渠两旁,属于村集体道路和农田水利设施用地,由于长期没有建设,村民自发开垦种植,因而,临时占地影响到种植作物的村民,影响人口涉及陶老乡9个行政村的188户,546人。
项目受影响人口情况见表2.3。
表 2.3 项目受影响人口情况表
类别
数量
永久占地影响人口
户数(户)
2
人口(人)
8
临时占地影响人口
户数(户)
188
人口(人)
546
2.3 受影响地面附着物
本项目涉及的地面附属物主要是路边、沟渠边的树木,属于项目地附近村民所有,共计23166棵。
2.4 受影响弱势群体
根据调查,项目不涉及贫困户、低保户及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
3. 社会经济调查及项目影响分析
3.1 社会经济调查过程
临泉县利用亚行贷款农业综合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了有关部门对项目影响的村进行了详细社会经济调查。调查主要采取收集现有各种统计资料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主要是向当地政府的计划、统计、物价等部门收集包括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工农业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人民生活收入水平、农副产品和需要的各种价格信息、农业种植结构、播种面积、每亩产量及耕地的拥有情况等有关文件和统计年报资料,分析整理能反映当地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的各项指标。
3.2 项目地区的社会经济背景
(1)临泉县社会经济概况
临泉县地处淮北平原的腹地,安徽省西北部,地理坐标为东径114°30ˊ,北纬32°35ˊ-32°08ˊ,南与淮滨县、新蔡县相连,北与沈邱县及界首市为邻,西与项城县、平舆县接壤,东与阜南、颍州、临泉等县区毗邻。全县辖32个乡镇,394个村(居)民委员会,国土面积181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4749公顷,总人口2102千人。2007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为670099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4371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53793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11935万元,实现财政收入26979万元,全县平均农民人均纯收入2229元。是全国第一人口大县,安徽省最大的农业县,国家级重点扶贫开发县,阜阳市第一养牛大县和全省第一养羊大县。
(2)项目区社会经济概况
安徽省临泉县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为本县的陶老乡,属洪河流域。项目区位于县城以南60公里处,与阜南、淮滨、新蔡交界,且有洪河及分洪道穿流而过,水陆交通便利。项目区覆盖本乡的陶老、长集、周庄、早里、腰庄、黄庄、新洪、徐大、南天门等9个村委会,共86个自然村,11千农户,农业人口42千人,农业劳动力19千人,土地总面积 416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700公顷。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2092元,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本项目涉及临泉县陶老乡9个行政村,其中永久占地涉及腰庄村,临时占地涉及全部9个村。详见表3.1。
永久占地受影响村为腰庄村,全村土地总面积8742.36亩,其中耕地6128.87亩,林地102.88亩,其他农用地818.88亩(包括农田水利用地300.12亩)。在耕地中,水田745.27亩,旱地5383.60亩。
3.3 妇女
总体上来说,该项目区妇女有很高的地位,在家中和村中有参与协商重大事项的权利。由于村内男性一般出去打工,女性在家里主持家事和农业方面的事情。很多妇女直接参与了本次座谈,她们在家庭中发挥很大作用,她们的决定也会对家庭产生重要影响。
在土地拥有权上,妇女方面主要是婚入妇女的土地拥有权问题。本项目影响村是94年进行的土地调整,94年之前的妇女嫁入后适当调地,94年后由于土地30年不变的国家政策,到现在一直没有进行土地变更,但是这种做法相对来说是公平的,虽然妇女嫁入后不会分得土地,但是她原有的土地也不会被收回,所以土地在总量上还是不变的。
在就业问题上,当地妇女大多数在家从事农业种植,也有部分年轻女性外出务工,但是比男性的比例要低些,虽然在她们外出求职时机会是平等的,但是由于生理和社会的特点,妇女主要还是在家务农和操持家务。
30
表 3.1受影响村社会经济概况表
南天门村
陶老村
周庄村
腰庄村
长集村
黄庄村
枣里村
新洪村
徐大庄村
人口
总户数(户)
952
996
1283
1318
1009
1190
1256
1152
1609
总人口(人)
3941
5424
5658
5785
4463
5413
5662
5282
6839
其中: 男人
2012
2983
2942
2950
2694
农业人口(人)
3941
4698
5658
5875
4463
5413
5662
5282
6839
非农业人口
0
726
0
0
0
0
0
0
0
劳动力
总劳动力(人)
1970
2224
2945
2894
2239
2707
2831
2641
3420
工业劳力
249
288
472
496
636
778
700
120
1026
农业劳力
806
976
1168
1148
1100
1194
1238
736
1573
三产劳力
915
960
1305
1250
492
735
893
1785
812
耕地
耕地面积(亩)
3001
3286
6862
5273
4294
5659
4787
5403
4549
水稻单产(kg/亩)
372
376
379
378
376
367
369
369
367
小麦单产(kg/亩)
309
327
331
332
341
330
332
316
320
玉米单产(kg/亩)
343
359
361
359
356
358
356
342
344
粮食总产
1047
1179
2464
1898
1529
2031
1685
1902
1573
产值(GDP)
总产值(万元)
486
590
879
773
556
712
636
1000
679
农业总产值(万元)
209
236
492
379
305
406
337
410
362
工业总产值(万元)
112
148
281
170
112
142
140
130
142
第三产业产值(万元)
165
207
105
224
139
164
159
460
156
人均产值(万元)
0.1233
0.1088
0.1553
0.1336
0.1246
0.1315
0.1123
0.1893
0.0993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农民纯收入(元)
2296
2200
2160
2196
2196
2160
2170
2350
2298
其中:农业%
43
40
56
49
55
57
53
41
5
其中:工业%
23
25
32
22
20
20
22
13
21
其中:第三产业%
34
35
12
29
25
23
25
46
23
土地情况
耕地(亩)
3332.46
3600.02
7027.41
6128.87
4384.70
6606.54
5429.20
5615.50
5145.85
林地(亩)
81.45
439.68
506.12
102.88
185.09
295.82
197.58
390.43
81.45
园地(亩)
0
4.70
0
0
0
0
0
0
0
其他农用地(亩)
345.10
708.93
1347.66
818.88
775.90
899.82
652.71
922.31
561.11
人均土地数量(亩)
0.8456
0.6637
1.242
1.059
0.9825
1.221
0.9589
1.063
0.7534
土地总量(亩)
3759.01
4753.33
8881.19
7050.63
5345.69
7801.56
6279.49
6568.24
5788.41
注:工业劳动力指从事工业的劳动力数量,农业劳动力一般是指能参加农业劳动的劳动力的数量,三产劳动力指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力数量。本表数字由受影响乡镇根据农经年报填写。
4. 公众参与、协商和信息公开
4.1 公众参与
依据亚行、中国及安徽省有关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和法规,为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减少不满和争议,听取广大移民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制定好项目的征地安置有关政策和实施细则,编制好移民安置计划,做好实施组织工作,以实现妥善安置移民的目标,在项目准备和实施期间进行公众参与是十分必要的。
在以往的国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项目办已经建立起一套基本的公众参与体系,包括项目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以及项目运行阶段,均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协商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公众参与。
4.2 项目准备期间的参与
从2010年1月份以来,在技术援助咨询专家的指导下,临泉县项目办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调查及公众意见咨询(30%的妇女参加),并与项目影响村就工程影响和移民安置展开了广泛的协商。项目准备期间的参与活动详见表4.1。
表 4.1 项目准备期间的公众参与
单位
日期
参与者
人数
目的
主要意见/内容
临泉县项目办
2009年12月
受影响人、村干部、工程技术人员
10
现场查看、项目影响初步调查
² 介绍项目的背景及目的
² 项目选址尽量减少耕地
临泉县项目办
2010年3月
相关政府部门及村民代表
14
移民影响社会经济调查及简要移民计划准备
² 协助项目影响调查
² 村民代表强烈的表达了项目的必要
² 社会经济调查及移民户调查协商补偿方案及收入恢复方案
临泉县项目办
2010年5月
受影响人、村组
190
公布移民计划或信息册
² 公布补偿标准、申诉渠道等
亚行网站
2010年7月
公布简要移民计划初稿
4.3 实施期间的参与计划
在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临泉县项目办还将开展进步的公众参与。公众参与安排详见表4.2。
表 4.2项目公众参与计划
目的
方式
时间
单位
参与者
议题
临时占地公告
村公告栏及村民会议
2010年10月
临泉县项目办、乡镇、村干部
所有受影响人
施工前两个月公告施工时间和范围等
实物量复核
实地调查
2010年11月
临泉县项目办、乡镇、村干部
所有受影响人
查漏补缺,确认最终的影响量
就业
座谈会
2010年12月
临泉县项目办
受影响人
确定项目施工期间优先安排受影响人参与建设
实施管理
座谈会
2011年3月
临泉县项目办
相关政府部门及村民代表
确实工程管护方式,分段明确管护责任人
5. 法律框架
5.1 政策法规
对于不可避免的受影响人群,中国政府的政策法规以及亚行保护条款(2009年6月)中对于非自愿移民安置的要求:移民安置的目标是使移民恢复或超过原有的生活水平。就本项目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这两部法律是基础。此外,2004年10月21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通知》(简称国务院2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对征地补偿安置的措施。针对该文件,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简称国土资源部238号文)。安徽省也下发了相应的文件,这些政策为制定该安置计划提供了根本指南。
5.1.1 国家法律法规
l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起执行)
l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l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2004年10月21日起执行)
l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2004年11月3日起执行)
l 《关于开展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
l 《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6]29号)
具体的重要条款列在表5.1中。
表 5.1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条文摘录
项目
主要内容
索引
土地所有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第2条
建设用地申请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建设征收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43、44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以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后,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后,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以及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后,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25条
土地征收权限
征收基本农田;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征收其他土地超过70 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
征收前述规定之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土地管理法,第45条
征收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用林地的,应当先征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3条
征地公告制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土地管理法,第46条、第48条、第49条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土地管理法,第47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省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土地,应当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全额支付外,其他补偿费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减半执行;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已经调剂相应的土地给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可以不予补偿。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6条39条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临时用地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用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届满,由临时用地的单位和个人负责恢复土地的原使用状况;无法恢复而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土地管理法,第57条
5.1.2 地方法规与政策
l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根据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决定修正)
l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l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09]132号,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l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政[2005]63号,2005年06月12日起实施)
l 阜阳市关于印发《阜阳市非农业建设征地拆迁实施办法》(阜政[2000]18号,2000年3月7日实施)
5.1.3 亚行银行政策
亚行关于非自愿移民的政策的目的是尽可能避免非自愿移民;研究和设计替代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非自愿移民的影响;提高或至少将移民的生活水平恢复到项目实施前的水平;并且使被迁移的贫困人口和其他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相关的文件有保障政策声明(2009年6月)。此前亚行文件阐释非自愿移民的政策有:
l 《移民手册——切实可行的实践指南》,1998年
5.2 本项目移民政策
本项目执行的移民安置政策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人民政府、阜阳市人民政府和亚行有关移民安置政策制定的。
本项目移民安置政策目标是尽量的避免征地拆迁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于受负面影响的财产,按照重置价进行补偿,并提供帮助使受影响人群有足够的机会恢复或超过原有的生活水平。
本项目征地拆迁和移民补偿安置政策如下:
l 尽可能采取措施使对移民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小;
l 补偿和安置方案能改善移民的生活水平或至少能使他们恢复到以前的水平;
l 与受影响人群或者单位进行充分的协商,使他们有机会参与移民安置方案的规划和实施;
l 所有受影响财产按重置原则,确定补偿标准;
l 借款人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筹集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补偿费用,包括不可预见费用;
l 临时占用耕地补偿,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地方政府制定的临时占地补偿政策,给予土地使用人补偿费,给土地所有人以复耕费,由其进行恢复耕种;
l 临时占用道路,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地方政府制定的临时占地补偿政策,交纳占地补偿费,由道路产权单位进行恢复,或者由项目建设单位恢复;
l 受影响的公共基础设施,由项目按照重置费用,由设施所有者或者项目单位恢复重建;
l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09]132号,2010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
l 凡征地后人均土地不足以维持生计,必须以现金或通过土地置换和其他创收项目给予赔偿;
l 所有受影响的人有充分知情的资格,包括补偿方式和标准,生活和收入恢复计划,项目时间安排,以及安置计划的执行工作;
l 没有多余土地补充的地区,将采取更换土地或补偿足够的货币才可以是给予认可;
l 执行机构和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将对补偿和安置工作进行监测;
l 弱势群体将得到特别援助,以确保它们更好地生活;
l 所有受影响人均有机会受益于该项目;
l 安置计划应结合县乡整体规划;
l 执行机构应提供充足和及时的资金,包括超过安置计划的预算部分。
5.2.1 永久占地补偿安置政策
(1)永久占用农村集体土地
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九条,对于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土地,应当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全额支付外,其他补偿费按照征地补偿规定的标准减半执行;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已经调剂相应的土地给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可以不予补偿。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临泉县除工业园区,城关镇,牛庄乡刘桥村、于老庄村、齐庄村,田桥乡蒋寨村、前王楼村、八里村、戴营村、大王庄村,单桥镇王楼村外其他地区,统一年产值标准为1500元/亩,土地补偿为7倍,安置补助为15倍。详细内容参见表5.2。
表 5.2 临泉县永久征地补偿标准
县(市、区)名称
区域编号
行政区范围
统一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合计(元/亩)
(元/亩)
倍数
标准(元/亩)
倍数
标准(元/亩)
临泉县
I
工业园区,城关镇,牛庄乡刘桥村、于老庄村、齐庄村,田桥乡蒋寨村、前王楼村、八里村、戴营村、大王庄村,单桥镇王楼村
1500
7
10500
15
22500
3300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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