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磨滩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村内环境卫生管理,增强管护责任,改变传统陋习,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责任人及责任监管
五 组 责 任 人: 苗显文 (村民小组长)
责任监管: 裴术斌 (党支部书记)
一 组 责 任 人: 苗国全 (村民小组长)
责任监管: 罗 全 (村委会主任)
三 组 责 任 人: 黄永东 (村民小组长)
责任监管: 刘成明 (村委会文书)
四 组 责 任 人: 何光轩 (村民小组长)
责任监管: 李 腾 (计生指导员)
二、保洁区域及保洁人员
五 组 保洁地段:批资桥—邓卓房前
保洁人员:裴生明
一 组 保洁地段:邓卓房前—苗志平鱼池
保洁人员:蒲 兵
三 组 保洁地段:苗光海包产田—裴中华涵洞
保洁人员:刘成华
四 组 保洁地段:裴中华涵洞—董代华堰塘
保洁人员:(暂未定)由社长负责
三、卫生管理及保洁事项
1、责任人职责
①.宣传职责: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增强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道德风尚。
②.教育职责:教育群众讲究卫生、摈弃陋习,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不乱倒污水。要求农户在屋后自建垃圾填埋坑,牲畜必须拴(圈)养。
③.引导职责:引导村民卫生意识,规范村民卫生行为,促进卫生治理效果。确保农户院坝干净、整洁,无悬挂、张贴物。室内摆放整齐,厨房、厕所干净卫生。做到垃圾随有随清,并及时投放在指定的垃圾池内。
④.督促职责:对辖区公路沿线路面、水沟、目击范围内卫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路面干净,水沟畅通,目击范围内无白色垃圾。
2、保洁员职责
①.保洁时间:每天上午8点钟前对公路沿线进行保洁。
②.保洁范围:公路沿线路面、水沟、无人居住的院坝、目击范围内田间地头。
③.保洁质量:做到公路沿线路面干净无杂物、水沟畅通无杂草、电杆木桩上无张贴及悬挂物、沿线目击范围内无白色垃圾。
3、监管人职责
①.协助职责:对辖区卫生进行监管,协助责任人保证区域卫生达标。
②.督促职责:经常性组织辖区卫生责任人进行保洁质量检查,不定期组织辖区责任人交叉参观,取长补短。
③.引领职责:与小区责任共同谋划、共商策略,起到“指南针”的作用和“助推剂”的功效,确保治理效果。
④.汇报职责:定期向村两委汇报保洁成效。
四、保洁奖惩及责任考核
1.“比较性奖惩”。村上不定时对各村民小组环境卫生进行经常性检查,与各村民小组保洁质量进行综合比较。对保洁质量差的扣保洁员现金5元/次,对保洁质量好的奖保洁员现金5元/次。
2.“达标性奖惩”。村上定时组织人员对每个村民小组进行环境卫生治理情况检查,对保洁质量达标的,给予保洁员鼓励奖/次。不达标的扣保洁员现金10元/次。
3.“检查性奖惩”。县乡组织环境卫生检查时,达标的给予保洁员鼓励奖/次,给予责任人加分表扬0.5分/次,不达标的扣保洁员现金50元/次,给予责任人扣分处置0.5分/次。被乡上通报批评的,扣现金200元/次。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改换保洁人员,并给予责任人扣分处置1分/次。责任监管人在村社干部会上做检讨。
以上制度由村两委讨论提议,村民会议审议通过。请各相关人员严格执行,望全体村民积极支持、自觉维护、共同监督。
本制度从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起施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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