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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作用
中国大陆的政党制度,即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从世界范围来说,是名副其实的具有“中国特色”。尽管是多党制,可是却不像其他国家政党那样竞争上台轮流执政;尽管各个民主党派是不执政的政党,却又不同于他国的在野党,我们头脑中的印象中在野党总是扮演和执政党作对的角色,很显然中国的那些民主党派不会那样。
建国之初,我们的开国者们将中共和个民主党派的态度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来表达。到了八十年代,文革结束后,中央又添加了八个字,变成了十六字方针,即“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其实这两个方针的核心,也就是有实质内容的只有四个字:互相监督。其余的都是空洞无物的,难有实际作用。从方针中,我们能清楚的发现,在执政党那里,他们期望的参政党的角色就是一个监督的角色,即容许这些民主党派存在,但是允许其存在的目仅仅是“监督”,也就是充当为执政党提意见也建议的作用。而绝不允许他们染指执政地位。
可是,民主党派的这个存在的理由,到底在现实中起了多大作用呢?我们还是先来看看执政党的观点。这些观点在各种官方新闻、学校教科书、各大官方媒体报道中处处可见,我们就无需再说名观点来处。很显然,执政党认为民主党派是发挥了良好的监督作用的,他们的理由是以下列举的几个理由。
首先,他们认为,参政党具有层次较高、人才密集、联系广泛的特点,当它们与执政党在进行政治协商的时候,就可以形成对执政党的有效监督。这种多党合作的格局体现了中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其次,参政党的政治诉求表达机制完善。中国参政党政治诉求的表达机制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高层次,二是直通车,三是多渠道。并且,参政党表达方式具有“ 柔和性”的优点。在参政党向执政党或者社会公众发表意见建议的时候,通常都以诚恳的态度和心平气和的语言去充分展示善意的出发点和雍容和优雅的气度和风度。
第三,它们主要不是在行政机关发挥作用,而主要是国家的政治协商机构发挥作用,这也是一种在政治责任上的超脱。正如一位参政党成员说的:参政党的一个优势就是可以说了不算。再有,超脱还指参政党不在决策和决策执行的负责地位上,可以拥有一种与决策和决策的执行者不同的政治视野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角度,不仅可以在全局性重大问题上形成不同的意见和要求,也能够充分反映参政党自身所代表的社会阶层和群体的意见和诉求。参政党处于非决策和非执行者的地位也有其独特的特点和优势。
接下来我们具体分析一下他们认为参政党发挥良好监督作用的论据。他们首先列举的是参政党自身为监督执政党所具有的优势,“层次较高、人才密集、联系广泛”。这三个特点确实是参政党具有的优势。但是,这些优势究竟能对监督功能的发挥起多大作用尚待我们深思。难道具有了那三个优势之后,就能发挥很好的监督功能吗?举个很现实的例子。比如现在的联合国,可以说以上三个优势都具备并且更为显著。可是,现实中联合国对各国的监督作用有多大?恐怕不用说大家也都知道。显然他们的第一点论据站不稳脚。
那么第二点理由怎样呢?他们描述了一下参政党监督的多种途径,认为政治诉求表达机制完善。另外,他们竟然还从参政党的态度上去寻找论据。这些途径到底怎样呢?高层次,直通车,多渠道,听起来都不错。可是只要一考虑到现实状况,我们就要打个问号了:这些渠道是否真的具有有效性?我们很自然就会联想到法律给了人们多少望之诱人的参政途径,享有各种参政的方式。可是,现实中他们真正能有效利用的,恐怕少之又少。另一个方面,他们竟然用参政党的监督态度来证明参政党正在进行有效的监督,实在有些不严谨。好似他们的意思是参政党主动采取这种态度。建国初期,这些民主党派可都是有角有楞的。只不过一连串的政治运动之后,他们实在不敢再保持自己的本色。一个握有实权的强大的无形威慑之下,他们不得不采取那种谦逊低调的态度。现在却用这种态度来证明参政党能发挥良好的监督作用,实在是本末倒置。用这个态度来证明执政党的强势和参政党的弱和更为合适。
以上两点虽说一个不充分有力,一个漏洞百出,可是还不算太离谱。他们的第三个论据就很然让人接受了。他们认为,参政党的没有权利的“超脱性”是他们发挥监督职能的巨大优越性。没有责任就能提好的建议?我看正好相反。在一个没有责任之下的建议很难保证它的科学性,很难排除它的随意性。因为提建议者不必顾忌后果。另外他们的所谓的“超脱性”,即参政党没有实权是他们的优势。这怎么可能呢?一个对执政党毫无约束力的政党的监督,执政党无论听还是不听,都不会对自己的利益有影响。也没有让他们被逼接受参政党监督的现实约束。只要看看建国以来的政党发展史就能清楚的发现,在执政党犯有重大过失的时候,参政党不但没能发挥监督功能,而且自身难保,受到严重冲击。他们的“超脱性”体现在哪里呢?
从历史和现实状况来看,一个没有权力和现实约束作为保障的监督是很难有效和稳定持久的。设想一下,假如中国的参政党拥有由执政党制定的财政预算案的否决权,或者他们掌握一部分政府人事任免权,那么参政党说出来的话就有力度了,执政党也不得不认真加以考虑的。实权,实权,还是实权。一个没有实权的政党除了党名之外,什么也不具有。即使稍微有点地位,也只能得益于执政党的赐予。既然他们能赐予,他们不高兴的时候就能一脚踹开。反右倾对民主党派的打击,文革时对民主党派的迫害就是明证。
参政党不能仅仅依赖执政党的“惠赐”,而要积极有为。建国之初民主党派也是建立过功勋的,他们应当取得相应地位。这个地位是他们应得的,不来自任何党派的给予。并且,他们争取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将推进中国的政党制度发展,政治制度的进步,符合最大多数国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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