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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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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施工用电安全,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爆炸及其它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明确了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范围和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石化公司工程建设施工用电的管理。 第四条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 GB6829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要求 GB1395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HSE部 负责制定和修订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参建单位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工程部 工程部的主要职责为施工用电的规划和配置管理。 第七条 电管单位 (一) 施工用电总变电所的运行管理; (二) 施工用电变电所至现场箱变的电气运行管理; (三) 现场箱变到施工用电单位一次配电箱送电管理; (四) 审批放行A类施工用电许可证; (五) 负责关闭A类施工用电许可证,并保存A类施工用电许可证至少一年。 第八条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批EPC/PC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用电方案; (二)验收EPC/PC承包商按批准的施工用电方案安装的供电系统; (三)施工用电量变化时及时向工程部上报; (四)审核会签施工用电许可证。 第九条 EPC/PC承包商 EPC/PC承包商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编制施工用电方案; (二)按批准的施工用电方案安装供电系统; (三)按规定使用、检查、维护用电系统; (四)建立施工用电技术档案; (五)审批放行B类施工用电许可证; (六)负责关闭B类施工用电许可证,并保存B类施工用电许可证至少一年。 第三章 施工用电方案 第十条 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用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含50kW)以上,EPC/PC承包商编制施工用电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批。 第十一条 施工用电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电系统图; (二)电源引入位置; (三)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位置及其安装方式; (四)电缆的走向及其敷设方式; (五)施工用电管理办法及安全用电措施; (六)用电设备清单及用电量。 用电设备的数量或用电量增加时,EPC/PC承包商要修订施工用电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批,并由监理单位将用电量的增加情况上报工程部,便于工程部对整个施工现场的用电配置进行管理。 第四章 供电系统配置要求 第十二条 配电箱和开关箱 (一)EPC/PC承包商的供电系统采用220V/380V三相五线制供电,配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供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二)总配电箱可向多个分配电箱供电,分配电箱可向多个开关箱供电。总配电箱宜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宜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5米。 (三)每台用电设备要有专用的开关,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向2台或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供电。 (四)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不分别设置,动力和照明要分路配电;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要分设。 (五)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在干燥、通风及不易受外力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和/或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六)配电箱、开关箱周围要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七)配电箱、开关箱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毫米,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毫米,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毫米,箱体表面做防腐处理。 (八)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米。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在坚固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米。 (九)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要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要做电气连接。 (十)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要设N线端子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器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十一)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采用焊接并做好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十二)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的金属底座、外壳等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十三)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尺寸与箱内电器的数量相适应,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尺寸选择符合相关的规范要求。 (十四)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十五)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十六)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能防雨、防尘。 第十三条 箱内电器 (一)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二)总配电箱内的电器具有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电器配置符合下列原则: 1.总路配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要配置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如总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漏电保护功能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如果分路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漏电保护功能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3.隔离开关设置于电源进线端,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4.熔断器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5.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三)总配电箱要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符合当地供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 (四)分配电箱要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五)开关箱要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如漏电保护器同时具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漏电保护功能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置隔离开关。 (六)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但不应频繁操作。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要附设接触器或其他启动控制装置。 (七)开关箱中的各种电器的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额定值和特性相适应。通用电动机开关箱中电器的规格可按《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附录C选配。 (八)漏电保护器装设在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 (九)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和《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要求》GB 13955的要求。 (十)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 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十一)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 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 mA•s。 (十二)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 (十三)配电箱、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要同时设置缺相保护。 (十四)漏电保护器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的漏电保护器逐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十五)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活动连接。 第十四条 供电线路 (一)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的电缆线路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用作PE线,严禁混用。 (二)根据用电负荷确定电缆的截面。 (三)禁止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缆,电缆接头不得超过2处。 (四)区域外敷设供电线路原则上采用架空线;区域内敷设供电线路原则上采用架空线与电缆直埋相结合,严禁沿地面明设,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并做好现场标识。 (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电缆类型。埋地敷设宜选用铠装电缆;当选用无铠装电缆时,要能防水、防腐。架空敷设宜选用无铠装电缆。 (六)直接埋地敷设电缆的深度不应小于0.7 米,并在电缆的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 毫米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在地面每隔不超过20米设置一个“下有电缆”的明显标志并标示其路径方向。 (七)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 米高到地下0.2米m处,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八)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 米、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 米。 (九)埋地电缆的接头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要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十)架空电缆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严禁沿脚手架或其他设施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架空线的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施工现场不低于2.5米,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6米,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 米。 第十五条 接地与防雷 (一)接地 1.TN-S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了要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要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但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且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 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 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 Ω。 2.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要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 3.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4.移动式发电机系统接地符合电力变压器系统接地的要求。下列情况可不另做保护接零: (1)移动式发电机和用电设备固定在同一金属支架上,且不供给其他设备用电时; (2)不超过2台的用电设备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机供电,供、用电设备间距不超过50米,且供、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之间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时。 5.存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对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采取接地泄漏措施。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高土壤电阻率地区不应大于1000Ω。 (二)防雷 1.高度在20米及以上的钢构架、提升架、钢脚手架、塔吊等要做防雷接地。 2.避雷针的长度为1-2米。施工现场所有避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30欧姆。 第五章 供电系统安装与验收 第十六条 EPC/PC承包商按照批准的施工用电方案在施工现场安装配电柜、配电箱、开关箱,敷设电缆,完成接地和接线工作。 第十七条 从工程部指定的箱变敷设电缆至施工区域内的配电柜或总配电箱。 第十八条 上述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按以下内容组织验收: (一)实际安装的用电设备的数量与用电设备总容量是否与施工用电方案中的申请一致; (二)配电柜、配电箱、开关箱及柜、箱内的电器配置是否满足要求; (三)配电柜、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位置是否满足要求; (四)电缆的规格型号是否满足要求; (五)电缆的敷设是否满足要求; (六)柜、箱内接线是否满足要求; (七)接地极、接地线和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 第六章 施工用电作业许可 第十九条 EPC/PC承包商申请用电 EPC/PC承包商申请从箱变到用电单位现场总配电箱送电时,使用A类施工用电许可证。 (一)EPC/PC承包商向电管单位提出施工用电申请,并进行风险识别,提出削减措施,EPC/PC负责设置现场总配电箱和到箱变的电缆。 (二)监理单位对于A类施工用电许可证进行审核会签。 (三)电管单位(大庆油建)批准人到现场检查确认后,批准A类施工用电许可证后送电。 (四)电管单位(大庆油建)负责关闭A类施工用电许可证。 第二十条 施工用电单位申请用电 用电单位向EPC/PC承包商申请从现场总配电箱到用电单位现场分配电箱送电时,使用B类施工用电许可证。 (一)用电单位向EPC/PC承包商提出施工用电申请,并进行风险识别,提出削减措施,用电单位负责设置现场配电箱、开关箱。 (二)监理单位对于B类施工用电许可证进行审核会签。 (三)EPC/PC承包商批准人到现场检查确认后,批准B类施工用电许可证后送电。 (四)EPC/PC承包商负责关闭B类施工用电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用电设备到现场开关箱可不办理施工用电许可证。 第七章 施工用电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电气作业人员及用电人员 (一)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办法》的要求,持证上岗。 (二)EPC/PC承包商的电气工程师和HSE管理人员向用电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所有用电人员了解用电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及其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被交底人和交底人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第二十三条 用电安全要求 (一)作业人员遵守各种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电气设备前,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二)定期测定绝缘电阻、耐压强度、泄漏电流等绝缘性能,确保电气设备和供配电线路绝缘良好。 (三)易燃易爆场所装设的电气设备为防爆型;不得任意拆除电气设备部件,保持防爆性能。 (四)触电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使用手提灯、可携式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等时,若不能使用安全电压,要采用有效的防触电措施。 (五)定期对避雷设施、防静电装置进行检查检测,确保性能安全可靠。 (六)配电箱、开关箱要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七)配电箱、开关箱箱门要配锁,并由专人负责。 (八)电工定期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并做好记录。 (九)电工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挂牌上锁,严禁带电作业。 (十)按照下述顺序操作配电箱、开关箱,但出现电气故障等紧急情况时可除外: 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十一)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十二)配电箱、开关箱内保持整洁,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且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十三)严禁随意改动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 (十四)每天使用漏电保护器前,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十五)严禁使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第二十四条 施工照明 (一)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设施。 (二)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厂房、道路、仓库、办公室、材料堆放场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 (三)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宜只设局部照明。 (四)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米。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小于0.5米,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或应采取隔热措施。 (五)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3米以上,灯线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六)高温、有导电粉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米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七)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八)特别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内、导电良好的地面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九)行灯电源电压不大于36伏,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十)潮湿环境使用行灯要保证: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十一)防爆场所使用防爆型灯具。 (十二)照明变压器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十三)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开放式碘钨灯。 第二十五条 施工用电技术档案 EPC/PC承包商建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的施工用电技术档案: (一)施工用电方案及修改、审批记录; (二)施工用电作业许可证; (三)用电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四)用电检查、验收记录; (五)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四川石化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附件1: 施工用电作业许可证(A) 申请 EPC/PC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用电地点: 用电用途: 接入点名称: 接入点编号: 电气专业人员 姓名及手机号: 接入点位置: 工作电压: 作业时间: 从___年___月___日___ 时 分 至 ___年___月___日___时 分 安全措施 是否附专项安全方案 : □ 是 □ 否 其他附件(危害识别等): 是否附用电设备负荷清单: □ 是 □ 否 清单说明: □接引点确认 □上锁点确认 □电源接线状态符合要求 □电缆规格及走向符合要求 □线路标志确认 □电缆及设备外观合格 □漏电保护符合要求 □负荷确认 □电气绝缘状况合格 □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线路架空 □配电柜防护符合要求 □配电盘、箱开关配置符合要求 □穿越保护 □符合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防爆区域 □符合防爆要求 □有禁止合闸等警示标识 □其它安全措施 本人已对施工用电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对作业过程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了识别并采取了风险削减和监控措施,能够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EPC/PC单位申请人: 年 月 日 时 会签 监理单位电气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时 相关单位电气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时 批准 本人已经对安全措施进行了检查,符合施工用电相关标准,可以送电。我对送电的结果负责。 电管单位批准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 用电计量 起始用电度数: 终止用电度数: 关闭 本人已确认现场总开关箱没有负荷,将按照用电申请接线部位拆除接线线路并确保拆除过程中的安全。 EPC/PC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时 本人确认作业符合安全要求,该线路已拆除,作业许可证关闭。 电管单位批准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 取消 因以下原因,作业许可证取消: 提出人: 批准人: 年 月 日 时 附件2: 施工用电作业许可证(B) 申请 用电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用电地点: 用电用途: 接入点名称: 接入点编号: 电气专业人员 姓名及手机号: 接入点位置: 工作电压: 作业时间: 从___年___月___日___ 时 分 至 ___年___月___日___时 分 安全措施 是否附专项安全方案 : □ 是 □ 否 其他附件(危害识别等): 是否附用电设备负荷清单: □ 是 □ 否 清单说明: □接引点确认 □上锁点确认 □电源接线状态符合要求 □电缆规格及走向符合要求 □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电缆及设备外观合格 □漏电保护符合要求 □负荷确认 □电气绝缘状况良好 □防爆区域 □线路架空 □设备防护罩完好 □线路标志确认 □穿越保护 □测量检查临时用电设备电源插头 □配电盘、箱开关配置符合要求 □一机一闸一保护 □设备外壳绝缘>1MΩ □临时照明设备符合要求 □手持电动工具合格 □符合防爆要求 □焊接设备合格 □符合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有禁止合闸等警示标识 □其它安全措施 本人已对施工用电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对作业过程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了识别并采取了风险削减和监控措施,能够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用电单位申请人: 年 月 日 时 会签 监理单位电气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时 相关单位电气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时 批准 本人已经对安全措施进行了检查,符合施工用电相关标准,可以送电。我对送电的结果负责。 EPC/PC单位批准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 用电计量 起始用电度数: 终止用电度数: 关闭 本人已确认现场总开关箱没有负荷,将按照用电申请接线部位拆除接线线路并确保拆除过程中的安全。 用电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时 本人确认作业符合安全要求,该线路已拆除,作业许可证关闭。 EPC/PC单位批准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 取消 因以下原因,作业许可证取消: 提出人: 批准人: 年 月 日 时 附件3: 否 供电系统是否通过监理的验收 监理的审批 EPC/PC单位批准人 作业结束 否 下达隐患通知 隐患整改落实 否 使用是否符合作业要求 现场用电日常检查 按批准方案 安装供电系统 承包商用电单位专业人员及批准人 清理施工现场 关闭作业许可证 承包商用电单位专业人员 按用电要求拆除供电系统 施工用电作业完毕 是 运行与管控是否符合用电要求 是 现场供电系统的运行与管控 审批会签施工用电作业许可证 批准施工用电作业许可证B 提出施工用电作业许可申请 审批会签施工用电作业许可证 批准施工用电作业许可证A 提出施工用电作业许可申请 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 按用电要求 验收供电系统 是 否 方案是否通过监理的审批批 承包商相关单位 承包商相关岗位 承包商相关单位 承包商相关岗位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承包商专业安全技术岗位 表示开始 表示过程 表示选择 表示结束 监理审批施工 用电专项方案 组织专业电工培训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用电作业管理流程图 电管单位批准人 是 EPC/PC单位用电 EPC/PC单位申请人 施工单位用电 业主、监理、电管单位及承包商现场HSE工程师 业主、监理、电管单位及承包商现场HSE工程师 向总配电箱送电 从总配电箱向分配电箱送电 按规定使用、维 护用电系统 用电单位申请人 监理电气工程师,相关单位负责人 监理电气工程师,相关单位负责人 施工用电作业开始作业 业主、监理及承包商现场HSE工程师 编制施工用电方案和J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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