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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证券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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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金融市场体系 第一节全球金融体系 考点一金融市场的概念 金融市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市场是指由货币资金的借贷、金融工具的发行与交易以及外汇黄金买卖所形成的市场,泛指资金供求双方运用各种金融工具,通过各式各样的金融交易活动实‘现资金余缺的调剂和有价证券的买卖等。狭义的金融市场特指有价证券(主要是债券与股票)发行与流通的场所。通常所说的金融市场主要是指后者。 考点二金融市场的分类 考点三金融市场的特点 1.交易对象不同,即金融市场上的交易对象具有特殊性。 2.交易的过程不同,即金融市场的借贷活动具有集中性。 3.交易的场所不同,即金融市场的交易场所具有非固定性。 4.交易的价格不同,即金融市场上的价格具有一致性。 5.金融市场上交易商品的使用价值具有同一性。 6.交易的双方不同,即金融市场上的买卖双方具有可变性。 考点四金融市场的功能 考点五非证券金融市场的概念和分类 非证券金融市场指的是金融市场中除了证券市场以外的市场,证券市场即狭义的资本市场(主要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 非证券金融市场包括信托市场、融资租赁市场和股权投资市场。 考点六国际资金流动方式 考点七全球金融体系的主要参与者 第二节中国的金融体系 考点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 1.建立了较完善的货币市场。 2.资本市场在规范中发展。 3.保险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 4.外汇市场的发展。 考点二我国“一行三会”的监管架构 考点三中央银行的职能 1.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 2.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 3.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 考点四中央银行的职责 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责包括: ①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②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③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④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⑤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⑥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⑦经理国库。 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⑨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⑩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考点五存款准备金制度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 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基本内容有: 1.规定法定存款准备率。 2.规定可充当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标的。 3.规定存款准备金的计算、提存方法。 4.规定存款准备金的类别。 考点六货币乘数 考点七货币政策 第三节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 考点一资本市场的分层特性 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必要性 我国多层次的投融资主体,要求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与之配合。 1.融资主体的多层次 我国的融资主体主要是企业部门,不同企业有着不同资产规模、不同风险程度、不同的回报预期等特点。 2.投资主体的多层次 我国投资主体有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不同个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经验、资产规模是不同的,机构投资者中既有偏好风险的私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又有规避风险的养老基金、社保基金等。 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内涵 我国资本市场从20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已经分阶段、分步骤初步建立并正在完善成为覆盖全国、品种丰富、机制健全、层次分明、功能强大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资本市场由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两部分构成。其中由场内市场的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二板)和场外市场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证券公司主导的柜台市场共同组成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满足多层次、多样性融资需求,为更多优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上市提供资本市场的平台,使不同类型和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在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的同时,在我国资本市场得到更为充分、合理的价值发现。 三、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义 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有力引擎,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手段。 ①有利于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将储蓄转化为投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②有利于创新宏观调控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风险; ③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 ④有利于促进产业整合,缓解产能过剩; ⑤有利于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财富管理需求,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⑥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金融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可以拓展我国资本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为扩大双向开放创造有利条件,提高我国资本市场和证券期货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参与全球竞争。同时,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有利于增强我国在国际大宗商品领域的话语权。 考点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与结构特征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是指针对质量、规模、风险程度不同的企业,为满足多样化市场主体的资本要求而建立起来的分层次的市场体系,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板市场 证券交易所市场是指在有组织的交易场所进行集中竞价交易的市场,主要是为大型、成熟企业的融资和转让提供服务。 2.二板市场 又称为创业板市场,指与主板市场相对应,在主板之外专为处于幼稚阶段中后期和产业化阶段初期的中小企业及高科技企业提供资金融通的股票市场,此市场还可解决这些企业的资产价值(包括知识产权)评价,风险分散和创业投资的股权交易问题。 3.三板市场(场外市场) 包括场外交易市场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和证券公司主导的柜台市场。主要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处于初创阶段中后期和幼稚阶段初期的中小企业在筹集资本性资金方面的问题,以及这些企业的资产价值(包括知识产权)评价、风险分散和风险投资的股权交易问题。 考点三上市公司的类型和管理规定 考点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 公司挂牌后,直接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范围。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挂牌条件包括: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考点五私募基金市场、区域股权市场、券商柜台市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的概念 第二章证券市场主体 第一节证券发行人 考点一证券市场融资活动 考点二直接融资 考点三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 证券发行人包括三类: 1.政府类。 2.企业类。 3.金融机构类。 考点四政府和政府机构直接融资的方式及特征 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直属机构已成为证券发行的重要主体之一,但政府发行证券的品种一般仅限于债券,即政府债券。按照发行主体和用途的不同,政府债券可以分为国库券和公债两大类。 政府和政府机构直接融资的特点:安全性高、流通性强、收益稳定、免税待遇。 考点五企业(公司)直接融资的方式及特征 公司(企业)直接融资活动主要有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两种方式。 股票融资的优点:①筹资风险小;②股票融资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③股票融资所筹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④股票融资有利于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股票融资的缺点:①资本成本较高;②股票融资上市时间跨度长,竞争激烈,无法满足企业紧迫的融资需求;③容易分散控制权;④新股东分享公司未发行新股前积累的盈余,会降低普通股的净收益,从而可能引起股价的下跌。 企业债券融资同股票融资相比,在财务上的优势有:①债券融资的税盾作用;②债券融资的财务杠杆作用;③债券融资的资本结构优化作用。 考点六金融机构直接融资的特点 金融机构直接融资的最大特点是,不同于公司债券,金融机构发行债券可以影响货币供给量,从而起到去货币化的作用。 金融机构直接融资还有以下特点: 1.发行金融债券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化解金融风险。 2.发行金融债券有利于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优化金融资产结构。 3.发行金融债券有利于丰富市场信用层次,增加投资产品种类。 考点七直接融资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在现实经济运行中,直接融资一般是通过资本市场来实现的,市场是配置金融资源的中心。而间接融资,主要是通过商业银行来实现,银行是配置金融资源的核心。因此,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关系.反映了一国金融市场结构。与间接融资相比,直接融资具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市场化机制,资金来源和风险相对分散,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创新创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能力更强。从国际经验来看,随着一国经济不断发展,直接融资比重逐步提高,资本市场在金融体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是普遍规律。 在我国的金融发展史上,直接融资、资本市场在我国都是近20多年才有的,配置金融资源能力与国际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我国现今发展阶段面临的很多问题,需要直接融资加以解决,因此中央提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是重要的战略性任务,其意义主要在于:①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反映着一国金融体系风险分布情况,而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平衡金融体系结构,可以起到分散过度集中于银行的金融风险作用,有利于金融和经济的平稳运行;②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反映一国金融体系配置的效率是否与实体经济相匹配,而我国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经济转型期,需要发展多种股权融资方式弥补间接融资的不足,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通过市场主体充分博弈直接进行交易,更有利于合理引导资源配置,发挥市场筛选作用。 在我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需关注以下三个方面:①发展和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②丰富直接融资的新的金融工具;③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证券投资者 考点一证券市场投资者 考点二机构投资者 考点三政府机构类投资者 政府机构类投资者是指进行证券投资的政府机构,各级政府及政府机构出现资金剩余时,可通过购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投资于证券市场。 政府机构类投资者的特点是:政府机构进行证券投资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获取利息、股息等投资收益,而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实施公开市场操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 在我国.政府财政主要以两种身份参与股权投资市场的投资,即政府机构和政府引导基金。 考点四金融机构类投资者 参与证券投资的金融机构可以分为: 1.证券经营机构; 2.银行业金融机构; 3.保险经营机构; 4.主权财富基金; 5.其他金融机构。 考点五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 1.QFII QFII制度是一国(地区)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按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可以投资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人民币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 2.QDII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是指符合《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募集资金,运用所募集的部分或者全部资金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在目前中国外汇管理体制下,参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发起的各类理财产品,是中国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资本市场投资的合法途径。 考点六企业和事业法人类机构投资者 企业可以用自己的积累资金或暂时不用的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股票投资实现对其他企业的控股或参股,也可以将暂时闲置的资金通过自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证券投资以获取收益。 我国现行的规定是:各类企业可参与股票配售,也可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事业法人可用自有资金和有权自行支配的预算外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业单位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按照国家的规定必须是该单位有权自行支配的各种预算外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目的是为了使预算外资金保值增值。 企业进行证券投资的目的:有效利用现金;证券投机;满足企业扩张需要;为履行某种义务而购买政府发行的债券、表示对某些非营利性机构的友好与支持,购买其发行的债券等。 考点七基金类机构投资者 1.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筹集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于股票、债券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 2.社保基金 在大多数国家,社保基金分为两个层次:①国家以社会保障税等形式征收的全国性社会保障基金;②由企业定期向员工支付并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由于资金来源不一样,且最终用途也不一样。这两种形式的社保基金管理方式亦完全不同。全国性社会保障基金属于国家控制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支付失业救济和退休金,是社会福利网的最后一道防线,对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要求非常高。这部分资金的投资方向有严格限制,主要投向国债市场。由企业控制的企业年金,资金运作周期长,对账户资产增值有较高要求,但对投资范围限制不多。 在我国,社保基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1)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管理。目前,社会基金理事会管理了两部分基金: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指由中央财政拨入资金、国有股减持和股权划拨资产、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投资收益形成的资金,是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储备基金。该项基金主要用于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时社会养老的需要,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社会保障支出。根据2001年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②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社保基金理事会与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签署的委托投资管理合同,受托管理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管理的个人账户资金及其投资收益。投资对象和范围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相同。 (2)社会保险基金,是指社会保险制度确定的用于支付劳动者或公民在患病、年老、伤残、生育、死亡、失业等情况下所享受的各项保险待遇的基金,一般由企业等用人单位(或雇主)和劳动者(或雇员)或公民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国家财政给予的一定补贴形成。 3.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按照2011年2月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企业年金理事会或者法人受托机构(简称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简称账户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机构(简称托管人)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简称投资管理人)分别签订委托管理合同。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 4.社会公益基金 社会公益基金是指将收益用于指定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基金,如福利基金、科技发展基金、教育发展基金、文学奖励基金等。我国有关政策规定,各种社会公益基金可用于证券投资,以求保值增值。 考点八个人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投资的社会自然人,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个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具备一些基本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个人投资者投资资格的规定和个人投资者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 不同的投资者对风险的态度各不相同,理论上可以将投资者区分为风险偏好型、风险中立型和风险回避型三种类型。 第三节中介机构 考点一证券公司 考点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管理 鼓励具备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①内部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执业水准高,社会信誉良好;②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其中5名以上曾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③已经办理有效的执业责任保险;④最近2年未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考点三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管理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资格的条件有:①依法成立3年以上;②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③注册会计师不少于80人,其中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不少于55人,上述55人中最近5年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35人;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不少于300万元;⑤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与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少于600万元;⑥上一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不少于1600万元;⑦持有不少于50%股权的股东,或半数以上合伙人最近在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以上;⑧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在执业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因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资格而被撤销该资格,自撤销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申请证券资格过程中,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自被出具不予受理凭证或者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注册会计师申请许可证的条件有:①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证 券许可证或者符合《规定》第6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已提出申请;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合格证书;③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1年以上;④不超过60周岁;⑤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在以往3年执业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考点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 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分别从事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5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10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其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名取得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②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③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④有公司章程;⑤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⑥具备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考点五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管理 申请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资信评级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实收资本与净资产均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②具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包括具有3年以上资信评级业务经验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③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④具有完善的业务制度,包括信用等级划分及定义、评级标准、评级程序、评级委员会制度、评级结果公布制度、跟踪评级制度、信息保密制度、证券评级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⑤最近5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未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因涉嫌违法经营、犯罪正在被调查的情形;⑥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金融等行政管理机关以及自律组织、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⑦中国证监会基于保护投资者、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点六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管理 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资产评估机构依法设立并取得资产评估资格3年以上,发生过吸收合并的,还应当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1年;②质量控制制度和其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③具有不少于30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其中最近3年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20人;④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⑤按规定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或者提取职业风险基金;⑥半数以上合伙人或者持有不少于50%股权的股东最近在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以上;⑦最近3年评估业务收入合计不少于2000万元,且每年不少于500万元。 考点七转融通业务 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开展转融通业务的目的是拓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金和证券来源。从事转融通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考点八证券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和市场准入 1.证券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 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市场准人及退出机制 为了加强市场准入的管理,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审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为加强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管理。我国《证券法》还授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权和现场检查权。同时,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证券业务的许可。 第四节自律性组织 考点一证券交易所 考点二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宗旨是:①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国家对证券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进行证券业自律管理;②发挥政府与证券行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③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④维护证券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促进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我国《证券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①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③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④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问的业务交流;⑤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⑥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⑦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证券业协会的机构设置: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会长办公室、会长、秘书长。 考点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考点四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是指按照《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筹集形成的、在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中用于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资金。 第五节监管机构 考点一证券市场监管 证券市场监管是指证券管理机关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等行为以及证券投资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 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依法监管原则;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有:①运用和发挥证券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②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合法的证券交易活动,监督证券中介机构依法经营;③防止人为操纵、欺诈等不法行为,维持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④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调控证券发行与证券交易规模,引导投资方向,使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 考点二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系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为一体的监管体系和自律管理体系。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组成。 考点三中国证监会的职责 1.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 2.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5.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 6.依法对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7.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股票市场. 第一节股票 考点一股票的定义、性质、特征和分类 考点二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 1.普通股票 普通股票是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股票,其持有者享有股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普通股票的股利完全随公司盈利的高低而变化。在公司盈利较多时,普通股票股东可获得较高的股利收益,但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列于债权人和优先股票股东之后,故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与优先股票相比,普通股票是标准的股票,也是风险较大的股票。 2.优先股票 优先股票是一种特殊股票,在其股东权利、义务中附加了某些特别条件。优先股票的股息率是固定的,其持有者的股东权利受到一定限制,但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比普通股票股东享有优先权。 考点三与股票相关的部分资本管理概念 考点四股票的价值 考点五股票的价格 1.股票的理论价格股票的理论价格即股票的内在价值,是决定股票市场价格的重要因素。 2.股票的市场价格股票的市场价格一般是指股票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价格,也称为股票行市。股票的市场价格由股票的价值决定,但同时受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其中供求关系是最直接的影响因素,其他因素都是通过作用于供求关系而影响股票价格的。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动直接影响着投资者的收入,因此是投资者最为关心的价格。 考点六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考点七优先股票的定义、特征 考点八我国的股票类型 一、按投资主体的性质分类 1.国家股 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国有股的股权所有者是国家.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者其授权单位、主管部门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职能。 国有股的资金来源有:①现有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时所拥有的净资产;②现阶段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向新组建的股份公司的投资;③经授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投资公司、资产经营公司、经济实体性公司等机构向新组建股份公司的投资。 2.法人股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者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法人持股所形成的也是一种所有权关系,是法人经营自身财产的一种投资行为。法人股包含国有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两种。作为发起人的企业法人或者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在认购股份时,可以用货币或其他形式的资产出资,如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对其他形式的资产必须进行客观的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 3.社会公众股 社会公众股是指社会公众依法以其拥有的财产投入公司时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我国《证券法》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数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外资股 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这是我国股份公司吸收外资的一种方式。外资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为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原来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股份,即现在所说的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它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如H股、N股、S股、1股。H股是指注册地在我国内地,上市地在我国香港的外资股。在纽约、新加坡、伦敦上市的外资股分别被称为N股、S股、1股。红筹股是指在中国境外注册、在中国香港上市,但主要业务在中国内地或大部分股东权益来自中国内地的股票。红筹股不属于外资股。 第二节股票发行 考点一股票发行制度 考点二保荐制度、承销制度的概念 中国的保荐制度是指有资格的保荐人推荐符合条件的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和上市,并对所推荐的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和所做承诺提供持续训示、督促、辅导、指导和信用担保的制度。 证券承销制度是用于规范证券承销中证券监管部门、证券发行人、证券承销机构、证券投资者之间和证券承销、销售机构内部关系的法律法规和契约的总称。 考点三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一般条件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一般条件: (1)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2)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3)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 (4)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违法行为。 (5)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 (6)上市公司不存在下列行为:①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牲陈述或重大遗漏;②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进行纠正;③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④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做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⑤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⑥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考点四配股的特别规定、增发的特别规定 第三节股票交易 考点一证券账户的种类 考点二开立证券账户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 合法性是指只有国家法律允许进行证券交易的自然人和法人才能开立证券账户。对国家法律法规不准许开户的对象,中国结算公司及其开户代理机构不得予以开户。 2.真实性 真实性是指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有虚假隐匿。我国证券市场要求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时采用实名制。《证券法》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以投资者本人的名义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投资者申请开立账户时,必须持有证明中国公民身份或者中国法人资格的合法证件。 考点三证券交易原则和交易规则 考点四委托指令 考点五竞价原则和竞价方式 竞价原则包括价格优先原则、时间优先原则、按比例分配原则、数量优先原则、客户优先原则、做市商优先原则和经纪商优先原则等。竞价方式主要有集合竞价方式和连续竞价方式。 考点六股票价格指数的概念和功能 第四章债券市场 第一节债券 考点一债券 考点二债券与股票的相同点 债券与股票的相同点体现在三方面:两者都是有价证券,两者都是筹措资金的手段,两者的收益率相互影响。 考点三债券与股票的区别 考点四政府债券 考点五中央政府债券 一、中央政府债券的概念 中央政府债券也称国家债券或国债。国债发行量大、品种多,是政府债券市场上最主要的融资和投资工具。 二、中央政府债券的分类 1.按偿还期限分类 按照偿还期限为标准,可以将国债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偿还期限较短的称短期国债,通常把1年以内还本付息的国债称为短期国债;偿还期限较长的称为长期国债,通常将10年以上还本付息的国债叫做长期国债;介于两者之间,即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国债称为中期国债。按照这种标准分类的目的在于依据债券期限的长短对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影响不同,确定合理的期限结构,以便国家高效率地运用所筹措的资金。 2.按资金用途分类 按资金用途的不同,可以把国债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战争国债和特种国债。赤字国债是用于弥补政府预算赤字的国债,建设国债是发债筹措的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国债,战争国债专指用于弥补战争费用的国债,特种国债是指政府为了实施某种特殊政策而发行的国债。 3.按付息方式分类 按付息方式分类,分为附息式国债和贴现式国债。附息式国债是指债券发行明确规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持有人定期支付利息(通常每半年或每年支付一次)。贴现式国债是指在票面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某一折扣率,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发行价与票面金额之差额相当于预先支付的利息,到期时按面额偿还本金的国债。通常,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国债为贴现式国债,期限在1年以上的国债为附息式国债。 4.按流通与否分类 按照债券是否流通,可以将国债分为流通国债和非流通国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自由流通买卖的国债,称为流通国债;不能在金融市场上自由流通转让的国债称为非流通国债。按此标准分类的目的是利用二者对货币流通的不同影响,确定合理的上市债券比例,配合国家的金融政策,实施对货币流通的调控。 5.按发行本位分类 国债债券有一定的面值,有面值就需要有某种计量单位。依照不同的发行本位,国债可以分为实物国债和货币国债。货币国债是指以某种货币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货币国债又可以进一步分为本币国债和外币国债。本币国债以本国货币为面值发行,外币国债以外国货币为面值发行。在现代社会,绝大多数国债属于货币国债,实物国债已非常少见。这里的实物国债与实物债券不是同一个含义。实物债券是专指具有实物票券的债券,它与无实物票券的债券(如记账式债券)相对应;而实物国债是指以某种商品实物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政府发行实物国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货币经济不发达时,实物交易占主导地位;二是尽管货币经济已比较发达,但币值不稳定,为维持国债信誉,增强国债吸引力,发行实物国债。 考点六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定义和分类 考点七国际债券 国际债券是指一国借款人在国际证券市场上以外国货币为面值、向外国投资者发行的债券。国际债券的发行人,主要是各国政府、政府所属机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及一些国际组织等。国、际债券的投资者主要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基金会、工商财团和自然人。 国际债券的特征:①资金来源广、发行规模大;②存在汇率风险;③有国家主权保障;④以自由兑换货币作为计量货币。 第二节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考点一我国国债的发行方式 目前,凭证式国债发行完全采用承购包销方式,储蓄国债发行可采用包销或代销方式,记账式国债发行完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是通过投标人的直接竞价来确定发行价格(或利率)水平,发行人将投标人的标价自高价向低价排列,或自低利率排到高利率,发行人从高价(或低利率)选起,直到达到需要发行的数额为止。 承购包销方式是由发行人和承销商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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