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分 发 号:
受控状态:
莲花县环境监测站
质 量 手 册
2013-07-01颁布 2013-07-01实施
(2013.6.20完成稿)
《质量手册》编写成员名单
编写人:黄艳萍
审核人:周卓琦
审定人:钱 线
文件编号:LHJC-01-001
版 号:第2版,第0次修改
颁布日期:2013-07-01
目 录
标题 文件编号
目录 LHJC-01-001
批准令 LHJC-01-02
公正性声明 LHJC-01-003
授权委托书 LHJC-01-004
1概述 LHJC-01-005
2.1手册说明与管理 LHJC-01-006
2.2手册修改记录 LHJC-01-007
3质量方针与目标 LHJC-01-008
● 管理要求
4.1 组织 LHJC-01-009
4.2管理体系 LHJC-01-010
4.3 文件控制 LHJC-01-011
4.4检测和/或校准分包 LHJC-01-012
4.5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LHJC-01-013
4.6 合同评审 LHJC-01-014
4.7申诉和投诉 LHJC-01-015
4.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 LHJC-01-016
4.9 记录 LHJC-01-017
4.10 内部审核 LHJC-01-018
4.11 管理评审 LHJC-01-019
● 技术要求
5.1 人员 LHJC-01-020
5.2设施和环境条件 LHJC-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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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LHJC-01-001
5.3检测和校准方法 LHJC-01-022
5.4设备和标准物质 LHJC-01-023
5.5量值溯源 LHJC-01-024
5.6抽样和样品的处置 LHJC-01-025
5.7结果质量控制 LHJC-01-026
5.8结果报告 LHJC-01-027
附件一:组织机构框图
附件二:质量职能分配表
附件三:检测能力(项目)一览表
附件四:监测人员一览表
附件五:仪器设备一览表
附件六:量值传递方框图
莲花县环境监测站 第2页共2页
文件编号:LHJC-01-002
版 号:第2版,第0次修改
颁布日期:2013-07-01
批准令
批准令
为使监测工作满足客户、法定管理机构、认可组织的要求,保证监测工作质量,本站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其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了本站《质量手册》第二版,本手册已经审定,现予批准颁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本手册阐明了我站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规定了我站全部监测工作及管理体系活动的要素和要求,是保证环境监测质量和水平的规范性文件,全体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以确保环境监测各项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莲花县环境监测站
站长:
日期:2013年7月1日
莲花县环境监测站 第1页 共1页
文件编号:LHJC-01-003
版 号:第2版,第0次修改
颁布日期:2013-07-01
公正性声明
声 明
我作为莲花县环境监测站主管部门的负责人,郑重承诺支持莲花县环境监测站的工作和发展,杜绝行政干预,确实维护第三方公正地开展各项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莲花县环境保护局
局长:
2013年7月1日
萍乡市莲花县环境监测站 第1页共2页
文件编号:LHJC -01-003
版 号:第2版,第0次修改
颁布日期:2013-07-01
文件编号:LHJC -01-03
版 号:第1版,第0次修改
颁布日期:2013-07-01
公正性声明
公正性声明
本人是经法人授权,为莲花县环境监测站最高管理者并负全责;
本人接受监督与指导,欢迎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决不在任何利益驱动下偏离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信守协议、优质服务,确保质量;
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场,保证不受任何内部和外部的商务、财务和其他压力的影响和干预;
作为最高管理着,本人坚守检测数据应公开、准确和可靠的原则,决不干预业务部门及其实验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独立开展检测活动;检测人员将严格履行职业道德和工作人员守则,严守机密;承担所提供社会公证数据的法律责任。
莲花县环境监测站
站长:
日期:2013年7月1日
萍乡市莲花县环境监测站 第2页共2页
文件编号:LHJC -01-004
版 号:第2版,第0次修改
颁布日期:2013-07-01
文件编号:LHJC -01-03
版 号:第1版,第0次修改
颁布日期:2013-07-01
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单位名称: 莲花县环境保护局
所在地址: 莲花县二环路
法定代表人姓名:胡冰彬 职务: 局长
电话:0799-7228617
受委托人姓名: 钱线 职务:站长
受委托人单位:莲花县环境监测站
所在地址:莲花县二环路 电话:0799-7228233
现委托钱线同志为莲花县环境监测站最高管理者并负全责,委托权限如下:
1、对莲花县辖区内大气、水体、噪声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进行监测。
2、承担本辖区内各工业企业的污染源监测、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及有关治理工程验收监测。
3、收集、整理、汇总和储存本区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编制各类监测报告和报表。
4、为社会提供科技服务并承担委托性监测,为本县的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委托单位:莲花县环境保护局
二0一三年七月一日
文件编号:LHJC-01-005
版 号:第2版,第0次修改
颁布日期:2013-07-01
1概述
1.1 简介
莲花县环境监测站于2004年8月20日根据莲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莲编发[2004]10号文批复成立,隶属莲花县环保局。2008年进行实验室建设,于2009年5月形成工作能力。
莲花县环境监测站业务上受萍乡市环境监测站指导。本站主要职能是对莲花县辖区内大气、水体、噪声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进行监测,承担本辖区内各工业企业的污染源监测、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及有关治理工程验收监测,收集、整理、汇总和储存本区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编制各类监测报告和报表,为社会提供科技服务并承担委托性监测,为本县的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本站现有职工5人,站内设办公室、监测室,拥有固定资产150万元,已开展大气、水体、噪声等监测项目33项。
本站位于萍乡市莲花县二环路,实验室使用面积600平方米。
1.2通讯资料
机构名称: 莲花县环境监测站
地 址: 萍乡市莲花县二环路
站 长: 钱线
邮政编码: 337100
电 话: (0799)7228233
传 真: (0799)722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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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LHJC-01-006
版 号:第2版,第0次修改
颁布日期:2013-07-01
2.1手册说明与管理
1 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质量手册是指导本站质量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管理主要是保持手册的现时有效性并明确管理者和持有者的责任,从而确保管理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和有效性。
本手册是以《实险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为依据编写的,是本站的纲领性文件,结合本站实际对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的19个要素作出了描述,并对检测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质量手册的适用范围为质量管理和向委托方、认证机构及其它方展示或证明本机构管理体系符合评审准则的要求。
2 职责
2.1质量手册由站长授权质量负责人组织编写,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由质量负责人保持它的现时有效性,由站长批准、发布实施并负责解释。
2.2 质量手册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发放并回收。
3 手册的版本
3.1 同一版本的手册分为受控和非受控两种版本,受控本首页盖有“受控”章。
3.2 受控本编号并登记发放,内容更改时,应及时用更改页换回受控本持有者手册中的被更改页,以保持质量手册的现时有效性。
3.3 非受控本仅作发放登记,不编号。
4 手册的发放与回收
4.1 质量手册由质量负责人提出分发范围(原则上所有监测站人员均应配备,做到人手一册),并经站长批准。具体分发由办公室负责。
5 手册的修订
5.1 手册的修订应在技术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进行。手册的批准、发放和宣传贯彻执行均应遵循规范、有效、实用、保密的原则。
5.2 站内工作人员如认为手册的某些内容需要修改或补充时,以书面的形式向质量负责人或质量监督员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
莲花县环境监测站 第1页共2页
手册说明与管理 LHJC-01-006
5.3 质量负责人负责收集修改意见,一般在每年的质量体系内审后召集有关人员讨论一并提出修改意见。
5.4 质量负责人负责起草修改稿并报站长审定、审批。
5.5 质量手册为活页装订,按页控制。修订稿经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为全部受控本持有者更换有关部分,旧页次回收并注销。
6 手册的换版
6.1 当工作类型、范围和工作量变化较大,现有质量体系与之不相适应时,当站内体制或组织结构有变化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手册换版时,质量手册应予换版。
6.2 新版本自站长签发之日起,旧版本同时废止并予以回收。
6.3 如无特殊情况,一般每三年换版一次。
7 持有者的责任
7.1 全站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了解质量方针和目标、岗位职责,熟悉其它各项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7.2 受控本限在站内使用,持有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自行更改、涂划,不得遗失、外借或翻印,如意外丢失,应及时报告并作书面检查,经质量负责人核实后方可补发。
7.3 更改页下发后,应按更改后要求执行。
7.4 持有者调离监测站时必须交回质量手册。
8 文件的编号说明
LHJC—本站代号
01—质量手册
02—程序文件
03—作业指导书
质量手册文件序号后取两位,为顺序号;程序文件文件序号后取两位,为顺序号,作业指导书文件序号后取三位,前一位数1表示操作规程,2表示表格,3表示原始记录,4表示监测报告,后两位为顺序号。
莲花县环境监测站 第2页共2页
文件编号:LHJC-01-007
版 号:第2版,第0次修改
颁布日期:2013-07-01
2.2手册修改记录
章节号
修改次数
修改条款内容
修改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1
莲花县环境监测站 第1页 共1页
文件编号:LHJC-01-008
版 号:第2版,第0次修改
颁布日期:2013-07-01
3质量方针与目标
1 质量方针
方法科学、数据准确、行为公正、服务规范。
2 质量目标
全面贯彻质量方针,建立符合实险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运行,不断提高监测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为社会及时提供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
检测报告的及时率达到100%;
方法标准规范的执行率达到100%;
客户有效投诉率低于1%以下。
3 承诺
3.1 在监测工作中全面贯彻质量方针,对所有委托方提供同等服务,把公正服务作为行为准则,保持独立性和诚实性,不受来自行政、商务和委托方等方面的干扰和压力影响。
3.2 严格执行监测合同,按规定的或与委托方商定的标准或方法监测,依据监测结果按时提交监测报告。
3.3对受检方或委托方的监测数据和结论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向外界公布和泄露;在执行国家监督检查时,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检查结果,无权向外界公布和泄露。
3.4 对委托方提供的与监测有关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准利用其技术资料,更不允许提供给第三方。
3.5 遵守有关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奉公守法、秉公办事、不循私情。
3.6 不从事监测范围内的产品的开发、生产、技术咨询和经营活动。
莲花县环境监测站 第1页共1页
管 理 要 求
文件编号:LHJC-01-009
版 号:第2版,第0次修改
颁布日期:2013-07-01
4.1组织
1 总则
为实现本机构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监测站须有一个完整的组织机构,协调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相互关系,合理进行质量职能分配,为实施质量管理奠定组织基础。
2 组织机构
2.1莲花县环境监测站是经莲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登记注册的非独立事业法人单位,监测站站长为授权法定代表人,具有与本单位业务相适应的法律权力和义务。
2.2 本站现设有办公室、监测室。组织机构框图见手册附件一。
3 部门职责
3.1 办公室
3.1.1执行监测站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部门对本室的指令。
3.1.2负责全站化学药品、玻璃仪器、办公、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
3.1.3定期对易燃易爆和有毒药品进行检查和清理。
3.1.4负责全站行政文件的收存、保管、传阅、立卷、归档以及单位介绍信、站行政公章的管理使用工作。
3.1.5负责本站监测项目的全程序质量控制管理,包括监测布点、采样、样品运输、实验室分析、数据报告、报告外发全程序控制,以及监测质量申诉的受理、调查和处理工作。
3.1.6负责制定站年度质控工作计划并督促各科室贯彻执行,定期向站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1.7负责制定年度内审计划,协助质量负责人组织质量体系管理评审和内审。
3.1.8协助质量负责人做好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写、修改、换版、发放及宣贯工作。
莲花县环境监测站 第1页共6页
组织 LHJC-01-009
3.1.9负责编写各类监测报告,内容充实,信息齐全。
3.1.10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2 监测室
3.2.1负责地表水及污染源废水、废气等的监测采样和分析工作。
3.2.2负责本室监测分析原始记录的整理和审核。
3.2.3收集并保管国家监测方法及评价标准、监测技术规范、分析方法。
3.2.4制定本室仪器、设备、试剂购置计划,提出降级、报废申请。
3.2.5负责本室安全、卫生及仪器设备的保养工作。
3.2.6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检定及维修。
3.2.7参与污染事故的调查和污染纠纷的处理及仲裁分析工作。
3.2.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 人员岗位职责
4.1 站长职责
4.1.1全面负责监测站的各项工作。
4.1.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议。
4.1.3组织制定和实施监测站质量方针和目标,批准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组织实施每年的质量体系管理评审。
4.1.4掌握本站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组织制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1.5负责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的检查。
4.1.6主持召开站长办公会议和站务会议,研究解决站内业务、科研及行政上的重大问题,布置协调工作,加强业务、行政管理,推动全站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1.7主管办公的日常管理工作。
4.2 技术负责人职责
4.2.1全面负责全站技术工作。
4.2.2负责组织全站人员正确贯彻执行正确的标准方法和技术规范。
莲花县环境监测站 第2页共6页组织 LHJC-01-009
4.2.3负责审批站内监测新项目的开发和筹建工作,审批站内有关技术文件及技术发行方案。
4.2.4负责审核、签发各类数据报表及监测报告。
4.3 质量负责人职责
4.3.1负责全站监测工作质量,实施质量管理,负责组织站内人员正确贯彻执行质量体系文件。
4.3.2负责组织监测站质量体系的内部审核。
4.3.3负责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促进全站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4.3.4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工作技术方案,定期组织站内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并进行纠正。
4.3.5组织本站监测人员的考核。
4.4 科室负责人职责
4.4.1在站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业务和行政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掌握有关环境监测质量和标准化的政策法规,负责本科室的作业指导和质量体系文件的贯彻执行。
4.4.2根据科室职责编制本科室各项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科室发展规划,积极扩展工作业务范围,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4.4.3负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本科室人员的岗位考核。
4.4.4负责安排并参与科室的监测工作,监督指导本科室人员按质量手册要求完成各项任务,审查监测数据或监测报告,并做好科室监测资料的整理。
4.4.5完成领导下达的其他任务。
4.5 质量监督员职责
4.5.1质量监督员必须由经过质量体系相关知识培训,熟悉监测工作程序和本科室各项业务工作,了解监测目的,有能力判定监测结果是否正确。
4.5.2监督质量体系在本科室的执行和运作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
莲花县环境监测站 第3页共6页
组织 LHJC-01-009
并作书面记录。
4.5.3检查本科室监测方法、规程和规范的有效性和使用的正确性,监督环境条件及仪器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4.5.4对本科室的监测质量进行监督,当发现监测工作不符合质量体系的要求时,有权暂停监测工作。
4.6 内审员职责
4.6.1内审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内审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4.6.2服从质量负责人的安排,参加站内质量体系的审核。在内审组长领导下参加内审,编制报告,负责纠正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和验证。4.6.3内审员必须独立于被审核的工作。
4.7 监测人员职责
4.7.1监测人员进行监测工作,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
标准监测方法及有关法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
4.7.2监测人员应遵守本质量手册的规定,严格按有关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按时完成任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4.7.3负责所使用仪器设备的保管和日常维护,熟悉其性能及操作规程,做好使用和维护记录,做好本科室内务整理工作。
4.7.4承担新项目的准备工作。
4.7.5积极参加有关的培训学习,努力提高技术水平。
4.7.6当监测仪器设备、监测环境条件或被检样品等不符合监测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时,有权暂停监测工作。
4.7.7监测人员严格执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4.8办公室人员职责
4.8.1办公室人员必须熟悉有关环境监测标准、监测方法技术规范及有关法规,熟练掌握环境监测综合评价技术。
4.8.2办公室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质量手册的规定,严格执行有关程序文件,按要求编写各类报告(报表)。
4.8.3按时完成编写任务,确保监测报告(报表)内容正确、信息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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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LHJC-01-009
4.8.4 积极参加有关的培训学习,努力提高技术水平。
4.9 质控人员职责
4.9.1质控人员应熟悉质量保证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4.9.2质控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质量手册的规定,严格按有关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开展工作。
4.9.3深入采样现场和实验室监督检查监测质量保证工作的各项内容的实施情况,定期报告监测质量保证执行情况。
4.9.4协助有关人员研究解决质量控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4.9.5定期发放质控样、统计各监测项目的质控数据和合格率。
5 质量职能分配(见附件二)
6 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活动
6.1 监测站应把参加实验室之间的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作为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积极参与。
6.2 监测站开展的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活动有以下两种形式; 6.2.1参加上级环境监测机构组织的实验室间质量控制试验。
6.2.2参加本省组织的实验室间双边比对。上述活动由办公室组织,监测室参加,上报技术负责人批准正式实施。
7 权力委派
7.1 实验室授权人签字。
7.1.1授权签字人是授权负责签发监测报告的人员,必须具有一定资质水平,从事环境监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熟悉相应的监测管理程序和记录以及报告核查程序,掌握有关监测项目的受限范围和有关仪器设备的校准状态,具有对相关的监测结果进行评定的能力,熟悉《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指南》及相关文件要求,其主要职责是审查监测报告的完整性,项目齐全性和结论的正确性。授权签字人有权拒绝签署不符合要求的报告,责成报告编制人修改直至达到要求。
7.1.2本站授权签字人和质量负责人为钱线,负责签发所有外发监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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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LHJC-01-009
告。签字人识别如下:
签字人识别如下:
实验室授权人识别
序号
姓 名
职务职称
授权签字
领域
备注
正体
签名
1
钱线
技术(质量)负责人
申请的所有检测项目
莲花县环境监测站 第6页 共6页
4.2管理体系文件编号:LHJC-01-010
版 号:第2版,第0次修改
颁布日期:2013-07-01
1 总则
管理体系是为实施管理所需要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它应以满足质量目标为准则.为检查质量活动是否符合质量需要以及评价质量体系时确保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审核和评审。
2 管理体系
2.1 为满足质量目标的要求,监测站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建立了符合实际工作情况的质量体系,编制了质量体系文件并贯彻执行。
2.2 管理体系覆盖了质量工作全过程,适用于从样品采集(外部委托)到出具监测报告及申诉处理等全部质量活动。
2.3 本管理体系覆盖了《实验室资质评审准则》所列19个要素,并将其文件化。
2.4 管理体系文件
质量体系文件由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有关的质量记录组成。
2.4.1质量手册
质量手册作为纲领性文件,描述监测站的管理体系、组织机构,阐述监测站的质量方针、目标,将《实验室资质评审准则》的全部要素转化为适合本机构自身情况的管理要求和技术工作要求,它的内容范围涉及整个实验室的全部检验活动。
2.4.2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是规定实验室质量活动方法和要求的文件,是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程序文件的内容必须与质量手册的规定相一致并具备协调性、可行性和可检查性,对检验活动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作了具体细致
莲花县环境监测站 第1页共2页
管理体系 LHJC-01-010
的规定,以便有关人员理解、执行和检查,全站共制订了36个程序文件,具体目录见程序文件。
2.4.3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是质量体系的第三层文件,是程序文件的细化,它包括仪器操作规程、质量记录表格和原始记录表格、自校规程;质量记录是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和监测工作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同时也是质量改进的依据,质量记录以表格的形式表述。
站技术人员获得质量文件并有效地使用,质量负责人负责保持受控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质量文件的现时有效性。质量文件的控制和维护执行《管理体系文件管理程序》。
莲花县环境监测站 第2页共2页
文件编号:LHJC-01-011
版 号:第2版,第0次修改
颁布日期:2013-07-01
4.3文件控制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目的
对质量体系的文件进行控制,确保文件现行有效,并使相关部门及时得到有效版本。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文件、编写、发布、修改和管理。
2 依据文件
2.1实险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3文件控制”;
2.2 环境监测规范。
3 职责
3.1 站长负责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批准;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标准、技术规范、作业指导书、技术记录的批准;
3.3 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编制与审核,负责质量记录的批准;
3.4 办公室负责质量文件的控制与管理;
4 管理要求
4.1 受控文件范围:分为内部文件及外部文件两类
4.1.1 内部文件:来自内部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
4.1.2 外部文件:来自外部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要求、仪器说明书等。
4.2 文件编制
a)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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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控制 LHJC-01-011
b)其他文件的编制应与质量手册相协调,不得与质量手册的要求相抵触;
c)文件的文字表达应简明、准确、所有的符号、代号应符合有关规定,编制格式应统一。
4.3 文件发放
4.3.1 文件编号:
管理体系文件以文件编号作为唯一识别,文件编号按文件代号、文件顺序号顺序进行;
4.3.2 建立发放清单:
办公室建立发放清单、并进行登记,应做到即时发放到位,保证有关人员使用现行有效文件。
4.3.3 建立和及时更新受控文件目录,定期公布;
4.4 文件变更: 下列情况之一时,文件应予以变更
4.4.1 文件不适应质量体系运行;
4.4.2 内审结论需要修改的文件;
4.4.3 组织机构发生变化;
4.4.4 标准发生变化,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况。
4.4.5 文件修改、 审核和批准与该原文件编制、审核和批准程序和部门相同。
4.4.6 修订后文件重新进行编号,按文件发放办法进行发放,收回作废文件。
4.5 文件评审:
管理体系文件应每年定时进行评审,保证文件现行有效。
5 支持性文件
5.1 《质量文件控制程序》
5.2 《记录控制程序》
5.3 《档案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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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LHJC-01-012
版 号:第2版,第0次修改
颁布日期:2013-07-01
4.4检测和/或校准分包
1 概述
将部分监测项目分包给符合要求的实验室监测,可视为对自身监测能力的补充,但监测站只能与通过计量认证要求的实验室建立分包关系并应对分包方的能力负责。
2 分包工作要求
2.1 分包仅限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项目。
2.2 本站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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