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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海关监管货物及其报关程序(理解为主、重点、综合实务题)
(本章中所有提到免证,都不包括进口许可证)
第一节报关程序概述
一、 监管货物的概述:
(一) 监管货物的含义:(所有)
(二) 监管货物的分类:
1、 一般进出口货物:单边进出口不再复出进口
2、 报税货物:保税加工货物和保税物流货物
3、 特定减免税货物:三定特征。特定企业(三种外资企业自用货物),特定用途(国内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科教用品项目、残疾人专用品项目)
4、 暂时进出境货物:特点是担保和原状出进境
5、 其他:如果通运货物、出料加工货物、修理货物、租赁货物等
(三) 监管期限:
1、一般进出口货物:申报到放行阶段
2、保税货物:进境到核销阶段
3、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境到监管期限满或纳税后解除监管阶段
4、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到复运出进境或者转为实际进出境阶段
5、其他:(略)
总结:分类是为了区别进出境阶段是否交税交证、以及放行后是否继续监管,与填单无关。
货物:(实际进出口/进口) (是) 实际进出口货物(解除监管) (是) 一般进出口货物
特定减免税货物
保税货物
暂准进出境货物
其他进出境货物
(否)
(否)
所有非实际进出境货物,一旦转为实际进出境货物,就要交证交税,如果减免税就要交证明并且继续监管,
二、报关程序的概述:
报关程序:按时间分为前期、进出境、后续阶段。
如果一般进出口则要交税、交证,不继续监管。
(一)前期阶段:……………………………………………………………………………………非一般进出口货物
1、保税货物中的加工贸易货物:合同备案,申领手册(电子或纸质)。
2、特定减免税货物:申领减免税证明。
3、暂准进出口货物中的展览品:申办“展览品进境备案”。
4、其他进出境货物中的出料加工:申办“出料加工备案”。
(二)进出境阶段 [该交税的交税、该交证的交证,否则须海关批准或有许可证明,即前期阶段
海关作业环节:审单、查验、征税、放行;
报关作业环节: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基本环节)
特税货物无征税阶段,放行后即进入后续阶段。
(三)后续阶段:
①保税货物:核销。
②特定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
③暂准进出境货物:销案。
④其他货物中的出料加工货物、修理货物、部分租赁货物:销案。
进出境货物类别和报关阶段
报关阶段
货物的类别
前期阶段
(进出境前办理相应的海关手续)
进出境阶段
(进出境时需要实际办理的海关基本手续的四个环节)
后续阶段
(进出境后需要继续办理才能结关的海关手续)
一般进出口货物
/
进出口申报
(海关决定是否受理申报)
配合查验(海关决定是否查验、决定查验的形式和查验方法)
缴纳税费
(海关决定征、减、缓、免税费)
提取或装运货物
(海关签印放行)
/
保税进出口货物
加工贸易备案和申领手册
核销
特定减免税货物
申领减免税证明
解除海关监管
暂准进出境货物
展览品进境备案
销案
出料加工等其他
“出料加工”备案
销案、
三、电子报关概述
(一)概念
法律效力:纸质与电子数据报关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特殊条件下可单独使用纸质单或电子单。
先交电子单,等收到电子报文后,打印纸单交单。
(二)电子通关系统
1、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海关报关自动化简称。实现监管、征税、统计三大海关业务一体化管理。
2、海关2000通关系统: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海关信息作业平台,外贸企业可在公司办理手续。海关用
3、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又称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简称电子口岸,或电子政府。企业用
第二节、一般进出口货物
一、概述
(一)概念
一般进出口货物:纳税、放行后,不再监管的货物 (针对监管方式而言)
一般贸 易 货物:即货物单边进口或出口的贸易。
一般贸易货物:正常报关纳税、交证则结关为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时提交减免税证明,则放行后进入监管阶段,此时为减免税货物;
(二)特征: (交证、纳税、放行即结关)
1、进出境环节缴纳进出口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即结关,不再监管。
(三)范围:判断是不是一般进出口货物,关键看是否实际进出口和是否放行后解除监管),而不在于它是否作价和交税
根据这点判断下列 ▲▲
① 不享受特定减免税或不准予保税的一般贸易货物;vc
② 转为实际进口的原保税货物
③ 转为实际出进口的原暂准进出境货物
④ 实际进出口货样广告品(不包括暂时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
⑤ 易货贸易、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 实际进出口
⑥ 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
⑦ 承包工程项目进出口货物;▲
⑧ 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
⑨ 随展览品进出境的小卖品、展卖品;
⑩ 不准予保税的寄售代销货物
11 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的样品;
⑿ 免费提供的进口货物:
a) 外商经贸活动中赠送的;
b) 外商经贸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 不作价
c) 我境外企业、机构向国内赠送的。
二、程序
四个环节: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 审单、查验、征税、放行
(一)进出口申报
1、申报步骤:准备申报单证、进口看货取样、申报
2、申报方式:终端申报、委托EDI申报、自行EDI申报、网上申报
3、申报地点:进口→进境地 /指运运申报(构成转关申报);
出口→出境地 /启运地申报(构成转关申报);
保税、特定减免税和暂准进出境转为实际进出口时,在货物所在地申报。
4、申报期限:
进口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节假日顺延:11日进境12日算起是26日。
出口货物: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进口集中申报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内申报。
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申报,变卖处理。不宜长期保存,提前处理。
(三个月的滞报、纳金0.5%。)
5、申报日期:收到“接受申报”报文或“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即申报日期并表示申报成功。
纸质报关,关员报关单上登记处理的日期,即为海关接受申报日期。
遭退单,则为再次申报被接受日; 核准改单、退单,为再次申报被接受日
6、 申报接受与现场交单:
收到“接受申报”报文或“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
10内打印纸质报关单,备齐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现场报关。
7、滞报日期与滞报金:起征日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的第15天始按天0.5%。(万分之五)计算。
(1日申报进境,15日之内为申报期限;16日开始计征)
核准撤单重报的,则计征日为撤单第15日开始计征(14天内必须重新申报);现场不交单造成的被撤单重报不在此列。
起征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计算到元;50元起征。
公式:滞报金 = 完税价格 * 0.5%。* 滞报天数
8、申报单证:分为主要单证、 随附单证(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
主要单证:报关单
基本单证: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如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特殊单证:核销单、原产地证、许可证件、加工手册(纸质和电子)、减免税证明、担保文件等。
预备单证:贸易合同、信用证、进出口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等。
9、进口看货取样问题:
海关核准并监管,海关开具取样记录与清单,关员与取样人同时签字确认。
法检货物,尚须取得检验检疫许可证明。常常因确定品名、规格、型号、归类等。
10、修改或撤销申报情形: (属海关行政许可)▲
① 计算机、网络系统等原因导致申报错误的
② 放行后,由于配载、装运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退关需要换船的
③ 报关员操作或书写失误,但未对管制政策、税费征收、统计指标造成影响的
④ 按照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定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的
⑤ 装载、运输、存储时因短溢装、不可抗力造成的短损而与申报不符的。
注意:海关已决定布控、查验的进出口货物,不得修改。
改单或撤单再重报时需要变更、补办许可证件的,应当补办提交。
(二)配合查验
1、查验内容:货物的性质、价格、数量、原产地和货物状况是否与报关单相符
2、查验地点:一般在监管区内进行。特殊情况下,海关申请核准可派员到监管区以外查验。
3、查验时间: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允许例外。书面会通知。
4、查验方法:彻底查验和抽查;人工查验和设备查验
5、配合查验责任:搬移,开拆重封,回答询问,提供单证,收取海关取样清单,签字确认“海关货物查验记录单”
6、复验:同一官员不得参与复验
① 对货物形状需作进一步确认的
② 涉嫌走私违规的
③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
7、径行开验:必须有监管场所经营人或者运输工具负责人到场。
① 涉嫌违规走私的
② 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未到场
8、货物损坏赔偿
*仅限于查验过程中,由于关员责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根据被损货物及其部件的受损程度确定,或者根据修理费确定。事后发现货物有损的,不负责赔偿,必须查验现场提出。
*不属于海关赔偿范围:
① 由于货物性质在海关查验的正常时间内(含扣留时间内)造成的损失(如易腐易失效货物);
② 海关正常查验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损;
③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④ 在海关查验之前或之后发生的损失。
⑤ 查验前和查验后发生的损害。
(三)缴纳税费: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行缴纳税费;收到缴款成功信息,即可申请放行。(也可电子支付)
(四)提取或装运货物
1、海关放行:结束并离开海关进出境现场监管。
结 关:办结所有的海关手续,海关不再监管。
放行 ≠ 结关
放行分为结关式放行和非结关式放行
2、放行的做法:在缴纳税费或提供担保后,海关在进口提货凭证(提单、提运单、运单)或出口装货凭证(站场收据、装货单、运单)签盖“海关放行章”。然后凭以从/在海关监管仓库提货或办理装运。必要时向海关申请出具报关单证明联。
“无纸通关”现场放行后,“海关放行”报文艺版同时发送给监管仓库和收发货人,收发货人打印出来,凭以转运或提货。
3、常见报关单证明联:
① 收 / 付汇证明:海关在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上签名、加盖海关“验讫章”。签发后同时向银行和外管局发送电子数据。
② 出口收汇核销单:海关在外管局签发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上签名、加盖海关“单证章”。发货人凭报关单收汇证明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办理核销。
③ 出口退税证明:即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签名加盖海关“验讫章”)。同时发送电子数据国税局。
④ 进口货物证明书:针对摩托车、汽车等运输工具,凭以申领牌照。签发后,通过总署发送电子数
国家交通管理部门。
*、货物结关后海关不再监管。一般进出口货物现场放行即结关。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部分其他进出口货物现场放行后,仍需后续管理。
第三节、保税加工货物
一、概述
(一)定义:
1、加工贸易:料件从境外进口、在境内加工装配后、成品运外境外的贸易。即“两头在外”,但不等于保税物流货物和暂准进出境货物。
2、加工贸易的形式: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3、加工贸易单位:任何外贸单位,只要合同备案,满足上述要求均可。常表现为:
加工工厂:
保税工厂:专门从事保税加工的工厂,常在成立之初,就选择在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区域内。
保税集团:同一关区内,由一个外贸经营公司牵头,组织若干个加工企业联合起来对料件进行多层次、多工序的连续加工。它们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
4、加工贸易组织结构:(二者有时统一有时不统一)
经营企业:对外签订保税加工贸易并负责料件进口和成品出口的单位。
加工企业:将料件进行加工的生产企业。
我国对于这两者都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并在二者不统一的条件下的加工贸易,择低管理加工贸易。
5、保税加工货物:加工贸易的保税货物。经海关核准进境时不办理纳税手续、境内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产成品、半成品。
(二)保税加工货物的特征:
1、备案保税:备案方可保税,备案必保税。(此为保税前提)
备案原则:
① 合法经营:资格合格、有经营许可、料件不属禁止范围(如属限制类货物,有许可证)
② 复运出境:流向明确、进出平衡
③ 可以监管:指条件满足。
2、纳税暂缓:(此为保税内涵)
进口时保税进口,实际出口成品所耗用料件免税,而不出口使用的料件则征税、并补交利息,如属许可证管理,则同时提交许可证。
3、监管延伸:(时空上的)
4、核销结关:核销时要确认成品由料件加工、进出平衡(手段:提供单耗资料)、
(三)保税加工货物的监管模式:
1、地域上的监管类型:
物理围网监管:出口加工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区)
非物理围网监管:
2、监管手段上的监管类型:
纸质手册监管:大量使用。中小企业使用。以合同为管理单元,执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电子手册监管:正在推广。中小企业适用。以合同为管理单元,执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纸质手册和电子手册:它们是一个新时代下的替代关系。)
电子帐册监管:大型企业使用。不执行“保证金台帐”制度——超类大型企业。管理单元是企业。
(电子手册和电子帐册:因企业不同而不同,但它们的备案、进料、出口、核销都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
这两种分类不是非此即彼的管理,现实中一个企业常常同时属于两者。(不好意思,措辞不当,呵呵)
(四) 关于核销:
1、 加工贸易货物的保税期限:
纸质手册管理的货物: 1+1年
电子帐册管理的货物: 帐册记录第一批料件起 到 帐册撤销止。
*、加工区保税加工货物: 料件进区到成品出区办结海关手续止 (合同管理?)
2、 申请核销的期限:
纸质手册: 到期后30天 最后一批成品出运后30天。
电子帐册: 6个月一报。满6个月,则其后的30天内报核。
*、加工区保税加工货物:6个月一报进出境(区)的实际情况与结存情况。
二、 纸质手册下保税加工货物:
(一) 监管程序:合同备案、货物报关、合同报核。电子账册管理企业基本程序:备案报关、报核结案。
(二) 合同备案:
1、合同备案的含义
① 海关行政许可
② 持合法合同到加工地海关申请合同备案(备案结果:货物保税),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等。
备案实质:将合同的内容写进登记手册
合法合同:经过商务主管部门合同审批,获得“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必要的许可证。
2、合同备案的步骤:
① 商务部门审批合同、申领批件(“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或/和“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② 领取必要的许可证件 (如是商务部的只有时间上的先后,否则跨部门)
③ 合同预录入计算机系统
④ 审核、备案:
需要开设台帐时,领取“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载明台帐金额和保证金金额)
⑤ 银行交保证金,领取“台帐登记通知单”
⑥ 凭单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不需要开设台帐时,⑤直接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⑦/⑥ 需要时申领手册分册:登记总册部分内容、独立编号、与总册可分开使用、但须同时报核。
* 手册分册:适用于 多口岸报关周转困难
异地深加工结转。
3、备案单证:
① “企业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 及“备案呈报表”
② 《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③ 合同;
④ 必要的许可证件;
⑤ 确定单耗和损耗率所需资料;
4、需要许可证的货物:a、易制毒化学品;b、监控化工品;c、消耗臭氧层物资。(商务部)
b、音像制品、印刷品——新闻出版署印刷复制司的批准文件;
c、地图产品及附有地图的产品——国家测绘局的批件、样品或样图;
d、再生废料——环保总局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5、保税额度问题
① 全额保税——备案合同项下的料件,全额保税;
② 不予保税——按一般进口办理
包括a、试车材料
b、非列名消耗性物料
c、合同项下不予备案的料件。
6、台帐制度:① 所有实行以合同为管理单元的加工货物;
② 必须按照保证金台帐制度办理,
或“不转”:不设台帐
或“空转”:设帐不缴保证金
或“实转”:交保证金或足额或半额。
台账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对企业和商品实行分类管理。
7、加工企业和加工保税货物的分类管理
① 企业分为ABCD四个管理类别。
A类企业: 半年内无走私记录
两年海关注册登记、无欠税、按期核销、免检商品无申报不实、报关单差错率<5%
年进出口额>100万美元
专人负责海关事务 提交的单据真实、齐全、有效
仓管健全
健全的财务制度
B类企业: 满足不了红色限制
C类企业: 1年两次以上违规
欠税100万元以下 或逃税5-50万元
报关单差错率10%以上
出借报关名义
不按规定核销
帐册管理混乱 遗失重要单、证或拒不提供帐簿影响监管的
被商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含通报批评、警告等)
D类企业: 有走私违法行为(如禁止类货物) 运输工具私设夹层、暗格的 定(走私)罪的
欠税100万元以上 或逃税50万元以上(可累计)
改证的
假证骗取税收优惠的
被吊销外贸资格的
② 商品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允许类三类。
禁止类商品: (禁止加工贸易、禁止备案)
a、列名的废、旧机电产品和废料;
b、化肥;煤炭、烧制木炭的木材;
c、仿真枪支的原材料;
d、为种植、养殖出口产品而进口的种子、种苗、化肥、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等。
e、冻的鸡翼尖、鸡爪、鸡肝及其它鸡杂碎,冻鱼翅、干鱼翅、湿鱼翅,燕窝,西洋参,鹿茸及其粉末
限制类商品:
a、钢材中的铁及非合金钢材、不锈钢
b、初级形状的聚乙烯、聚酯切片(塑料原料)
c、天然橡胶
d、涤纶长丝、化学纤维短纤(化纤原料)
e、棉花、棉纱、棉坯布
f、羊毛
g、冻鸡、食糖、植物油(非经化学改性)
其它为允许类
③ 分类管理的内容:
a、 任何类企业都不得开展禁止类商品的加工贸易
b、 D类企业不得开展加工贸易
c、 C类企业只要开展加工贸易,必须按应征税款,缴纳保证金“实转”。
d、 B类企业允许类产品,不缴纳保证金空转;限制类产品,缴纳应征税款50%的保证金“实转”。
e、 A类企业设台帐,但不管是允许类还是限制类,都不用缴纳保证金“虚转”。
f、 从事飞机、船舶等特殊行业加工贸易,或年进出口额达3000万美元(自营生产企业1000万美元),或者年加工出口1000万美元的AA类企业,不办理台帐“不转”。
(但备案,由此可见备案、台帐、手册三梯级)(两区也是备案但不设台账)
g、 ≦1万美元,78类服装辅料、A、B类企业,不设台帐、不缴保证金,但要备案并申领手册。
即不转领手册
h、 ≦0.5万美元,78类服装辅料、A、B类企业,不设台帐、不申领手册,但要备案(在合同上海关签章、编号,报关时凭合同报关。)
即不转免手册
* 78种服装辅料:拉链、钮扣、鞋扣、扣绊、搭扣、摁扣、垫肩、胶袋、花边、滚条等。
8、备案的凭证: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加工贸易手册分册
海关签章编号的备案合同——A、B类企业经营5000美元以下的78种服装辅料
9、合同备案的变更:品名、规格、金额、数量、加工期限、单损耗、商品编码发生变化时
① 程序:商务部门审批
海关变更备案
银行变更台账(必要时)
但,如性质不变、品种不变、变更的金额≦1万美元、和合同延长不超过3个月的,可直接到海关、银行办理。
② 变更规定:
a、 商品由允许类转为限制类的,已备案部分不用交付保证金。允许类或限制类转为禁止类的,立即按国家规定办理。
b、 调整为D类企业时,已备案合同经核准,可缴纳保证金继续执行,但不得变更或延期合同。
c、 保证金因企业类别调整,需要由“虚转”转为“实转”的,应交付保证金。(经核准,可只缴纳合同未履行部分)
d、 金额变更,由≦1万美元调整为>1万美元的,原不设台帐的A、B类企业要开设台帐(虚转);如同时涉及限制类进口料件的,B类企业还要缴纳保证金(50%)(半实转)。
10、备案其他:
① 异地加工贸易备案申请:(非同一关区)
加工企业与经营企业均实行分类管理,并按较低类别者实施管理。
步骤:
a、经营企业持“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加工贸易批准证”、“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本地海关申报,申领“关封”。(海关则予以审核批复)
b、持经营地颁发的“关封”和备案必要单证,向加工地海关办理备案并设台帐。
必备单证见前:有许可证件、合同或合同副本、单耗损耗表等。
② 加工贸易外发加工申请
外发加工:因自身工序工艺或技术限制,委托承揽企业对之加工,然后运回本企业继续加工。
申请资料:
a、外发加工申请审批表、外发清单 (加工完毕如实填写“外发加工货物运回清单”)
b、加工合同
c、承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d、承揽企业生产能力状况证明
③ 加工贸易串料:
因生产出口产品不得已急需时
a、保税料件和保税料件、保税料件和非保税料件串换必须三符合: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
更换下来的料件自行处置。
b、保税料件和国产料件(*、不含深加工结转料件)串换四符合: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国产料件出口)零关税、且不涉及许可证管理。
(三) 货物报关:
1、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进出境报关:
报关制报关:持手册等报关,免证、保税进口;交证、比例征税出口
*、免 证:免自动进口许可证等证件(原油、成品、废旧机电例外),不免三品的许可证;
制成品如属许可证管理范畴,则必须提交许可证,否则免证。
征税问题:料件进口时——保税进口
成品出口时——全部进口料件生产免税,含国产料件按下列公式比例计税
出口关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x关税税率x国产料件计值比例
特例: 加工贸易未锻铝,出口按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征收从价征税(关税);
加工贸易列名的服装,出口从量征税
注意:报关单必须与备案时生成的电子底账一致,否则不能通关。
2、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报关 (必需异关区)
将保税加工办成品转至另一关区内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
程序包括:计划备案、收发货登记、结转报关三环节。
(1)计划申报:(如未报或错报未获批者,重新从头申报)
a、转出企业持“转出计划”、“深加工结转申请表”(共四联)海关备案;海关备案,后三联
退转出企业交转入企业;
b、转入企业持“转入计划”、“深加工结转申报表”(后三联、填本企业内容并签章),20日内向主管海关备案;转入海关审核,退NO.3、4转入、出企业(3、4成为报关随附单据)
(2)收、发货均登记“结转情况登记表”,并加盖“结转专用名章”。退货同样登记,并注明“退货”、加盖“结转专用名章”。
(3)深加工结转报关:(先进后出,因为无监管区,同意进再出)
a、转入企业凭“申请表”、“登记表”办理结转进口报关,并于次日将报关情况通知转入企业;
b、转出企业10日内凭“申请表”、“登记表”等办理出口报关。
*、如分批报关结转,则需在90日内完成。
*、转出、转入报关申报价格为结转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两份报关单相对应,申报序号、商品编号、数量、价格、手册编号均应当一致。注意关联备案号的填写。
3、加工贸易其他保税货物及相应报关
其他保税货物:剩余料件,边角料、副产品,残次品,受灾保税货物(特征:不能再出口)。
处理方式:内销、结转、退运、放弃、销毁等。均实行报关制报关;销毁、放弃只核销不报关。
① 内销报关:一般进口报关,交税、交证、交(缓税)利息:
*、 证是:“进口许可证”和“内销批准证”(商务主管部门签发)
如内销金额小于该加工合同金额的3%且≤10000元人民币,免商务部门审批和交许可证。
*、 剩余料件、制成品、残次品、副产品内销应缴缓税利息;边角料内销,免。
* 、进口税=数量*单价*税率
数量:剩余料件和边角料 —— 按申报数量计算;
制成品和残次品 —— 折算出料件数量计算;
副产品——按报验状态计征。
单价: 进料加工的剩余料件和制成品——按料件原进口价格计算完税价格;
但副产品和边角料——按内销时进口相同料件的价格计算完税价格。
来料加工的剩余料件和制成品——按内销申报价格计算完税价格;
税率:按接收申报日税率计
② 结转报关:剩余料件结转至另一加工贸易合同用。结转条件:同一经营单位、同一加工厂、同样
进口料件、同一加工贸易方式。
*、如在用实转手册,台帐中实转金额≥拟结转料件应缴税款,免交保证金。
步骤:
a、申 请:提交“结转申请书”、“结转料件清单”。
b、核 准:(不予结转、结 转)签发“加工贸易剩余料件结转联系单”
如转至另一加工厂,须收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如是同一工厂则止此);
c、进口报关:(用作不同工厂间)。
d、进口报关:(用作不同工厂间)。
③ 退运报关:持“登记手册”等出口报关制报关。不管是剩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还是副产品。
④ 放弃报关:申请、核准,凭海关“放弃加工贸易货物交接单”送交接受仓库,接受仓库签章,凭签章的“交接单”核销。
* 下列货物不准放弃:a、国家禁限进口的;b、污染环境的;c、其他。
⑤ 销 毁:申请、核准、必要时海关派员监销。凭“销毁证明”核销。
⑥ 受灾保税货物的报关: (灾后7天内书面报告海关)
不可抗力造成的,如属许可证管理的,免交许可证,非不可抗力成灾,必须交。
提供:a、商务部门签注意见;
b、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c、保险公司保险赔款通知书或检验检疫证明文件;
批复:
a、完全无法再利用的,核准免税。
b、尚可利用,重新审定价格,按对应进口料件适用税率,计缴进口税和缓税利息。
c、因不可抗力成灾,如属关税配额进口的,按配额税率计征进口关税;
d、非不可抗力成灾,按原进口价格审价交税。如属关税配额进口的,而又丢证的,按配额外税率征税
(四) 合同报核:
1、定 义:
报核: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合同并对未出口部分处理后,经营企业申请核销要求结案的行为。
核销:海关核准解除监管的海关行政许可行为。
2、报核的时间:
*、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
*、合同因故提前终止的,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
3、报核的步骤:
① 收集、整理、核对报关单和手册
② 核实单耗,填制“核销核算表”。
③ 填写“核销预录入申请单”
④ 持如下单据报核
4、报核的单证:
“核销申请书”、
“登记手册”、
“进出口报关单”、
“核销核算表”及其他 (该表要根据实际单耗核实填写,如与手册不一致,,最后一批前调整)
5、特殊情况的报核:
① 遗失手册:核销申请表、缉私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代替了手册)、进出口报关单、核销核算表等报核。
遗失要及时报告海关,由缉私部门会调查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② 遗失报关单:凭“报关单留存联”或“报关单复印件”(报关海关签章)报核(代替报关单)。单
据同上
③ 不申领手册、≤5000美元、78种列明服装辅料的合同:持“合同”、其他单据同上。
* 出口报关单应注明备案合同编号
④ 合同提前撤销:首先报批商务主管部门,然后凭批件和手册报核
⑤ 有违规走私行为,仅处罚、警告而未没收保税货物的,照常报核。
被没收加工贸易货物的,凭“行政处罚决定书” / “行政复议决定书” / “判(裁)决书”和“裁决书”报核。
三、电子帐册管理下的保税加工货物
(一)、概述
1、含义:
联网监管:保税工厂的进、销、存、用等生产物流数据全部通过计算机网络,受海关的严密监管,构成了电子围网。企业的备案、变更、报关、核销等统统也通过网络完成。
监管模式:电子帐册或电子手册。电子手册是纸质手册的替代。
2、电子帐册的建立:
⑴ 电子联网监管核准:申请和批准(直属海关)——联网监管验收合格证
申请资格:
① A类出口生产型企业
② 独立法人资格
③ 总担保能力
④ 生产流程全程计算机控制
申请单证:
① 联网监管申请表
② 经营范围清单(料件与成品的名称与四位编码)
③ 营业执照
④ 外贸经营资格批件
⑤ 会计报表
⑵ 加工贸易业务核准:申请和批准(商务主管部门/管委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申请单证:
① 营业执照
② 外贸经营资格批件
③ 联网监管验收合格证
④ 经营范围清单
⑤ “生产能力证明”
⑶ 电子帐册的建立:(主管海关)
建立电子帐册——凭“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核发“经营范围电子帐册”和“便捷通关电子帐册”。
“便捷通关电子帐册”即“加工贸易电子帐册”,也称为E帐册
“经营范围电子帐册”用于载明核准的进出口料件、成品及最大周转金额和数量,不能报关用。
建立商品归并关系:——电子版的归并关系“参数表”。
例如:企业材料领用的库管级别是螺钉级,它包括螺母和螺钉,而基于监管需要,则必须还原成螺母和螺钉。在进口是必须分开来申报,即使它是组成一个整体。
而企业管理级别的“螺钉”可以与若干产品相对应,而一个产品也与不同的原材料间建立了对应关系,企业内部管理则只需与“螺钉”建立对应关系即可,而不是螺母和螺钉。
而为了满足监管需要,则必须在成品与螺钉与螺母间建立更为明确的关系。
在建立这种对应关系的时候要保持商品名称、编码、数量之间的对应,以核对进出间平衡。
(二)报关程序:
1、备案:(前期阶段)
(1)经营范围电子帐册的备案
① 备案内容:经营单位名称与代码、生产单位名称与代码、/ 加工贸易批准证书编号、加工能力、/ 经营范围清单
② 变更事项:经营范围、加工能力变更,须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才可海关办理。此外海关直接。
(2)便捷通关电子帐册的备案
① 备案内容:企业基本情况、料件和成品情况、单耗关系
② 料件备案必须在进口前备案,成品和单耗备案可以推迟到成品出口前。
③ 海关会根据加工能力核定一个最大周转金额和周转数量,每批进口时不能超过它们的剩余值。
④ 电子帐册分册:异地报关和异地深加工结转情况下核发。
通常一个企业只建立一个“电子帐册”,但企业下有非法人资格但却独立核算的分厂,则该分厂可以另建立电子帐册。
2、报关
(1)进出境报关:(略,无实质内容)
(2)深加工结转报关:(略)
(3)其他报关:(略)
(4)缓税利息的计算:计息日从上次核销日到开具税款缴纳数止。
缓税利息 = 应补税款 * 计息期间 * 利息率
计息日从上次核销日到开具税款缴纳数止。
3、报核:(后续阶段)
(1)分类:定期报
周期报:半年核销一次
(2)程序:
① 预报核: ——“同意报核”电文
将周期内的报关数据发送电子信息给海关,海关与动态的电子帐册比对。(进出级比对)
② 正式报核:
将周期的结存数与应当结存数发送电子信息给海关,海关与电子帐册比对。(库存级比对)
结果:少,绝对不允许
多,可以,只要合理,则转入下期核销。
报核单据:
*、电子帐册报核总体情况表
*、归并参数表
*、盘点表
*、报关单
*、税款缴纳书
*、财务报表
③ 核销
四、出口加工区及其货物的报关程序 (视同国外对待)
(一)、出口加工区概述
1、含义:省级以上报批国务院核准后成立,实行封闭式监管。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
2、功能:加工贸易及相关储、运业务,与保税区相比功能较为单一,只准加工,不准开展商业零售、转
口贸易、不得在加工区居住、不得建立营业性的生活消费设施。
区内有加工企业、仓储企业、监管下的运输企业、管委会(全职能型)
3、海关监管:
24小时全天候隔离封闭监管
区内各种类型企业与海关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
境外货物免证保税备案进区;(5种不免) 境内区外货物交证退税出口进区
境外货物免证保税备案出区;(5种不免) 区内货物交证交税出区进口境内
境外机器、设备按特定减免税交证明、减免税报关进口;境内区外设备交证退税出口进区
境外交通车辆、生活用品按照一般进口货物报关办理。 境内区外车辆交证退税出口进区
外发境内区外加工具保(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出区, 境内区外进区具保外发加工,不签发出6个月内进区核销退保(比照其他进出境) 口退税单。
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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