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抓保障 强基础 抓重点 促发展
——井坡司法所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我所牢固树立“强法制意识,建法治井坡”思想,坚持“小事化作大事干,缓事当作急事办,易事换作难事抓,好事当作坏事想,虚事都作正事上,细事变作精事创”的工作理念,围绕“五化运行机制”(即:规范建设正规化、安置帮教系统化、普法宣传多元化、矛纠排调网络化、法律服务制度化),创新工作模式,加大工作力度,为井坡经济社会更加繁荣进步创造了和谐健康宽松的法制环境。
一、2010年工作情况
(一)做好两个争取,在强化工作保障上倾心致力、尽职尽责。
一是争取氛围支持,站在三个高度,强化司法工作意识。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司法工作的指示精神,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政局稳定和推动全乡经济发展的三个高度,来认识司法工作,落实司法工作,推进司法工作。切实把司法工作上升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放在了心上,抓在了手上,落实在了行动上,坚定不移的强化全民法制意识,毫不动摇的巩固司法工作地位,通过多方位、多角度的渗透、宣传、教育,使全乡干群的司法工作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了“人人参战、全民皆兵”的浓厚氛围,为我所开展工作夯实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是争取领导重视,做到三个坚持,优化司法工作环境。坚持工作重心向司法倾斜。在年初制定《井坡乡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时,着重将司法工作在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建设重点、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完善了工作机制,强化了工作保障。5月13日,召开全乡经济工作会议时,党委书记陈建兴强调:“要坚持把司法工作置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研究,放在提升和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来谋划,将司法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基层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党委领导,部门参与、社会各界支持、各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坚持人力配置向司法倾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和措施,用政策导向将力量引向司法,用倾斜措施把力量留在司法,用长效机制把力量拴在司法,实现了司法效能最大化。同时,对司法干部实行经济待遇优、受奖比例高的工作机制,优先落实司法经费和奖励措施,激励司法干部扎根司法,干事创业。坚持经费保障向司法倾斜。为保障司法工作“有钱办事”,乡财政按足额标准保障司法工作的日常办公、硬件设施、调处办案等所需经费。同时,将基础设施建设、普法经费、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奖励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保障,专款专用。
(二)强化两个网络,在强化工作基础上突出重点、标本兼治。
一是强化法制宣传网络,在“治本”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多吃普法苦,少受办案累”的思想,组建了16支由乡挂村包组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的法制宣传队伍,在负责收集治安信息的同时,结合各阶段司法工作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建设“法治井坡”这一主题, 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标牌、横幅、挂图、讲座、进村入户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了村级、教师、机关的普法骨干,提高了他们的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为提高法制宣传实效,让中小学生把农村实用法制宣传资料带回给家长,发放《致全乡人民的一封信》和“带法回家”宣传资料5000余份,张贴标语600多条,使法制教育走进家庭,数千名家长受到了法制教育,营造了建设“法治井坡”的浓厚气氛。
二是强化纠纷排调网络,在“治标”上见成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新时期人民调解方针,构筑和完善大调解格局,充分整合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资源,组建由劳动站、派出所、乡妇联、乡医院、驻片法庭及学校等部门为成员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领导小组。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和1-2名调解员,负责参与涉及本单位、本行业的纠纷调解工作,并负责非诉调解和诉讼调解的“点对点”对接。明确乡、村(单位)、组三级的职责,对于经过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或其它方式调解无效并有可能激化的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或其它法律途径解决,形成了各单位“通力合作,多元互动”的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格局。在具体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坚持合法、合情、合理的原则,采取“先快后稳再调处”的方法,即:闻纠而动,赶赴现场快;及时教育,稳定情绪快;及时切入,调处纠纷快。今年,已调处纠纷121起,化解矛盾激化12起,全乡无一起集体上访事件发生,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三)抓好三项工作,在强化工作重点上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一是抓重点,努力提升依法治理水平。突出抓好干部的学法用法,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井坡乡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质量。通过强化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课教师培训、考核工作,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警校共建等活动,全力营造浓郁的校园法制氛围。半年来,结合各类活动上法制课4场次,提高了学生的学法热情和守法自觉性。
二是抓排查,大力打造和谐法治环境。一方面积极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坚持村每周、乡每月定期排查的基础上,围绕重点部位、重要时期,先后组织开展了“两节”、“两会”等七次民间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同时,全面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按照“设施、程序、协议”三规范的标准,对各调委会进行了全面充实和规范。另一方面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对2004年以来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再排查,全面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监外执行人员的底数和各种基础信息,进一步强化各项帮教措施,做到不脱管、不漏管。目前,全乡2004年以来共有释解人员37名,帮教率100%,监外执行人员8名,己列入社区矫正对象。
(三)抓服务,强力推进法治井坡建设。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在开展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同时,整合资源,壮大力量,充分发挥法律特长人员的作用,引导其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工作,至力于形成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同时,以规范管理、巩固提高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与16个行政村、3个企业、2所学校签定了法律服务协议书,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
二、下年度工作打算
(一)积极拓展矛盾纠纷调解领域,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一是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三位一体”调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二是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范围。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调研组,以学校、企业等行业、区域作为重点,建立调委会,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三是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水平。继续加强培训,提高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拓展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延伸法律服务“三农”领域,积极做好拆迁安置失地农民、土地征用补偿、农民工外出打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农事项及重点项目建设的法律咨询和诉讼、非诉等法律服务,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依法维权。 二是健全法律服务“三农”的绿色通道。积极为乡、村(单位)、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向全乡中小学生发放警民联系卡及与乡团委、妇联等有关单位联合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选配联络员等形式,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范围,积极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
(三)积极拓展法制宣传领域,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一是努力营造“大普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有效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平台,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指导协调、各行各业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加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以“法律六进”为主线,抓好“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12.4”法制宣传等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社会影响力。二是不断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作用,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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