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县级农用地分等
为拓清农用地资源和资产家底,建立城乡统一土地市场,运用市场机制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更好的满足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需要,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1]。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84号)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鲁国土资发[2003]222号文件的要求,山东省农用地分等工作按照“外业分县实施,内业整体进行”的总体思路,各地相继展开。
郯城县农用地分等资料收集及外业补充调查工作,2004年2月开始准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调查队伍,落实调查经费,对调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项目于2004年3月1日正式启动,经过一个月的紧张工作,全面完成调查任务,并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将成果整理上报。
2 主要技术依据
2.1 TD/T 1004-2003 《农用地分等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2.2 《山东省农用地分等技术手册》(以下简称《技术手册》);
3 基年数据
根据《技术手册》的要求,本次调查所使用的基年数据为2002年底的变更上报数据。其中包括2个检核条件:第一,各行政村控制面积之和等于2002年变更上报的辖区面积;第二,各行政村耕地面积之和等于2002年辖区变更上报耕地面积。当现状面积与上报面积不一致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平差。
4 关于规划耕地
根据《技术手册》的规定,本次农用地分等规划耕地只包括:土地开发规划耕地面积;土地复垦规划耕地面积。规划耕地需落实到地块,用红线标绘到2002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关于规划耕地,目前,各县(市)有三块资料:一是1996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资料;二是2002年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资料;三是2003年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资料。1996年的规划耕地资料是历史资料缺乏现势性;2003年的规划耕地资料“水分”较大,难以落实到图斑;通过研究分析,可操作性较强的是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郯城县的做法是:以2002年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规划耕地为基数,参考另外两块资料,剔除不合理因素,使规划耕地地块实地、图、表相一致,建立相互对应关系。
5 资料收集与整理
5.1 资料收集
农用地分等资料收集,应围绕上报成果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县域资料收集主要有:
(1)土地利用现状资料;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
(3)农用地自然条件资料,包括:
①土壤资料;②水文资料;③地形地貌资料;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料;⑤气象资料等;
(4)统计资料。
5.2 资料整理
(1)资料分类:根据收集资料不同的使用类型进行整理分类。一类为满足编制农用地评价因素分布图资料;另一类为辅助检核外业补充调查资料。
(2)资料核实:通过资料核实,使收集资料计量单位统一,无显著异常,剔除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极值。
(3)资料分析:研究分析农用地分等与土壤普查成果的继承和拓展关系,分析各种统计数据的来源及适用范围。通过资料分析,初步掌握辖区内农用地的分布及土地利用状况、土地经济状况
(怎样搞好县级农用地分等资料收集及外业补充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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