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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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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重庆市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条件 一、服务对象:已在我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符合有关职称政策对学历和工作年限等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以下简称初定)是指对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经批准即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需再进行评审。具体规定如下: 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员”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4、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5、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办理初定手续需提交的材料:(点击下载)       注意事项: ①在初定工作中,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若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须按规定的程序报经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②国家教委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中等专业院校毕业生不实行初定,须按规定程序报经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国家已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系列,属于本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不含成人高等、中等专业院校)毕业生可实行初定(有特殊要求的系列除外);非本专业的毕业生应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以下简称评审)是各级评审委员会在同级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申报评审工作中,首先由基层单位对申报人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然后由专业组对其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实际工作业绩进行评议;最后由评审委员会就学历、资历、水平、能力、论文、成果和贡献进行全面的评审,综合权衡、投票表决。   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除国家规定需参加资格考试的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园林等系列的中级、初级职务资格外,申报其他系列职称任职条件按其具体规定执行。 办理评审手续需提交的材料(注意同时提交电子材料): 评审初级职称(五大生):(点击下载) 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电子表格        其它类:按所报专业评委会要求提供。   评审中、高级职称:(点击下载) 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和《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电子表格     其它类:按所报专业评委会要求提供。   注意事项:   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按照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290号)规定执行。 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要求应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为:中级不少于80学时、高级不少于90学时、正高不少于10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并计入《继续教育登记卡》或《继续教育证书》内,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以下简称确认)是指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后,调动前后的专业岗位相同(或相近)并属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但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不同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应在调入单位试用考核的基础上,由新的审批部门对原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重新认定。   办理确认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①《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三份); ②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注意事项: 调动工作前后的专业岗位相同(或相近)并属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同一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履行确认手续。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以下简称转评)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专业属不同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岗位),重新申报评审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办理转评手续需提交的材料:与相应专业评审材料要求一致。 注意事项: ①转评应在单位试用考核的基础上,按新的岗位及系列规定的标准条件,报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才能取得同级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从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 ②变更到国家已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系列,不实行转评,而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合格,才能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无外语、计算机要求的系列转换到有外语、计算机要求的系列,必须参加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④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办理转评手续,需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其本专业工作任职年限应达到规定的要求(变更前后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三、办理程序: 1、申报人在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2、申报人按规定填写有关表格,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和相关资料一起送交我中心; 3、属直接认定的由我中心报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直接认定。属评审的由我中心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或送其它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 4、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签发任职资格文件及职称证书; 5、我中心将评审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四、办理流程图: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受理电话:023-86898676 86898689 受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嘉州路36号 重庆市人才服务大厅 A6-A11窗口 具体目录及表格下载地址:→表格下载   附件: 1、初定职称表格 2、评审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表格 3、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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