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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修改加案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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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2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自1996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持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3学习的目的1、充分了解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2、掌握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4一、行政处罚概述(一)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征1、行政处罚的概念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

2、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惩罚措施。52、行政处罚的特征(1)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3)行政处罚的直接目的惩罚违法,并以此方式教育当事人和其他行政相对人遵守相关行政法律规范6(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行政处罚法定原则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法定权限内依据法定程序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具体要求:一

3、是行政处罚的主体法定二是行政处罚的依据法定三是行政处罚的程序法定72、行政处罚公正、公开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首先公正是指行政处罚应当具有公正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二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行政处罚应当适当。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8公开是指行政处罚应当公开。1、设定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要公布;2、依法给予违法者的处罚要公开。主要表现在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要表明自己的身份;在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要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和依据,必须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当事人要求听证时必须举行听证,听证原

4、则上要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公开送达等等。93、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要注意说服教育,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实现制裁与教育双重功能。104、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原则行政处罚法还赋予当事人九种程序性权利:1、知情权;2、陈述权申辩权(第六条);3、听证申请权;4、申请回避权;5、申请行政复议权;6、提起行政诉讼权;7、行政赔偿请求权等。11(三)行政处罚的基本要求1、主体合法(1)依法成立;(2)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3)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认;(4)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行政处罚权,并能独立承担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行政执法机

5、关的内设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122、事实清楚事实清楚,是指行政处罚案件的违法事实认定必须具体、准确、符合客观事实。主要是:违法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及违法单位和个人应负的责任,以及产生违法行为的主客观因素等。133、证据确凿(1)据以定案处罚的每一个证据都是查证属实的;(2)据以定案处罚的证据与认定的事实之间有着客观联系,不牵强附会;(3)证据之间、证据与认定事实之间一致,案件的证据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使得出的结论确实无疑,足以排除其他的可能性;(4)认定的每一个违法事实有相应的一定量的证据予以证明,该收集的证据均已收集在案。144、定性准确定性准确,是指在事实清楚、证

6、据确凿的基础上,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事实性质认定准确无疑。155、处罚恰当(1)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事实为依据,处罚宽严要适当;(2)处罚要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避免孰重孰轻;(3)处罚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要达到教育违法者和其他人员,起到法律警示作用;(4)执法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处罚。166、程序合法程序合法,是指行政处罚案件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办理,使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调查、审理、处罚等各种环节都必须符合法定的规定程序。17二、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

7、、行政拘留7、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18三、行政处罚设定权限1、法律的设定权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行政法规的设定权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193、地方性法规设定权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4、规章的设定权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5、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20四、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1、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受委托组织3、受委托组织(受委托组织是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4、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处罚法16条目前,

8、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疏附县等21五、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行政处罚的管辖是指享有国家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之间处罚行政违法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处罚管辖的类别和形式(一)职能管辖(以职权法定为原则)(二)地域管辖(以违法行为发生地行政机关管辖为原则)(三)级别管辖(四)移送管辖:中办发【2011】8号文对“两法衔接”又做出明确规定,“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得以罚代刑。(五)指定管辖22六、行政处罚适用1、过罚相适应2、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3、一事不再罚一事不再罚是指行政相对人的同

9、一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应当注意三种情况:一是同一事实和理由不能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二是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一个法律规范,可由两个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只能由其中一个行政机关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三是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依法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给予罚款的,如果一个行政机关给予了罚款,其他行政机关就不得再次实施罚款。234、行政处罚不得以罚代刑原则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关于案件移交后面重点讲)5、从轻、减轻规则: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10、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6、不予处罚和免于处罚规则:(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7、时效规则(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8、单处和并处24七、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等(一)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对案情简单清楚,处罚较轻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给予处罚所采用的程序。25l、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必

11、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第二,案情简单、违法事实确凿。第三,有法定依据。262、简易(当场)处罚程序步骤第一,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第二,口头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第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第四,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五,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第六,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第七,告知当场处罚程序的法律救济。27(二)般程序一般程序又称普通处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所遵循的最基本的程序。一般程序适用于除依据简易程序作出

12、的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案件。虽然属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但行政机关认为不以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为好。281、立案行政处罚程序中的立案,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告、检举或本机关在例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况或重大违法嫌疑情况,认为有调查处理必要的,决定进行查处活动。行政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材料或来访的接受还不是立案活动,只有在对这些材料审查以后作出调查的决定才是立案。立案包括:受理、呈报、立案决定、指定办案人292、调查取证取证程序:第一,调查取证的基本原则:全面、客观、公正。第二,调查取证的方法和手段。主要有行政检查、抽样取证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第三,行政处罚证据的种类:书证、物

13、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调查程序:(1)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表明身份;(2)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3)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4制作笔录。包括询问证人笔录、讯问当事人笔录、勘验笔录他现场笔录等30检查程序:实地检查、书面检查、抽样检查、特别检查证据保全程序:(1)执法人员向本机关负责人提出保全意见(2)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保全(3)登记保证(4)作出处理决定,时限是7日,7日内对需要查封扣押的物品应作出查封扣押决定,应当返还的作出返还决定314、告知当事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

14、事实、理由和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告知听证权(对公民500元以上、其它法人组织20000元以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注意应完全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时限325、听证程序1、听证的概念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之前以特定方式听取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允许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与执法人员进行质证的程序。听证除上述情况外:本案的调查人员如果拒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或者在听证过程中违反听证纪律情节严重而被听证主持人勒令退场的,由听证主持人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条件:行政机关拟作出三类重大的行政处罚决定。即: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15、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4)当事人提出要求时限:当事人应当在听证告知书送达的当日起3日内向听证组织机关提书面出举行听证的要求:当事人是否放弃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应当以当事人的行为为准,而不能以当事人的口头表示为准。听证的进行:听证开始、听证调查、双方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形成听证笔录,签名。336、行政处罚决定通过以下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对调查结果和初步处罚意见审查以后,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分别作出如下决定:(1)行政处罚决定。(2)不予行政处罚决定。(3)撤销案件决定。(4)移送决定。34集体讨论的案件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16、政处罚决定的,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处罚,应当报经批准后决定。355、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数额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处罚,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中写明。366、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送达是指行政处罚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交给当事人的行为。法律文书非经送达不能生效。行政处罚法对经

17、过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规定了两类,即当场送达和7日内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37送达方式(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委托送达;(4)邮寄送达;(5)转交送达:(6)公告送达60日()。38八、行政处罚执行程序行政执法程序履行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原则;2、行政处罚决定不因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3、罚款决定机关与罚款收缴机构相分离的原则(不能自行收缴罚款)39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措施强制当事人履行罚款决定:(1)当事人没有向行政机关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或者虽然向行政机关提些了申请但没

18、有得到行政机关的批准;(2)罚款决定未被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停止执行的;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没有停止执行的;法律没有规定因复议或行政诉讼需要停止执行的。40十、行政执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一)步骤缺失1、未向行政相对人表明行政执法身份,未亮证执法。2、复制证据未核对、确认。复制证据没有盖章或者写明出处。3、未对被处罚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进行提取。4、未在立案时确定案件主办人,立案签批程序不规范。5、调查询问笔录制作不规范,未在询问笔录中体现回避问题。6、现场勘验或者现场检查记录不规范。(二)顺序颠倒1、先调查后立案。2、先核准后审核。3、先签发后告知。41(三)期限违法1、执法人员对期间的起止

19、时间计算错误。2、针对当事人主动要求尽早作出处罚决定。3、执法人员只为加强办案效率,而忽视执法程序。4、未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或者虽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但3日时限未达到。5、先行登记保存未依法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先行保存登记未经批准。42(四)有形无实1、行政处罚告知内容错误、不完整。2、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没有集体讨论或者案件讨论形式化。3、调查人员与核审人员合一。4、对自由裁量权的运用未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进行定性。5、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未依法组织听证。6听证程序不规范。43(五)证据不全1、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据不全。2、证据不能相互印证。3、证据单一、不充分。(六)

20、执法依据不准确1、没有把握准确法律的效力区别。2、没有注意法律、法规更替。44(七)救济程序不规范1、法律救济途径告知错误。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的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2、法律救济期限告知错误。行政复议法对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60日,单行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60日的从其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不服处罚决定直接起诉的期限是3个月。不服处罚经过行政复议的,则起诉期限为15日。3、未具体告知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名称。45(八)送达期限和方式错误1、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未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7日内送达。2、

21、送达回证制作不规范。3、存在一人送达的问题。4、对拒绝签收的,未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所在单位代表或者见证人到场。46(九)案卷不规范1、案卷装订不规范。2、文书格式不规范。3、案卷标题不规范。4、卷宗材料不规范。(十)其它问题1、执行罚缴分离不到位,未按照罚缴分离的原则收缴罚款,有个别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未依法告知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2、未按照行政职权的划分依法行政。3、主体确认不清楚。4、行政强制措施的运用无法律依据。5、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不规范。47十二、法律责任责任行政赔偿民事责任行政处分刑事责任48一、查封、扣押的实施主体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

22、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这条规定明确了查封、扣押的实施主体。二、查封、扣押的范围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这条规定明确了查封、扣押的对象和范围。十三、行政强制法实施后应注意的问题49行政强制法实施后应注意的问题三、查封、扣押决定书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23、。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这条规定明确了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程序,以及在实施查封、扣押的过程中负有制作并当场交付决定书和清单的义务。50行政强制法实施后应注意的问题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

24、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51(一)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中催告的概念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中的催告,指行政相对人在不履行行政决定时,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通过书面形式向行政相对人发出催告通知,告知其在一定期限内以一定方式履行行政决定,并就其经催告仍不履行行政决

25、定的法律后果作出警告的行为。行政强制法中关于催告程序的规定52行政强制法中关于催告程序的规定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催告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该期限是催告书新设的一个期限,不宜过长,但应保证能督促相对人履行义务,且不至于使相对人实施违法行为影响执行为宜。(二)履行义务的方式;催告书应当告知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的合理方式。(三)涉及金钱义务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催告书应当载明相对人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具体时间、方式及向何机关何职能部门请求救济进行陈述和申辩等事项。53案例某县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浪漫歌舞厅有人以陪歌、陪舞为名从事

26、色情活动,受到行政处罚。当地公安机关为了净化社会环境,加大打击力度,要求全县歌舞娱乐业停业一周进行整顿,这一做法正确吗?为什么?不正确。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行政处罚必须有行政违法这个前提。本案中,公安机关不分违法与否,一律停业整顿,实际上是“一家有病、给多家吃药”,侵害了同类企业的合法权益。54案例张某酒后闹事,无端的殴打一过路妇女,造成这一妇女轻微伤,住院七天,花去医药费830元。张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处以五天行政拘留。问,在这种情况下受伤妇女可否让张某承担医药费?为什么?答:受伤妇女的医药费应由张某承担。因为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

27、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55案例某省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在解决机动车超载的执法检查活动中,个别行政执法人员,让运煤的车主先交一个月的超载罚款,理由是,免得天天停车检查、交罚款费事,当地群众称之为“罚款买月票”。这种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这是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纠正、预防行政违法,维护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是实施行政处罚的目的,如果当事人交了罚款,可以“买到违法权”,就背离实施行政处罚的根本目的。56案例某大学礼堂,经常向外租用,在墙上贴了一张告示,自行规定,“本礼堂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元”。这一告示合法

28、吗,为什么?答:这个告示是不合法的。因为行政处罚法规定,只有规章以上的规范性文件才有权设定行政处罚,学校不具有规章制定权,凭一张告示规定“吸烟罚款”没有法律效力。57案例某县广播电视局的执法人员对盗接广播电视信号的李某实施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下达以后,李某拒不执行,于是执法人员向局领导汇报,请示派两个人到李家把电视机抱走抵顶罚款,这个建议是否可行,理由是什么?答:按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广播电视局没有强制执行权,因此,广播电视局执法人员的建议不可行。李某不执行广播电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没有法定依据,自己强制执行属于行政违法。58案例今年2月,某市食品药

29、品监管部门到红雨饭店进行卫生检查时,执法人员以卫生达不到标准的违法事实,要给予800元的罚款,饭店的老板说,“能不能把文件给我们看看,或说说”,执法人员很蛮横地说,“非得叫这个真吗”?饭店老板经过斟酌,还是交了罚款。你认为,在这个案例中执法人员有哪些不当的地方,饭店老板该怎么办?答:执法人员不当之处有两点:一是不说明实施处罚依据的文件及其条款属于程序违法;二是态度蛮横。饭店的老板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9案例某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说本市某餐厅使用已变质的食用油,引起食物中毒事故。接到报案后,卫生监督所派杨某前往该餐厅进行调查。杨某到餐厅后进行调

30、查制作现场调查笔录,并向当事人宣读,核对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字,卫生监督所根据杨某调查的证据,根据食品卫生法对该餐厅给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餐厅负责人,请指出上述行政处罚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60答:(1)调查应2人以上: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证据不完备。作出处罚决定不能单凭现场调查笔录就可以作出处罚决定,既然引起食物中毒事故,还应当对该餐厅所使用的食用油进行化验,应把化验结果也作为重要证据之一。(3)缺少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程序。根据处罚法的规定,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4)缺少告知听证的程序。根据处罚法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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