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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新标准换证常见问题解答.doc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835225 上传时间:2024-03-27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40.0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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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施工新标准换证常见问题解答(2015.4.30日更新)一、换证及过渡期管理1、 上海市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受理施工资质申请?答:2015年6月1日。2、 如果不按照新标准换证,老的施工资质证书可以用到什么时候?答:2016年12月31日。3、 一家施工企业,原有房建总承包三级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三级,由于新标准装饰装修最低等级是二级,应该到区里还是市里申请资质换证?答:2015年6月1日起,上海市申请施工资质将全面采用电子化申报方式。企业只需在网上申请即可,不用到窗口进行资质受理。4、 如果我的企业有五项资质,其中三项满足要求,还有两项暂时不满足,能否先申请满

2、足要求的资质先换证,其他资质等满足要求后再申请换证?答:不能,须所有资质同时换证,如有资质不达标,可同时申请注销。5、 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企业是否需要按照施工新标准换证?答:不需要。6、 换证时是否需要考核企业或个人业绩?答:不考核。7、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013年已经按照上海市建委的要求换过一次证了,这次是否还需要换证?按照什么标准换证?答:需要。按照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修订版)的通知(沪建管【2015】108号)中的特种专业资质标准进行换证。8、 资质未换证前,可以申请升级或增项么?如何考核?答:不可以,必须先完成全部现有资质的换证后,方可再申请升级或增项。9、 过渡期

3、内可以办理资质分立合并么?答:可以。10、 一家已按照新标准换证的企业全资持有一家未换证的子公司,是否可以将子公司的资质按照建市【2014】79号文的要求转移到母公司?答:不可以。仅限于已换证的企业之间或未换证的企业之间按照建市【2014】79号文的要求办理资质承继。11、 企业在过渡期内未换证时,如果更换企业技术负责人或企业经理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考核?答:按建建【2001】82文的要求(即施工资质旧标准)考核。二、资质申请程序及原件核对12、 资质网上申请前,还需要做那些准备工作?答:施工资质采用电子化申报后,原则上不再需要提交书面材料,但是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审计报告 、设备购置发票、厂房

4、产权证明等材料需要提前到市区各受理服务窗口进行原件核对。当所有申报人员及资产等材料都进行了信息采集、扫描件上传及原件核对后,方具备资质申请的条件。13、 资质申请换证时应如何申请?答:申请换证前的工作程序如下:第一步:申请企业数字证书(法人一证通)第二步:督促企业的主要人员(注册人员、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进行个人建档,并填写个人经历、业绩等信息,并上传必要的个人证书扫描件。(注:已建档的无需重复建档)第三步:通过企业版诚信手册上传审计报告、厂房证明、设备发票等材料的扫描件。第四步:携带个人证书、企业材料的原件就近到市区两级受理窗口进行原件核对。第五步:网上申报资质换证,符合要求的

5、系统将自动受理。14、 人员的证书等信息在哪里上传?如何建立个人档案?答:首先应到市区两级窗口进行身份证信息读取,然后登陆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人员类-建设工程企业从业人员个人从业信息采集与维护-手机注册(应使用本人手机)后,填报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扫描件。15、 个人信息建档后,哪些内容必须上传扫描件?答:在资质申请中所用的证书,如学历、职称、外地的现场管理人员证书及技术工人证书等。16、 个人经历及业绩如何填报?答:个人经历须从毕业后开始填写至今,个人业绩可自行添加。17、 职称人员的学历证书是否必须要上传?答:不是必须,如职称证书的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但是学历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时,需同时

6、将学历证书上传。18、 现场管理人员的证书是否需要上传扫描件?答:其他省市(除上海)的现场管理人员证书须上传。本市的现场管理人员证书信息都已通过数据交换取得,无需上传扫描件。19、 技术工人的证书是否需要上传扫描件?答:上海市建管委和人保局联合颁发的的技术工人证书(一证双印)信息都已通过数据交换取得,无需上传扫描件。其他部门或外省市颁发的证书须上传。20、 持国外护照的专业技术人员如何上传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答:个人信息建档时, 在学历证书模块中上传学历证书的扫描件,在职称证书的模块中上传学历证书的翻译件和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1、 资质标准中那些人员的证书需要到窗口进行原件核对?答:技术

7、负责人和职称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有需要时),以及持外省市颁发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22、 审计报告、设备发票、厂房证明等材料应该在哪里上传?答: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企业类-电子版诚信手册(企业版)-自助服务。23、 审计报告上传时是否可以上传PDF格式的文件?答:审计报告必须上传PDF文件。24、 社保证明需要上传扫描件么?答:本市缴金的人员不需要上传扫描件,在外地分公司缴金的技术工人的社保证明以及缴费凭证须上传。25、 原件核对应该到哪里办理?市区管理部门如何分工?答:对于企业资产、设备、审计报告、人员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核对工作,按照注册所在地或办公所在地依据就近原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或

8、各区(县)受理部门办理证书原件核对工作。26、 如果在资质申请前有部分原件没有进行原件核对,可以在资质申请时一次性到受理窗口进行核对并受理么?答:不可以。必须先完成原件核对后,才能进行网上申报。三、换证时具体指标考核要求(一) 社保考核要求27、 换证需要考核所有人员的社保么?需要提供多长时间的社保证明?答:是的。需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28、 当月交的社保什么时候在系统中才能显示出来?答:次月的10日左右。29、 外地分公司的社保是否可以认可?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如何考核?答:只有技术工人可以认可。需提供外地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社保单及缴费收据的扫描件(无需原件核对)。30、 协议保留劳动关系

9、人员是否可以作为有效的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如何办理?答: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可以作为有效的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如果企业聘用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应由聘用企业向窗口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的申请报告(附个人的情况说明)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年龄要求:男1957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3、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人员原单位与下岗人员三方签订的保留劳动关系协议4、本企业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企业为个人缴纳所得税的纳税证明(证明应有个人姓名及单位名称)31、 征地劳动力安置人员的是否可以作为有效的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如何办理?答:征地劳动力安置人员的可以作为有效的企业主要人

10、员申报。如果企业聘用征地劳动力安置人员,应由聘用企业向窗口提交以下材料:1、聘用单位的申请报告(附个人的情况说明)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4、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征地单位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聘用单位为个人缴纳所得税的纳税证明(证明应有个人姓名及单位名称)32、 上海本市分公司的社保是否可以认可?如何办理 ?答:在上海本地分公司缴纳社保的人员可以认定为有效人员。具体办理时,企业向窗口提交以下材料:1、本企业的申请报告2、本企业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上海本地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本企业及分公司的社保缴费明细表或核

11、定单(需有企业名称和社保登记号码)33、 上海市电力公司下属企业,由于所有职工的社保由集团公司统一缴纳,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社保账户,这种情况可以认可么?答:根据住建部建市【2015】20号文第三十八条第十一款的要求,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个人缴纳社保均不予认定。因此,像电力公司下属企业类似情况,自2015年3月1日开始,不予认可。34、 60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人员申报?答:不可以。建市【2015】20号文明确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必须在本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二) 企业资产及设备35、 首次申请施工资质时,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净资产指标可以用注册资本金进行考核,是

12、否需要上传什么资料?答:可以。无需上传任何资料。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将通过企业法人库直接获取信息。36、 净资产考核时,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当期审计的财务报表?答:发生以下三种情况时需要提供:企业成立不满一年时 企业资产情况发生变化时 前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尚未出具的。37、 企业的设备必须自有么?租赁是否可以?如果上级公司或子公司购置的设备是否可以认可?答:必须自有。不可以租赁。上级公司或子公司购置的设备不认可。38、 设备购置有年限要求么?答:没有。39、 如果一家企业同时拥有幕墙及钢结构资质,标准中要求的厂房是否可以共用?答:可以。40、 标准中要求的厂房面积是否必须只能是单一厂房,如果两个或以上

13、的厂房累计是否可以认可?答:可以。(三) 企业主要人员的基本要求41、 企业主要人员包括那些人员?答: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4类人员。42、 企业主要人员在不同资质中是否可以重复申报?答:可以。43、 企业主要人员如果同时拥有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八大员证书、技能工证书,在同一个资质中可以同时作为多类人员申报么?答:该人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职称人员申报,但不可以再作为现场管理人或技术工人申报。44、 企业申请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时,最少需要多少人?答:230人。(四) 技术负责人45、 预拌混凝土资质的实验室负责人如何填报?

14、是否可以和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答:在资质申请表中将实验室负责人填报在技术负责人的简历表中(表三、表四)。实验室负责人可以和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46、 技术负责人在什么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以按照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予以认定?答: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不要求必须在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完成。项目管理单位、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从事工程技术管理的经历也予以认可。工作经历的时间长短按照月份进行累计。47、 一家企业如果有多项资质,技术负责人如何考核?是否满足最高等级的资质标准要求就可以了?答:一家企业如果有多项资质,技术负责人应按照各项资质的要求分别考核。(五) 注册人员48、 注册人员的

15、社保也必须考核吗?答:必须考核。49、 如果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拥有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两个专业,是否可以在建筑工程资质中作为两人次申报?答:不可以,在建筑工程资质中只能作为一人次申报资质。但是如果企业同时申请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资质时,该人员可以在两个资质中分别作为建筑工程建造师和机电工程建造师进行申报。50、 如果建造师的证书有效期已过期,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人员进行申报?答:由于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尚未开始,证书过期的一级建造师可以作为有效人员进行申报,过期的二级建造师不可以申报。51、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聘用外国服务提供者如果满足建市200373号文的要求,是否可以作为注册建造师进行申报?答:不可

16、以。(六)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52、 职称人员的专业如何认定?答: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或注册证书专业只要其中之一与申报专业一致即可认定为有效人员。53、 标准中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标准中要求:“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5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应该如何理解?答: 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5人,其中结构、材料或化工专业中级职称至少1人,其他13人只要是工程系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满足要求,不做专业考核,建造师数量不作要求。54、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中要求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应

17、该如何理解?答: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有给排水、暖通、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六个专业,专业齐全要求每个专业有1人。55、 农村系列职称可以使用么?外地职称证书可以使用么?答:从2015年1月1日起农村系列职称证书不再使用。外省市或中央企业的职称证书只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部门颁发的可以使用。56、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聘用外国服务提供者如果满足建市200373号文的要求,是否可以作为中高级职称人员进行认定?答:可以。根据2003年建设部关于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其中规定: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聘用外国服务提供者为本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具有大学本科

18、或以上学历,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验的,在企业申报资质时,可以按照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验的,在企业申报资质时,可以按照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申报。(七) 现场管理人员57、 现场管理人员应该到哪里培训?答:过渡期:在委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按照住建部要求全面开展“八大员”的考核发证以前,设定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认定方案如下:1)目前由相关协会已经颁发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安全员证书予以认定。同时在过渡期内,相关协会可以继续开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协会新发证有效期统一设定为2016年12月31日。2)劳

19、务员、标准员,因本市从未开展过相关考核工作,在上海市建设行业岗位考核指导中心尚未启动考核工作前,允许具备条件的协会培训发证,暂不考核,规定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3)对中国造价协会颁发的造价员予以认定,对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培训颁发的测量员证书予以认定,对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培训发证的取样员作为试验员予以认定,对相关协会发放的材料员作为试验员予以认定。现场管理人员证书发放机构一览表(过渡期)类别机构名称备注施工员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上海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质量员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上海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安全员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机械

20、员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上海市建设机械协会材料员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资料员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造价员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测量员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试验员上海市检测行业协会用“取样员”证书替代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用“材料员”证书替代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劳务员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上海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标准员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上海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正常期:在委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按照住建部要求开展“八大员”的考核发证以后,现场管理人员的认定规

21、则如下:1)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国家职业证书(住建部人事司统一印制)予以认定。2)安全员以上海市建管委统一印制证书予以认定。3)试验员根据沪建管【2014】758号文件的要求,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国家职业证书(住建部人事司统一印制)的材料员予以认定。4)造价员以中国造价协会统一印制证书予以认定。5)在住建部有进一步明确要求之前,测量员以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培训颁发的证书予以认定。58、 三类人员证书可以作为安全员进行认定么?答:不可以。59、 现场管理人员的证书是否考核专业,比如市政总包资质的质量员是否一定要求是市政专业的?答:不要求。60、

22、 外地的八大员证书认可么?答:外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建部统一制作证书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外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国务院相关部门或有关行业协会认可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予以认可。(八) 技术工人61、 上海市人力资源保障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技术工人证书可以认可么?答:人保局和建管委联合颁发的技能培训证书(一证双印)可以认可。62、 如果标准中要求的工种在建管委和人事局联合颁发的技能工证书中未包含,如“防水工、测量工、通风工”等应该到哪里培训?答:可由注册在上海的17家特级企业中具

23、备培训能力的企业组织培训发证。具体细则另行通知。63、 建管委发的特种作业工可以作为技能工予以认定么?答:除了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明确要求的特种工以外,其他资质类别都不能将特种作业工作为技术工人进行认定。64、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要求的特种作业工哪里颁发的证书可以认可?答:只有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方能认可。65、 总承包资质企业的技术工人是否可以由全资或控股的劳务资质企业中的人员进行替代?如何办理?答:可以。在资质申请前需由申请总包资质的企业与已取得本市劳务资质(新标准)的企业进行企业关联申请,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经审核后予以认定:1)劳务企

24、业的工商机读证明,2)劳务企业的章程。(以下问题4月30日更新)66、 技术负责人(或)建造师的个人业绩是否必须为已备案的项目?答: 不是必须,可以由个人在信息采集时填写。67、 资质标准中所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是否能用注册建造师代替?答: 不能互相代替。但是,如果注册人员同时有中、高级职称证书,可同时作为职称人员申报。68、 临时建造师证书是否可以使用?答:临时建造师不能作为企业资质有效人员申报。69、 如果一家企业同时拥有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下属劳务企业的技术工人能否作为本企业的人员申请专业承包资质?答: 不可以,只有总承包资质中的技术工人可以使用下属劳务企业的技术工人,同一企业专业承

25、包资质和劳务资质不可以,技术工人必须自有。(以下问题5月11日更新)70、 在2016年12月31日以后,如果不申请资质,在上海相关行业协会培训的八大员证书是否可以继续有效?答: 不可以。2017年1月1日开始,系统将对所有现场管理人员的证书进行清理,凡是协会发放证书一律判定为无效。无论是申请资质还是日常维护都需要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八大员”证书。71、 技术工人是否也必须由个人手机进行建档?答: 不强制要求。技术工人必须完成身份信息的扫描确认,如果由于条件所限无法进行通过手机号码进行个人建档,可以由企业在资质申请时将相关技能证书一并上传。其他人员如建造师、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等都必须完成个人手机号码建档后,方可申报。-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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