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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同性爱情的思考
婚姻法是保护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婚姻的,但是在世界上,有另一种特殊现象,就是同性爱情和同性婚姻,它们隐藏在社会的角落,不敢公之于众。在心理与生活这门课程里面,关于爱情的定义是一对男女基于各自内心形成的对对方真挚的仰慕,并且双方都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最强烈最纯洁的感情,既然爱情的前提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也就是异性,那同性之间的爱是爱情吗?
有一段时间我超喜欢看耽美小说(BL小说)的,那时候是因为看了一部泰国的同性电影《爱在暹逻》,它讲述了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男孩之间的感情经历,影片中,Mew和Tong小时候是邻居也是同校的好朋友,长大后两人相爱了,但Tong为了不让母亲伤心最终和Mew分手了,尽管他们还是彼此相爱。最后的旁白打出“用Mew的话说,如果真的爱一个人,怎能不害怕和他分离,而我们必须接受现实。于是,长大了,寂寞就是没有了爱,比没有朋友更寂寞。即使短暂也会刻骨铭心。”看到这个结局让我不胜唏嘘,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生活中这种例子数不胜数。为了抚慰我受伤的小小心灵,只有在小说世界中寻找慰藉了,在那里才有完美圆满的结局。后来又看了一部台湾的同性电影《17岁的天空》,终于是美满结局了,我激动的一连看了十几遍啊。
其实同性恋问题一直是全世界范围内存在广泛争论的现象。各种文化都曾斥责和反对过这种行为。西方社会也一度因为爱滋病对同性恋产生过恐慌。但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理解,人们已经开始慢慢接受了这些人,使他们有了更多的空间,也衍生出了自己的文化。
先来看看同性恋的相关历史和文化吧。百度百科把同性恋定义一种性别认同模式。那些对同性产生爱情、性欲或恋慕的人,称为同性恋者。同性恋有时也用来描述同性性行为,而不管参与者的性取向如何。著名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说,每个人或多或少可能也有同性爱的倾向。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同性恋的由来。到了现代,同性恋一词被提出,这一团体逐渐被大众关注,而现代社会同性恋的比例也越来越高。
同性恋(homosexuality)是由一名德国医生Benkert于1869年创造的(Plummer,1984)。这个词描述的是,对异性人士不能做出性反应,却被自己同性别的人所吸引。
今天,同性恋,异性恋和双性恋,被认为是不同类型的“性倾向”,其定义是:“持久的对某一特定性别成员在性爱,感情或幻觉上的吸引”;因此,同性恋指的是“对自身性别成员基本的或绝对的吸引”。
在Benkert创造这个医学名词之前,同性性行为被基督教会谴责为罪恶,并在一些欧洲国家,包括英国,被定为违法。在某些情况下,男人会因为介入同性性行为受到监禁,比如一百年前英国的奥斯卡·王尔德的著名案例。西方人关于同性性行为有罪的信念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二世纪。耶鲁大学著名的历史学家Boswell发现,同性恋者“在大多数欧洲国家的许多层次的社会中是杰出的,有影响的和受到尊重的,并在那个时代的文化遗产中留下永恒的印记,无论是宗教方面还是在世俗社会。”但是,大约从十二世纪后半叶开始,比较恶毒的敌意出现在通俗文学中,并最终传播到神学和法律文献中。十三和十四世纪是一个对任何异端都不宽容的时代,包括十字军东征讨伐非基督徒,对犹太人的排斥,和对被怀疑为危险分子的人们日益严重的肆意镇压。Boswell注意到,这种不宽容的表现影响了随后数个世纪的欧洲社会。福柯在他的「性史」中追溯了,伴随着工业革命中日益增强的世俗社会的政府和医学专业的权威,对同性恋的谴责从宗教转移到世俗社会和医学专业。
在十九世纪末期,在欧洲和美国,作为这种历史势力会聚的结果,同性性倾向被认为是一种医学上的诊断单位,同时也被当做是罪恶的和违法的行为。然而,在二十世纪初期,那些在性爱和感情上对其同性产生吸引的男人和女人们在城市地区组成益友网络和聚会地点。在如纽约这样的城市,这些聚会地点在那些本世纪二十年代性解放的一代人中是广为知晓的和经常光顾的。在本世纪三十年代著名的社会压制下,随着法律的颁布和警察的镇压,这个时期社会对同性吸引的接受宣告结束。经济压迫迫使许多男人失去工作,从而复苏了对异性恋阳刚之气的强调,这可能是再次出现对同性恋不宽容的一个原因。
本世纪二十年代,在德国,一个同性爱运动产生了,并有一个图书馆和中心在柏林建立。 1939年,纳粹摧毁了这个中心,焚烧了那个图书馆。随后不久,这个政府颁布法律禁止同性性行为,数以千计的同性恋者被监禁并死在集中营中。佛洛伊德这个时期逃离德国,在伦敦避难。在二十年代,他曾在一份请愿书上签名,支持同性爱运动,并在一封著名的信中写道,虽然同性恋对社会没有什么好处,但是这也不是什么精神病意义上的病理现象。
第二次世界大战将男人与男人和女人与女人以前所未有的数目聚集在一起。在美国,结果是对武装部队中所谓的同性恋者的清洗,一直延续到战争结束以后,并在五十年代参议员 JosephMcCarthy反同性恋和反共产主义运动中被进一步扩大化。在这种社会气氛中,AlfredKinsey和他的助手在美国发表了他们对性行为进行科学研究的第一个报告,发现为数众多的男人经历过同性性行为。其随后的研究发现,这些经验在女人中也发生。这些研究资料受到严厉批评,但是却给当时洛杉矶、旧金山和纽约的同性爱运动提供了支持。欧洲也有同性爱运动,包括阿姆斯特丹和哥本哈根的同性爱运动。同性爱报纸,杂志,私人俱乐部和公共场所聚会,开始责疑主导的同性性行为是疾病的观点。
但是,医生和精神病学家依然采用激素注射、休克疗法、阉割甚至脑科手术,试图治疗同性性吸引。精神分析专家声称,家庭病理引起性的偏离,比如同性恋,并且病人经常接受数年无效的治疗。第一个对同性恋作为精神疾病的经验性研究是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 EvelynHooker 在国家精神卫生研究所支持下开展的。她的研究于1955年在美国心理学会年会上做了报告,并于1957年发表。根据当时使用的最好的心理量表(罗夏墨迹测验,统觉测验,看图讲故事测验),并请到了出色的量表说明师对三十个同性恋男人进行了研究,并对照了三十个同样年龄、智商和教育情况的异性恋男人。这些男人中没有人在研究之前接受过心理治疗。结果是,量表的专业解释者不能把同性恋者和与其对照的异性恋者进行区别,而且专家给这些男人心理健康打的分数在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之间没有区别。因此,这一研究说明,同性恋并不作为一个疾病单元而存在,不能用心理测验进行区别,在心理健康的测量中同性恋并不显著。许多随后的经验性研究支持这一结论,在性倾向和心理病理方面没有关系。
关于同性恋的成因,学术界主要有三种看法。一种认为是由生理因素造成的,这种同性恋称为素质性同性恋。第二种观点认为是由心理社会因素所致,这种同性恋称为境域性同性。最后一种是一些心理学家认为,人类的性倾向有双向发展的可能。同性恋的原因与异性恋的原因没有什么不同,两者同样都是有意义的生活方式,其差别只是选择对象的性别不同而已。第一种看法是以遗传因素、激素水平和大脑结构来考察同性恋问题。第二种观点包括精神分析的观点和行为主义观点。前者是出于生理因素,后者则通过心理社会因素。
精神分析学说认为,儿童期3~5岁是人类性心理发展过程中的关键阶段。这一时期幼儿对自己的异性生身亲长即父亲或母亲产生特殊强烈的依恋之情,特别是怀有本能的性欲渴求,同时伴随产生的是对同性生身亲长的敌对感。这就是恋父情结或恋母情结。在此阶段,双亲对儿童的性本能既不采取过分抑制,又不采取过分刺激的合理态度,儿童就会顺利通过这一阶段。相反,如果儿童在此期间心理遭受创伤,那么恋父情结或恋母情结就会潜藏在意识里,并继续影响个体的心理发育,最终在性成熟后发生相似的心理异常。行为主义特别重视的是伙伴关系、偶然的机遇以及特殊的经历。一个人在与异性交往中受挫,有过不愉快的经验,异性恋情感得不到正常的发展,而同时又受到同性的引诱,就会产生同性恋的倾向。比如童年时期的性别认同错误,家庭教育中性教育被忽视,或者被拒绝,或者被歪曲(异性化教育环境),乱伦行为等这些偶然的机会或者特殊的经历会改变一个人的性取向,形成同性恋。还有的人被情感与寂寞,欲望与焦虑所困惑,急欲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来摆脱感情孤独进入同性恋,学术上称其为“边缘同性恋者”。这部分人一般以学生为主,多是由假性同性恋者过渡而来。北大燕园博思心理咨询专家分析认为:有些人虽然其表现形式酷似同性恋,但从他们的生理或心理的需求看,只是一种过渡性的表性性“同性恋”。青少年学生在进入青春期后,敏感,叛逆,焦虑,同时渴望被了解。尤其是当社会风气如此开放的现在,很多人混淆了知交与情人的概念。他们在青春期感到彷徨因而选择了同性恋的生活方式,跨越了友情,出现互相拥抱、接吻、触摸,最后模仿同性恋的体交行为,来满足彼此爱与被爱的、躯体、生理、心理的需求。
有调查显示,中国同性恋者的人数可能高达3000万。据中文论坛门户网站ChinaBBS.com统计,全国较有影响的同性恋者网络论坛就超过50个,以提供各种论坛权威排名而著称的这家网站据此认为,全国同性恋网络社区的实际数量和网民队伍是非常可观的。
3000万,对于一个有着15亿人口的中国来说,只是一个小数字,然而,对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传统文化历史的国家而言,那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了。我在学校外面逛街时,偶尔也会遇到一对同性爱人,他们挽着手在大街上走,记得第一次看见时,我惊讶了好久,毕竟广州可不像上海、北京这些大都市那么开放啊。惊讶过后,我又是深深地佩服,这样公开的交往得多大的勇气才能做到啊。就这样看着他们慢慢走远,我却忍不住还要想,5年后,10年后,他们还会这样坚定地认定对方吗?他们会获得周围人的祝福吗?要知道,即使是欧美这些开放的国家,对同性恋的认可也不是一朝一夕就形成的,而是同性恋者及其支持者们经过无数次斗争一点一滴地争取到这些认可和尊重的。在中国,在这个传统思想还很根深蒂固的社会,对待同性恋的态度变化也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1997年,中国新《刑法》删除了过去被用于惩处某些同性恋性行为的流氓罪,这被认为是中国同性恋非刑事化的一个标志。
2001年4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把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实现了中国同性恋非病理化。这比美国同性恋非病理化晚了整整19年,比世界卫生组织把同性恋从“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名单上删除晚了7年。此前,同性恋被归类为性变态。
即使有了这样的发展,在很多人看来,同性恋依然是一种罪,一种病。就在今年的6月份,著名演员吕丽萍在微博上转发一篇某牧师在日志上以“羞耻”、“罪人”等词语描述同性恋者的文章,更写下“给力”二字给予支持,引起轩然大波。唉,连见多识广,在演艺世界中见遍人间百态的老戏骨吕丽萍都抱着这种想法,让我无比失望。你私底下反对鄙视就算了,你还要公开来说,也不想想自己一个公众人物讲这种话流传面有多广,影响有多大。
由此也可看出,老百姓们大多也是抱着这种想法的。闲着没事我就在琢磨,同志们相爱的心路历程。首先,同性恋有两种,一种是天生同性恋,一种是后天同性恋。天生同性恋者潜意识中就是喜欢同性的,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发现自己真正的性取向。有的人结婚后,才发现自己喜欢的是男人,而当他意识到这个事实的时候,也就是他遇到“真命天子”的时候。这时候就纠结了,一边是结婚多年的妻子,一边是真正爱的人,要怎么取舍呢?我觉得这妻子也挺悲催的,小三是男的,怎么比啊,大家软件硬件都不一样,都没个标准怎么一分高下啊?这边是新欢,那边是快过了保质期的“旧爱”,反正孩子也生了,离呗。就是没孩子的,情到浓时先在一起再说。如果走低调路线的话应该没有多少人会知道真相吧(估计没有哪个女人会在外面宣扬自己输给一个男人)。还有的人是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喜欢男人,也许从小就有这种意识了。这种人厉害啊,大多都是主动型的,他们从来都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伴侣,遇到喜欢的会主动出击。我曾经在网络上看过一个例子,两个男人是好朋友,其中一个男人每一次恋爱都以失败告终,其实是另一个男人耍了小手段,把那些女人弄走了,费尽心机终于抱得美男归。其实到现在我还没弄明白天生同性恋产生的原因,也许和基因或者激素有关吧。
后天同性恋,顾名思义,就是在后天的成长环境中形成的对同性的爱恋。分别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类:错误的心路历程。在成长过程中,有些父母因为不满意孩子的性别,有时会有意无意地将孩子当成另一种性别来装扮和引导,这样的孩子就会从小将自己朝异性认知上靠拢。如此日积月累,他的行为和思维特点就会和异性非常接近,从而不自觉地拿自己当异性。长大后,心态已经异性化的他们,就会对异性提不起性趣,对同性的兴致反而越来越高。这就是普通大众最熟悉的同性恋。
第二类:幼年时期的荒谬性经历。幼年时期是人们心地最为纯洁的时期,也是最容易受教育和受熏陶的人生阶段。这个阶段,在心理上留下的一切深深印记,直到成年都难以摆脱,并成为成年后性格、思维、观念等心理素质的主要源泉。如果这个时期受到了同性的亵渎或错误的引导,就会念念相续难以自拔,并很容易将错就错地以为“这就是性”。有此经历的人,即便不会立即成为同性恋,也会在其他同性恋诱导下轻而易举地走上同性恋迷途。
第三类:青春期发育中的意外。青春期是人类性器官集中发育并开花结果的关键时期,此时的人体生理变化犹如火山爆发,而心理感受也是欢乐、担忧、好奇、亢奋与自豪一股脑地并存,这个时期的男女对性的求知欲望最为强烈。如果这一时期,他们不慎接触到错误的性知识或结识错误的朋友,就会将他们对性的认识和体验导向错误的轨道。比如说,在这个世界上,同性恋正常论甚嚣尘上,不仅专家学者忙于正名,政客忙于推动,影视文学忙于讴歌,而且在学校教育中也被灌输要理解、同情和接受同性恋。在这样的环境里,青春期的男女就会觉得同性恋并不丑陋,相反有些人还觉得非常时尚和美好,于是有些人就会将同性恋当做一种时髦和品位去尝试与体验,有些人就这样成为双性恋或者同性恋。俗话说,多一条朋友多一条路,朋友就是人生的路,因为有了朋友我们的人生之路才会日益宽广和丰富。可是,什么样的朋友会引导你走上什么样的路,善朋友自然会导你向善,而恶朋友就是你走向恶路的最好向导。如果你有一些同性恋朋友,而且这些同性恋朋友又想引导和熏陶你,正值青春期且辨别力有限的你就会自觉不自觉地跟随他们一路同行,并最终走上同性恋之路。
第四类:性能量在情爱挫折面前的回转。有些人在从小到大的成长过程中,可能经历过一些极为痛苦而且难堪的性经历,从而不由自主地对所有异性都感到恐怖或讨厌。一般来说,长大以后,如果没有外界因缘的及时帮助和调理,这种恐怖和讨厌之情就会继续存在。可是,成年后的性能量闸门已经大开,在不敢或不愿通过异性来发泄的情况下,澎湃的性能量就有可能回旋转向并指向同性。
第五类:饥不择食的性发泄。生活在没有异性的地方,例如军队、监狱,产生了欲望,身边却没有异性,一些人便会选择身边的同性作为泄欲工具,并形成习惯,由性产生爱。
第六类:工业化社会的绝对服从和女权主义的影响。在工业化社会,由于社会化大生产和商业剧烈竞争的需要,对职业纪律的要求空前加强,使得人们不得不臣服于上级领导们的指令性要求,就像在极权社会被迫臣服于统治者一样。这种社会秩序,很容易泯灭男性的阳刚,使得男人们越来越温柔,越来越像女人一样。同时,伴随男女平等运动兴起,女权主义开始流行,女性争强好胜的竞争意识开始增强,在男人面前也普遍地不再温柔。就这样,男人越来越阴柔,而女人却越来越刚强,于是男女之间在性情上的配合度与吸引力便大大下降。再加上不少男人穿着打扮越来越花哨,不少女人却越来越倾向于中性化妆扮,这样从穿着打扮上男女的界限就越来越模糊。有些男子性情过度阴柔,有些男子则对女性的刚强越来越失望,这样他们对女人的性趣就会越来越低,其性趣就会越来越转向同性。反之,女人也一样,有不少女人性情刚猛,还有很多对男人们的阴柔开始失望,同样也会很容易出现性趣转向。
第七类:异常的生理变异。有些人生理发育不正常,也会导致同性恋行为的出现。比如长着两性生殖器的阴阳人,生殖系统不完善的男性,异性荷尔蒙异常的男女,等等。这样的人,要么性征微弱,要么异性化生理发育明显,从而不可避免地产生同性恋心理倾向。这样的人,很多可以通过现在的医学手段予以矫正。
不论是先天同性恋者还是后天同性恋者,他们所要承受的心理压力是无法想象的。自古有言,男为阳,女为阴,阴阳调和乃为天道,天道不可逆也。直到现在,中国公众对同性恋的理解并不充分,承受力也远没有达到,认为同性恋是某种程度上的心理缺陷,但“支持同性恋”却好像被西方国家说成世界潮流。这让大多数中国公众既不愿意公开反对同性恋,在内心又无法真正理解并支持,成为“沉默的大多数”。所以真正敢公开支持同性恋的人是极少数的,在外国还有高官政要开腔支持同性恋,在中国就别指望了。
同性恋者的心理健康状况十分令人担忧。因为受歧视,他们会产生孤独、压抑、痛苦等负面情绪甚至是自杀念头。同性恋者受到的心理压力最早是来自身边的亲朋好友,最为强烈的就是父母了。在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的情况下,中国子女受到的压力极大,他们必须结婚以传宗接代。这种传统的生育观无疑是一道紧箍咒,牢牢地套在他们头上,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在我国80%以上的同性恋者被迫选择结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间接地刺中了同性恋者的要害。但是这种行为只是把社会压力转嫁给了个体的婚姻家庭,其后果是,由于同性恋者很难履行婚姻的义务,如夫妻性爱等,这种婚姻使当事双方都痛苦不堪,甚至酿成悲剧。许多人对妻子隐瞒,在外与同性发生性行为,也就是所谓的婚后“双重生活”。
另处,由于得不到与异性恋者平等的社会保障和约束,我国同性伴侣的关系由于一直处于地下隐蔽状态,他们无法公开同性伴侣的身份,参加正常的社交活动。许多同性恋者过着封闭孤寂的生活,他们主要的困难并不是像那些以为同性恋是罪恶的、不道德的或病态的人想象的那样是来自内心自我否定的痛苦和压力,他们的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首先在于身为一名同性恋者,却无法向任何人表明自己的真实性倾向,不得不过双重生活;其次在于找不到理想的伴侣,尤其是生活在中小城市及农村的同性恋者。换言之,他们所感受到的压力主要不是来自内心,而是来自外部;不是来自痛苦的自责,而是来自对社会规范的恐惧。这类人当中产生严重的压抑和心理不适感,但其根源不在同性恋倾向本身,而在于因同性恋倾向导致的社会适应问题。 即与同性恋有关的心理问题,大多并非来自同性恋这一性取向本身,而是来自适应周围环境的困难。周围人群的误解、偏见、厌恶和仇视使他们无法表现真实的自我,只能作两面人。
同性恋者有自己的交往圈子和场所,包括网站、酒吧,在这些地方,他们才可以完全放松自己,展露自己的真性情。他们心里必定是十分委屈的,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却总是躲在社会的阴影中生活。为了自尊,必须深深地隐藏自己最大的秘密,不敢告诉亲戚朋友和家人,没有人能分享自己的快乐,分担自己的痛苦。如果遇到一个能够坚定地勇敢地和自己站在一起的人,那将是最大的幸运了。如果彼此还能得到父母的祝福,那更是天大的幸运了。吴幼娟女士是中国首位公开支持儿子同性恋的母亲,她的勇气值得我们敬佩。
虽然现实如此,但不可否认的是,同性之间还是有真正的爱情的,香港已故著名电影明星、歌手张国荣早年便已承认自己的同志身份,与唐鹤德的爱情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著名主持人蔡康永坦承了自己的性向,与自己的同性恋人George已爱情长跑多年。1996年,关锦鹏借纪录片《男生女相》首度公开了自己的同性恋身份,如今两人已相恋十几年,并得到家长的认可。
我认为 ,同性之间的爱情与异性之间的爱情本质并无不同,爱情是不分性别的。一样是心动,一样有着恋人之间的摩擦,如今有了异性爱情的心理学,什么时候会有同性爱情的心理学呢,为他们这条本就坎坷的道路指点迷津呢?
THAN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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