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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材料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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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情况的汇报 --2012年8月 日在林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上 林区档案局局长 龚善之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林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报告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情况,请予审议。   我区档案工作在林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局的指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服务为主线,以创新为动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2007年9月,林区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执法检查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档案部门加强业务建设,档案规范化、信息化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一、档案局(馆)基本情况   目前,市及19个区(市)县均建立了档案局和档案馆。截2008年底,全市共有27个档案馆,其中国家综合档案馆20个,专业(门)档案馆3个,企业档案馆4个。综合档案馆馆藏纸质档案161万余卷,其中市档案馆馆藏51万余卷。已开放档案71万余卷,其中市档案馆开放档案30万余卷。全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综合档案馆在编人员306人,其中女性198人,大学以上文化程度173人。市档案局(馆)在编98人,其中女性50人大学以上文化程度53人(含硕士3人)。   市财政实际拨付市档案局(馆)经费2006年为975万元,2007年为1219万元,2008年为2322万元,有效改善了档案工作条件。各区(市)县财政拨款也基本能满足档案事业发展的需   据统计,2008年,到各类档案馆查询档案达6万余人次共计查阅利用档案14万余卷(件)。档案馆为领导决策、编史修志、工作查考、学术研究、群众办理社保、就业等提供了档案及政府公开信息服务,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方面发挥了特殊的作用,促进了“和谐成都”的建设   二、依法行政情况   (一)各级政府加强了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2006年6月,市人大开展《档案法》执法检查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工作列入了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明确了分管领导,落实了工作经费。2007年市政府为进一步加强档案馆建设,印发了《成都市区(市)县综合档案馆馆库面积标准》。2008年,大邑、彭州档案新馆建成并投入使用。双流县新馆主体已竣工,新都区已动工修建新的档案馆。全市综合档案馆馆库建设水平得到了提高。   (二)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   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档,在以下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1.加大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力度。   全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法制宣传周、街头档案法制咨询、参与电台互动节目、走进图书馆走进大学校园办档案讲座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青白江区开展了“档案行政执法年”活动,金牛、成华、武侯、双流、新津等区县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进一步营造守法、依法的法治氛围,促进依法治档的全面落实。   2.加大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2007、2008年,市档案局会同市委、市政府目督办联合将市级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纳入专项目标,促进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高。目前,市级机关和成华、武侯、金牛、龙泉驿、新都等区县所属机关单位100%实现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国税、农行、烟草专卖局等实现了全系统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   我们主要采取“抓龙头、以点带面”的方式,指导企业、科技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效果明显。成都兴蓉公司、成都地铁公司、成投集团、成都传媒集团等达到规范化管理省二级标准。机关、企事业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促进了机关的规范化建设和企事业单位的发展。   3.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积极开展档案工作。   近年来,全市档案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主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   (1)加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记录历史、服务现实。   200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两次发文,加强重要政务活动和重大活动档案资料采集管理工作。全市档案部门从档案角度真实记录了市委全委会、市政府全体会、市人大市政协重大会议、重要外事、重大节庆等活动;成都市的这一做法,得到了四川省档案局的充分肯定,并写入了2006年省人大通过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2)搞好灾后重建档案工作。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市档案工作者迅速行动,积极应对,指导抗震救灾、灾后重建过程中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和资源整合。各级档案部门主动收集抗震救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档案资料,建立了地震专卷,及时向社会和公众提供利用。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等地为重灾乡镇(机关)开辟“档案提前进馆绿色通道”,中央电视台、成都电视台、成都日报、成都晚报、新华网、凤凰卫视、新浪网等多家媒体对抗震救灾中的成都档案工作进行了报道,引起广泛关注;2008年9月,在市委、市政府的特别关心支持下,市档案局成功举办以“灾后重建与民生档案工作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服务”为主题的全国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档案交流研讨年会。全市档案部门对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服务争取了上海市、福建省、重庆市等地档案部门更加积极地开展对口援建工作,进一步促进受灾较重市县的档案信息服务水平尽快恢复和提升。   (3)积极服务扩大内需。   全市档案部门加强对重大项目、工业集中发展区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建立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制度,有效组织了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的验收,推动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开展。青羊区在对成温邛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的指导中,做到了事前介入、事中服务、事后验收,保证了项目建设档案的全过程控制;锦江区加大拆迁项目档案的收集与整理,与红星路商业广场、攀成钢和人南二段拆迁项目指挥部签定《拆迁档案管理协议》,提前接收1934户拆迁档案进馆。全市档案部门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要求,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提供高效高质量的规范服务,为“两个加快”提供良好的投资软环境。   (4)搞好试验区建设档案工作。   全市档案部门将工作重心向基层、向农村下移,深入调研,制订《成都市行政村、社区档案管理意见》;进一步加强“三个集中”、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农村产权、林权制度改革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重要工作的档案规范化管理。新津县科学规划,有效实施,利用网络技术建立了档案信息在线查询“村村通”全县村民、居民可在村(社区)服务点,远程访问设在县城档案局内的计算机服务器,“足不出村”即可查阅档案和政府信息。作为林改成员单位的市及各区(市)县档案局,提前介入,积极指导林改档案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为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出了积极贡献。   (5)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社会。   一是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公开信息服务中心功能。2005年1月19日,葛红林市长、赵小维副市长出席市政府公开信息服务中心启动仪式。四年多来,“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采取召开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会、参加全市政务公开督查巡查、走访社区入户调查等形式,积极开展工作。截2008年底,“中心”共接收政府各部门送交的公开信息1万1千余件,提供利用3355件,接受利用1110人次,网上点击2万3千余次,较好发挥了群众与政府之间的信息桥梁作用,为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是进一步加强民生和社会事业档案工作。重点加强涉民部门和社会事业单位的档案业务指导,进一步推进农村中小学、乡镇公立卫生院、新农合医疗、城乡充分就业、城乡社会保障等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新农合医疗档案建档工作普及面达100%。建立了市民政局、双流县、成华区、金牛区、龙泉驿区5个民生档案工作示范点。   (三)国家综合档案馆依法管理档案情况。   1.加强规范化建设。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全市20个国家综合档案馆均加强了规范化建设,其中有4个达国家级标准,16个达省级标准。金牛、成华、武侯三个城区档案馆于2008年3月达国家二级标准,成为全国首批达国家级标准的区级综合档案馆,为文明城市的创建做出了积极贡献。金牛、青白江、崇州档案馆达到了省一级标准。   2.依法加强档案征集接收力度。   市档案局及时印发《成都市档案馆接收档案规定》,进一步规范档案案卷质量和接收进馆程序。2007年以来,全市接收进馆档案新增9万9千余卷。   3.重点档案抢救工作成效明显。   全市档案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关于加强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要求,争取同级财政支持,落实抢救专项经费,积极开展工作。市档案局把抢救保护工作与数字化扫描结合起来,新津县被省档案局列为全省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示范县。2007年以来,全市已完成5万5千余卷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   4.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   全市档案部门加快了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对馆藏的重要档案和涉及民生的利用率较高的档案优先进行了数字化。市档案局建立了局域网、党政网、互联网的档案信息支撑平台。目前,全市综合档案馆共建立馆藏档案文件级机读目录数据630万余条,全文扫描360万余页。公众可方便地在市档案局门户网站上查阅馆藏档案和政府公开信息。   5.积极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市档案馆利用馆藏档案资料,与相关市级部门一起,筹办了《老成都·新成都》、《天府抗战壮歌》、《一体城乡》、《和谐成都》等主题多样的档案资料展览,机关公务员、大中小学生、普通群众3万余人次免费参观了展览,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得到了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局的充分肯定。锦江区、双流县、武侯区等也纷纷编辑出版了多本馆藏档案资料汇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全市档案工作者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治档,创新服务方式,取得了一些在全省、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档案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个别区(市)县档案事业发展长远规划没能依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档案事业经费不足,有的区县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影响了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部份区(市)县综合档案馆馆舍条件和设施设备较差,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不相适应。在我市19个区(市)县综合档案馆中,建于上世纪70年代的有7个,建于80年代的3个,馆舍面积和功能受到历史条件限制,主要出现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库容量不足,无法严格按照《档案法》要求如期如数接收档案进馆。目前,全市到期档案未进馆数约50万卷;二是多数档案馆功能单一,库房面积尚且不足,没有空间和条件开展公共服务;三是安全管理设施设备配备不符合《四川省各级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标准》,给人员和档案的安全造成了隐患。   (三)全市档案信息化发展总体水平和重点档案抢救保护等工作,与先进地区比,差距较大。大多区(市)县档案信息化工程未纳入当地信息化总体规划中,影响了档案数字化、信息化的推进,一方面影响了社会公众查档的查全率、查准率和快捷度,另一方面,频繁地查阅档案原件,不利于档案实体的有效保护。   (四)档案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与形势发展和群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尤其缺乏高素质的档案学术带头人和信息化技术人才。市档案局12年来没有一位学档案专业的大学生进入单位;由于人员流动机制不够健全,综合档案馆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知识结构单一的现象;机关单位受编制所限,除少数单位配有专职档案员外,90%以上单位的档案员都是兼职,难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做好档案工作;一些单位档案员工作变动频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解决问题的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市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着力采取以下举措:   (一)进一步加大《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不断转变观念,努力创新宣传机制,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为依法治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切实贯彻落实《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档案队伍建设,加强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检查,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接受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履职到位,忠于职守,进一步促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三)“内挖潜力,外借助力”对内培训、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对外借调一些专业人才,采取业务外包等形式,努力搞好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档案信息化工作。   总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紧紧围绕“灾后重建、扩大内需和试验区建设”中心工作,更好开展档案信息服务。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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